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演变理论与市场经济的历史定位_市场经济论文

马克思的社会经济形态演变理论与市场经济的历史定位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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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等同于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从而认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比与它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高出一个时代,即后者处在社会发展的市场经济阶段,而前者则由社会发展的市场经济阶段进入到计划经济或非市场经济阶段,因此,非市场化,就成为社会主义实践者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实现社会主义的任务和目标。非市场化的社会主义实践历经70多年后,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仅未能实现,而且,自8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相继放弃了非市场化的目标,在那些仍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里,代之以市场化作为社会主义实践的任务和目标。社会主义实践由非市场化向市场化转变,使得国内外不少人产生了这样的疑问:马克思的理论是否正确呢?在我们看来,如果对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理解,那么,就不难看出马克思的理论是完全正确的。

一、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五个时代的学说与市场经济理论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和五种社会形态演进的理论,是众所周知的。马克思曾经写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我们把《德意志意识形态》、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哥达纲领批判》等中有关社会发展的观点综合起来,可以说马克思提出了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这一理论具有伟大的意义,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联系和前途,给世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指明了共产主义最终实现的历史必然性。

但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如同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认为,共产主义革命一旦取得胜利,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都应当马上废除或已经废除了。所以,马克思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并且他还接着指出:“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2〕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这些话,是不是完全否认了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呢?这是值得重新讨论的问题。在我们看来,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否定商品交换,也没有否定市场经济,只不过认为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这是很正确的,我国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比较而言,不是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吗?!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从马克思五种社会形态的学说中得出各国的发展模式都是一样,不能认为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家一旦取得革命的胜利,就会比经济发达得多的资本主义社会高出一个社会形态,不存在市场经济了。事实上,马克思认为,落后的农业国取得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有其特殊的历史道路,取得革命胜利后,其社会仍然与资本主义处在同一社会发展阶段。

可是,长期以来,大都把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变成了“万能钥匙”,用来分析和确定一切国家和一切民族的社会发展道路。但是,如果认真研究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认真研究马克思关于俄国农业公社问题的信件,那么,就会看到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是基于西欧工业国家的历史环境提出来的,马克思自己也强调它不是一般社会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

在研究俄国经济情况的过程中,最吸引马克思注意力的是俄国“农业公社”。马克思在1872年打算把他研究俄国土地关系的成果用在《资本论》的关于土地所有制一篇中,他在1872年12月致丹尼尔逊的信中说:“在《资本论》第二卷关于土地所有制一篇中,我打算非常详尽地探讨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形式。”〔3〕对于这一点,恩格斯在1894 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作了这样的说明:“马克思为了写地租这一篇,在70年代曾进行了全新的专门研究。他对于俄国1861年‘改革’以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统计资料及其他出版物,……曾经按照原文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并且作了摘录,打算在重新整理这一篇时使用。由于俄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对农业生产者的剥削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因此在地租这一篇中,俄国应该起在第一卷研究工业雇佣劳动时时英国所起的那种作用,遗憾的是,马克思没有能够实现这个计划。”〔4〕

1877~1879年俄国报刊上围绕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进行了论战。这次论战是由茹柯夫斯基的文章《卡尔·马克思和他的〈资本论〉一书》挑起的。针对这篇文章,出现了一系列论战性文章。革命民主主义者赫尔岑早就认为:“保存公社和给个人自由,把村和乡的自治扩展到城市和整个国家,同时保持民族的统一——这就是有关俄国的前途的问题所在,也就是西方思想家正绞尽脑汁力求解决的那个社会矛盾的问题所在。”〔5〕这表明,在赫尔岑看来, 依据俄国所特有的历史条件,可以不经受资本主义的一切苦难而取得它的全部成果。米海洛夫斯基抓住刊载在《资本论》第一版补遗里面的一个附注,即马克思对赫尔岑的论战性的意见,认为马克思是不同意赫尔岑的上述观点的。对此,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编辑部的信中反驳道: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的跋中,“我曾经以应有的高度的尊重谈到‘一位伟大的俄国学者和批评家’”,即车尔尼雪夫斯基。而他在俄国发展的道路上,与赫尔岑持相同的观点,那末,米海洛夫斯基“至少也有同样多的理由根据我对这位‘伟大俄国学者和批评家’的尊重断定我同意他对这个问题的观点。”〔6〕马克思强调指出, “因为我不喜欢留下‘一些东西让人去揣测’,我准备直截了当地”说明这个问题:第一,在许多年内研究了和这个问题有关的官方的和其他方面的资料,“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第二,“我在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中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因此,这一章叙述了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分离,从而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现代意义上的无产者)而把生产资料占有者变成资本家的历史运动。”在这一段历史中,“全部过程的基础是对农民的剥夺。这种剥夺只是在英国才彻底完成了……但是,西欧的其他一切国家都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运动。”第三,米海洛夫斯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的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侮辱。”因为,“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7〕

由此不难看出,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直截了当地说明了二点:其一,《资本论》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是基于西欧各国的历史环境,因此不能看做是一切民族最后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所注定要走的一般发展道路;其二,俄国如果继续走1861年开始的道路,即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则必然会遭受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灾难,同时,也将失去历史所提供给俄国的一个“最好的机会”。

这里讲的“最好的机会”是指的什么呢?1881年初,马克思在准备给查苏利奇回信的4份草稿中作了详细的说明。马克思认为, 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它不像东印度那样,是外国征服者的猎获物。同时,它也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这样,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土地个体耕作变为集体耕作。而俄国农民已经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实现着集体耕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以及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些都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向合作经济过渡。另外,长期依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俄国社会,也有义务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另一方面,与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总之,由于各种情况的特殊凑合,使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能够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不过,马克思认为这只是一种“现代农村公社进化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此外,还存在另一种可能性,即俄国农业公社被资本主义制度所消灭。俄国农业公社所固有的二重性(即一方面包含公有制,另一方面又包含有私有制因素)使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具有“历史必然性”。马克思认为俄国农业公社能够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8〕此外,马克思还提出了另一个必要条件。在1882年1月为《共产党宣言》的第二个俄文本所写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俄国公社,这一固然已经大遭破坏的原始土地公共所有制形式,是能够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所有制形式呢?或者相反,它还须先经历西方的历史发展所经历的那个瓦解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9〕

如果抽象掉俄国农业公社这个特定研究对象,把马克思在研究俄国农业公社发展道路问题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从一般农业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来加以概括,那么可以说,一个农业国家只要具备了三个缺一不可的条件,就可以成为向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发展的“起点”,并由这个起点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这三个条件是:(1)与资本主义国家处于同一时期;(2)农业国发生国内革命;(3)资本主义国家发生无产阶级革命。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马克思通过对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和落后农业国俄国的研究,概述了资本主义国家和同资本主义国家并存的农业国的两种不同的历史发展道路。显而易见,农业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起点阶段,还不能说它就比资本主义社会高出一个时代,实际上它与资本主义社会处于同一个时代,具有同一时代的基本特征,必然实行市场经济。

二、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学说与市场经济理论

马克思除了提出五种社会经济形态理论,还阐明了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后一理论同样具有伟大的意义,对阐述市场经济甚至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明确地把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划分为三大社会形态。马克思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10〕那种认为马克思后来放弃了这一理论的观点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在于说明:

1.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可以划分为三大相继更替的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和“个人全面发展”的阶段。

2.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大阶段,“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种类型的生产力使个人之间还没有形成丰富的关系,而只是一种“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地方性联系”,因此,“虽然个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较明显的人的关系,但他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社会〕规定性”,即“个人受他人限制那种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总之,这种类型的生产力使社会关系表现为“人的限制”,或者说“人的依赖关系”。另外,这种类型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形成了“不发达的交换,交换价值和货币制度”。这里讲的“不发达的交换”,是指“真正的交换只是附带进行的,或者大体说来,并未触及整个共同体的生活,不如说只发生在不同共同体之间,决没有支配全部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11〕

3.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个人只能为社会和在社会中进行生产”,但是,“他们的生产不是直接的社会生产”。这种类型的生产力使得“个人从属于象命运一样存在于他们之外的社会生产并不从属于把这种生产当作共同财富来对待的个人”,这样,一方面,“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才能通过这种物的形式取得和表明自己的权力”,另一方面,“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或货币的所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这样,“毫不相干的个人之间的和全面的依赖,构成他们的社会联系”,而这种社会联系又是通过交换价值,即货币来表现的,从而,“在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12〕换句话说,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依赖关系”,或者说表现为“物的限制”。这种物的依赖纽带使“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形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因此,这种类型的生产力,“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3〕

但是,马克思强调指出,与第一阶段的“人的依赖关系”相对立的物的依赖关系,并没有消除“人的依赖关系”,而只是使人的依赖关系“变成普遍的形式”,即“为人的依赖关系造成普遍的基础”。因为“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因此,物的限制,实际上是将人的限制变成“普遍的形式”,而不再仅仅是某种特定的人身依附。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第二阶段,各个人的“独立性”和“享有更大的自由”在实际上“只不过是幻想”。

4.如果说马克思关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论述,是对实际历史进程的一种高度抽象和高度概括的话,那么,马克思关于第三阶段的论述,则是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第二大阶段的社会生产力的科学预见。因此,这种预见不是“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 〔14〕而是关于社会发展的总的趋势。 马克思在社会关系历史地依次表现为“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之后,没有去想象社会关系在社会未来发展阶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显然,他不想凭空猜测这一无法知道的事情。即使是处在20世纪90年代的今天,人们也无法知道在未来社会里,社会关系一旦不再需要通过物的中介或货币中介表现出来后,人们将创造出什么样的“社会联系”。未来社会关系的表现形式,只有在它由“未来物”转变为“现实物”的时候,人们才能从理论上去加以概括。马克思能够看到的是,人类社会从“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发展到“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之后,社会生产“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而后者的发展,显然导致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不同于“物的依赖关系”的新阶段。正是基于这点,马克思科学地预见到人类社会将由以“物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第二阶段,发展到“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从而“自由个体”成为其显著特征的第三阶段。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个体”与“全面发展的个人”在含义上是相同的。马克思写道:“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体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15〕因此,我们也可以把第三阶段称为“个人全面发展”的阶段。这样的表述不仅不违背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有时把第三阶段称为“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16〕),而且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并与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或人类社会发展的目标,即“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表述相一致。“个人的全面发展”包括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两个方面(马克思说:“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17〕),可以理解为每个人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方面的全面发展。“直接的社会生产”和这种社会生产从属于个人,是个人在生产力方面全面发展的体现。而“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并且“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18〕则是个人在社会关系方面的全面发展的体现。

综上所述,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即“个人全面发展”的阶段,直接的社会生产和这种社会生产从属于个人的新型生产力,使“联合起来的个人”共同占有控制生产资料,并创造出他们自己的社会联系和把这种联系置于自己支配之下。从而,每个人都实现了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到,面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由人的依赖关系而产生种种不自由现象,资本主义社会由基于物的依赖关系的人的独立性而产生的种种自由现象,总是显得光彩夺目。然而,如果面对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即“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9〕则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将失去它的耀眼的光环,显露出的是人类所遭受的种种奴役。

5.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阶段性划分,决不是象西方学者所说的那样,是基于道德、伦理和情感。而是基于同类型生产力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最一般表现形式,以及由这两者决定的个人的自由发展程度。换句话说,马克思是以同类型生产力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最一般表现形式,以及由这两者决定的个人自由发展度为标准来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例如,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发展程度是各不相同的,从而所形成的生产关系也是各不相同的。但是这三个社会形态的生产力却同属于一种类型,即“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因此,同一类型的生产力,导致这三个社会形态的社会关系具有同样的表现形式,即都表现为一种“人的依赖关系”。可见,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关系演变的高度抽象和高度概括的结果。

马克思社会发展三阶段学说的影响是很大的,甚至著名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家托夫勒也受了很大影响。他写道:“有了马克思之后,就不能再象从前那样去看待技术了,也不能再忽视阶段了。我们不能再把历史看做一成不变的,也不能再把政治和经济当作各不相干、毫无牵扯的两回事了。在今天的世界上,对马克思一无所知,就等于半文盲。 ”〔20〕托夫勒的“三次浪潮”理论,就很类似马克思的“三阶段学说”。 我们借助“三次浪潮”理论中有价值的思想材料,可以大致对马克思的“三阶段学说”作比较通俗性的解释。在托夫勒看来,人类迄今已经历了两次文明的浪潮:第一次浪潮使人类从狩猎时代进入农业时代;第二次浪潮使人类从农业时代进入了工业时代。现在人类又面临第三次文明浪潮的冲击——从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即所谓“超工业社会”。如果仅从断代所包含的基本经济活动来看,第一次浪潮农业阶段大致类似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第一大阶段,第二次浪潮工业阶段,大致类似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而第三次浪潮超工业社会,也没有超出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第二大阶段的范围。托夫勒在分析第三次浪潮时,提出了某些有价值的思想材料。他不仅描述了新时期工业和技术的变化,而且还从就业、家庭、社会组织、价值观念等方面将要发生的变化,推测它们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产生的深刻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个人自由发展的某些条件。但是,他更象是在制造一种“垄断资产阶级的乌托邦”,他的“三次浪潮”理论远不是完全科学的。

三、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学说与市场经济的历史定位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宏观理论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它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成五种社会形态;另一方面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成三大阶段或三大社会形态。作为认识和分析社会发展过程的方法论,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所包含的这两个方面是互为补充和不可分割的。在过去一段很长的时期里,人们忽视了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仅仅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来认识和分析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加之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等同于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从而误认为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比与它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高出一个时代,并由此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社会主义实践的任务和目标。如果在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来分析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为前提,那么,就能够正确地认识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大阶段,而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同处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从而也就会把社会主义实践的目标和任务限制在现阶段所能解决的范围内。同样,如果仅仅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分析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就只能看到它们的共性,即都处于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从而社会关系都表现为一种物的依赖关系。但是,如果在利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来研究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时,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为前提,那么,既会看到它们的共同点,又可以看到它们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的区别。

以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五形态理论作为前提,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来分析资本主义国家和农业国的不同发展道路,那么,封建社会(包括它以前的原始社会后期和奴隶社会)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和它的革命转变时期,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农业国从它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起点算起,到它完全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前的一段时期,也属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这只是大体而言)。这样,如果革命的胜利导致农业国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的起点阶段后,它并没有高出资本主义社会一个时代,而是同资本主义社会同处于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这里应该强调一点:我们只是把马克思研究俄国农业公社问题所提出的一种不同于西欧工业国的历史发展道路,看做是某些农业国家的发展道路,在这里无意把马克思关于俄国农业公社历史发展道路的论述,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从而认为一切农业国家,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

基于上述观点,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坐标点的范围,不可能越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从而与当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发展,将最终进入无市场经济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大阶段,即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后退、则会退到处于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发展的第一大阶段。如果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来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一种“横向转轨”,即用一种贫富悬殊的社会经济制度,取代另一种共同富裕的社会经济制度。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坐标点”。

社会主义实践经历了两次由“直接过渡”向“间接过渡”的转变,才正确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唯一途径。第一次是由直接过渡的战时共产主义转向间接过渡的新经济政策。它实际上意味着由从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出发的社会主义实践转向从农业国实际出发去逐步实现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实践。“新经济政策”的实践表明,在一个农业国家,仅仅基于公有制是不可能从农业社会,即社会发展的第一大阶段直接进入社会发展的第三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农业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发展的起点阶段,但是,在任何条件下,农业国都不可能不经过社会发展的第二大阶段,即工业社会,而直接进入社会发展的第三大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农业国必须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利用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即发展市场经济,才是最终实现马克思设想的唯一道路。一个无商品货币关系的高级社会形态,必须通过利用和发展商品货币关系才得以实现,这是历史的辩证法。在伟大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列宁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和利用这一历史的辩证法。

如果说第一次由“直接过渡”转向“间接过渡”,使社会主义实践者认识到,在农业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利用商品货币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话,那么,只是到了第二次由“直接过渡”转向“间接过渡”,即由斯大林模式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才使社会主义实践者认识到,将商品货币关系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从而在社会经济中属于支配地位的经济关系,是通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必由之路。可以说,农业国如何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这个长期未能解决好的问题,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中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得到了基本的解决。一个农业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的唯一途径。这就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得出的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实践由非市场化向市场化的转变,显示了数以亿计的社会主义实践者由空想的社会主义向科学的社会主义实践的转变。虽然现在看来,过去的某些空想是那么的天真,但的确是一种“伟大的天真”。因为它代表着人类的一种良好愿望,即由沦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奴隶,变成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而这种愿望显然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十分明显,社会主义实践由非市场化向市场化的转变,不是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有什么问题,相反,它证明了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11页。

〔3〕《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 年版,第327页。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这里所讲的《资本论》第二卷, 并不是指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资本论》第二卷。这里讲的《资本论》第二卷在内容上包括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资本论》第二、三卷。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第11页。

〔5〕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 年版,第497页。

〔6〕〔7〕〔8〕〔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129~131、438~130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231页。

〔10〕〔11〕〔12〕〔13〕〔15〕〔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105、103~104、109、108、108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第628~62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9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第649页。

〔20〕托夫勒:《预测与前提》,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4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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