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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处于生产事故的高发阶段,每一起特(重)大事故发生后,追溯原因与总结教训成了事故处理者的主要职责之一。目前,事故预防已经如事后补偿一样成为公众最关注的领域之一。如何构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事故预防体系,筑起一道安全生产预防网已成为全国上下讨论的焦点。
关键词:工伤保险;预防机制;思考;分析
1导言
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如果说安全生产的直接作用是千方百计地避免或者减少伤亡事故的话,那么工伤保险则是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而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机制又是工伤保险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功能之一,其目的就是合理运用工伤保险基金,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2科学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的原则
评价政策(制度)安排是否科学,要看其是否与时代相适应,与国情相适应。我国工伤保险预防安排要与我国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与我国安全生产预防体系相衔接。构建科学的工伤保险预防机制,一方面要求机制本身的结构合理,另一方面要求机制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并与其他生产事故预防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生产事故预防网。预防功能与其他功能通达融会。
3我国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功能之不足
3.1缴费费率设计不够精致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指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缴费费率设计得好可以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激励用人单位采用安全健康设施、促进职业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经济学认为:追求成本最小化是企业本性,企业在进行安全成本投资时,会比较工作安全边际收益和工作安全边际成本。厂商使用的决策原则是:如果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厂商就不会在安全成本上投资,如果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厂商将持续提高工作安全。职业场所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资金投入边际收益小,就减少了企业保障工作安全的动机,没有达到社会要求安全最优化的目的。工伤缴费费率的科学合理确定可以起到预防职业伤害发生的功能。
3.2政府监督不力
政府有关部门对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不力不但与我国片面强调发展经济、重资本轻劳工的指导思想有关,也与我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监督的体制有关。国家出于对职业安全、职业健康的重视,先后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划归不同部门进行监督,安全生产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这样就形成了工伤保险与职业安全、职业健康监督分属不同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格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伤害救济又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法院进行,使职业伤害预防、工伤保险管理、职业伤害赔偿之间出现脱节,职业伤害发生情况不能与工伤保险费率之间建立有机联系,执法力量的分散、工伤预防和监督的脱节使对职业安全健康的监督严重不足。
3.3没有相关追偿规定
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是通过企业缴纳保险费来分散单个雇主的风险责任,但职业伤害是用人单位故意、严重过错或者是用人单位外第三人造成的,这种风险责任就不应该由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来承担,而应由恶意用人单位和第三人来承担,从而保障整个基金的运作。但《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单位故意、重大过失或用人单位外第三人造成的职业伤害,没有任何有关追偿的规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社会保险法(草案)》虽然规定了在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对预先支付的医疗费用享有追偿权,但追偿的范围仍然过小。
4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伤预防体制
4.1我国工伤预防体制的有机组成
一个科学有效健全化的工伤预防体制通常需要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科学技术、工程项目等多个环节,需要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行政监督调控、政策法规、公共管控等共同决策,并不是单纯的依靠事后经济补偿来实现工伤保险机制的。所以,工伤预防体制通常包含工伤保险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两个方面,就其具体构成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法律法规体系。任何一种制度或者规范的形成都需要法律法规的保障,只有拥有了法律的强制性效果,制度才能得以实现,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对于工伤预防体制来说也是如此,它必须被法律法规所肯定,这样才能为其体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费率奖励体制。费率体制作为工伤保险体制的主体部分与工伤保险基金的可靠性密切相关,能够确保工伤预防实现效能。因此,怎样精确科学的考量企业工伤风险级别,并将费率与其有机整合,成为合理确立和调控行业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的核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立合理合法的费率机制,提升预防工伤风险水平与能力创造有利的条件;第三,基金调节机制。一般来说,在工伤保险基金中取出部分费用运用到工伤预防当中,保障工伤预防活动的顺利开展,这样可以为强化事故预防的宣传力度与培训,提升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频率等奠定坚实基础。基金调节是一种工伤预防的基本组成要素,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合理控制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进而为提升工伤预防效率提供保障;第四,组织管理体制。对于安全生产要求来说,采取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举措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制,需要切实掌握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对其进行明确分工,使其相互协作,进而提升工伤预防的效果;第五,督查评估策略。任何一个完备化的体制要想发挥实效都必须有反馈机制作为保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确保整个体系的稳定运行,对于工伤预防机制来说也是如此。合理的设立督查评估策略可以有效确保工伤预防机制的运行。第六,教育培训策略。通过教育培训策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员工对于工伤预防的认知,掌握预防的有关知识框架。在工作时,规范自身的操作行为并采取一定的预防举措,进而更好的预防工伤事故。
4.2搭建科学有效的工伤预防体制
要想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伤预防体制使其发挥实效,切实降低工伤风险,就必须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一方面,针对法律法规体制而言,要有一定的安全生产举措和相关标准,要能够明确合同双方应遵循的权责与义务。此外,针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还要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定;另一方面,就组织管理机制而言,首先要想方设法地建立各个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使其拥有各自的工作职权,做到合作分工,在履行各自权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提升工伤预防的效率。其次,努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念制度化,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5结论
总而言之,建立工伤保险预防机制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功能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工伤预防与安全监管相结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将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伤保险新模式,必将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必将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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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倪红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3
标签:工伤论文; 工伤保险论文; 机制论文; 职业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体制论文; 费率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