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与再就业中需要认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访谈录_失业率论文

就业与再就业中需要认识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访谈录_失业率论文

就业和再就业需要认清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访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党校论文,再就业论文,重大问题论文,教授论文,周天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就业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中央在去年9月13日曾召开再就业工作会议,就解决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问题提出了大政方针和具体要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应该摆在各地党政工作突出的位置上。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以下简称周)。

记者:有些同志提出,应当将就业与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等一样,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你对此观点有什么看法?

周:这种提法不妥。实现较充分的就业是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基本国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或者道路。我认为,就逻辑上讲,国策是一种办法,是实现目标的手段。降低失业率和促进就业是目标,不是手段,因此不能当作国策来提。西方经济学认为,一个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有四大目标,一是健康和快速的经济增长,二是稳定的货币和物价,三是较低和可以保障的失业率水平,四是平衡和盈余的国际收支和国际贸易。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情下,各国宏观经济目标的重点是不一样的。有的将实现较快的经济增长作为第一目标,有的将稳定货币和物价作为第一目标,或者将其它两个目标中的一个作为重点。

从中国人口众多、城镇新增就业规模大、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分流任务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大等国情,以及由于过去限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而造成就业空间小的现实看,宏观经济政策的第一目标应当是千方百计降低失业率,想尽办法扩大就业机会。而经济增长、稳定物价和平衡国际收支及贸易等,都应当是次要的目标。因此,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就应该提出来,增加就业和降低失业率,是其第一目标和任务。

记者:那么,在中国这样一种国情和现实格局下,采取什么样的国策、什么样的发展战略,才能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这一目标呢?

周: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基本国策。国策是实现重大目标的手段,实际也是重大发展战略的选择。也就是在促进就业方面,中国究竟要走一条什么样的道路。过去我们曾经走过发展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解决就业的道路。从历史经验教训看,所有制程度较高的经济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资本有机构成提高,需要资本大规模经营,而相对需要的劳动力却越来越少。如果不相应减少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上升会侵蚀利润,导致企业的亏损和破产。因此,所有制程度较高的、组织结构较为复杂的国有和集体经济,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变动,加上其较高的体制成本,吸引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越来越弱。前10年中,国有和集体经济中近6000万人下岗,就说明了这一点。

我们来分析中国增加就业的途径:1.我们不可能将吃“皇粮”的上层建筑部分搞得很大,用多招公务员、多招乡村教师、多招城市事业单位职工、多募军队服役人员等方式来扩大就业。2.我们也不能将主要希望寄于劳务输出上。虽然通过劳务输出,到国外去经商、种地、当工人,可以转移一部分劳动力就业压力,但是,劳动力输出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人口流动,而且就业又是一种需要长期滞留甚至会移民的行为,相当多的国家会采取限制和防范性措施。因而,大规模向国外寻求就业机会的可能性不大。3.也不能将解决就业的宝全压在外商投资扩大就业岗位上。有的同志认为,加入WTO后,外商大规模投资会增加就业。不可否认,外商对华投资,可以提供一部分就业机会,但是相当部分外资可能要进入资本有机构成高一点的行业,大部分外商不会投资于利润很低而就业容量较大的劳动密集的中小企业。因此外商投资扩大就业的前景是有限的。

就中国的情况来看,从根本上扩大就业和降低失业率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大力发展中小企业。要通过中小企业立国、安国、兴国、富国和强国。就解决就业问题,许多同志有不同的说法,如扩大社区就业、扩张第三产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等等。但是,从就业的具体渠道看,一般都要落实到一定的形式上,一个劳动者不论是在第三产业中就业,还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就业,还是在社区就业,他要么以个体职业者的身份实现,要么以在企业中就业来实现。在市场经济国家里,个体职业者,一般要占总的就业人数的1/8~1/6左右,而在中小企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65%~81%。从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看,每千人有中小企业数量40~55户。而中国12.8亿人口,中小企业总量为800万户,每千人只有6.4个中小企业,即使达到发达国家的最低水平40户中小企业/千人水平,尚需要有5000多万个中小企业。如果未来10年我们中小企业的数量能发展到这样一个规模,将提供4.5亿多就业机会,就可以从根本上使目前劳动力就业空间狭小的局面改观。

记者:那么,怎样才能在省、市、县各级落实中央关于再就业的政策呢?

周:我认为,一个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就是,在中国,应当将失业率的高低纳入一个地区工作成绩和主要领导政绩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并且放在第一位置上。过去,我们将GDP的增长速度、人均GDP等指标当作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的国家是不适应的。因为GDP是可以通过资本密集产业、劳动力少的企业、包括技术进步实现的,而这种CDP的增长对于就业的贡献很小,甚至排挤劳动力。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即GDP增长很快,但是失业的劳动者不少。

有时用财政收入和税收考核一方领导的工作成绩。如果某一方的领导在短期内加大收税的力度,加上各部门收费,财政可能会有钱,但是企业税负太重,这就可能造成投资的企业少,正在经营的企业难以为继,财政和税收可能在短期的一任领导的任期内增长很快,但是对于发展企业来说,是竭泽而渔,将会极大地影响到就业。因此,一个地方,财政税收成绩突出的领导,在解决就业方面可能并不理想,甚至有害于发展企业、扩大就业。

执政为民为什么?劳动是大部分公民获得收入的第一来源,就业是绝大部分家庭生活的经济来源保障。因此,在中国,执政为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地让老百姓就业,尽可能地降低失业率。可以这样说,只有在扩大就业上下功夫,才可以顺民心、安天下。因此,执政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的第一要务则是增加就业容量,降低失业率。

未来10~20年,我们能不能全面建成比较富裕的小康社会,社会能不能稳定,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最关键的不是别的,而是能不能很好地解决数亿人的就业。失业的人太多,民心不稳,会影响社会安定;失业的人很少,则百姓乐业,社会祥和,众心归一,政权稳固。

从目前的情况看,经济发达地区的就业形势要比经济不发达地区好一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快的地方要比国有集体经济比重大的地方好一些,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形成的。因此,在用失业率高低考核干部政绩时,要考虑这种因素。由于就业问题在中国未来10~20年中的艰巨性、全局性和事关重大,对于在解决就业问题方面成效显著,尤其是在高失业地区做到这一点的干部,应当看作是在国家艰难时期为国分忧效力,而得到较高的评价和奖励。

记者: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和学者研究的失业率以及人们感受中的失业率差距很大,你认为失业率水平实际是多少,应当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周:统计公布的失业率与实际的失业率之间肯定有一定的差距,差距可能还很大。目前,西方国家一般将5%的失业率看作是适度失业率,但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社会保障较为健全和雄厚。我们国家社会保障财力较薄弱,覆盖率低,城镇5%的失业率,如果再算上农村转移进城镇的劳动力,就是1500万人没有工作,这是不能实施较好保障的失业率。因此,我们3%的失业率,可能才是适度的失业率。而从真实的失业率看,我估计在12%左右。我看到学者们研究的数据,大都认为在10%~15%之间,不包括转移逆城镇的劳动力,失业规模为2200万~3300万人;如包括农村转移进城镇的劳动力人口,在3300万~4500万人。压力可以说是相当之大。

我认为,在统计的时候,应当将农村进入城市的劳动力一并统计为城镇劳动力,并以此计算失业率;应当将一些因企业不景气而被企业长期放假在家并领不到工资的职工,也统计在失业人员数量之中;虽然下岗,但是有个体职业,或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在一定的时间内有工作并有收入的劳动者,应当从失业人数中扣除。

统计方法上应当以科学的抽样调查统计为主,以民间研究机构调查、统计局调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调查、民政部调查、总工会调查等综合数据确定真实的失业率,失业率应当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这样由各部门和民间综合确定的失业率,可以防止数据造假。

可能有这样的担心,即公布真实的失业率,将对社会稳定不利,外国舆论会说三道四。其实,公布虚假的失业率,才可能造成这样的结果。如果统计局公布的失业率是一个谁都不相信的数据,公布这样的数据,只能使人民感觉到政府在说假话,更会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国外一些市场经济国家,有的失业率也在两位数,但他们并不隐瞒,也没有太多的舆论指责。中国目前的失业率较高,是历史的积累:国有经济结构要进行战略性调整、长期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产业结构要调整、经济的发展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举转移的阶段、中国人口众多使新增劳动力数量较大等等。这些是经济发展中难以避免的问题,是将在发展中解决的问题,没有必要回避。

公布真实的失业率,有一个好处是,给全社会一种警示:我们社会最大的问题是解决老百姓的就业。领导干部为官一任,要时刻关注中国的就业问题;政府各部门不能总是审批、收费,进而实际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应当在各方面政策上给就业开绿灯;作为一个公民要敢于投资,敢于创业,为国家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国家不可能再大规模投资力、国有经济,兴办国有事业,膨胀党政军机构,给新增和下岗的劳动力安排工作,因此毕业的学生和下岗的职工要调整心态,在新的行业中实现就业。只有全社会有就业的危机感,上下理解,全民一心,才能渡过我们就业和剩余劳动力转移最艰难的发展阶段。

记者:现在各地都热火朝天,大张旗鼓地落实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怎样看待这种形势?

周:令人高兴的是,全社会意识到新增就业、再就业和剩余劳动力转移,已经成为未来一个阶段中至关重要的重大问题,并被全党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起来。与过去宏观调控偏重于强调控制通货膨胀,发展企业偏重于强调发展大企业,调整结构偏重于强调可能排斥劳动力就业的高技术产业的发展,解决就业寄希望于搞好国有和集体经济等等相比,说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国情。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增就业、再就业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重大问题,不可能以搞运动的方式,在短期内突击加以解决。就业是一个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的事情,如果你今天行政性地将一个下岗职工安排在一个单位中,明天等你的下岗再就业运动过去了,他就有可能被所聘单位解聘。因为,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福利单位,是要考虑用人的成本和效益的。

对于各级党委和政府来讲,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从中国的国情看,是一项需要十几年、几十年不懈努力的艰巨工作。既长期,又艰巨,还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是这项工作的特点。因此,落实中央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不能以会议落实会议,不能以讲话落实讲话,也不能以做样子、报数字、搞宣传来落实会议精神。就业工作,可能是未来几十年中,党和政府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

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党和政府不可能直接创造就业机会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政府可以通过清理审批、杜绝和减少收费、放宽政策、提供培训等等来创造一个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机会的环境,这才真正体现各地党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执政魄力和领导艺术。

记者:您刚才谈到发展中小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基本国策,那么实施这一国策,或者实施这种发展战略的关键是什么?

周: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少,就业困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管得“太多”和“太细”有关。实施这一国策,关键是减少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杜绝政府收费和减少垄断。今天我们积累这样多的失业人员,与多少年来我们的意识形态、体制和政策有关。如果目前政府对于发展中小企业、对于投资上项目、对于管理经济等方面的审批、收费等体制不进行彻底的改革,中国的就业问题不可能得以根本性的解决,并且会积累起更加严重的失业问题。

要改变政府部门管得“太多”、“太细”的状况,使中国中小企业顺利发展起来,必须从以下方面努力:精简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甚至以此为“工作”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限制政府各部门尚存在的妨碍中小企业发展的权力,取消中小企业注册登记前的所有审批;对于能增加就业、减少失业率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的优惠,除了税收之外,杜绝政府及其各部门对社会的各种收费和罚款,全国人大应紧急颁布特别法律,废除一切除了税收以外的向企业收费的各种法律条款和各种政府条例条款;发挥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将政府的一部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但要防止这些协会变成“二政府”,防止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在政府中工作的个人在利益上勾结起来,变相收费;建立社会听证制度,对政府的审批和收费实行社会监督。如果不进行这些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体制环境很差,就很难解决中国的新增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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