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结构调整与农业科技结构的协调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调整论文,农业科技论文,结构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的回顾
(一)第一阶段调整(1979-1984年) 这一阶段农业调整的主要目标是在解决农民温饱问题之后,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为了增加收入,自发地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当时的调整主要集中表现在粮经作物种植比例的调整以及家庭小规模的畜禽养殖方面。在此期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由1979年的80.32%下降到1984年的78.27%,比较利益相对较高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如棉花播种面积增加了53.4%。在合理调整种植结构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使农业有了较快地发展,1979-1984年间全国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了41.9%,年均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年均增长14.8%,粮食总产量从33212万吨上升到40731万吨,增加了22.6%,年递增4.2%,人均产粮达到352公斤。但是,由于在这一时期粮棉产量增加较快,而粮棉的储藏、加工、运销能力滞后发展,出现了“卖粮难”,“卖棉难”。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使粮食尽快地转化,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在政府的干预下,进行了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
(二)第二阶段调整(1985-1991年) 这一阶段农业结构调整的初始目标是加速粮食转化,大力发展畜牧业。由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粮棉产量出现相对过剩,给国家政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其它农产品仍处于短缺状况。在此情况下,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指出:“国家将以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粮棉集中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调整产业结构。还决定拿出一批粮食,按原统购价(费用按财政体制分担)销售给农村养殖户、国家养殖场、饲料加工厂、食品加工厂等单位,支持发展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困难的地方可以赊销”。“山区二十五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以发挥地理优势。口粮不足的,由国家销售或赊销”。同时,还采取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取消粮棉统购,限定粮棉收购,并以“倒三七”的比例计价收购方式压低了粮棉价格。在政府的直接干预和间接调控下,农业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1985-1988年期间,种植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由69.2%下降到62.5%,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种植业收入的比重由59.4%,下降到49%,但农民的人均收入并没有因种植业以外收入比例提高而快速增长,此期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为5%。粮食产量经过三年的徘徊之后,1989年粮食又一次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在1989-1991年期间,粮食播种面积低于1984年的播种面积,但粮食总产量却高于1984年水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保持年均4.8%的速度增长。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种植业收入由1989年的48.6%又回升到1991年的54.97%。这表明,在此期间粮食虽然增产了,农业结构也有了较大的调整,但农民却没能从丰产的粮食中和结构调整中得到相应收益。相反,粮食产量的增加又一次出现农产品的卖难问题,农业生产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三)第三阶段调整(1992-1997年) 这一次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经过前一阶段的农业结构调整,出现了高增长、低发展的现象,这表明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资源利用效率在下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91年11月29日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决定中又提出:“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决定。提出了“确保粮食稳步增长,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始终把粮食生产摆在农业首位,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品质,提高商品率”的结构调整原则。1992年9月国务院又提出“一优双高”农业。在这一调整阶段中,农产品供给量逐年增加,尤其是1995年之后,农业连续3年获得大丰收,1996年粮食总产闯过5亿吨大关,人均粮食达到412公斤。经过几年的结构调整,几乎所有农产品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农产品主产区更是如此。例如河南省1994-1996年间,农、林、牧、渔各业都有了较大的发展,种植业所占比重进一步下降,1996年为57.8%。农民人均收入比上一结构调整阶段略有上升,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年均增长5.6%,高于此阶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4.4%)。但在农民的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收入的比例高达68%(1996年)。这反映出一个问题,即种植业的增加还是主要靠种植业产量的提高,农业结构调整效益并没有发挥出来。正是存在着这一隐患问题,当1997年农产品再一次获得丰收之后,农产品从卖方市场转向了买方市场,农产品全面出现“过剩”。在此情况下,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减缓,1997年为4.6%,1998年为4%。可以说,这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人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农产品的供给量大幅度提高的同时,为什么导致了农民收入增长的下降?农业结构调整为什么没有带来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业结构三个调整阶段的主要问题
综观我国农业结构三个阶段的调整,可以看出有两个明显的主要问题:
(一)三个阶段的农业结构调整都属于资源型的结构调整 农业生产资源之所以能够重新调整分配,是由于种植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尤其是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高,各类农产品供给量增多,为农业结构的调整创造了先决条件。但是,资源型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建立在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之上,资源能否优化配置主要取决于产品市场和资源利用的技术效率。在农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由于农产品由短缺逐步达到供需平衡,同时农业各项科技发展不平衡。因此,经过三个阶段的调整,带来两种现象:一是由于我国地区间的资源差异较大,而农业技术差距较小,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地区间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二是追求农产品产量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农业技术与生产资源配置不协调导致投入产出比下降,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从表1中可以看出:每公斤化肥生产粮食在第一调整阶段平均为24.7公斤,第二阶段平均为18.3公斤,第三阶段平均为13.8公斤;农业生产累计投入产出比,在这三个阶段的平均值分别为:1∶1.90,1∶1.5,1∶1.3。即农业科技在农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表现出高生产能力和低效益趋势的两面性,这种趋势正在不断扩大。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速度受到根本性限制。
(二)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缺乏农业技术创新,传统农业占绝对地位,现代科技农业微乎甚微 例如,水稻品种从70年代的矮杆良种到80年代的杂交水稻,小麦品种从70年代的早熟、高产、抗性强品种到80年代的抗病、耐肥、高产综合性状品种,都是以高产为目标,90年代又没有产生出有影响的高质量品种。没有新的品种,品质没有改善,人们对农产品的消费结构也很难有较大的改变。当常规的农产品供应量大幅度增加时,农产品直接消费和间接消费不足,便会出现农产品的过剩现象,这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直接原因。因此,我国农业结构调整要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由粗放型结构向集约型结构转变,由数量型结构向质量型结构转变,由资源型结构向科技型结构转变,以农业的科技革命开创新型的农业结构局面。
三、我国农业科技与农业结构之间的不协调问题
(一)农业科技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农业结构调整 长期以来,我国的科技管理体制是一种高度集权的,完全由国家投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体制。从科研任务的下达到研究成果的鉴定都是由政府部门负责,大多数科技人员对农业的发展态势、农业结构的发展方向以及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对农业科技的需求状况了解不够充分,加之我国农业的科研、推广和生产各自为政,生产需要和科研选题缺乏有机联系,从而导致农业研究成果不能针对农业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也没有有效的成果进行推广。虽然早在1985年国家已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但至今没能根本解决农业科技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下农业发展的问题。据报道,1996年“第三届中国杨陵农业科技博览会”有2000多个农业科研成果项目,其中真正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成果项目不到一半,突出表现出“三少一多”的现象,即适用于农业生产的高新技术较少,适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实用新技术成果较少,适应于农村产业化的产前、产后深层次开发性科技成果较少,而科研中低层次、低水平的简单重复较多(韩虎群,1997)。在这样的科技管理体制下,农业科技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难以发挥较大的推动作用。
(二)农业科技结构调整滞后农业结构调整 由于现存的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农业科技人员主要围绕国家的宏观目标开展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多年来主要集中在产中研究,尤其是粮食生产。全国1000多个农业科研机构,集中在产中研究阶段的占90%,而农业的产前与产后研究机构很少。从农业生产结构来看,从事种植业研究的人员及研究经费比重过大,据1994年科技统计资料表明,种植业的研究与开发人员、研究课题个数以及课题经费投入均在70%左右,而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合计仅有30%。从学科专业内部结构来看,传统学科和专业比重过高,高新技术和综合性的学科专业比重偏低,研究增产效果的成果多,产品创新的成果少;常规技术多,高新技术少。根据1992-1993年中国农业科技成果大全统计,在331项农业基础研究成果中,有关施肥的研究成果达109项,超过1/3,而高科技的生物技术,信息遥感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等寥寥无几。正是在这样一种科技结构体系下,在农业结构调整中,把农业生产资源从科技力量较强的种植业生产,调向科技力量相对薄弱的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等生产部门,在其产品产出量大幅度增加时,由于品质较差,所以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保鲜、贮藏、加工、运输等相配套的科技发展缓慢,比较利益下降。经过三个阶段的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的比例,由第一阶段的63.7%,下降到第二阶段的56.6%,又反弹到第三阶段的66.5%。新的农业结构形成了高投入、高产出、低效益——农业结构趋向低级化的局面。
(三)农业科技目标单一,难以形成高效的农业结构 以往,农业科技目标主要是提高农产品单产,增加农产品总的生产量。在这一目标的促使下,我国的高产育种技术、施肥技术、灌溉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高产栽培技术和保护地栽培技术等迅速发展。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亿吨提高到1996年的5亿吨,为农业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膳食结构的改变,人们对食物的品种和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农产品生产不仅要求高产,还要求高质、高效;不仅要求满足食物需要,还要满足深加工需要;不仅要求传统产品种类增加,还要求有更多的专用产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美容食品、享受食品、观赏产品以及能够形成系列产业的多用途产品。仅有单一的高产目标,农业科技不可能带动高效的农业结构。
(四)农业科技研究领域过窄,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困难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农业结构的调整正逐步向深度和广度开发。高新技术园区的兴起,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正是这一趋向的标志。现有的农业科技是与传统农业相对应的,主要是以动植物产品为研究对象,与现代农业结构相比,研究领域过窄。由于农业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农业的产前、产后缺乏技术支撑,使得我国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与城市之间的结构具有同构现象,且层次较低,农产品的附加值难以实现,农村产业结构不能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化经营链,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困难。
(五)农业信息技术落后,农业结构优化受阻 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其根本标准是能充分地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与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连接起来,把国际大市场与农业小生产连接起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根据市场信息调整农业结构。现阶段,我国还缺乏这种农业信息网,农业技术传播主要靠仿效式地进行,生产安排靠行政命令或往年的市场经济信息,这种局面不可能实现农业结构的优化。
四、以农业科技促进农业结构优化的几点建议
(一)调整农业科技结构,拓宽农业科技研究领域 随着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许多传统农业产业获得新生和发展,农业结构也将发生新的变化。传统产业结构调整仅表现为植物性和动物性产品之间的产出比例,而未来的农业结构内容将更加丰富,农业将由动植物产品向微生物产品,由陆地农业向海洋农业,由初级生物性产品向食品、生物制品、医药保健品、能源产品,由实物性产品向知识性产品等方面拓展。农业由过去的“产中”过程,延伸到“产前”和“产后”。同时,农业结构的变化必然带来农村经济结构、农村劳力结构、生产组织方式的连锁反应和重大变化。因此,为了推动和适应这种变化,应该加强对现有农业科技结构的调整,加大整体规划和统一协调力度,拓宽研究领域,并不断地与相关学科密切联合和合作,便利农业科技结构效能具有促进现阶段农业发展的推动力,又具有引导未来农业发展的诱导力。
(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结构要想获得本质的改变,必须依靠农业产业化经营,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又必须以现代科技为基础,以农业科技产业化为载体。因此,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和促使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新的农业结构体系,促进农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这一过程将成为21世纪农业发展的趋势。
(三)加强科技教育,建立优化的农业结构体系 优化的农业结构体系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以高素质生产经营者为基本条件,二者缺一不可。因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明显地呈现五大趋势:农业生产科学化,农业结构高级化,组织管理一体化,农业发展持续化和农业贸易自由化。农业结构的优化必须满足这五大趋势的要求,这一要求不仅是对农业科学技术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劳动者和管理者素质的要求,没有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难以适应农业发展趋势的要求,更谈不上农业结构体系的优化。因此,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科技教育,是优化农业结构的根本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