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的新趋势及治理对策研究
——以北京市C区为对象
殷星辰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101)
摘 要: 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严重影响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发案情况是一地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自2016 年至2018 年这三年间,北京市C 区“两抢一盗”犯罪呈现先降后升的高发趋势,深受北京市近年来城市管理与人口政策变化的影响,也与该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与人文环境紧密相关。要化解此类犯罪的治理困境,则需紧密结合该区域实际,以优化社区规划为基础,推进犯罪防控的情境治理;以社区治理为基础,建构综合性的犯罪防范机制;以改进区域流动人口与治安隐患人群的监管模式为基础,突出问题治理,着力化解城乡接合部地区治安防控隐患。
关键词: “两抢一盗”;犯罪;城乡接合部;治理
“两抢一盗”犯罪是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简称,是各类犯罪中严重影响民众财产安全的三种常发性犯罪,也是政法机关打击和防控的重点犯罪。自2016年北京市开始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开始,特别是围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城区流动人口向城乡接合部地区开始迁徙的趋势明显,以顺义区为例,2017年位于城乡接合部的8个镇“共有人口倒挂村48个,占全区倒挂村总量的94%,倒挂比例最高的已达1:9”“农村出租房屋租金与上年相比翻了一倍以上”“2017年1-7月份,8个镇宅基地新建房721户,新建房中出租房屋占比达到20%以上”。[1]随着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北京市周边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为了加大对此类犯罪治理力度,强化治理效果,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笔者选取C区城乡接合部地区2016年至2018年3年的“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进行了实证性分析和研究。① 本文中所有数据除有特殊注明的外,均来自于这次调研所取得。
一、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的趋势和特征分析
为使研究更具针对性,对策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就必须界定清楚研究对象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其规律和特点,深入探究所致结果的各种因素。本着这一思路,首先对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的趋势、特征加以分析。
(一)研究的前提:“城乡接合部”和“两抢一盗”犯罪概念的界定
由于“城乡接合部”是近年来才诞生的一个新词语,因而《现代汉语词典》《辞海》均未收录,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城乡接合部,是指兼具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性质的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又称城市边缘地区、城乡接合地、城乡交错带,尤其是指接近城市并具有某些城市化特征的乡村地带。”①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F%8E%E4%B9%A1%E7%BB%93%E5%90%88%E9%83%A8/722629?fr=aladdin#1. 本文所说的“城乡接合部地区”与本概念一致。
“两抢一盗”犯罪并非刑法学或犯罪学特有的概念,而是政法机关根据司法实践的办案或统计研究需要对日常生活中频发的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简用称谓。为研究和统计的方便,本文对“两抢一盗”犯罪的研究界定也遵循政法机关办案和统计的日常用法,也即“两抢一盗”犯罪是抢夺、抢劫、盗窃三种犯罪的简称。为后文研究论述的准确性和明确性,本文在研究分析过程中将“两抢一盗”犯罪细分为“两抢犯罪”和“盗窃犯罪”,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分类研究。
(二)定量样本的圈定:“两抢一盗”犯罪的整体态势
鉴于统计数据的期限问题影响年度案件的准确性,为准确体现C区“两抢一盗”犯罪的整体态势,在统计分析“两抢一盗”犯罪时对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诉讼阶段进行对照性统计分析。
1.近三年“两抢一盗”犯罪的整体态势
从图1所载数据所反映的情况看,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两抢一盗”犯罪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年均受案量在230件至240件左右,年度受案量差异约30件。
烟草在制品(叶片、叶丝、混合丝、梗丝、高档膨胀丝、广东薄片等);取样袋;样品盒;PB153-S型电子天平(感量 0.001 g,瑞士 METTLER TOLEDO 公司);FED-240 烘箱(德国 BINDER 公司);KBF240恒温恒湿箱(德国BINDER公司)。
从检察机关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的受案数量看,“两抢一盗”犯罪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区域化态势。审查逮捕阶段的“两抢一盗”案件的案件数和涉案人数整体上均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年均受案情况为232件287人。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受理数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而涉案嫌疑人数则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趋势。年均受案情况为251件,年均受案量差在30件左右。年均受案量上,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之间有将近20件的案件差。两个不同诉讼阶段的统计数据综合反映了近三年该区“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数处于230件至250件之间,发案情况整体上处于平稳趋势。
图1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两抢一盗”案件对比
两个阶段的统计差异实际上真实地反映了辖区“两抢一盗”案件的发案趋势,两个阶段的统计数据差异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审查逮捕阶段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无法进入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二是部分案件因不符合逮捕条件或无逮捕羁押的必要而通过刑快审渠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三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侦查取证期限和诉讼期间的间隔,部分前一年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后一年度进入审查起诉,统计数据上出现隔年效应。
最后,从涉案人员的户籍和从业情况看,外省市籍无业人群系盗窃犯罪的主要主体。一是从统计数据看,外省市籍人员犯罪91件,占比91%,无业人员涉案96件,占比96%。二是从涉案人员的刑事违法前科情况看,具有刑事处罚前科的人员涉案23件,占比23%。三是从刑罚裁判情况看,盗窃犯罪的轻判相对明显,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较少。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51件,占比51%,但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件,占比5%;判处拘役的23件,占比23%;拘役缓刑的13件,占比13%;审查后不起诉的2件,占比2%;起诉尚未判刑的11件,占比11%。
从图2的统计数据反映的审查逮捕阶段受案件数和人数的变化看,两抢犯罪和盗窃犯罪均呈现出相对平稳的先降后升的发展趋势。② 鉴于审查起诉存在案件的隔年效应,从具体每年的数据统计看,存在较大偏差,对犯罪的年度发展态势分析采用审查逮捕阶段的数据更为准确。
图2 审查逮捕阶段的“两抢”犯罪与盗窃犯罪案件情况
首先,近三年盗窃犯罪的发案趋势与“两抢一盗”的整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但先降后升的趋势更为明显。从统计的数据看,近三年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受理的盗窃犯罪涉案人数均在210人以上。从具体的变动情况看,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无论是受案件数还是人数均呈现较大幅度地先降后升的趋势,其中2017年受理的盗窃犯罪件数和人数为近三年最低,年均发案数为188件,涉案人数236人,近三年的年均发案量在190件,涉案人数240人以下。年度案件最大差为26件,人数最大差为24人,差异率在13%左右。2016年至2018年期间,盗窃案件数占年均受案数的比重分别为18.22%、16.72%和20.22%,涉案人数比重分别为17.70%、17.70%和20.24%,呈现出细微的先降后升趋势,从统计的受案比重情况看,受案数的最大比重差为2%,人数的最大比重差为2.5%。
其次,就“两抢”案件而言,2016年至2018年期间,发案数也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但整体趋于平稳。年均发案量为44件,涉案人数58人,最高一年发案量为47件,最少一年为41件,差异率在13%左右。2016年至2018年期间,抢夺案件占受案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35%、4%和4.56%,抢劫案件占受案总数的比重分别为4.49%、4.36%和5.08%,两抢案件占所受理案件的比重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受案数的最大比重差为0.56%,涉案人数的最大比重差为0.59%,可见年度受案数量差在0.5%-0.6%,相比于盗窃案件,两抢案件的发案情况变动差异更小。
再次,从图3所示的统计数据看,两抢案件相对平稳,其中抢夺案件发案情况平稳,抢劫案件呈现出先降后升的发展趋势。
图3 近三年抢劫和抢夺案件情况对比统计
从图中的数据看,近三年抢夺案件的发案情况相对平稳,均为3件,而抢劫案件却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趋势,年均发案量为41件,最高一年发案量为44件,最少一年为38件,差异率为13.6%。
(三)分析基础的梳理:“两抢一盗”犯罪的发案特征
首先,就犯罪主体而言,“两抢一盗”犯罪的涉案嫌疑人主要以外来务工的男性流动人口为主。从统计数据反映的情况看,就性别而言,女性涉案人员45人,占涉案人员比重为5.39%,男性涉案人员790人,占涉案人员比重为94.61%。就人员的户籍情况而言,北京本地人员涉案比重为12.7%,外省市籍人员涉案比重为87.3%。外省市籍人员涵括13个省市,但主要以河北、河南、黑龙江、山东、甘肃等地的人员为主。其中河北籍涉案人员所占比重为22%,河南籍涉案人员所占比重为18.32%,黑龙江籍涉案人员所占比重为7.54%,山东籍涉案人员所占比重为6.35%,甘肃籍涉案人员所占比重为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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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涉案人员的年龄分布统计
从图4可知,6个年龄段中,90后、80后、70后人员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体,共占涉案人员比重为91.51%,其中80后所占比重为39.04%,90后所占比重为33.77%,70后所占比重为18.7%。90后和80后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力军,这两个群体涉案比重达70%以上。
再次,从发案区域看,发案于居民住室内的25起,占发案比为25%;其中发案于城乡接合部区域出租大院的10起;发生于公共交通场所的10起,占比为10%,此类发案主要集中于扒窃犯罪,发案于人员流动性强的商业性营业场所的25起,占比为25%;发生于其他区域的案件40起,占比40%。
(四)以100起盗窃案件为样本的具体涉案情况分析
基于实证分析研究的必要,笔者特从2016、2017、2018三个年度随机挑选100件审查起诉的盗窃犯罪案件,① 具体案件抽取情况为:2016年30件,2017年40件,2018年30件。 就具体案件涉及的涉案财物情况、作案方式、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法院判决情况、案发地点等作统计分析,以更为微观具体地体现盗窃犯罪的具体发展趋势。
首先,就涉案对象而言,易变现品和现金是盗窃犯罪的主要涉案财物。具体而言,主要以电动自行车、手机和电脑为主的电子设备、现金三种涉案对象为主。从统计数据看,涉案对象为电动自行车的有18起,占案发比重为18%;涉案对象为现金的有24起,占案发比重为24%;涉案对象电子设备或电子类生活常用品的为29起,占案发比重为29%;涉案物品为其他日常用品的29起,占涉案比重为29%。
碳纤维复合材料由环氧树脂等聚合物基质和增强碳纤维组成。由于此两种材料的机械性能不同,纤维可能在过度的压力或疲劳下从基质脱黏,这意味着碳纤维复合材料结构中的损坏部位可能隐藏在其表面之下,通常无法通过目视检查检测到,从而可能导致灾难性的故障。
其三,在模型中仅就性别差异进行成员分类,即考虑家庭中两个不同性别成员(成员甲与成员乙)间的生产选择情况,且不同成员生产能力的比较优势均受到性别身份的影响,即成员进行上述两种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是自身性别和其他影响因素(如教育、年龄等)的函数。其中,成员甲在农业生产中的农地经营数量上具有优势,而成员乙则在非农就业距离上具有优势。从效用角度看,家庭成员对上述两项产品所带来收入的效用无差异。
其次,就具体的作案方式而言,主要以入室盗窃、扒窃、一般盗窃的方式实施犯罪。从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看,入室盗窃案件25起,占涉案比重为25%;扒窃案件15起,占涉案比重为15%;其他方式的盗窃60起,占涉案比重为60%。可见从整个犯罪的发展趋势而言,严重影响民众安全的入室盗窃和扒窃依然占比较高,二者占比共计将近40%,需要强化对民众居住安全和随身财产安全的保护力度。
再次,就涉案人员的前科情况而言,依然有20%左右的涉案人员有过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170人,占涉案人员比重为20.36%,其中涉嫌构成累犯的53人,占涉案人员比重为6.35%。可见,曾经有过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再犯“两抢一盗”的比重较高。就具体涉案类型看,涉嫌抢劫的涉案人员具有刑事处罚前科的20人,占所有涉嫌抢劫犯罪人员的比重为12.27%,涉嫌盗窃犯罪有刑事处罚前科的有150人,占所有涉嫌盗窃犯罪的比重为21.77%,相比于抢劫犯罪,盗窃犯罪人员具有刑事处罚前科的比重高出将近10个百分点。
2.盗窃案件与“两抢”案件的具体发展趋势分析
其次,就涉案人员的年龄阶段而言,主要以80后和90后人员为主,而70后和60后人员相对较少,40后与50后人员仅为11人。具体所占比重,如图4所示。
二、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的成因探析
探析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频发的成因,既要认识到大量流动人员作为主要犯罪群体背后的人文因素,也要立足于城乡接合部地区这一特定的社会地理环境为此类犯罪高发提供的区域条件,从具体的犯罪情境和犯罪防控力量的实践关系来探究“两抢一盗”犯罪高发的各种因素。鉴于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成因的复杂性,为论述的方便和系统性,本文选择从内外因两个分析视角对辖区“两抢一盗”犯罪的成因予以探究。
(一)“两抢一盗”犯罪的内在因素探析
1.社会情境变迁弱化了社区环境的犯罪抑制功能
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情境下,人口的流动性日趋强化,远离原生社区的流动人员群体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不停地经历诸多价值观念的解体和重构。部分流动人群融入现代城市社会的过程中被边缘化,陷入了价值理念重构和社会身份转型的难产,这部分转型难产的群体在外在因素的刺激下走向了犯罪歧途。
从调研统计数据看,近三年外来流动人群系C区 “两抢一盗”犯罪的主力军,外省市籍人员涉案比重高达87.3%。具体而言,这种财产犯罪的犯罪群体自控能力消解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以价值理念变迁为基础的现代化冲击下,个体内在的自我控制能力被削弱。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得传统道德伦理对个人的影响日益弱化,而城市生活方式孕育形成了追求自由、强调经济成功及炫耀消费的价值理念,在这种价值理念变迁过程中,个体自我的控制能力被削弱。当个体发现无法通过合法方式实现预期的生活目标时,极易形成对犯罪这种社会亚文化的接收与遵从。另一方面,以人口流动和社区变迁为基础的社会情境转换削弱了以原生社区和微观家庭结构为基础的犯罪抑制功效。在传统以聚族而居的村社生活环境下,人们的言论、行为规范及价值观念体现出明确的社会组织控制属性,个人行为不仅受到所属家族或家庭亲属的影响与控制,更受到所在社会交往环境的抑制。但“工业化、移民、城市化和世俗化的强大力量把个人从组织控制中释放出来”,[2]原生社会组织控制功能的逐步消解和个人的解放使得个人更具独立性和自主性,以原生社区和家庭为基础的犯罪抑制功能逐渐失效,个体对犯罪的认识也相应产生了微妙变化。例如,C区检察机关曾办理多起外地户籍人员在本辖区内实施盗窃的刑事案件,其共同特点就是行为人多以盗窃为生,有着多次行政、刑事处罚前科,对犯罪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自身犯罪的羞耻感较低甚至荡然无存。
2.犯罪群体的经济贫困成为侵财犯罪频发的现实性诱因
从调研统计的情况看,经济收入降低与个人活动控制力减弱是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频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无业直接导致经济收入降低,而相对的经济剥夺极易催生行为人产生犯罪动机。对无业人员而言,无业所造成的不仅是直接经济收入的降低,而且与单位制度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也无法享受,“而贫困的生活又使得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这些人之间与社会之间出现了‘经济隔离’,‘融入’社会成为一大障碍”。[5]“众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部分无业人员在无法分享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情况下,心态容易失衡,出现反社会心理,进而容易催生犯罪动机。正如某学者所言,“城市、富裕、上层的生活在不断改善,其中少部分人甚至声色犬马、挥金如土;而乡村、贫困、下层的生活不断恶化,他们甚至面临越来越难以为继的生存压力,这一切无疑会滋生社会仇恨,产生社会冲突。”[6]另一方面,无业导致的个人活动控制力减弱也是影响犯罪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对一百起盗窃案件进行数据统计时发现,有固定职业者仅占犯罪总人数的4%。该数据反映出固定职业者实施盗窃类犯罪的可能性很小,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在剔除了经济因素后,笔者认为从社会控制角度讲,社会对个人活动控制力的强弱也是影响犯罪发生的重要因素。一个有着固定职业的人,每天除去休息时间,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中度过,这就形成了一种以单位为单元的社会对个人活动的控制,这种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相反,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无业闲散人员,在缺乏社会以单位为单元对其形成的个人控制的情况下,其接触社会不良文化、被犯罪思想侵袭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而当其对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经济收入逐渐变得麻木,对传统意义上的成功的预期逐渐降低时,自然就容易成为实施犯罪的高危人群。
特定群体的经济贫困是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频发的直接诱因。虽然贫穷并不一定导致犯罪,但贫穷却是诸多财产类犯罪频发的现实性诱因。正如有的研究所指出:“贫困是由于人类对物质和金钱的欲求得不到满足,而陷入颓废的生活状态,它不仅是犯罪的直接诱因,而且恶劣的住宅和环境及教育的缺乏还会导致青少年做出越轨的行为,更是滋生累犯和职业犯罪的温床”。[3]
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和改造原则,在广泛搜集有关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大时家金矿采空区的规模、形态特征,经过认真分析、研究、论证,采空区改造采用充填级配较好的中粗砂方案。该治理方案尚无先例,更没有规范、手册遵循,设计、施工、质量检验都具有很强的挑战性,难度大,完全是在理论指导下,参照已有的相关经验进行突破。施工过程中要求进行准确、详细的施工记录,为以后的工程积累宝贵经验。
一方面,因社会资本的缺失部分流动人口陷入经济上的绝对贫困。流动人群因陷入绝对贫困而实施侵财犯罪的现象相对严重。本文随机抽取了一百起盗窃案件为样本进行具体涉案情况分析时,发现无业人员占到了盗窃犯罪涉案人员总数的96%,可以说无业闲散人员成为盗窃犯罪的主力军。这种情况的出现与C区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随着北京市政府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推进,愈来愈多人口从城中心退居到城乡接合部地区,造成城乡接合部地区房价、物价水涨船高,生活成本不断加大,无业闲散人员本身无固定经济来源,加之目前的社会福利保障政策不健全,该部分人员的经济状况堪忧,生活窘迫程度严峻,极易为了维持生计,抱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盗抢类犯罪。正如某学者所言:“一个人由于不断加剧的贫穷而动摇其道德信念并有可能去侵犯他人财产或人身。”[4]
另一方面,部分群体为改善生活水平选择犯罪这一“捷径”发财。近年来,城乡接合部地区经济高速发展,各种大型商场、消费娱乐场所大量出现,大大刺激了人们的消费神经。加之政府拆迁政策成就的大批一夜暴富人群,迅速拉动了整个区域的消费观念,奢靡之风、享受主义氛围浓厚。出于对金钱的强烈渴望、对感官的极度享受,“两抢一盗”犯罪以其“低成本、高回报、快收益”而成为部分人员的发财致富捷径。例如,C区检察机关曾办理过多起专门在早市内盗窃金银首饰的刑事案件,行为人一天内辗转几个早市,即可得手数件金银首饰,利润可达数万、甚至数十万,通过犯罪手段迅速聚敛财富的速度可见一斑。
3.流动人群的产业性失业产生了双重的犯罪驱动效应
为评价DELTA机器人轨迹性能,本文引入具有普适性的电机输入电能与机器人机械功两种能量指标,对具有3种不同速度规划方式的Lamé,Clothoid,分段多项式曲线进行参数优化仿真和实验,最后通过9种具有最优参数的拾放轨迹比较得出最优轨迹。
充分性:若G是素数幂阶循环群,由引理2知幂图P(G)为完全图,自然可看作星图K1,|G|的线图,充分性显然.
(二)“两抢一盗”犯罪的外在因素探究
1.城乡接合部地区正式或非正式的犯罪控制整合欠缺
严格控制检验环境。因为储存时间、外界环境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到食品微生物的检验质量,因此需要严格控制检验环境。如在设置检验空间时,需要将工作区域、检验区域严格区分,避免实施检验工作的操作区域受到室内工作区环境的不利影响;要将无菌室设置于实验室内,且遵循隐蔽性、便捷性的要求科学设计。
首先,社会管理不到位、城市管理死角为部分群体实施犯罪创造了犯罪情境。城乡接合部地区人口结构复杂,外来流动人口较多,而政府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旅馆的管理方式滞后、管控不力。加之目前城乡接合部地区作为城市规划发展的重点区域,新楼盘、新项目层出不穷,施工工地管理混乱无序造成城市管理死角多,社会综合管控能力不足,社会管理不到位。
其次,销赃市场管控不力,为“两抢一盗”犯罪提供了便利。在样本分析中发现,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电动自行车、手机、电脑等易变现品和现金是盗窃犯罪的主要涉案财物,而二手市场、废品回收站等因缺乏有效行业监管,成为盗抢类犯罪分子主要的销赃渠道,有的场所甚至专门负责收购赃物。据调查发现,辖区内的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系电动车盗窃案件的主要销赃渠道,而部分鲜花店、饰品店也“挂羊头卖狗肉”以收购金银首饰为副业。可以说,销赃市场的监管不力使“两抢一盗”侵财犯罪的行为人能够较轻易地出售赃物,一定程度上鼓励了犯罪分子再次作案。
最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综合治理机制不完善。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健全,街面交警、巡警、社区保安等未能做到有效联动,无法快速有效地打击犯罪。加之因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大量雇佣辅警协助办案,严重拉低了基层警力的整体素质,表现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欠缺责任意识,勘验现场、物证提取等走形式、走过场,大大降低了案件的侦破数量,造成大量案件久立不破。可以说,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打击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类犯罪不断滋生。
2.犯罪被害防范的基础性建构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由毛泽东亲自主持。 在入选该信时,毛泽东作了部分修改,并将此信改名为《星星》,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由人民出版社于1951年10月出版(以下简称“1951年版”)。 1991年6月,时值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之际,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毛泽东选集》第2版,该文再次被编入第一卷,由人民出版社再版。 编委会在“1951年版”的基础上对正文的几处文字作了校订,同时对注释做了相应修改,特别是在题解中交待了本文写作与林彪的关系,以及此信被改名的缘由。
犯罪实质是侵害和被害的互动性过程,犯罪的产生与被害群体所处的特定环境和实施的某些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对以夺取财物为最终目的的“两抢一盗”犯罪而言,被害群体或社会治理力量的被害防范不足也是此类犯罪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从统计的案件看,被害群体和社会组织的被害防范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发生高淀粉酶血症或AP的危险因素:高淀粉酶血症的发生与肿块位置有关,但与患者性别、年龄、胰腺炎病史、肿块类型、细针规格以及穿刺次数和内镜操作经验无关(表1)。发生AP的7例患者情况见表2,肿瘤位于胰头部的患者术后发生AP的风险高于肿瘤位于胰体部患者,但无统计学意义[1.09%(6/548)比0.25%(1/393),P=0.249]。胰腺实质性占位与囊肿占位、初学者与有经验内镜医师操作的术后AP发病率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0.63%(5/795)比1.37%(2/146),P=0.298;1.28%比0.57%,P=0.374]。
一方面,被害群体的犯罪被害防范不足。群众的自我防控意识不强,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积极性不高。C区检察机关曾办理多起在早市内盗窃金项链、金手镯的案件,行为人能屡次得手的原因除了作案手法娴熟外,很大原因是因为被害人缺乏基本的防盗意识,对贵重物品不设防。同时,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全民参与的打防控网络系统,惩治盗抢类犯罪仅靠公安司法机关“单打独斗”。不少群众都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知情不报、遇险不助等现象普遍存在,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社会风气淡薄,客观上助长了犯罪的滋生。
(6)从各国研究热点出发,控制系统、导航系统均是各国研究的热点,但在具体的道路车辆的交通控制系统、电路或流体管路等技术分支方面,中国研究实力较强;在自动驾驶控制、导航技术分支方面,美国研究实力强于中国。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机构的被害防范不足。部分社区防控设施落后,大量老旧社区的楼房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楼房煤气管道外置为犯罪分子攀爬入室盗窃提供了便利条件,防盗网窗年久腐蚀形同虚设,且保安巡逻、电子监控等未在辖区内普及,社区治安管理缺位,给盗抢类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此同时,区域内存在大量“城中村”,人员混杂,管理无序,客观上使得盗抢犯罪机会大大增加。
三、城乡接合部地区“两抢一盗”犯罪治理对策的建构
结合当前C区城市化进程所凸显出来的相关特点,在预防“两抢一盗”犯罪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构“两抢一盗”犯罪的治理对策。
(一)以优化社区规划为基础,推进犯罪防控的情境治理方略
推进犯罪治理的情境预防实践是美国建筑学家奥斯卡·纽曼提出的城市防卫观点,他认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应该通过环境设计来预防犯罪的发生。当代情景预防理论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则,即自然监视原则、自然通道控制原则、地域强化原则以及维持原则。根据情景预防理论,从当前C区的规划来看,C区承载城区外迁职能,外来人口逐年上升,新建住宅逐年增多。尤其是随着北京市整体城市规划的推进,在可预见的今后几年内,C区人口仍然会持续增长,新区建设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因此,C区在“两抢一盗”的预防上可以根据情景预防理论,采取合理的城市规划,减少犯罪空间。根据情景预防理论,在预防措施上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自然监控原则。潜在的犯罪人如果觉得在犯罪时容易被发现,便会减少犯罪的可能性。应在小区内、人行道路上设计更多的照明及景观系统,使得潜在犯罪人选择不实施犯罪。二是自然通道控制原则。自然通道控制原则是在小区、道路规划时不仅通过设立围栏,还需要通过人行道、警示标志等措施引导行人、车辆从合适的出入口通行,从而不利于潜在犯罪人实施犯罪。在城市规划时应当通过规划引导的方式,设计警示标志、引导标识按照开放、合适出入口,使得潜在犯罪人因实施不便从而放弃犯罪。三是维持原则。西方犯罪预防中的维持原则与破窗理论相似,即如果破窗持续存在,会使整个社区周边更加堕落。如果一个社区入室盗窃案件频发,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会使社区案发率更高。因此,对案发率高的小区应当及时予以治理。
(二)建构以社区治理为基础的综合性犯罪防范机制
抢劫、抢夺、盗窃均是城市社区的高发犯罪,“两抢一盗”犯罪的预防重点取决于社区的综合发展,社区综合发展有助于创造一个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环境。参考世界各国社区建设方案,结合我国国情和C区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通过社区发展预防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强化社区组织建设。通过强化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建设,使广大群众能够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经过长期实践探索出来的枫桥经验即是通过社区自治,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各自区域加强横向联系,形成自我治理结构,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7]通过社区力量组织社区巡逻等活动,以“朝阳群众”为代表的社区力量,便是通过强化社区组织建设取得的良好效果。二是强化社区防控工作。社区防控工作是社区预防犯罪的重中之重,应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人防不仅仅包括组织巡逻、值班等措施,还需要通过开展道德教育、预防犯罪宣传的方式,对一些有针对性的犯罪实施预防工作。物防是指通过安装防盗门窗、报警器等措施,打造安全小区,即使相关安全措施被破坏也会留下相应证据。技防是指通过高科技、智能化措施防止犯罪发生。主要包括在社区重要出入口安装摄像头、报警器等设备。三是坚持推行邻里守望计划。邻里守望是一定区域的居民联合起来,互相帮助,共同预防犯罪,从而改变当地治安状况。[8]邻里守望计划虽然源自西方国家,但是中国传统中有深厚的宗法伦理制度,注重对人缘、地缘因素对人的约束,讲究邻里之间的互助,“远亲不如近邻”即是对邻里互助计划的最好注解。邻里守望需要社区组织强化居民之间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内建立社区居民活动中心,使社区居民能够参与社区教育及其他各类活动,强化社区居民集体意识,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三)改进区域流动人口管理与治安隐患人群监管机制
北京因其特殊的地位以及优越的经济条件,吸引大量外来人口。从人口管理方面对“两抢一盗”犯罪进行预防,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从管理向服务方向转变,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从管理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是现代社会赋予国家机关的新理念,服务型政府要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开始推进积分落户政策,规定4个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广州市早在2013年便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内容指标与北京类似。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有些地方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例如宁波市成立了新居民事务局。该局以“八个有”,即“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上学有安排,居住有改善,社保有拓展,维权有氛围,维权有保障,整治有力度”为服务目标,将流动人口的服务、教育、管理、维权作为其综合管理职能。[9]二是扩大民主参与,提高外来人口融入度。流动人口自身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是缺乏归属感,不能够融入新的社区,从而为外来人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提高外来人口融入度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活动。通过社区居民处理日常纠纷、进行常住人口统计以及及时提供社区服务等,增加社区居民对管理活动的认同感,增加对政府的信任感。另一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有学者通过调研北京市西城区流动人口需求情况时发现,流动人口对于社区活动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文化娱乐、政策宣传、志愿活动、邻里互助等几方面。[10]非政府组织在这几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调研发现为数不少的小区都有诸如志愿者协会、社区生活网等各种类型的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在社会治理工作上发挥作用。例如,在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成立的706青年空间,为外来青年提供分享、思考的空间,促进外来青年对社区的融入。
(四)加强城乡接合部地区治安隐患防控
城乡接合部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长期以来管理体制的混乱,成为“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区域。在治理手段上结合区域特点,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改进城乡接合部管理体制,将城乡接合部土地统一规划使用。C区城乡接合部犯罪主要发生在农业、工业、居住、商业的混杂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可以将该区域用地统一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或者工业用地,而后进行统一开发、统一规划、统一使用,实行城市统一管理,从而减少居民的自发建造和出租房的行为。二是加强邻近区域协作,共同打击城乡接合部犯罪。大多城乡接合部地跨两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三不管地带,原因之一便是区域之间缺乏协作。在城乡警务一体化的形势下,必须推进区域治安工作协调发展,通过组织联合巡逻队等组织,统一组织、统一行动,以有效缓解城乡接合部案件高发的情况。三是加强治安防范,堵塞治安漏洞。推进人防、技防、物防等治安防范措施的应用,充分利用群防群治力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巡逻队,在加强人防的同时,注重利用科技手段,例如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不断提高技防水平,形成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预防犯罪体系。四是加强流动人口控制,注重对出租房管理。实行统一的出租公寓登记制度。城乡接合部因房租价格低廉,成为外来人口首选之地。成立统一的租房管理机构,将相关租房信息统一备案,加快建立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网络系统,为公安、计生、房管等部门提供方便快捷信息,配合设立的统一管理机构,以便服务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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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758(2019)04-0097-08
DOI: 10.16478/j.cnki.jbjpc.20190806.003
收稿日期: 2019-07-17
作者简介: 殷星辰(1962—),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社会稳定、社会治安。
责任编辑:穆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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