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北美的金融合作实践和对亚洲的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美论文,欧洲论文,亚洲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全世界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金融一体化是不同地区、国家通过参与国际金融竞争与合作,形成与世界各国越来越密切的金融合作关系,使得资源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由于世界各国在经济、文化、法律、宗教等方面差异巨大,全世界范围内的一体化难以付诸实践,但是一体化进程在一些特定区域内可以率先实现区域一体化,再通过区域合作的扩大和深入,逐步推动更大范围的一体化进程。
目前,欧洲和北美已经建立了紧密的经济和金融区域合作,而亚洲的区域合作则成效甚微,曾经创造过发展奇迹的亚洲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借鉴欧洲和北美金融合作的经验,探寻适合亚洲金融合作的道路。
一、欧洲金融合作实践及对亚洲的借鉴
以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为起点,欧洲的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发展,1967年欧共体成立,1993年更名为欧盟,1999年欧元推出,2004年欧盟东扩并诞生了第1部欧盟宪法,欧盟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最成功的区域合作典范。在这一进程中,欧洲的金融合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本节从货币和金融市场合作两方面回顾其进程,并分析对亚洲的借鉴。
1.欧洲的货币合作
欧洲货币合作的实施主要基于以下三个背景:(1)欧共体成员国之间关税、贸易限制的取消,共同市场的建立,加深了成员国间经济的相互依赖。但由于成员国之间计价货币不同、汇率频繁波动容易导致经济摩擦,因而为了发展共同体内部贸易、巩固关税同盟及共同农业政策,需要推动各国家间的货币合作。(2)二战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确立欧共体成员国货币从属于美元,最初有利于各国汇率的相对稳定,能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但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实力逐步下降,布雷顿森林体系最终瓦解,导致欧共体成员国货币大幅频繁波动。再加上汇率机制不一,欧共体作为一个整体难以保持汇率稳定,影响了国际贸易及结算和国际资本流动的顺利进行,于是欧共体国家希望建立欧洲货币合作体系以摆脱美元波动的冲击。(3)欧共体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情况好转并趋同,各国外汇储备雄厚,为货币合作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基础。
欧洲货币合作的进程起始于1971年的《魏尔纳报告》,它首次提出了在欧共体内实现“平行货币”并进而发展为单一货币的构想。1978年12月,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建立欧洲货币体系(EMS)的协定,在这一框架内,创建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它的广泛使用为最终发行统一货币——欧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89年6月欧共体马德里首脑会议通过了《德洛尔报告》,决定从1990年7月1日起分三个阶段实施欧洲货币联盟。1994年成立欧洲货币局,1998年组建欧洲中央银行,1999年1月1日到2002年1月1日为欧元启动的过渡阶段。
在这一进程中,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为欧洲货币合作做出了巨大贡献。1998年6月1日,欧洲中央银行正式建立,7月1日开始运作。作为一个跨越国界的组织,欧洲中央银行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欧洲机构。① 欧洲中央银行相对于欧盟各机构和成员国政府是独立的,不受任何控制和干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在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行机制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它作为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掌舵者,负责了整个欧元区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货币工具的操作管理。
2.欧洲的金融市场合作
在1999年欧元正式推出的初期,欧洲金融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美国。欧洲与美国金融市场发达程度差异巨大的原因除了与金融结构的差异有关外,与欧洲各国金融体系、监管体制、税收制度等方面存在市场分割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有着密切的联系。大批欧盟企业转向美国金融市场融资,与此同时大量欧盟资金也进入美国金融市场追求更高的投资回报。为此,欧盟对金融市场一体化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采取一系列举措积极推进。
20世纪90年代以前,欧共体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政策与措施初步消除了各成员国之间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进入90年代尤其是1992年《马约》签署后,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得到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欧洲国家间证券市场的结盟合并。1998年7月,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和卢森堡3个证券交易所达成联盟协议。1998年11月27日,伦敦、巴黎、法兰克福、布鲁塞尔、阿姆斯特丹、马德里、米兰和苏黎世等欧洲8个主要股票交易所的总裁在巴黎举行会议,就组建单一的泛欧证券交易市场达成了共识。世纪之交,巴黎、阿姆斯特丹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4月在伦敦公布了结盟计划,组成欧洲第二大股票市场“Euronext”。同年5月,伦敦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再一次宣布其联盟计划,组成“国际股票交易所”(iX)。此外,欧盟内部期权与期货交易所合并不断: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与德国Terminborse交易所(DTB)合作;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NATIF)则与西班牙巴塞罗那交易所(MEFF)联合,以组建欧洲交易所(EUREX)。
进入新世纪,市场一体化成为欧洲金融一体化的主导。1999年5月,欧盟制定了《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 Action Plan--FSAP),该计划包括42项改革措施,覆盖了证券、银行和保险业的所有金融机构。2000年3月里斯本欧盟首脑会议正式批准了该“行动计划”,并拟订到2005年全部完成,从而消除欧洲金融市场一体化中存在的所有障碍,为实现欧盟内部金融服务一体化描绘了蓝图。2001年3月,欧盟领导人在斯德哥尔摩特别首脑会议上讨论通过《拉姆法路西报告》,呼吁欧盟尽快改革目前的证券市场管理决策机制,在欧盟范围内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金融业共同市场。
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会改变现有国际金融市场的格局,加速形成一个强大的金融证券交易中心。随着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的加深和证券交易所的联合,再考虑到统一货币带来的汇率风险消失和发行交易成本下降,欧洲的金融市场将发挥出更强大的整体力量。
3.对亚洲金融合作的借鉴
欧洲金融合作是世界上区域金融一体化的典范,总结其进程,有很多值得亚洲借鉴之处。
(1)合作理念的确立
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必须共同走向未来”的意识即“欧洲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亚洲来说:我们是否能够充分认识到在防范金融危机,解决能源短缺,环境恶化、经济发展滞后以及社会保障系统低效等方面展开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能否在缓解地区威胁、消除发展中的不利因素等一些共同基础上找到和建立一种“亚洲意识”?这种“亚洲意识”的确立,将成为亚洲一体化进程的强大推动力。
(2)合作轴心的确立:核心国家的紧密协调与合作
根据欧洲经验,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核心大国的倡导与推动,区域内的深入合作才能成功。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法德和解是欧洲联合的先决条件,而亚洲无疑缺少这样的轴心。亚洲国家间至今仍缺乏足够的信任,没有各国公认且经济实力足够强大的核心力量,这就使未来亚洲区域内的合作难以建立一个稳定的核心。
(3)动力的确立:利益切合点的适当选择
欧洲联盟之所以在深化和扩大的道路上不断推进,源自一体化带来的巨大利益和兼顾各方利益基础上的共赢策略。对于亚洲来说,应当通过既符合各国利益,又能根据各种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多层次、多阶段的区域合作来推进亚洲一体化。努力寻找一种能为亚洲所有国家(地区)带来更大利益的区域合作方式,是亚洲金融合作的一个关键所在。
(4)相对统一的文化、思想基础
欧洲绝大多数国家有着共同的宗教、历史和文化背景,又同属一个语系,有相近的语言基础。亚洲有复杂多样的语言文化、宗教思想以及政治观念和经济科技基础,因而亚洲的一体化会远比欧洲更难以协调和达成。但是欧洲在保存较大同一性的同时,仍有着不可忽视的多样性,并且常常成为给欧洲带来变动的因素。那么对于亚洲来说,我们完全没有必要认为多样性一定会对合作与交流产生阻碍,多样化完全可能成为面向未来的前进动力。
(5)具体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及法制约束
顺利实施共同政策使得欧盟各成员国实现了稳定的政策趋同和经济增长。欧盟的政策在兼顾地区间平衡发展并体现公平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创新,这对亚洲在一体化过程中制定有效的政策具有借鉴意义。亚洲合作若只局限于政府、学者、民间的对话和谈判是远远不够的。一套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都能遵守执行的制度极其必要。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金融合作的实践和经验
1994年1月1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正式启动。根据这项协定,三国将在15年内逐步取消几乎所有的贸易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成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1.北美自由贸易区金融合作实践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最初主要以贸易和投资合作为主,目的是消除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推动区域内商品、人员及资本的要素流动。但随着投资自由化条款、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制度的建立,北美经济一体化的内容已经超越了贸易自由化,它涵盖了劳务、贸易、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
1989年1月1日生效的加美自由贸易协定在金融方面的内容有:加拿大解除对美国银行所设的限制;允许美国保险公司通过收购或建立直接控股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从事多种经营;允许美国证券公司只需经过正常审核即可进入加拿大证券市场。同时,加拿大的金融机构可以在美国自由地处理加拿大的国债和州债;加拿大的银行获得在美国推销商业有价证券(本国政府发行或担保)和进行交易的权利。
1994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三国在金融领域又有了更深层次的合作。协定规定:(1)某一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可在另一缔约国开业,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交易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各国允许本国居民在另一国境内获取金融服务,不对任何金融部门的跨境交易规定限制条件,也不对已有的限制增加补充规定。(2)非歧视待遇。各国应给予在其境内的金融服务提供者以国民待遇,即给予平等竞争的待遇以及最惠国待遇。不得把其他国家的金融服务提供者置于较本国提供者不利的地位。(3)程序的透明性。在区域内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开业,必备的开业条件、有关人员要求、申请手续程序应该明确,并遵照约定执行。(4)各国当局仍可以保留合理调整的权利,以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完整。在特殊情况下,各国还能采取旨在保护收支平衡的措施。(5)协定还规定了各成员国之间就有关金融服务事务进行磋商的专门程序。(6)各国对金融服务合作做出了具体的承诺。②
金融领域的合作机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其实施表现出了巨大的合作联动效应,在对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的有效救助中表现突出。
NAFTA成立一周年之际,墨西哥爆发金融危机,比索贬值、股市狂跌,外资大量抽逃。危机给墨西哥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后果:1995年墨西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6.2%,比上一年的4.1%下降了10.3个百分点,成为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经济增长率最低的年份。当年的通货膨胀率达到51.1%,比上一年提高47%,失业率也成为20世纪90年代的最高年份,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墨西哥金融危机爆发后,NAFTA在帮助其迅速度过危机上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危机一发生,当时的克林顿政府就立即作出反应,向国会提出对墨西哥提供400亿美元贷款计划,以帮助其渡过难关,但未被通过。随后,克林顿政府马上动用外汇稳定基金,向墨西哥提供了200亿美元贷款。尽管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也向墨西哥提供了近500亿美元紧急贷款,但墨西哥政府认为,该国经济能够从近乎崩溃的金融危机中复苏,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国的帮助。此次危机与1982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墨西哥对美国产品征收100%的关税和实行其他贸易限制,与美国没有有效的经济贸易合作,几乎没有得到周边国家的援助,总共用了7年时间才恢复其出口,而1995年的危机只用了18个月就顺利度过。
2.对亚洲金融合作的借鉴:发展差距较大国家间的成功合作
(1)不同发达程度国家间的联合,创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已有模式
北美自由贸易区突破了此前以水平分工为基础的一体化模式,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区域内第一次成功实现了国际产业垂直分工。通过垂直分工,三国能充分利用相互间资源上的比较优势,达到规模经济。亚洲是一个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均有巨大差异的地区。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既有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也有大量发展中国家、贫穷国家。在经济体制方面,亚洲既有市场经济国家也有社会主义国家。多样性、差异性比任何区域都更为显著。因而北美兼顾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利益,建立起垂直分工的区域合作,其经验尤其值得亚洲学习。
(2)以区域或双边合作的方式解决多边贸易中的问题
对亚洲来说,国家众多,差别显著,短期内难以达成各国都遵守的合作协议。那么先进行次区域合作,如构建东亚、南亚、东南亚、东北亚的经济合作圈,在此基础上,各经济圈联合扩展,逐步使整个亚洲紧密团结在一起,不失为现实有效的选择。
(3)区域内贸易与经济优先发展,照顾发展水平较低国家的利益
亚洲要建立成功的区域合作,也必须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给予不同的政策优惠。在经历了一个缓冲期之后,各国经济差距不那么悬殊了,再考虑一致的贸易、经济、金融政策安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一开始就采用同一标准衡量差异巨大的经济体所产生的矛盾。
(4)北美自由贸易区合作内容广泛,机制健全
该区域除了以实现商品流通为合作目标外,还增加了劳务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和促进相互投资等合作目标,内容丰富且有弹性。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健全的协商制度和固定的运行机制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定期协商机制。亚洲区域合作也应考虑确立明晰的合作目标,构建一套健全,具有约束权威,卓有成效的制度安排机制。
三、亚洲金融合作的最新进展和推进策略
1.亚洲金融危机的启示
东亚国家从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中获益良多,大量资本流入东亚,为该地区经济迅速成长提供了资金支持。这些资金或投资于各种金融公司,或投资于房地产和其他资产,然而狂热的投资逐渐产生大量泡沫,并给金融机构制造了巨额不良资产。与此同时,由于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信息披露,公众对金融部门的信心受到严重破坏。1997年泰铢在国际游资冲击下大幅贬值,资产泡沫破灭引发的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到东亚许多国家,并最终影响到实体经济的稳定,爆发了规模和破坏力惊人的亚洲金融危机。
回首1997亚洲金融危机,各国政府有诸多深刻的教训,而带有广泛共识性的观点是:金融的不稳定不再局限于一国之内,连续的传染使其成为区域性问题,需要区域性的解决方案。③ 可以说正是本次危机,使得亚洲各国清醒地认识到,来自IMF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救助令人失望。必须建立某种形式的区域金融合作组织,才能保证金融冲击不至于成为快速蔓延的多国危机。
2.危机后亚洲金融合作的基本进展
危机过后,亚洲各国吸取教训,开始大力推动区域内的金融合作。迄今达成的实质性进展中,货币领域合作的代表性成果是《清迈协议》,而金融市场合作的最重要成果是亚洲债券基金。
2000年5月,东盟国家和中国、日本、韩国在泰国清迈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建立区域金融合作以作为现有国际援助的补充,达成了著名的《清迈协议》。该协议旨在扩大东盟国家货币互换协议,在东盟和中、日、韩之间创建一个双边货币互换网络,为需要的国家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2001年5月,亚洲开发银行年会上,东盟货币互换协议进一步扩大,日本与韩国、马来西亚、泰国之间达成实质性的货币互换协议。2004年,在《清迈协议》框架下,东盟10+3国家共签署了16个,总额近400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定,详细情况可见表1。
表1 《清迈协议》下的双边互换安排(单位:亿美元)
双边互换安排[*]协议状态
规模
总规模
日本-韩国 缔结/2001.07.0420 20
日本-泰国 缔结/2001.07.3030 30
日本-菲律宾
缔结/2001.08.2730 30
日本-马来西亚 缔结/2001.10.0510 10
中国-泰国 缔结/2001.12.0620 20
中国-日本[**] 缔结/2002.03.2830 60
韩国-泰国[**] 缔结/2002.06.1110 20
中国-韩国[**] 缔结/2002.06.2420 40
韩国-马来西亚[**] 缔结/2002.07.2610 20
韩国-菲律宾[**]
缔结/2002.08.0910 20
中国-马来西亚 缔结/2002.10.0915 15
日本-印度尼西亚
缔结/2003.02.1730 30
中国-菲律宾
缔结/2003.08.2910 10
日本-新加坡
缔结/2002.11.1010 10
韩国-印度尼西亚
缔结/2003.12.2410 20
中国-印度尼西亚
缔结/2003.12.3010 10
总额 365
数据来源:Asian Development Bank,2003.12," Progress and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for the Chiang Mai Initiative" .
注释:*此双边互换协议不包括在《新宫泽构想》(New Miyazawa Initiative)框架下日本提供给韩国(50亿美元)和马来西亚(25亿美元)共计75亿美元的双边货币互换额。
**这是双向的双边互换协议,为克服指定货币支付困难,协议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提供确定数额的流动性支持,进行互换交易。总体可获得的双边互换额度将是协议面额的两倍。
近年来,亚洲各国政府和专家对于尽快建立亚洲统一债券市场已经逐步达成共识④。2003年6月2日,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宣布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合作,建立第一支亚洲债券基金(ABF1,Asia Bond Fund 1)。ABF1的成立标志着统一亚洲债券市场进程的正式开端。ABF的初期规模为10亿美元,以美元计价。
2004年12月16日,亚洲债券基金二期(ABF2)正式启动。ABF2主要由各成员国的储备出资设立,规模为20亿美元,由泛亚债券指数基金(PAIF,Pan-Asian Bond Index Fund)和债券基金的基金(FoBF,Fund of Bond Fund)两个平行基金组成。与ABF1相比,ABF2有明显的进步:规模由10亿美元扩大到20亿美元;投资方向由八个经济体的主权和准主权美元债券拓展到主权和准主权本币债券;确定了向私人部门开放的原则⑤。
可以看到,危机过后亚洲地区的金融合作在不断推进,各国政府也在积极参与。但是总体而言,亚洲区域金融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实质性的成果和有约束力的国家间合作机制并不多,距离欧洲和北美的高度一体化尚有极大差距。
3.亚洲金融合作的推进
亚洲金融合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存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诸多困难,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文认为近期主要可以在以下方面展开合作:
(1)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经济与金融政策协调,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
东亚国家贸易投资关系密切,经济相互依赖程度很强,一国政策的有效性与其他国家的反应密切相关,不合作的成本越来越大。因而东亚国家应该增加本国经济政策的透明度,建立各国政府部门定期对话机制,协商经济金融政策,通过积极的政策协调,促进一系列实质性的金融合作举措。货币金融合作是建立在高度贸易合作基础之上的,亚洲金融合作不能只着眼于防范金融危机,我们需要通过加快建设地区自由贸易区来促进金融合作。
(2)构建防范和化解区域危机的金融安全机制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危机国家流动性不足,缺乏最后贷款人及时提供救助。因而东亚国家需要建立区域融资机制,构建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危机的安全网络,通过集中成员国的国内储蓄和外汇储备,为陷入金融危机、发生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紧急援助。
(3)统一标准,加强地区金融监管
东亚国家迫切需要在金融政策、资本市场、银行经营、公司治理、会计准则等方面制定共同标准,提高各成员国在金融运行方面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相关技术援助与培训制度,保证监管的有效性。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可以从加强政府间信息交流和政策对话开始,逐渐过渡到签署协议,成立多国联合的区域监管机构。
(4)发展亚洲债券市场⑥
建立区域债券市场的指导思想是:将该地区规模巨大的居民储蓄和外汇储备导向长期资本市场,以解决过度依赖银行融资带来的“双重不匹配”⑦ 问题和促使融资方式多样化。亚洲债券市场的建立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吸引大量投资者和债券发行者,改善市场基础设施(诸如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强化、基准规则)等等。
(5)加强区域内货币之间汇率稳定性
金融危机后,东亚国家和地区除了中国、香港、马来西亚⑧ 以外,都采用了新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原先盯住美元汇率机制下,亚洲地区内货币汇率的相对稳定状态已不复存在。由于此洲国家金融市场不发达,套期保值成本过高,经济日益开放,汇率大幅波动将带来极大损害。因此,加强区域内货币之间汇率协调,从而在区域内部相对稳定,而对区域外部灵活浮动的汇率机制更适合东亚国家经济发展。
注释:
①白瑞英、康增奎等著《欧盟: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版,第259—260页。
②宫占奎、陈建国、佟家栋著《区域经济组织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③ERD Working Paper No.6:Monetary And Financial Cooperation In East Asia:The Chiang Mai Initiative And Beyond,Pradumna B.Rana February,2002.
④2003年6月22日,第二届“亚洲合作对话”会议18个成员国在泰国清迈一致通过《清迈宣言》。《清迈宣言》强调,“面对全球经济相互依存度的不断上升,发展高效、具有深度和流动性的亚洲债券市场,推动金融合作,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稳定、强大、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以防止经济、金融危机的发生,促进亚洲区域的繁荣”。
⑤ABF2在第一阶段接受EMEAP成员的认购后,将在第二阶段通过上市等方式向其它非EMEAP投资者,包括私人投资者开放。
⑥参见赵锡军、刘炳辉、李悦,2005:《亚洲统一债券市场的推出背景、效用及策略研究》,《国际金融研究》第7期。
⑦指银行融资可能在贷款期限和货币种类上产生的不匹配。
⑧这三个国家货币的汇率在事实上盯住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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