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毅敏[1]2002年在《村民自治和中国现代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村民自治出现至今,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在中国现代化这个总的社会进程和历史背景下,村民自治呈现出多种特征,本文以现代化为背景,一方面讨论在中国农村基层社会展开村民自治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剖析了村民自治在可持续发展上面临的困境以及困境的成因,并针对如何走出困境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本篇论文由叁个主要部分组成。 在第一部分里,作者先介绍了现代化的一般理论,然后进入对中国现代化的讨论,简单论述了中国现代化的过程和特点,说明在中国现代化既面临挑战又有巨大的潜力。紧接着,文章转入对村民自治的论述,在考察了村民自治的起源和发展、村民自治的内容和特点之后,指出,村民自治是新时期现代化在中国农村的特征体现,是现阶段现代化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在中国现代化大背景下,它既具有积极意义,又面临困境和挑战。 第二部分着重论述了村民自治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意义,从为现代化提供稳定的保证、确保现代化对农村资源的汲取、培育现代化在农村的内在生长力、以及推动民主建设四个方而对村民自治的功能进行了重点论述。 在第叁部分里作者考察了村民自治在现阶段中国现代化大背景下面临的困境,对困境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周家明[2]2015年在《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研究是基于对以下几个事实的思考而展开的:一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结构变迁加速,困扰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呈现出差异日益扩大的不良局面,"乡村衰败"现象凸显。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加大对农村的哺育和支持势所必然。然而,现实中仅仅依托国家的哺育和投入显然捉襟见肘,而且这个过程十分漫长,不利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二是,2004年伊始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国家着眼于叁农问题的重要性而推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但依赖单一国家的投入与供给显然难以完全解决乡村的建设与发展问题,重视并利用乡村社会内生的非正式制度以作为国家力量的重要补充成为必然选择。村规民约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改革开放伊始,就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规范形式而备受国家推崇。然,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不断发展与完善中的作用却日渐弱化。叁是,部分乡村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作用、探索村规民约作用的新方式,取得了村庄善治的良好效果。而大部分村庄的村规民约则形同虚设,既没有起到补充的作用,也没有发挥自身应有的规范作用。乡村社会纵然不处于混乱、无序状态,经济社会发展也没有大的起色。从这几个基本的现象和事实出发,本文着眼于"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试图以规范和实证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和解释当下中国村规民约为什么能、如何发挥作用等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方面,从学术文献的角度看,对村规民约的研究作用与功能的研究是比较深入与丰硕的。但是,对村规民约作用的机理以及如何促进乡村治理的研究尚显不足。毕竟,这是一个新的研究命题。另一方面,从政府实践层面看,对法治的重视而忽视村规民约的村治功能导致乡村社会各主体有意无意地抛弃村规民约,更不用说推进与其他制度、资源的有效衔接,所以,这又是一个新的实践任务。为此,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解释并论证"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这一命题。这一研究从叁个方面展开:第一,从价值层面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是乡村中十分重要的非正式制度,之于乡村治理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的价值观;第二,从发展演变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与"乡规民约"的区别以及村规民约的适应性及相应的作用条件;第叁从发展路向上,提出并论证"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互嵌"与"村规民约内化为村民自治"内外两个村规民约的作用方向及机制。对此,本文的研究展开为以下七个部分:第一章:导论。是为全文的开篇,一是从研究提出的背景与研究意义入手,以明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所在;二是,大致介绍本文的总体框架与结构,提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相关研究方法,并指出本文可能的创新点、难点与不足。第二章:文献述评及理论基础。对"村规民约的作用机制"的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的考察。一是,从研究成果、国内主题分类、国外研究文献等方面,进行了对村规民约及其作用机制的理论考察与述评。二是从改革开放后村规民约的发展的阶段性及发展实践、中央文献的表述及系统化等方面,对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进行实践考察。以制度理论(制度类型、制度要素及变迁)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提出按照村规民约作用的内外环境实际上是国家、乡村精英以及村民的叁个维度来作为本文的分析理论。第叁章:乡村治理的困境及非正式制度的作用。本章着眼于乡村治理存在的困境:一是正式制度的供给及实施效果不彰;二是村级组织的异化及村治功效的降低;叁是治理资源的匮乏限制了乡村治理的成效;四是"原子化"的村民与村庄集体行动能力的弱化。基于这些困境,本文提出:乡村治理必须重视并利用村庄非正式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具体表现在:降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运行成本;引导村庄的价值取向,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稳定与社会和谐;凝聚村庄力量,提升乡村社会的整合能力;提高乡村治理的绩效和水平以促进乡村善治。第四章: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及功能。村规民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受到过诸多的关注,本文基于村规民约的内容、特性、表现形式及发展演变等角度,将其视为非正式制度的一种。通过对村规民约的发展演变之分析,进一步验证村规民约的非正式制度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村规民约的乡村治理作用:规制村民行为、塑造村庄秩序;引导村风民俗、倡导德行一致;优化村庄环境、保护村级资源;提升村民参与、增强村级民主;传承优秀文化、促进乡村德治。第五章:村规民约作用的环境。一是从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四个宏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二是从社会基础、效力基础、形实基础、关系基础、权威基础五个中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叁是从相对独立的空间、乡村精英的推动、村级社会组织的发育、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村庄议决机构及规则的完善、惩戒监督措施的确立六个微观层面分析村规民约作用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当代村规民约适应目前的村庄环境并能发挥乡村治理的作用及功效。第六章:村规民约的外部作用机制:与国家法律的互嵌。本章着眼于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关系,在分析村规民约与国家法两种秩序规则相互冲击、碰撞的基础上导出村规民约的外部作用机制:村规民约与国家法既有冲突,又相互嵌入,冲突是嵌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互吸纳、又重构对方。在嵌入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力量与地方性知识的有效对接,达到嵌入式治理的可能:门槛与关卡机制、奖惩与示范机制、国家政策的"村规民约化"、后台规划与前台撑腰。第七章:村规民约的内在作用机制:内化为村民自治。一是基于村级组织、乡村精英及村民这些行为主体的角度来分析村规民约村内在的功能及作用;二是从村规民约的内在结构和要素的角度具体阐述村规民约的内在作用机理;叁是着眼于村规民约的合意性及社会资本探索其促进村民自治的可能;四是提出:村规民约可以从引导村民自治实践和促进村民自治制度完善这两个方面提升村民自治的水平和能力。
王水现[3]2010年在《农民工流动背景下村民自治的困境和出路》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村民自治是为了解决人民公社解体后留下的农村治理的“真空”问题,由村民创造尔后国家推进的一种社会治理制度,它的重要功能就是由村民自己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在过去的30年里,为中国乡村社会构建了一整套新型治理模式,是农村和谐发展的强大制度框架,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贡献。村民自治运行于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之中,面临着城市化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特别是农民工的大规模流动所带来的村民自治的政治生态的变化。本文把村民自治置于农民工流动的背景之下,着重分析了农民工流动对流出地和流入地村民自治造成的困境,通过对原因的分析,探索了在现代化进程中有中国特色的过渡社区的自治形式,实现村民自治的成功转型,积极稳妥地推进村民自治向前发展。
李德瑞[4]2009年在《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对199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一个“再研究”。在“学术与时势”这一主题下,本研究的主要任务有两个,一是对1990年代以来这段乡村政治研究做一个学术史的回顾,二是在此基础上对这段具有公共运动色彩的研究展开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与考察。本研究一方面是将这几十年来的乡村政治研究作为一个特定的事件与学术运动,并将这一“事件”和“运动过程”安放回影响、决定与形塑其生长和发展的历史平台,由此来理清这一段乡村政治研究发展的缘由,勾勒其本身所呈现出来的学术演化轨迹,并总结这段研究的影响与得失。另一方面,是在回望这样一段带有公共运动色彩的乡村政治研究时,考察它之所以能够突显出来的宏观时局与社会背景,考察这段学术研究发展过程中的各方面参与力量及其中的碰撞、交错与融合,考察学术研究与这些社会性因素之间的缠绕关系与内部张力,以及这些关系状况对于乡村政治研究的演化轨迹与内在特点的影响。最终,通过对这样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梳理分析与知识社会学考察,展现学术研究与社会时势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这种互动过程之中的隐秘。本文认为,乡村政治研究在1990年代之后之所以得以突显并在一段时间里成为政治宣传和学术研究中的亮点,既有学者们不甘现状进而追求研究突破的努力所在,但也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变迁乃至国际环境变化的情况下烘托而出的颇有几分“意外”的结果。因此本文对这段学术历程进行知识社会学考察所要揭示的问题是:对于1990年代以来这样一段可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乡村政治研究来讲,这段并非已成往事的历史,其产生兴起、其发展演变、其深入分化,有着怎样的“过程”、“事件”与“经历”?那些伴随这段历史而出现的“过程”和参与其中的“事件”,对这段研究及仍在继续的学术探索有着怎样的影响和意义?在这段公共学术运动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逻辑和事理?本研究对这些问题及其背后事理的分析揭示,是通过对学术与时势二者互动关系的分析来展现的。而本文对学术与时势互动关系的考察,具体又是通过四条线索和叁组关系来实现的。贯穿本研究的四条线索是:中国改革以来的社会变化状况及国际局势变迁的宏观环境因素、乡村社会与政治体制变化及村民自治实践的线索、学术思想界的概况与演变趋势及其与乡村政治研究有关联的方面、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与演化历程。这四条线索也就是本文主要考察的四个方面。其中,乡村政治研究的丌端、兴起、突显与演化的历程,是本文所要考察的“学术”这一端,也是本文的核心线索。其他叁个方面,是参与乡村政治研究这段“学术”的兴起与演化历程并与之发生互动、产生影响的因素,所以也就是作为“时势”的一端。本文所展现的叁组关系也即“学术”与“时势”发生互动的叁对关系:宏观国内国际背景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及村民自治实践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学术思想界的状况及转变趋势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时这叁方面的时势背景因素是单独与乡村政治研究发生互动作用的,有时是它们其中的两方面先发生关联作用后,又共同构成一种时势背景因素来与乡村政治研究产生互动。这四条线索与叁组关系的相互编织,便构成了本文各章节的安排与具体内容的展开。前两章侧重展现社会背景因素也就是“时势”的方面,同时开始追溯和回顾关于“学术”方面的乡村政治研究的初期阶段和早期研究。后面叁章,着重考察在这些“时势”性背景因素下或它们所营造的氛围中,乡村政治研究的兴起、发展与演化状况。并通过对一些具体事件、学术理论及研究者群体和个体行动的考察,来分析和揭示社会时势因素与乡村政治研究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在整体上,本文通过前后章节之间的有机联系及其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照来展现学术与时势之间的互动状况与实践形态。通过研究这样一段“微观历史”,本文在对这段乡村政治研究本身的线索进行梳理和回顾的同时,也对这段“学术运动”的特点、效应与影响做出反思和总结,并由此反观这近二十年(乃至改革开放叁十年)以来中国社会的变化,以及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演进历程、脉络图景及其中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王梅莉[5]2018年在《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提出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想,并将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发展共同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现代化强调多元共治、和谐善治、依法治理的理念,这既体现了国家对回归社会这一客观规律的适应,又是还权于民的直接表现,在指导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农村社会作为国家治理的基层单元,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势必会成为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目标道路上的重要切入点和必经之路。正因为如此,农村基层治理成为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研究的重点,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形式,应该成为治理研究的焦点。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不仅是完成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更是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时代呼吁,目前已有诸多关于村民自治的研究,主要从乡村关系、新农村建设、基层政府职能等视角探讨,鲜有学者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专门论述。基于上述背景和研究需求,本文将以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视角,以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为目标,以深化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为意义导向,通过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和探索了村民自治实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首先在治理现代化理论的引导下,深入分析了村民自治与治理现代化的内生联系,从合作治理、和谐善治以及内生型自治叁个方面说明了村民自治的价值追求。其次对当前村民自治运行30多年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重点结合案例从法律制度、外部力量、民主实践、内驱动力等方面具体分析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明确组织关系、法律制度保障、权利救济、完善参与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探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只有探索出一条权力规范、关系明确、救济保障有效、参与水平较高的实现路径,才能在维护村民权利的基础上,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发展,加快实现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步伐。
王萍[6]2013年在《村庄转型的动力机制与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在国家、市场与社会机制的共同作用下,现代化洪流冲击中的村庄命运,应该不只有走向终结这一种趋势。相反,在经济变迁、社会文化重组和国家角色再调整的综合作用下,村庄转型正在经历一场复杂的,从农业型社区到居住型社区的转型。这意味着,从经济变迁的维度来看,村庄会出现从农业经济组织转向某种不确定的社区经济组织;从社会文化重组的角度来看,村庄将会从传统的地域型社区向现代的功能型社区转变;从国家角色的再调整来看,村庄会从国家的基层治理单位向国家与社会共同治理单位的转变。村庄转型是指村庄从一种组织形态到另一种组织形态的质性的变化。从发达国家乡村转型研究的经验来看,选择合适的研究单位非常重要。相比较而言,英美等国的乡村常常作为一个“非都市区”、甚至是一种文化建构,或者常处于“后乡村”的状况,这与我们的“村庄”有着明显差异。因此,本研究首先强调把村庄作为基本研究单位的重要意义,强调其作为村落共同体、行政单位、国家治理单元的内在涵义,明确其在理论研究、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着实质性意义。在市场机制和国家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村庄经济普遍出现了“去农业化”的变迁,表现在我国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农村土地的非农化以及农业的非生产化等方面。换句话说,随着农业与村庄的日益分离,村庄则出现了农业“去中心化”和“后农业化”发展趋势,如工业化村庄、消费型村庄、空心村以及季节性村庄等各种复杂类型。更为重要地是,“去农业化”不仅带来了村庄结构转型,如农民分化以及村庄权力结构的分化,而且导致了村庄功能的转型,如从生产功能逐步向居住、消费等多功能的转变。在这种趋势下,国内不少农业村庄的存续和发展则似乎成为了一个“反例”,因为它们仍然非常有活力地展示出农业与村庄之间独特的社会联结关系,从而为村庄转型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更为积极的一面。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主旋律,其内在的诉求有两种:减少乃至终结村庄,边缘化村庄。因此,村庄的现代命运常常被置于弱质化发展的通道中,即村庄运行资源的缺失以及同步出现的共同体消解趋势。简言之,村庄出现了“去社区化”发展。从已有经验来看,弱质村庄的发展需要政府发挥更加积极地主导作用,从而带来一条村庄复兴之路。就我国近年兴起的农村社区建设来说,不仅意味着国家在战略层面承认村庄存在的必要性,同时把村庄作为一个政治性的单位组织,是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和依据,并且强调其在共同体意义上,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整合作用。同时,合村并居、公共服务下乡、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以及建设社区的做法能否真正地在制度、社区意义上推动国家与村庄、城市与村庄的友好相处,这有待于在策略上重新评估。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村庄社会的失序化发展等所谓村庄治理危机,主要呈现为国家力量对农村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同时,我们注意到治理危机与村庄市场化、城市化发展几乎是同步出现的,集中在土地、农业税、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制度变迁的层面。治理危机给村庄转型带来的影响则表现为农民生产策略的调整、社区组织社会控制力的弱化、国家与社会力量之间的妥协以及中间农民的崛起。总之,国家与村庄关系的再调整,意味着村庄正在逐步从自治社区到共治社区的转型,而这一切,除了国家制度和村庄社会重组的共同作用之外,也得益于日益兴起的新农村运动。可以说,村庄转型的动力机制既有经济及其市场要素的变迁,亦有社会及文化重构的力量,也有国家角色再调整的作用,是一种综合作用机制。在村庄转型路径的选择上,则会出现多样化的可能,既有“去农业化”,也有“再农业化”的转型;既有“去社区化”,也有“社区再造”的转型;既有治理危机的发生,也有新乡村运动的反向保护力量的发挥,这些均可以在当下中国村庄转型的过程中被观察、被捕捉到。
司武林[7]2012年在《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篇论文立足于1978-2010年陕西乡村社会变迁的实际进程,对这一地域农村的现代化进行描述、分析。研究从陕西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活方式现代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则是此一阶段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具体路径。本项研究的目的,是明确改革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进程,而重点分析其中的重大问题,寻求陕西农村发展的良性机制。之所以研究农村现代化,是因为它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笔者始终坚持这样的观点:“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之所以研究陕西农村,是希望考察对象具体明确,言之有物,更期望研究结论能够有一定的针对性,尽可能避免过于抽象和宏观的泛泛而谈。全文内容包括以下八个部分。第1章,引言,即对本项研究的介绍。包括同类研究综述和理论基础,以及本项研究的思路、内容、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等方面。第2章,农村现代化及其理论研究。包括世界现代化与乡村社会变迁的一般过程、发展理论对农村的思考以及中国农村现代化理论叁个部分。这是展开研究的必要准备,也是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借鉴。第3章,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背景和条件。背景研究意在了解中国社会对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影响,条件分析意在了解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自然禀赋、人口状况和社会资源。第4章,陕西农村现代化的阶段。通过描述分析叁十多年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过程,完整认识当代陕西农村发展的逻辑和问题。第5章,路径之一:产业与市场的互动。这是陕西农村经济现代化的路径。农业和非农产业的结构调整,是农村传统经济形式适应市场体制的努力;农村市场体系的初步形成推动了农村繁荣,其后的市场萎缩则导致农村曲折发展。陕西农村经济复苏有待于市场体系的完善。第6章,路径之二:乡村治理体制创新。这是陕西农村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径。1980年代形成的“乡政村治”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却发生“畸变”,日益导致乡政困难和村治异化,表现为农村社会矛盾尖锐。从表面来看,原因在于乡村治理中难以实现多主体间的合作;从根源上讲,则在于当时国家、基层政府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格局。进入21世纪,这一格局开始发生改变,体制运行环境优化,而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和推行,将直接实现分类治理。笔者就此提出“多层竞争一合作体制”,并认为这是当前阶段乡村治理的基本走向。从分化到分治的体制创新,是陕西农村现代化的路径之一,也反映了陕西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第7章,路径之叁:新主体与新功能的重构。新农村建设被认为是解决“叁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举措。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社会结构现代化的基本途径,要求为政府与农民形成发展的合力,其实质则是新主体和新功能的重构。首先,政府需要积极转变职能,加大投入,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一体化,大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其次,农民需要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更积极和更有影响力的参与主体。农村反贫困就是政府与农民共同努力、改善农村现状的具体表现。第8章,路径之四:乡村与城市的“对接”。城镇化是实现农村生活形态现代化的关键途径。本文的基本观点是:应坚持城乡融合的基本思路,积极促进乡村与城市的“对接”。2004年后,陕西农村城镇化逐渐形成“重点镇建设与城镇体系构建”的特色,重点镇建设成为核心内容,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产业聚集、市场融资机制、保护乡村传统、科学把握“为了谁”、准确定位“重点”等。本文的结论是:上述四个方面是叁十多年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路径,而现有问题的逐步解决,将使这些路径优化,进而形成陕西农村发展的良性机制。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方法上,运用学科综合的方法,着眼于较小地域的农村社会,重视政策文本与社会现实的互动,考察陕西农村发展的内在逻辑。在内容上,提出以下认识:解决“叁农”问题,首先需要大力构建农村市场;当前乡村治理创新的走向是形成“多层竞争—合作”体制;在陕西农村城镇化中,“重点镇”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但需要重视解决“为了谁”、准确定位“重点”的关键问题。
白蕴芳[8]2009年在《农村和谐社会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和谐社会构建研究是在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宏观历史背景下,基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目标而进行的宏观理论研究。这一研究通过重新定位农村社会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和意义,阐明以农民和农村为发展本位,实现农村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协调均衡发展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中新的目标选择,体现了新的历史阶段对农村社会发展更高层次的价值追求。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作为“重构”乡村的主动性选择,追求城乡公平发展,追求农村内部各构成要素的协调均衡。它不是简单的权宜之计或仅仅为了类似拉动内需而采取的工具性政策。和谐农村的价值取向以农民农村为发展本位,以实现农民的最大福祉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基本追求,目标在于将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安居乐业的希望之所,使农村在现代社会中不仅具有产品、就业、生态等多重功能,而且使乡村在民族文化与传统的传承与发展中不可或缺。全文共由九章和结语组成。其逻辑线索是从回顾总结国外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及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入手,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实质,进而提出有关农村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架构。然后从操作层面就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主体和构建内容进行论述。文章将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放在整个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历史背景下,以和谐发展理念贯穿文章始终。在论述构建内容的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是从历史梳理入手,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的重点,然后落脚在制度建设与创新方面。由于各章涉及的内容本身比较宏大,因而在各章中有重点的进行了限定,从而使各章论述内容相对比较集中。第一章是文章的导论部分,主要就论文的选题背景,文章的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等进行论述。第二、叁章是论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首先对国外两种类型农村社会转型进行分析以探讨农村社会转型的规律;进而梳理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进程及存在问题,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奠定基础。第叁章集中论述作者有关农村和谐社会的相关理论认识成果。论文通过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发展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及其实质,提出农村和谐社会的内涵、性质、衡量标准、目标任务及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论文提出农村和谐社会就是以农民和农村为发展本位,以实现农民的最大福祉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基本追求的、内部各构成要素均衡协调的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应坚持以农民农村为本位,以全局统筹为牵引,以制度创新为根本途径的原则。第四章就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的主体进行论述。指出在中国现实的社会条件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农民是建设的主体力量,其他社会力量则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五到九章分别论述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重要保证、精神动力、制度保障和环境基础。第五章围绕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建设,阐明在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条件下,符合我国农业自身发展条件又与世界农业发展趋势一致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是从和谐理念出发的劳动密集型优质高效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改变小规模家庭农业生存的外部环境,创造能充分发挥小农业创新性和积极性的、便于采用“低成本、高收益”的新技术环境,通过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协同作用,解决中国农业的低效与弱质化问题。第六章围绕乡村治理,探讨如何顺应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趋势,按照现代善治理念,完善乡村治理结构与机制,正确处理国家与乡村、政权与农民的关系,在促进乡村治理民主化的过程中,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保证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第七章文化建设提出立足农民农村本位,挖掘农村文化固有价值,生成适合农村生活特点的、适合农民消费水平的农村文化,发挥其在凝聚整合农村力量,焕发农民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农村文化建设的任务是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知识农民;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生成快乐农民;推进公民素质教育造就合格公民。第八章社会建设围绕农村公共产品,着重探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重点探讨了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创新,包括决策机制、投入机制,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创新。指出社会建设的目的是尽快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全面提升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第九章提出农村生态建设的目标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村社区,实现农民生产生活与环境的和谐共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适人化,发挥农村在国家整体区域发展中的生态功能,再现农村宁静安详的田园风光。结语部分对论文整体进行总括。本文提出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农民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价值观念都已经随着整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正在逐步消融,农村闭塞落后状态已经加速改变。顺应历史发展趋势,采取适时而智慧的策略加速推进这一进程,作为无数人梦想的农村和谐社会终将成为现实。
戴玉琴[9]2006年在《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开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文化概念首先是由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于1956年阐发的,自此以后,政治文化研究便逐渐为政治学界所接受并成为众多学者分析政治行为的一个角度。我国学术界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这一概念后,也已有许多人应用这种政治文化研究方法去阐释中国的政治现象。确实,就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来看,在社会历史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过程中,政治文化始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变量,它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政治发展过去和现在的反映,又深刻影响和制约着政治文明自身的诸多发展,所以从政治文化的视野寻求政治文明发展的一种动力机制就尤为必要。在今天我国推行的农村村民自治研究中,也有不少学者试着从政治文化角度做出诠释,得出的结论也有诸多不同。应该说,这些研究都为村民自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域,提出的一些观点、得出的一些结论确也能发人深省,但到底如何开发村民自治所需的政治文化资源以及村民自治所需的政治文化模式又是什么,却少有论证,在研究的理论模式上也创新不够。所以笔者认为选择几个带有典型特征的村庄为个案,从中国乡村政治实践出发,在富有创造性的实践经验中构建适应乡村土壤的政治文化内容和政治社会化模式,对于多元化的村庄提出相应针对性的建设措施更有意义。在本文研究中,笔者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与方法作为研究基础的前提下,借鉴了政治文化理论、政治心理学理论、理性选择理论、政治生态理论等现代政治学分析方法,以中国苏北乡村的实际状况为分析摹本,以开发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为切入点,全面构建了一种“历史追忆-实证研究-理性设计”的分析框架。全文共分导论、正文和结论叁大块。在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写作思路。在正文部分,我将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村民自治的内涵及村民自治中政治文化资源开发的意义作了一个简要探讨;第二章对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当下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一个基本分析,并从政治文化的视角阐析了目前自治困境产生的文化心理原因;第叁章以苏北农村为分析个案,系统地探讨了当前苏北农村现有的政治文化基础;第四章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政治文化现状对当下村民自治运作的影响;第五章则探讨了村民自治背景下政治文化资源开发的路径及乡村政治社会化模式的构建。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
张国芳[10]2009年在《社会资本视野中的村庄治理》文中指出村民自治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乡村民主的发展,但在某种程度上日益形式化、行政化、内卷化,农村基层需要用新的机制去凝合。社会资本则是一种“凝合剂”,它可以促成理性的集体行动,良好的社会资本可以达成集体行动中的协同效应。社会资本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层次,即个体、组织、制度层面来考察和分析,其基本要素是普特南所强调的普遍信任、合作互惠宽容同情等规范、公民的参与网络,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信任。社会资本对乡村社区治理有诸多层面的影响。个体社会资本的差异性会加剧精英治理模式的分化,从而构成村庄的多元精英治理模式。组织社会资本是村庄集体行动能力的一个体现:原子化的村庄几乎无集体行动能力;强家族、宗族类型的村庄,具有一种同质性关系社会资本,能够形成一定的集体行动能力,但仅限于血缘与地缘层面,并加剧村庄的派系斗争;宗教型、功能性、娱乐性的民间组织体现的是一种异质性关系社会资本,这类社会资本能够培养村民对差异性的容忍和认同,培养宽容和协商的精神;村庄和村庄之间消除了隔离的联系、共同决策、促进一致性行动则可以用链合性关系社会资本来解释。制度社会资本对村庄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制度性社会资本不仅仅体现为国家成文制度的制定,还体现为制度的执行方面。关于社会资本的理论来源,有社会中心论和制度中心论两种解释。社会中心论认为公民态度的发展和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能力是存在于各种社会形式的,尤其是面对面的社会交往中;制度中心论认为社会资本的生长需要制度的嵌入,与正式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相联系,公民发展合作的网络和建立社会信任的能力深受政府制度和政治影响。就政治实践中村庄层面的社会资本的生长而言,普遍的社会信任与政治信任是最重要的,信任既包括人际间的信任,也包括对政府的信任,对基层政府和村干部的信任,这是村民愿意参与公共事务的前提条件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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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术与时势:对作为公共学术运动的中国大陆乡村政治研究的知识社会学考察(1990-2000年代)[D]. 李德瑞. 华中科技大学. 2009
[5].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研究[D]. 王梅莉. 天津商业大学. 2018
[6]. 村庄转型的动力机制与路径选择[D]. 王萍. 浙江大学. 2013
[7].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路径研究[D]. 司武林. 陕西师范大学. 2012
[8]. 农村和谐社会构建研究[D]. 白蕴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9
[9]. 村民自治中的政治文化资源开发[D]. 戴玉琴. 苏州大学. 2006
[10]. 社会资本视野中的村庄治理[D]. 张国芳. 浙江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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