国外的出版经纪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纪人论文,国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出版经纪人,就是接受作者的委托代理作者作品版权及其他出版事宜并由作者发给佣金的中间人,介于作者与出版社、报刊以及其他媒体之间。与版权代理人的业务有相同的部分,但又不是一个概念,二者的区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但二者的关系是互动的。本文谈的主要是出版经纪人的职权、业务开展、收益、与作者和出版社的关系。
目前,出版经纪人对我国出版界来说虽不是新名词,但还不是一个被普遍认可的职业。由于出版经纪人给作者和出版商都带来了便利,因而就有存在的价值。随着我国出版产业的不断开放,这个职业将会吸引一批优秀人才投身其中。
一、出版经纪人存在的必要性
1.使作者更加专心于自己的创作。
出版经纪人的出现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著作者可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对出版业内的行情、操作往往不是十分在行,同出版商打交道也没有经验,也不愿为了版税去同出版商反复地讨价还价。社会分工要求著作者将绝大部分精力、时间和智慧,投入到写作之中,努力提高作品质量和数量,以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同时,在媒体众多的今天对于由自己作品产生的邻接权更是无暇顾及。这时专门代表作者与出版商打交道的行业出现了,也就是出版经纪人。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作家们大多有自己的经纪人,尤其是畅销书作家。
2.充当稿件过滤器。
出版经纪人同时也承担部分编辑的工作。他们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对书稿的评价较为客观,从而能正确估计该稿件在出版物市场上的价格,使出版商付出较为合理的版税,使书稿的价值得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出版社编辑人员也因此减少了许多案头工作。因为出版经纪人对稿件首先进行过滤,将一些根本没有出版价值的作品加以裁汰,使这些稿件不再被送到编辑手中;对于可以出版但又需要修改的稿件则直接向作者提出修改意见,协助作者将稿件改好,以便适应出版的要求,实际上是为出版社把了第一道关。他们只将自己认为可能出版的稿件送给出版社的编辑审阅。
3.出版社一般乐意接受经纪人的推荐。
出版社对经纪人的推荐很重视,特别是与他们有过合作的经纪人,因为如果经纪人认为稿件没有出版可能的话,他们不会白费力气到处推荐,更不可能得到佣金。这也就是出版商对经纪人推荐稿件重视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作者个人投稿不被出版社接受,而经过经纪人则能被采纳的原因。英国著名作家詹姆斯·赫里特的第一部作品出版前曾向多家出版社、杂志社投稿,都被退回。后来他的妻子建议他将自己的作品寄给一位文学经纪人杰奎琳·科恩,不久就接到一家出版商的回信,决定出版他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就是《假使他们会说话》,该书面世后连续销售数量达到百万册以上。詹姆斯·赫里特的最受欢迎的12本书在全球销售达6000万册以上。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第一位经纪人的帮助,詹姆斯会是什么样子。在国外,如呆一位作者没有自己的经纪人而能出版自己的作品,被视为十分幸运的事。
4.作者创作的催化剂和好帮手。
许多作品往往先送到经纪人手上,由经纪人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因为经纪人最了解出版市场的变化、走势,最了解出版商的需要。为使作者的作品能得到出版商的认可,及时出版并成为畅销书,他们会不遗余力地为作者出谋划策,提出修改意见甚至建议作者推翻原稿重写。从某种意义上讲,出版经纪人不自觉地扮演了培养作家的角色。
5.谈判高手。
英国著名恐怖小说作家詹姆斯·赫伯特在出版了第一本小说《耗子》(该书在出版后三周内销售10万册,后又重版33次)后,感到出版商给他的酬稿实在不合理,出版公司只付给他150英镑的预付版税。当他的第二部作品《雾》脱稿后,那位出版商的编辑又试图利用他对出版行业市场不了解的缺陷,想再次取得授权,被他拒绝了。这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找一位经纪人,以便知道出版商究竟应该向他付多少版税。
出版经纪人比较了解出版物市场行情,了解一部书稿的价格,不至于被出版社的编辑们压低稿酬。作者往往对关于钱的问题羞于启齿,或缺乏谈判技巧,有时因对自己的书稿过于自信,将稿酬提得过高,而将出版商吓走,谈判破裂;有时由于对作品缺乏自信,将稿酬压得过低,而使自己吃大亏。而出版经纪人则是谈判高手。不仅如此,他们一般还是版权法律方面的行家,知道怎样更好地维护作者的权益,使授权合同减少漏洞。
经纪人的诞生存在,是由它在出版界所扮演的角色所决定的,正如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罗伯特·路德拉姆所说:“任何一个作家当然都有一个最原始的起点。这个起点通常取决于出版界的某个人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充分信任和赏识,仅就我自己而言,则是小说经纪人——我从第一本小说出版到现在一直没有换过经纪人——扮演着重要角色的经纪人开启了我的写作之门。”(《英美畅销书内幕》第357页)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经纪人对作者的成长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二、出版经纪人的主要活动
当然,如果经纪人的能耐较大的话也可以将版权卖给国外的出版社。各国之间的经纪人也可以合作,互为对方的著作找到合适的出版社。美国很多经纪人同欧洲国家的经纪人有固定的联系,互相沟通情况,向对方推介所代理的图书版权。大多数欧洲国家的出版经纪人每年一次或两次访问美国的经纪人和版权经理,希望早一点看到并购买热门书的版权。(参见《美国著作权经纪人忙碌的一天》一文,魏龙泉著,《出版参考》2001年12期)日本所引进的版权大多是国外的代理人与当地的经纪人合作的结果。美国作家保罗·埃德曼在他写的《确实是10亿美元》出版前遇到了一位伦敦的出版经纪人莫莉·沃特斯。这位经纪人几乎是同时将他的版权卖给了美国的斯克里普纳出版公司、法国的《巴黎竞赛报》、德国和意大利的出版商。该书出版后很快进入《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而且在排行榜上一直保持将近两年。
经纪人有很多与出版商谈判的策略,针对不同的作者、不同的出版商,他们的策略将是不一样的。为了使作者获得最大的收益,当然也是为自己得到最大的收益,经纪人还要对出版社进行综合考虑,比如说在版权竞标会上,某家出版社由于出价较高,获得授权,但是由于该社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策略,结果使图书销售状况不太好,影响作者的版税收入。所以经纪人对出版社的营销能力、品牌等因素都要作出考虑以后才能决定授权。经纪人会以书面形式注明:“作者保留选择非最高价竞标者的权利。”某些大型的名牌出版商出价可能不很高,但他们的品牌较好,而且有一个较为有效的行销队伍和行销策略,可能很快就能使作者的图书再版,作者又能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美国作家保罗·埃德曼在斯克里普纳出版公司出版他的畅销书《确实是10亿美元》后感到该公司虽然是一家文学品位较高的出版社,但在促销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力不从心,为此保罗·埃德曼的经纪人将保罗以后的著作改在美国著名的西蒙和舒斯特出版公司出版。《哈利·波特》成为畅销书后国内多家出版社竞争该书的中文版权,有好几家出版社出价比人民文学出版社高,但是该书的经纪人最终还是选择人民文学出版社,原因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品牌较好,在国内文学出版领域首屈一指,对销售文学图书有一套独特的方法。
经纪人针对不同的稿件采取不同的做法向出版商推荐。对非小说类图书而言,经纪人送来的多半是出版提案。出版提案以纲要的形式呈现出作者的意图,具体说明各章的内容和主题。聪明的经纪人往往还需要随行附上写作样章,通常是其中的一两章,或手稿的一部分。当作家是畅销书作家或者是位极具声望的作家时,经纪人通常只寄来一封两三页的信函,或对于作家的新作的简短说明。有时是简短的口头说明:经纪人将作者带来与编辑见一面,描述一下他的工作。
好的经纪人一般不愿让作者同编辑之间的关系太密切,这样可能使出版经纪人被甩掉。
经纪人除了将版权卖给出版社以外,还可以有其他权利,如授权报刊、杂志转载书中的内容,还可兼营授予他人将作品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的权利(这要看合同的约定)。
经纪人不仅仅接受作者的委托,还接受出版商的委托,为出版商物色合适的作者。因为经纪人手中往往掌握大量的作者信息,知道哪些作者适合于哪些选题的写作,知道这些作者正在创作什么作品,而且知道如何与他们取得联系。经纪人向作者传达出版社的需求意向,在一定意义上充当了作者与出版社的中介。但他们决不等同于中介,他们收取的费用不是中介费,而是佣金。经纪人始终是站在作者一方的,不是介于作者与出版商中间的不偏不倚的中间人。
三、出版经纪人的职业特点
经纪人与作者之间由于所处形势不一样,有时是作者寻找经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作者是主动的;有时是经纪人主动寻找作者要求作为其经纪人。前一种情况大多是作者还没有出名,没有引起经纪人的注意,需要亲自去找经纪人;后一种情况是作者有了一定的名气,引起经纪人的注意,于是经纪人主动找上门来要求作为该作者的经纪人。
经纪人时刻都在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有发展潜力的作者。当他们得知某位作者正在创作一部较有畅销潜力的作品时,他们往往邀请作者面谈,以便了解事情的进展,可能的话签一个经纪合同,于是便成为该作者的经纪人,说不定可以获得一大笔佣金。一位叫嘉洛琳·布莱克莫的经纪人,当她得知芭芭拉·泰勒·布拉德福正在创作一部叫《贵妇》的小说时,马上邀请作者见面交谈,并要求看一下故事梗概。当她拿到手稿一个小时后,就给作者回电话,说这是她读到的最好的作品,于是在第二周的星期一双日出版公司就表示愿出版此书。双日出版公司得到了授权在美国和加拿大出版发行此书精装版的权利。此书出版后很快便进入《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在榜上呆的时间长达数周之久。阿沃恩·布克斯出版公司购买了此书的平装版权后,加上促销措施得力,此书截至1998年的销售量已超过1200万册。可以说嘉洛琳是一位眼光较为独到的优秀的经纪人。每个经纪人都愿意代理著名作家的版权。一是从中可以获得较高的倔金,另一方面也是提高自己身价的好机会,一旦为某位名人代理版权,他就可以以此为资本争得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的代理。有时经纪人也为某些他认为较有发展前途的作者代理版权,这样,一旦作者成为畅销书作家,他的名声也会随之提高,许多著作人会争着要他代理版权。出版经纪人之间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
经纪人为寻到好的作者,特别是畅销书作者,平时要花很多时间去阅读各种报纸、杂志,一旦发现某一个作者奇货可居,就要找到作者与之签订经纪合同。一旦该作者的书出版后很畅销,经纪人就能得到一笔可观的佣金,随着该作者再创作的新书的畅销,经纪人就能得到连续不断的佣金。
经纪人也有自己的品牌,有较有影响的经纪人,也有相对平庸的经纪人,这要看个人的经营能力。有的经纪人手里有很多作者的授权,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有的经纪人手里可能只有很少作者的授权。越是有名的经纪人,作者越是愿意授权其代理自己的著作权。当然经纪人对作者的授权也是有选择的,较有名气的经纪人由于业务量较多,对于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授权可能不屑一顾。而较有名气的作者也不会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经纪人代理自己的著作权。出版商也愿意向著名的经纪人寻求授权,因为这些经纪人的授权书稿一般会给自己带来较高的销售收入,风险较小。当然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有的经纪人由于获得一部原创性较高但作者却名不见经传的稿件,书稿出版后很畅销,结果经纪人和作者一夜成名。有名的经纪人的授权并不是都能给出版商带来较高的利益,有的稿件也可能使出版商赔得一塌糊涂。
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作者在寻找经纪人时可能遇到很多困难,可能很多经纪人不愿为其代理版权。而已成为畅销书的作者则会经常遇到新的经纪人要求其改变与原来经纪人的合同,成为其新代理。这时新经纪人要求的佣金可能很低。经纪人之间竞争的热点就是畅销书作者。美国著名作家詹姆斯·A·米切纳的《南太平洋故事》获1948年普利策奖后不久就收到著名文学经纪人雅克斯·张伯伦的来信,要求为他作版权代理人。而张伯伦曾是著名作家毛姆的经纪人,并且一直以此作为自己招揽作者的法宝。
经纪人一般属于某一经纪公司,也有独立经纪人。出版经纪人是有分工的,某一经纪公司或某位经纪人较为精通某些领域的写作情况,有自己的作者队伍。经纪人根据出版社的特点决定将一本书的版权及相应的邻接权授予不同的几家出版社及其他媒体。有的人专门代理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于是成了文学经纪人;有的人专门代理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因而成为艺术经纪人,当然还有其他类别的经纪人。
在美国许多图书馆里有各种作家分类手册,在那里可以找到各种著作权的经纪人。美国著名科幻作家阿兰·迪恩·福斯特就是在《美国科幻作家手册》找到了接受委托最多的顶尖经纪人。
当一位经纪人认为自己的委托人不值得代理时,他就会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要求。反之一位作者当他感到自己的经纪人代理不力时,也会要求终止合同,重新寻找经纪人。有的经纪人由于技术熟练、老到,为作者争到很多利益,往往与作者合作终生。因此有的畅销书作者一生没有更换过经纪人。美国著名作家阿瑟·海利,《飞入危险》的作者,其作品在全球累计销售1.6亿册,一生只有一个经纪人玛尔维·索斯盖特。但是大多数作者一生不止一位经纪人。
四、出版经纪人的收入
一位出版经纪人往往代理多位作者的版权,这样能使他得到稳定的收入,作家一般要付给全部稿酬的10%~20%的佣金给经纪人,具体数字完全由经纪人与作者之间协商决定。这种佣金是一种自由佣金,而不是法定佣金。版权法及经纪人的相关法律不对此佣金作出规定,这一比例只是一般的情况,有时可能高于此数字,有时又可能低于该数字。
经纪人的收入基本是无风险的。
五、我国出版经纪人的现状
我国当前大多数作者没有自己的经纪人,有的人是没有意识到寻找经纪人,有的人虽然认识到出版经纪人的好处,但还处于观望状态,只有很少几位作者雇佣了经纪人。我国著名作家《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就是通过在美国的经纪人为自己的作品找到了美国著名的文学出版社休格顿出版公司,以15万美元的价格将《尘埃落定》一书在美国、加拿大、马来西亚三国英语版精装书的版权转让。但是经纪人是美国的,并不是国内的。其他还有郑渊洁、赵振华和曹新(著名的《纳米世纪——奇迹、革命与未来世界》的作者,该书以152.6万美元的价格将非中文版权卖给美国的一家基金会,创出了中国转让版权转让费最高纪录)。据调查国内著名作者还只有很少几位雇佣了自己的出版经纪人。本人在撰写本文时费了很多周折找到的参考资料微乎其微,可见,国内对出版经纪人的研究和宣传都还处于初级阶段。现在大多数作者还是自己亲自出马同出版社联系,谈判签约。有的稿件给出版社挣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作者只拿到几千元的稿费。从这种意义上讲出版社对作者是很不公平的。作者如有自己的经纪人,这种情况可能根本不会出现。现在演艺圈里的名人大多有自己的演出经纪人。一是他们的收入较多,能养得起自己的经纪人;另一方面,他们有太多的演出和其他活动,无法对外界的经营活动一一亲自出面处理,经纪人成了他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时刻都离不开的。
当前作者们不愿聘用自己的经纪人,主要原因是没有认识到经纪人带来的便利,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较少。另一方面社会上也没有培育出一支健康的、训练有素的经纪人队伍。即使某些作者想寻找经纪人,也不知道到何处寻找。这就需要对经纪人这一事物进行宣传,催生一批出版经纪人。另一方面国家也应健全出版经纪人的法律法规,实行出版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使这一行业的经营者有规章可循,要培养经纪人对作者的忠诚,加强行业自律。也许有些作者认为让经纪人拿走10%~20%的稿酬不值得,这种顾虑完全可以打消。因为经纪人最善于同出版商谈判,他为作者争到的利益远远高于作者付给经纪人的佣金。另外作者不必为自己不擅长的工作而苦恼,耽误自己的宝贵时间,使自己不得安心创作。
笔者所在的出版社,是一家全国资格较老的美术出版社,一年要同近百位作者打交道,没有遇到一位作者有自己的经纪人。笔者所在的出版局下属的7家出版社,包括教育、文艺、科技、少儿、人民、大学、电子等出版社,每年要同作家、摄影家、画家等各领域的六七百位作者打交道,也没听说哪位作者有自己的经纪人。一些演艺圈里的走红影星及歌星大多有自己的经纪人,帮他们处理自己的演艺及其他活动的安排。笔者曾电话采访过一家著名的版权代理公司的业务员,她说当前国内缺乏一支高产的畅销书作家可能是出版经纪人较少的主要原因。
我国现在有一些类似于国外的出版经纪人公司的版权代理公司,但是他们现在做的仅仅是中介工作,收取中介费。而且业务主要限于把国外的版权介绍给国内出版社,促成版权交易,或者反过来,将国内的版权介绍给国外的出版机构。他们的工作仅仅是中介而已。据了解他们还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位作者或一家出版社的委托,全面代理他们的版权。从整个版权代理市场上来讲,国内的业务远远大于国外。现在这些版权代理公司大多经营不景气,为何自设绳索、自我束缚呢?做国际间的版权贸易,难度较大,首先是自己要有知名度,不然国外的出版社不愿授权给代理公司;另外数量也比较少,获取的收益也较少。他们应该大力开拓国内作者的版权代理,应像西方国家的出版经纪公司一样,成为出版社与作者之间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应大力培养作者接受代理的习惯,他们的工作将会变得很多而不是无事可做。从上述情况来讲,国内版权代理公司应大力开拓国内版权代理市场。
出版经纪人的出现是时代之必然,这一队伍越是成熟,对作者来讲越是方便。这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懂得利用经纪人,实际上等于现代办公不利用电脑一样。懂得利用社会分工才能使自己发挥特长,使自己的事业发展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