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的介入研究——基于厦门市J社区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实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厦门市论文,流动人口论文,社会工作论文,偏差论文,青少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89X(2009)04-14-06
一、研究的缘起及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流动人口子女行为偏差甚至犯罪问题日益突显,他们中的许多人自幼随父母进入城市,乡村文化对其影响力较弱,而城市文化也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同,因此处于乡村和城市的边缘。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不足、个体心态失衡、城市公共资源紧缺和社会管理能力弱化等原因,流动人口子女正成为城市治安的隐患。
偏差行为是指一定的人(个体)或社会组织(群体)在主观意识的支配下,偏离或违反社会主导行为规范的行为,或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非常态的表现。青少年偏差行为主要是在青春期出现的偏离或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按照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和行为偏离社会主导行为规范的程度,可以分为四种形态:叛逆行为、异常情感行为、异常行为习惯、违法行为。部分学者从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来分析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和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认为心理失衡是根本原因。[1]还有学者指出,除了家庭、学校的因素外,外来人口急剧增多的情形下,城市公共资源的紧缺,已经成为不少城市所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一旦社会公共文化建设滞后,青少年极易受不良文化的侵蚀。传统的以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为主的社区问题青少年跟踪帮教制度和预防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在对流动人口子女的管理上难以深化;另一方面,以常住人口为基准配置的行政管理资源难以应对,行政管理合力和执行力不够强,社会管理工作不到位。在对策建议上,他们提出要发挥预防犯罪专门机构的作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管理控制的力度,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及关注外来问题少年。[2]综上,学者们的研究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上研究流动人口子女行为偏差、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二是从实践层面提出了社区青少年偏差行为矫正的介入方法。但理论层面提出的对策缺乏可操作性,多集中在学理上的探讨;而实践层面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城市社区的常住青少年,对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关注不足。
我国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尚处于初步阶段,“虽然以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为代表的青少年工作在我国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从社会工作专业制度所应包含的政策、服务模式、价值理念、专业方法、专业社工队伍等基本元素来看,目前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的工作还不能纳入青少年社会工作的范畴”。[3]2002年,上海提出了“社区青少年”概念,启动“上海市预防犯罪工作体系”,其中提出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来开展对社区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区“三失青少年”的社会管理和帮助服务工作。上海社会工作者服务的对象——社区青少年是指“具有上海市户籍,16-25周岁,没有固定工作、没有就学、缺少管教的青少年,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闲散青少年’、‘边缘青少年’”。[4]在此,流动人口子女不在服务范围之内。
如何矫正流动人口子女的偏差行为,帮助其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恢复其社会功能成为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课题。社会控制理论认为,青少年正处于社会化的关键时期,由于思想、道德、心理的不成熟,其行为更容易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偏差行为的社会控制就成为减少青少年偏差行为出现的重要一环。
本研究将运用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进行矫正,研究的理论基础为社会支持理论。对于青少年偏差行为的产生,社会学意义上的解释是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青少年由于缺乏社会支持而导致的。社会支持概念最早出现在精神病学领域,19世纪70年代的研究者认为,有效的社会支持有利于身心健康,一方面,社会支持可以缓解处于应激状态下个体的压力;另一方面,它对维持个体良好的情绪体验具有重要意义。现代社会学把社会支持定义为:“它是指各种社会形态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无偿的救助和服务。这种救助和服务既涉及家庭内外的供养和维系,也涉及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支持和帮助。”[5]以支持的来源为标准,可以将社会支持划分为国家支持子系统、群体支持子系统和个体支持子系统。国家支持子系统的主体是政府机构,主要在政策上、社会福利和保障方面提供支持;群体子系统由初级社会群体和次级社会群体组成,具体包括家庭、同伴群体、邻里、学校、职业群体等;个体支持子系统是以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或以人生价值观为基础构成的支持系统。以支持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社会支持分为四个部分:情感支持,也称尊重的支持;信息支持,它有利于对问题事件进行说明、理解和应对,也称建议、评价支持;社会成员身份,它是群体交往的结果,也称归属性;工具性支持,即物质支持或财力帮助。[6]社会支持即社会成员所占有的各种资源的总和,社会支持的各个部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联系紧密的整体,以整体形式对个体发生作用。社会支持对个体的压力具有缓解作用,其发挥缓冲机制示意如下:
图1 社会支持对个体压力缓解机制
我们认为,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会支持不足。流动人口子女多数是从乡村来到城市的,文化的冲突使他们无所适从,身份的困扰使他们在城市的边缘徘徊,而家庭、学校、社区提供的支持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压力就以攻击性言语或行为的形式出现。要从根本上矫正偏差行为,就要以社会工作服务为工作手段,以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为长期目标。
二、研究对象及方法
1.研究对象。本研究的对象为厦门市流动人口子女,特指随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厦门生活的未成年人,年龄跨度为14-25岁。我们选取厦门市湖里区的J社区为调查对象,开展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实务服务。之所以选择湖里区作为试点,是基于以下原因:首先,湖里区是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入地。厦门是一个流动人口聚居的城市,2006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厦门市264万人口中,流动人口有106万,特别是厦门经济特区发祥地的湖里区,是厦门市乃至全国人口倒挂最密集的地区,2008年,全区人口70.98万人中有流动人口51.4万,占总人口数的72.24%。[7]其次,湖里区民政局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关注这一群体的成长。前期研究结果表明,湖里区流动人口子女的行为偏差问题与全国其他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问题相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最后,湖里区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试点区,社区工作者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理论基础,在2008年6月进行的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中,已有94人取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能够运用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服务于社区群众,为本研究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资源。
2.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方法,对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首先,在资料收集中,采用了访谈法和文献法,发现问题,确定服务对象的范围。其次,在专业介入中,以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为运作依据,依照接案-预估-计划-实施-评估-结案的顺序,对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进行实务研究。最后,在社会工作介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修正计划,达到矫正目标。我们的实践在三个层面开展:运用个人层面的社会工作方法矫正流动人口子女的偏差行为;运用群体层面的社会工作方法矫正流动人口子女的偏差行为;运用社区层面的社会工作方法矫正流动人口子女的偏差行为。研究框架如下:
图2 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框架
三、研究结果分析
通过对厦门市湖里区的J社区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存在流动人口子女行为偏差问题,主要表现叛逆行为和异常行为习惯上,具体表现为厌学、逃学、网瘾等。从2008年4月开始,我们从个人、群体和社区三个层面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介入的实践。
1.个人层面的社会工作介入。个人层面的社会工作方法主要针对有较明显的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严重的不良行为的社区青少年。在本研究中,服务对象主要通过“外展”方式获取,即社区工作者通过观察、或从青少年所在学校得到相关信息,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矫正服务。
典型个案:小林,男,13岁,初中二年级学生。该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是厌学、逃学,在学校挑衅同学、甚至与教师发生争吵,在家与父母对抗。
服务过程:社区工作者从辖区中学得到该生的信息后,多次上门与小林及其父母交流,与小林建立了信任的关系。在预估阶段,社区工作者对小林进行深入访谈,分析小林出现偏差行为的原因,并与小林所在中学和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建立了合作关系,整合资源为小林提供服务。鉴于小林的问题较为严重,在建立专业关系和充分预估的基础上,社区工作者与集美大学的教师一起为小林订立了偏差行为矫正计划。矫正计划以人本主义治疗模式和心理-社会模式基础,从小林心理问题的干预为切入点,进而解决其网瘾和厌学问题。社区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与小林每周面谈一次。
服务效果评估:小林做到坚持不逃学,在学校与教师和同学的关系有所改善,在家与父母对抗行为减少,但还会想上网,对小林的服务还将继续。
2.群体层面的社会工作介入。群体层面的社会工作方法主要是通过小组工作的开展,帮助流动人口子女矫正偏差行为。上海的青少年社区事务社工在实践中发现,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一些团康活动,会受到青少年的欢迎,也有利于与青少年建立关系。从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开展小组工作的经验看,小组工作对于人际关系的调适,偏差行为的矫正具有良好的效果。
问题:以J社区为试点,集美大学社会学系、J中学、金山派出所与J社区居委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在社区针对有厌学问题的流动人口子女,开展社区青少年小组工作。经过预估发现,流动人口子女的厌学行为与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和社区环境有关,主要是缺乏学习成就感和自信心,尊重的支持得不到满足;对学校和社区缺乏认同感,社会成员身份不明晰;从而导致对自我成长缺乏责任感。基于此,我们从认识自我入手,帮助服务对象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和对学校、社区的归属感,从而改变学习态度,树立“我要学”的观念。小组为互惠模式,在行为理论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介入:2008年4月,第一次小组活动按计划实施,活动的工作员为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的学生,J社区、J中学和集美大学的教师作为观察员和督导,参与了此次活动。工作员对工作过程进行了记录,该小组计划持续三年。
评估:第一次小组活动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组员表现出了积极参与的热情,对活动的满意度高,期待下次活动的到来。在活动中,工作人员以真诚、温暖、积极关注的技巧和态度,与组员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但也表现出对突发情况(如个别组员不遵守纪律,活动中离开活动场所又返回)的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在专业技巧上还需要提高。
3.社区层面的社会工作介入。就理论而言,社区工作是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案主,通过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确定社会的问题与需求,动员社区资源,争取外力协助,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或预防社会问题,调整或改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冲突,培养自助及自决技术,加强社区凝聚力,培养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发掘并培养社区的领导人才,以提高社区的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会的进步。[8]可见,社区层面的社会工作主要是发动社区居民参与,来改变社区的现状。青少年是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服务对象,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则是流动人口密集社区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对社区资料的二次分析和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层面对流动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已基本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即以学校为龙头,以社区为平台,以家庭为基础,把三方面的力量结合起来。社区工作的载体有社区未成年人教育中心、社区青少年绿色网吧、社区青少年书屋、社区文艺剧社、心理咨询室。以社区活动为主要形式,参与活动的对象包括有偏差行为的青少年,也包括其他的社区青少年,活动的内容可以分为宣传类、服务类、参观访问类、娱乐类和讲座培训类。这些活动和活动载体对于社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有一定的作用,并初见成效。但社区层面的工作服务面较广,对于有行为偏差青少年服务的针对性不够,主要表现在工作目标不明确,对偏差行为的界定尚不明晰。另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四、对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实践的反思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服务于居民,满足社区居民归属感、认同感的物理环境。流动人口是社区的居住者,如何以社区为平台,为有偏差行为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矫正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和社区的和谐发展,是一项不容回避的议题。本研究通过在个人层面、群体层面和社区层面对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实践,得出以下结论:
1.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方法的综合运用成效明显。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方法的综合运用,在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中具有明显的效果。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是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服务平台的专业工作。社会工作的手法更适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更容易引起青少年共鸣。一方面,传统的学校德育、思想政治工作之所以实效性不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青少年的叛逆性格特征和逆反心理,影响了青少年对教育内容的认同和接受,影响了教育的实际效果;另一方面,社会的急剧变迁和传统价值理论的无情颠覆,使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的预防和矫治面临更为复杂、更加艰巨的形势,单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德育、心理辅导已无法解决。社会工作方法不同于以往我们所了解和实施的德育、思想教育工作或心理辅导,它以“案主自决”而不是灌输为基本原则,因而不容易引起青少年的逆反,更容易为广大青少年所认同和接受。在本研究中,我们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社会工作传统工作方法系统化综合运用,以满足问题表现不同和问题程度不同的服务对象的需求。如个案工作方法对于解决网瘾问题、异常行为问题有较好的效果,还可以用于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上;小组工作能够帮助有偏差行为的青少年建立互助网络,增强其信心和责任感;社区工作则成为服务对象参与社区事务的途径,在参与社区活动的过程中,社区归属感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得以加强,行为上的偏差得以矫正。
2.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要有针对性、持续性。从现状看,社区现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面向全体青少年,青少年主要以自愿原则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服务。厦门市流动人口子女面临的问题既有青少年群体的普遍性问题,又有由个人认知和社会环境因素造成的特殊性问题,偏差行为的发生率高于常住人口子女。社区工作者和相关人士如果能够在分析流动人口子女的需求、分析其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将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还要认识到对这一群体的服务是长期的、持续的,目的是为了该群体成员能够在社区中,得到温馨、平等的成长环境,社会功能得以正常发挥。
3.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化是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的必然取向。社区为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矫正提供的服务,受到了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有服务对象的接受程度、服务对象家庭(父母)的态度、学校的态度、社区工作者的服务理念和技术、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等。研究发现:(1)服务对象的接受度是矫正服务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个别有偏差行为的青少年不愿意接受服务,还有一些青少年接受服务而不配合矫正进程,影响了服务效果;(2)家庭是个人成长的基本场所,父母的教育方式、与子女的关系影响到子女的心理行为健康。一些父母拒绝社会工作服务,使得其子女的偏差行为无法得以矫正;(3)学校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能够积极配合,并提供人力和场地资源,学校的心理咨询师定期到社区,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案服务有利于矫正服务的推进;(4)在有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问题的社区,社区工作者关注服务对象,能够用观察法、召开小型居民座谈会、家访等方法,发现服务对象,并启动社区联动机制,在三位一体的模式下提供矫正服务。但由于社区工作者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在时间、精力和专业性上无法满足,影响了服务效果;(5)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流动人口子女的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大力支持针对这一群体的社区服务的开展。本课题就得到了湖里区民政局的支持,相关领导积极参与课题的研究。社区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服务主体是社区工作者,现实条件下,社区工作者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面对一些需要运用专业技术进行服务的对象,他们往往束手无策。调查中,一些社区工作者呼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社区开展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认为,明确界定服务对象,将流动人口子女偏差行为的矫正作为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拓宽途径,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水平高,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矫正工作者队伍;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帮助其构建社会支持系统,从根本上减少其偏差行为的产生,应成为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收稿日期]2009-04-10
[修回日期]200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