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尼系数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适用性论文,在我国论文,系数论文,基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7)02—0030—06
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问题已成为人们日益关心和争论的热门话题。实际上这也是我国经济理论界、新闻舆论界和广大网民、群众长时期以来围绕着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改革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两种不同改革观之争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在这场争论中,人们对于衡量贫富差别程度的基尼系数,自然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基尼系数不适用于我国,也有人认为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被人为地夸大了,等等。本文即拟对此略抒己见,以正视听,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基尼系数是否适用于我国
有人认为:“基尼系数是工业化一元结构社会贫富的一个表达,对于中国这个城乡二元结构,加上东西部之差距,可以说是多元结构的社会,本质上是不适用的。”笔者认为,这个论点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基尼系数(Gini Coefficient)是由意大利统计学家和社会学家科拉多·基尼(Corrado Gini,1889—1965年)于1912年在美国经济学家马克斯·奥托·洛伦茨(Max Otto Lorenz,1876—1944年退休)1905年提出的洛伦茨曲线(Lorenz Curve)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个用以衡量一国或一个社会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宏观经济指标,是为适应和支持当时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Vilfredo Pareto,1948—1923)与意大利社会主义者关于如何求得社会收入分配平等的争论而提出来的。它本身是一个不具意识形态的经济指标,也不考虑一个社会是一元的结构或多元结构,甚至也不考虑一个国家是否存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正如西方经济学家卡米洛·达格姆(Camilo Dagum)在解释基尼系数提出的背景时所指出的那样,它“主要用于评价:(1)一个指定国家或地区不平等的演化。(2)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不平等的相对程度①”,何况基尼当时所在的意大利在欧洲也是一个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农业还占有相当比重,城乡之间、各区域之间的经济水平都有明显差别。如果说基尼提出的基尼系数在当时能适用于意大利,为什么现在就不适用于我国呢?不仅如此,正由于基尼系数是一个中性的宏观经济指标,事实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为世界各国,无论发达国家(一元化工业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二元化或多元化国家),也不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普遍认同或可参考的。使用基尼系数的国家不仅有实现了高度工业化一元结构的国家,如美、英、法、德、日等发达国家,也有相对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印尼、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某些方面与我国有些相似,即不仅是人多地广的大国,而且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内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有明显差别。
目前,我国基尼系数已远远高出西方发达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如2003年我国为0.447,与我国相邻或相似的印度只有0.32,印尼为0.343,韩国为0.316;只有巴西高出我国,为0.59,那是因为巴西经济形成了对外国资本依附的格局造成的,到2002年,巴西外债已达2600亿美元,约占GDP的30%,加之20世纪90年代实行新自由主义改革失败,金融动荡,加剧了贫困化的发展;俄罗斯为0.456,也稍高于我国,那是因为它在90年代初全面推行私有化政策的结果。这就是说,在当今世界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中,由基尼系数表示的贫富差距,除了因依附外国资本或被重新私有化的个别国家外,我国则是遥遥领先的。
二、揭示我国当前基尼系数过高是否“危言耸听”
根据国际经验,一般公认基尼系数在0.2以下为收入分配过于平均;0.4以上为过于不平均,有可能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世界各国都把0.4的基尼系数视为一个观察社会经济能否持续稳定发展的临界点而予以特别关注。面对上述我国位居世界前列的超过0.4警戒线的基尼系数,广大有良知的学者和社会舆论给予密切关心,并提请当局注意是完全必要的,是他们怀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但有的却对此予以横加指责,斥之为“纯属危言耸听,喊了几年,不仍然平安无事吗?”
我们说超过0.4警戒线的基尼系数,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稳定,但不等于说马上就天下大乱。新剑桥学派把分配不公视为一切社会问题之源,也并非全无道理。如果我们不回避问题的实质而仔细深入思考一下,当前引起人们普遍不满的上学难、看病难、买房难,其直接的主要原因,哪一个不是难在贫富差距过大上。因为所谓“难”,并不是说“难”在富人方面,而只是难在穷人群体中,只有穷人才感到上学交不起学费;看病交不起医药费,小病拖着,大病等死;买房交不出房钱,甚至一些白领人员一买房也要当几十年的债奴,生活压力很大。而这些问题,对富人来说都统统不在话下。他们有的拥有几套宫殿式的豪华别墅,花上几百万元看病都不过是小菜一碟。穷人与富人同居一个社会里生活,有如此大的差距,难道真会相安无事,一点问题也没有吗?现在虽然尚未出现社会动乱,但小摩擦是有的,甚至经常发生。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表面的“平安无事”。须知矛盾是会积少成多的,要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正因为如此,党中央最近强调,要改革分配制度,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别,这是十分正确的。
三、改革开放以来,贫富差距是拉大了,还是缩小了
有人为了否认或掩饰我国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严峻现实,在指责社会舆论“纯属危言耸听”之后又杜撰改革前的贫富差距是“无穷大”,现已“显著缩小”的谎言。认为,“贫富差距大绝不是从改革以后开始。改革前,虽然大家共同贫穷,但有2.5亿人口不得温饱,收入是负值,与其他收入人群相比,绝对差距或许不算大,但相对收入差距而言是无穷大!所以,从大趋势讲,改革以后贫富差距显著缩小”。对此议论,笔者拟作如下三点分析:
第一,改革前我国有2.5亿人口的收入是负值吗?解放后,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经济发展很快。总的来看,除个别年份因种种特殊原因经济下滑,收入水平下降以外,人民收入生活水平比解放前普遍大有提高。据统计,在1957—1978年,尽管人口已从6亿增到10亿人,年均增长2.46%,但人均国民收入仍从140元增加到279元②,年均增长3.33%。我国最贫困的人口在农村,即使“文革”十年中,农业也年年丰收,粮食产量从1965年的19455万吨增到1976年的28631万吨,年均增长3.94%,比1978—1997年间年均增长2%的速度还要稍高一些③,因此农民总的生活水平比解放前也大有改善,尽管按尚未满足温饱水平的标准来衡量还有上亿的贫困人口存在,但绝不是像论者说的那样“改革前有2.5亿人口不得温饱,收入是负值”。只要不带成见,谁都明白“不得温饱”不等于“收入是负值”。一个人当收入是负值时,如果没有储蓄,只能负债度日。这种情况个别的偶尔存在尚可勉强维持,如果是长期的大面积(如说有2.5亿人)存在,整个社会早就崩溃瓦解了,可见,这种说法完全是不顾事实的胡说。从实际情况来看,笔者20世纪50年代在重庆人事部门工作时亲眼所见,政府对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足72元的视为不得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政府给予生活补贴,使其收入达到72元的水平。尽管那时定的这个温饱标准相对于现在来看较低,但也不能说“收入是负值”,正如现在我国尚有几千万不得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按国家规定的绝对贫困标准的年收入2004年为637元,2005年为668元,而不能说他们的收入是负值一样。
第二,改革前,我国贫富的差距是“无穷大”吗?论者从谎称2.5亿人的“收入是负值”出发,还推论出我国改革前就贫富之间的“相对差距而言是无穷大”。何谓相对差距,是指贫者与富者的收入差额吗?那应是一个绝对值,何来“无穷大”?是指基尼系数吗?基尼系数=A/(A+B),A、B分别表示洛伦茨曲线图中收入分配偏向绝对平均线(对角线)的面积与偏向绝对不平均线(直角三角线两底边连线)的面积,二者之和为等边直角三角形面积。要使基尼系数为“无穷大”,只能是这三角形面积为零。但这样一来,洛伦茨曲线本身也就不存在了,更谈不上有基尼系数问题,即使按论者的说法,在改革前有2.5亿人即约20%的人口收入为负值,则A的左下端有少许部分在三角形底边的下方,这种情况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所谓贫富差距为“无穷大”,是违反常识和数学逻辑的无稽之谈。
第三,改革后我国贫富差距缩小了吗?论者以改革前贫富差距是“无穷大”为前提得出结论,“所以,从大趋势讲,改革以后贫富差距显著缩小”。这更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请看事实,据统计,我国基尼系数在改革前的1964年和1978年分别为0.184和0.20④,即从未超过0.2的水平。改革开放后如表1所示则呈逐渐扩大趋势,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更迅速上升到突破0.4的警戒线。
资料来源:1981—1997年摘自《中国转型经济的政治经济分析》(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第351页)。1998—2000年摘自财政部科研所课题:《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与财税调节》,《经济日报》2003年6月16日。
表1说明,我国基尼系数由1981年的0.26上升到2000年的0.458,到2003年为0.447,国内有的学者测算更高达0.5。不管具体数字稍有怎样的差异,但已大大突破0.4的警戒线,也大大超过周边国家和所有西方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水平。2006年7月13日由上海《社会科学报》公布的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社会心态》课题组关于“改革关键时期武汉市社会心态调查报告”,尽管这个“报告”的结论并不完全可信,但有的指标还是可作参考的。如在被调查人员中,有80.5%的人认为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突破了合理的限度,不同意这种观点的仅占11.6%。因此,若硬要掩饰我国贫富差距已扩大到不合理程度的事实,无论在理论上、统计分析上,还是人们心理感受上都是不可能的。
四、基尼系数过大的原因
形成基尼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有二: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因素过度膨胀。我们首先应肯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同时并存的方针,随着经济增长,在人们收入生活水平总的在提高的同时又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是完全合理的,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若削弱、动摇或改变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让非公有制经济因素过度膨胀,使私营、外资经济的比重过大,也就会突破贫富差距的合理界限了。
据全国工商联2006年3月发布的《“十五”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提供的数据,截至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基本上是私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约为49.7%,外资和港澳台经济比重约为15%—16%,二者共占约65%,比2000年增加了约10个百分点。⑤ 这就是说,近些年来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已逐渐为非公有经济所代替。在非公有经济中,除有一部分个体经济外,占据主体和主导地位的主要是私营和外资(包括外商和港澳台资本)经济。在非公有企业中,由于广大工人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全部剩余价值被企业主所无偿占有,除企业主外,极少数企业主的代理人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也能通过高额年薪等方式分享一部分。因此,企业主和高管人员与广大职工之间的收入必然存在明显差距,甚至很悬殊。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材料计算,2005年私营企业职工人均年工资11869元,只相当于当年国企职工人均工资19313元的61.45%⑥。而根据第三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数据,还在更早一些的2000年每个私营企业主平均年总收入为110470元⑦,即私人企业主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按平均计算,至少有9.3倍!少数大型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年薪与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更是高达几十倍,上百倍甚至几百倍之巨。在企业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都直接、间接地与非公有经济因素(包括高额年薪在内)的成长壮大有关,因此,这些年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从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说是与非公有经济两极分化有关。如果我们进一步扩大视野还可以看到,在依靠所谓“三套马车”(私企收购、管理层收购—MBO、境外合格投资者—QFII收购)来参与国企改制(私有化、外资化)的“国退民进”浪潮中,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形成大量新的贫困群体,从而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的现实,就更不得不承认非公有经济因素的增长对基尼系数增长的影响了。
第二,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拉大。对形成当前我国基尼系数过大的原因,有人在否认与非公有经济因素有关的同时也承认受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的影响,但又认为这两个差别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人类三大差别之一”,需要到共产主义社会时才能解决,特别强调目前人们对这两个差别的计算方法有误,如未将进城的农民工收入算到农村收入之中,和未考虑地区物价水平的差异,以致人为地夸大了这两个差别,从而夸大了全国的基尼系数。我们承认这两个差别是历史遗产,需要长期的努力才能解决,计算方法也可以有各种考虑,但论者的这些说法都不过是从静态的角度承认这两个差别的存在和差别究竟多大的问题,而完全忽视了需要从动态的角度来考察这两个差别在改革开放后有扩大的趋势,从而加剧了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统计资料显示,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距,在计算方法不变的前提下,1985年为1.86∶1,到2005年扩大为3.24∶1,即20年之间扩大1.38倍,东西部人均GDP的差距从1978年的2.22∶1扩大到2001年3.01∶1,即23年间,东西部的经济水平差距扩大了36%。不仅如此,近几年来,纵然中央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东西部经济差距依然还在继续扩大之中。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按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所占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来计算,1990年尚有92%,到2000年则降到87%,2003年又进一步降到85%。说明近几年西部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已愈来愈落后于全国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当然更落后于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水平。例如2003年,经济发达的长三角15个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46.13元,而同年西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235.39元,后者只及前者的62%。⑧ 很明显,形成上述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扩大的原因既非历史留下的遗产,也非计算方法上的不同(因计算法是不变的),那么究竟原因何在?我认为主要是与我国改革以来的政策倾斜和外资进入的分布不平衡有关。因为在强调用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下,利润乃是资源流向的主要风向标,资源流向自然会向最有利可图的城市、东部倾斜;同样外资进入我国最主要目的是赚取利润,当然是热衷于向最能赚钱的城市、东部投资,形成外资分布不平衡的局面,从而扩大了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因此,不管论者怎样在计算方法上做文章,都不能否认我国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收入差别继续扩大的趋势。
对形成基尼系数过大的原因,除上述两点外,还有一些很次要的问题,如某些垄断性行业的垄断性经营等,这是我们应该考虑到的,但也不能过分夸大其作用,以免本末倒置。难以理解的是,有的人却舍本逐末,避开上述两个主要原因不谈,认为腐败、垄断是形成贫富差距、基尼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我认为这是缺乏根据的。
就腐败而言,确实现在腐败成风,我们应该坚决反对,但是它不是对基尼系数影响的主要因素。为什么?因为我们揭发出来的腐败分子基本上被罚得倾家荡产了,成不了富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揭发出来,但是我们在计算基尼系数的时候没有统计他们,因为他们的财富是秘密的。所以腐败现象对基尼系数扩大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就垄断而言,我们首先要区分资本主义性质的垄断和社会主义性质的垄断。我们反对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垄断,反对私人垄断,因为它确实妨碍了自由竞争,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拉大了贫富差距。但是我们不能一概地反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垄断,有的要反对,有的不能反对。有两个概念必须搞清楚,一个是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一个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就是生产资料被国家或少数企业主占有了,生产高度集中。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包括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几个企业联合抬价、压价。对社会主义来说,我们不能反对国有经济对经济资源占有的垄断,要反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垄断。反对经营行为的垄断是因为,掌握了经济资源就有可能抬价,损害群众的利益,这是应该反对的。抬价行为的结果,如果是上缴国家了,不涉及到社会分配不公;如果不上缴国家,自己作为奖金分了,那就影响垄断性行业和非垄断性行业职工收入的差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如我国典型的垄断行业,电力、热力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2005年为27037元,同年,餐饮业职工平均工资只有12898元⑨,二者相差一倍,而城乡差别是两倍,所涉及的人又广泛得多,所以垄断对基尼系数的影响是比较小的。据杨承训教授的计算,近20多年来在影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各种因素所占“综合权重”的百分比例:垄断业只占2.86,而城乡差距占8.51,区域差距23.4,私有经济占58.94,其他高收入占6.29。可见,把垄断视为形成贫富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没有道理的。过去的实践也能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个问题。改革前生产资源高度集中,国有经济占75%左右,却并未产生贫富悬殊现象,基尼系数还不到0.2。因此,企望用消除垄断来消除贫富悬殊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人企图借反垄断之名来拆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台,例如2005年初的一场石油风波就有此迹象。中石油下属有一个茂化实华公司,原来是国有的,后来改制,被私营企业主收购了。收购之初,它的原油是由中石油按照内部价格供给的,成本很低,所以赚了大钱。中石油看到原油以这么低的价格供给它,让企业主赚钱,就想把它收购回来。于是中石油按照市场价格提供原油,这本来是市场经济下合理的行为。这样它马上就亏损了。这个时候就有人为私营茂化实华公司辩护,说这是国家垄断的结果,石油是天然的,为什么国家可以占有,私人不可以占有。他们借这个案例为突破口来反对垄断,实际上是要把现在国家已拥有不多的国有资源进一步私有化。
五、基尼系数的缺陷
我们肯定基尼系数可以适用于我国,但不等于承认它是完美无缺的。实际上,它与其他许多经济分析工具有局限性一样,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缺乏阶级分析,它所设定的一个社会各个不同居民群体是以收入多少作为唯一标准来区分的,例如以20%最低收入为一组,以20%最高收入为一组等,但事实上在同一等级收入水平的居民中其收入来源的性质是不完全一样的,有的是靠劳动收入,有的有可能是靠资本、财产收入。例如有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劳动收入与小资本家的资本收入,尽管他们收入的性质不同,却可能处于同一等级的收入人群中,这在基尼系数中就反映不出来;二是基尼系数作为衡量一个社会贫富差别程度的指标,仅限于在收入层面上,而完全撇开了在资产(资本)或生产资料占有方面多少的差别。实际上一个经济社会里各个居民贫富差别最主要是体现在生产资料占有多少的不同上。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由于所有居民都共同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即消除了造成社会贫富差别最主要的经济根源,所以一般不存在贫富悬殊问题。在资产阶级学者看来,这似乎就是社会主义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的证据,其实这是由不同价值观产生的一种误解。基尼系数由于未能反映资产占有方面所体现的贫富差别,所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在经过国家的税收福利政策调节后,目前一般都低于我国,即在0.4以下,只有美国为0.408,因而有人就误认为它们比我国的贫富差别还小。实际上,美国的贫富差距如果把占有的资产、收入都计算在内,从全面来看,要比我国大得多,而且还有日益扩大趋势。英国《观察家报》2006年6月8日发表的一篇题为《醒醒吧,美国梦已经结束》的文章中说,“1969年以来,美国产生了一种向最富的人大大倾斜的经济”,美国1%最富的家庭现在控制1/3的国家财富,10%的最富的家庭控制了2/3的财富,特别是那些极少数顶级的富豪如比尔·盖茨、保罗·艾伦、沃伦·巴菲特三人,据《福布斯》2005年发布的资产总额近1500亿美元,比43个最穷国家1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还多。另一方面,“美国现在有3700万人生活在贫困中,占人口的12.7%,是发达国家中最高的”⑩。不难看出,美国这样严重的贫富差距绝不是用基尼系数所能反映出来的。
同样,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虽已超过警戒线,但也不能反映居民在占有资产或生产资料方面的贫富差距。资料显示,中国现有百万富翁约500万人,千万富翁约24万人,亿万富翁约2200多人。按《福布斯》2005年公布的中国富人排行榜前100人所拥有的资产,最低的16.12亿元,最高的133.18亿元。这样,按最保守的估计,中国现不到人口总数1%的富人所拥有的资产总额至少有8万亿元,约相当于中央直属国企10.6万亿元的资产总额的76%(11)。另一方面却有几千万经济拮据,甚至衣食无着,难得温饱的、更不占有任何私人生产资料的贫困群体。这些都不是基尼系数所能说明得了的。
可见,基尼系数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但它的局限性绝不是像论者所说的那样不适用于中国,也不是它会人为地夸大我国贫富差距;而恰恰相反,是它不能把我国贫富差距的严重程度全面、充分地反映出来。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认为我国可以借用,也需要借用基尼系数这个统计分析工具。因为它毕竟能在收入层面上揭示我国居民贫富差别的程度,同时也因为它是当前国际上通用的指标,因而便于进行国际比较,更好地为当局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
六、结束语
由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我国不仅完全可以借鉴西方基尼系数来分析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而且由它所揭示的这种不平等程度已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公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被削弱、动摇甚至改变,相应的非公有经济因素得到过度膨胀;同时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经济差距拉大也是加剧基尼系数上升的重要因素。因此当前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根本办法就是切实地而不是虚假地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六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第七条)。当前,中央提出的以适当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为重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若只停滞于收入分配领域做文章,而不从调整社会经济结构,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地位,不断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方面下工夫,而继续任由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无限发展,则最多只能是使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暂时得到某些缓和,而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正如马克思在批评经济主义者韦斯顿时所说的那样,这“只是在用止痛剂,而不是在除病根”(12)。
注释:
①《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大辞典》第二卷,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569页。
②④陈宗胜:《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04、190页。
③丁冰:《新中国前30年生产建设的伟大成就不容否定》,《社会主义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册),当代中国出版社,2000年,第481—482页。
⑤《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3月4日。
⑥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第154、156、157页资料计算。
⑦见张义文章,转引自《丁冰学术文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53页。
⑧以上数据详见丁冰等著《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第44—45、61—62页。
⑨《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第161—163页。
⑩转引自《参考消息》2006年6月14日:《政策导致美国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11)《经济日报》2006年1月24日。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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