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移动人口学建设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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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1020(2006)05-0123-08

一、时代造就新的学科——流动人口学

流动人口是一个历史及永久的存在。世界皆有,中国历在。不过不同历史时期的人口流动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及存在价值。

其实,所谓城市的产生与发展,城市人口的存在与发展,归根结底,农民之功不可没,世界上本来就是先有了农民才有了城市人口的,没有农民哪里来的城市人口,说到底城市人口是从农村人口演变而来,不断出现了城市及城市人口说。

城市与城市人口是一同步的概念。到了现代,就有了现代概念,如出国定居,在国内由农村流入城市,或由城市流动到其他城市等等。从人类社会总的发展趋势看,特别是发展到今日,农村向城市流动人口是规律,也是现代化建设必备的四个硬件之一。任何国家实现现代化都不能逾越及排斥或抛弃的。但在我国曾经为此付出了代价,不仅未能依照这规律运行,甚至反其道而行之。如,我国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出现了特定的政策,下放干部,知识青年下乡还有城市居民落户农村(提出了城市居民也有两只手,不能在城里吃闲饭)等,出现了城市人口向农村倒流。对此这里暂且不去评价。

我们现在研究的流动人口主要指由我国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现代流动人口与历史流动人口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有其自身存在的使命,也可以说是历史赋予他们新的使命,即其生存与发展是为着实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但这样的历史使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的,也是全社会的。但没有他们的存在,没有他们的参与,没有他们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仍然是不能实现的。他们的历史使命就是要融入城市,与城市建设同步,建设现代化,与现代化同步。在这样的历史使命面前,其现状与自身、与城市、与现代化相差还有很大差距。

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且是落后的农业国,实现现代化最严的问题之一即人口问题,按照国际最低的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看,实现现代化最少应从农村向城市转移65%的农业人口。我们的国家跨入现代化路之遥、行之难,可想而知。因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20世纪末说,到了下个世纪中期我们才能赶上发达国家的中等水平。其中,一很重要的因素,也是不能回避的则是人口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问题,其实质是指农民问题,关键又是农村剩余劳力的转移。但我国的农民问题农民转移向城市的迁移,也体现了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特征,如果说建设中国的现代化具有中国特色,就不能不说流动人口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是绝对不能忽略的。

从上所述,我国的流动人口已非一个行政措施、一种强制手段即能奏效的,也非什么圈地运动,也非什么紧急迁移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漫长的、有时可能是痛苦的、还是全民的、全社会的、绝非一代人、而是几代人多代人积极有效地努力,才可发生质的变化。此问题现已成为全党、全民、全社会的关注焦点,流动人口问题已从中国的一般人口问题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特殊的人口问题。这样的分离将流动人口成为独立的人口群落,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发展及进步带有永久性的社会人群,成为影响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之一。

从世界看,已实现现代化的国家的经历、经验与教训都告知我们一个最真实、最普遍的规律或真理,即现代化需四个基本条件:第一,是人口转移任务的完成;第二,是城市化或工业化的任务完成;第三,公平、公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旋律;第四,环境保护及生态平衡为可持续性发展创造了条件。

他们为什么将人口转移作为现代化第一位的评价标准?这与我们所说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否矛盾?我国的流动人口与他们有什么不同与共识?我们应该如何确认这些至关重要的彼此相互关联的关系,也是我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这些问题已构成中国实现现代化的特定的矛盾。

当我们在讨论研究某一种社会现象及社会矛盾等时,就应当注意到其存在为某一类学科的研究及定位提出一些怎样的要求。正像毛泽东同志在他的著名著作《矛盾论》中提出的,也是科学家们经常引用的:“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某一现象的领域的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学科的对象。”从上述所阐述的可知,实际上,流动人口已为我们提出了一个特殊的科学研究对象,即提出了一个特殊而新鲜的矛盾现象,也就是提出了新的研究领域。这也是实际发出的新的呼唤,流动人口学的诞生有了其最基本的生成基础。

二、流动人口学所具有的特定研究对象(矛盾特殊在哪里)

正如上述所说,流动人口现象为我们研究其学科提出了新的研究对象,也是毛泽东所说的有了新的矛盾,新的研究领域。而且这一新的研究领域,为人们研究所必须。

但是这里应明确的是一门学科的树立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为一门学科,应该说这是所有学科在创建之初即要确立的。一门学科是一系统,其内部有许多要素,除此之外还应有环境的渗透及参与。而其中要素是其内存,但要素与要素间的定位又有质的差异,这就是本人研究系统论时所提到的,应有核心与非核心要素之别。毛泽东同志是非常善于研究矛盾论的,正是这样,实则他已向世界推出一个伟大的创造,即提出了一门学科所具有的核心要素,这就是学科的研究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

流动人口学是否具有研究及创建的必要,其根本应具备这样的核心要素。而这样的矛盾实际一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确立,已为流动人口学创制出其内存的根基。这就是流动人口与现代化的关系。这一关系也定位了其矛盾所在。如上所述,现代化的四个基本条件之一就是人口转移。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人口转移,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与发展,它与其他现代化的要素息息相关。

流动人口是实现现代化城市化的必然,它体现的既是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又是结果。因为,它所告知人们的不仅是农村人口的空间转移,不能认为只要将农村剩余劳力完全转移为城市人口即可,即使那样也难以做到将我国农村的所有剩余劳力一下全部转移到城市,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因为,中国农村剩余劳力是一个世上无任何国家所能比拟的。就目前而言,一个是人口数,一个是现有城市不可能有那样大的空间。我国每年递增800个中小城镇,然而对于流动人口即农村剩余劳力向城市转移仍显捉襟见肘。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人口转移有其深刻内涵,其表达的是,他们进城后,并非绝大部分为一般的劳力工,而是以其新的姿态参与到城市之政治及经济事务活动中来。政治及经济事务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不能认为他们进入城市打工就是参与了,这是一个非常低层次的接触而已,或说这仅仅是一个是一个边缘性的触摸。也可以说这是工业化的最简单的起步阶段,是工业化的最初始的模式,我国的特殊情况也决定着这样的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自身的模式还要有漫长的过程。

以其参与经济事务为例,他们进城应参与到市场经济中,并且是市场经济很有力的竞争者。然而,进城农民还不可能成为市场经济的主流社会阶层或主体,他们仅仅是市场经济的附着者,仅仅是第二产业的那部分获利最小者。他们在全部的商品市场经济中,不论从生产、加工、到销售、流通所有环节中,都是技术含量最低者,因而廉价就成为他们的特色。这样的状况,与他们成为现代化的参与者还相距甚远。所谓参与,是指他们中的大多数,什么时候不能摆脱现状,他们仍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就表明他们不能成为现代化的主流社会成员,现代化对于全中国而言,就永远是一种远距。

其原因,一方面,很显然的存在是,他们处于社会底层,这种状态是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那也表明了两种现实,一方面,如上所说,社会尚未为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提供或创造一个公平、公正机制与存在的环境或条件,另一方面,以农民为主的流动人口自身也还不具备那样的参与能力,加之,我国农村剩余劳力又处于过剩状态,其向城市的转移也非一朝一日能实现即量多质低,这需要较长或很长时间才能实现。对此,时间已成为试金石。显然这一对矛盾,非一代人能完成,需要几代或多代人的努力,才能见效。可见,这样矛盾,已经不是一般的矛盾而是极具特殊性。其严重性就在于没有流动人口即无农村剩余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及其这一重大任务的完成,就不会有中国的现代化。它为流动人口学提供了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这也是其他国家所不可能涉及的,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门独特的学科。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强调流动人口在现代化中的重要性时,并非否定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现代化。因为,这也是规律,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经济永远是中心,是根本,但它不是孤立的。不论从毛泽东的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论还是从西方的系统论看,经济为中心都是一个铁定的现实与未来。但中心自身也说明,它需要有其他条件作为辅佐。

以流动人口为例,在农业为基本的国家,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国家,如果不改变这样的现状,哪儿有什么工业化与城市化?一个不能消除以农业为主状态的国家,一个没有以大多数农民参与到工业化中来的国家,一个没有农民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国家,一个不能实施工农平等公平、公正的国家,消灭工农差别的国家,怎么实现经济发达呢?在以经济为中心时,与流动人口问题即人口转移问题,并非在实现现代化时过程中孰前孰后,而是同步。这样,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同步实现农业人口转移。我们在强调以经济为中心时,忽略了生态平衡及环境保护,不是已经受到惩罚了吗?当前,我国党及政府关切流动人口其实质也在于此。

就在研究流动人口学的特殊研究对象的特殊矛盾时,突然想起一位博士在探讨一专业及学科存在的价值时,曾提出六大标准,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一门学科的生成应具有“极大的社会效益”,从中可知,学科之立足是其根本,而通过我们上述的分析可知,研究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学,其社会效益显而易见。学科的存在,离开了其社会功能,也就没有其存在价值了。

三、流动人口学有着丰富的研究内容

一门学科的创建及成立,为着迎合其社会效益,还应有其相应及丰富的研究内容及科学体系。

流动人口学的研究内容也是其他学科不能比拟的。上述其研究对象从某种角度说同样是其研究内容之外,还有其他特别的研究内容,我们将其定位如下。

第一,对流动人口的定位。

改革开放后,对于流动人口的定位有其发展历程,在20世纪80年代初,称其为“游民”,见(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9月出版),后又有称其为“农民工”,“人口迁移”,“暂住人口”,“外来人口”等,虽然各有其道理,但显然农民工及外来人口有一定的歧视感。因为,外来一词已经将农民进城作为外来者。这与将他们的转移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内容是相悖的。而农民工更令人感到农民进城之后的尴尬,因为他们入城就业,其身份不明,具有了双重不明标准,他们到底是工还是农,这样的称谓显然不适宜。至于其他称谓更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而认为流动人口较为适宜。

但我们所说的流动人口除了进城农民之外,有包括城市间的流动人口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者。而这里研究的重点置于进城的农民就业者或无业者等。

第二,流动人口的统计。

其实这仍然是其定位的延伸,因为将流动人口人为地以“三证”作为统计依据,也是非常令人不能理解的。

农民进城需要一定的证件,是否仅有身份证就可以了呢?当前出现了所谓“三证”之说,即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或生育证等。目前,国务院又出台了以一证代三证,其实仍然非一证说。因为,有了暂住证,也不能没有身份证,所以,如果没有身份证,是不能办暂住的,这样仍未摆脱“三证”阴影。

笔者认为,有身份证即可。如果他们没有在城市找到职业或未能就业就是非流动人口,那显然与我们对流动人口的认识相悖,显然存有歧视性。有的地方改换为居住证,这也仅仅是一个称谓的变化。因为,有许多人未能找到职业,也没有经济能力找到适宜工作,也就无经济条件找到暂住地或居住地,那样就不能算做流动人口。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城市人口没有工作,没有长久居住地,就不能作为城市人口,如果有的人仅有户口落处实际也无久居住地,就不是城市人口吗?因而我们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不能因我们的认识落伍而将那些没有暂住证者排斥在流动人口之外。

第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研究。

流动人口入城后,实际上从某种角度看,已成为城市人口,因而政府就应逐渐以城市人口标准关切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合法权益。

但在这一问题上,流动人口与城市公民同样存有双重标准。同样在同一城市工作,甚至同一工种,他们之间产生了巨大差异。如,对他们的歧视处处有体现,如对他们的称谓为“农民工”,这一双重身份使得他们为城市工作、为城市奉献,而仍带有农民之称,他们仍为准城市公民,这样的不伦不类的称呼将他们明显地置于城市另类。还有工资兑现问题,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仍是一个严重问题,而且政府成为拖欠大户。还有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居住问题,特别是那些进城后的新的失业者,其许多权益如何保护,更是应关注的。

是否应在政府机构中成立一个流动人口管理部呢?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因为,现代化中的四个基本条件中,工业化有专事机构,公平公正有司法部门,环境保护也有,仅是流动人口没有专事机构,在以人为本的社会中,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失。因为,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并没有专人过问,国务院总理不得不为拖欠流动人口中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而奔走呼号。但是否所有他们的权益问题都要国务院总理去查对呢?

所谓现代化要我们创建公平公正,实际不是就是为人民创建和谐吗?不就是为人民包括流动人口创建公平公正吗?如果没有他们获取到公平公正,那公平公正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因而研究流动人口学将流动人口的权益问题,置于核心不能不说势在必行。笔者在苏州调查中发现,苏州公安局已经走在前面,他们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大学研究人员相结合,有了很好的研究成果,而且对流动人口权益问题的关注已有了很大实效,流动人口学应该以此为本建树学科发展学科。我们应该将其单列课题认真研究,使其成为流动人口学永久研究的重要内容。

第四,流动人口的其他社会问题。

这里所研究的社会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就我们国家现实情况看,流动人口中存在的社会问题最为严重。尤其是社会治安问题,其中主要是违法与犯罪问题。有人曾这样说过,在GPT值处于1000至3000美元之间属于社会问题包括犯罪问题高发时间段。

笔者认为,不能因此而认为这是很正常的,就失去研究的必要。相反,应加大力度研究。这正是流动人口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从现在所看到的各种各样的研究成果看,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学校的,还是国家最重要的研究机构,如中国社科院的专事研究人员或课题组的,无论是论文,还是专著,也无论是调查报告等等,无一例外,大家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那就是在社会总人口中,流动人口中的犯罪比例最高。但调查研究又发现,流动人口中那些无证人员的犯罪比率又是最高的。因而对流动人口中的犯罪问题,不能不分青红皂白胡子眉毛一把抓。

当我们研究这样的问题时,又不能不涉及一系列相关事项。如,从总的看,有犯罪主体情况,犯罪行为情况,犯罪成因状况,犯罪预防及治理犯罪对策研究,犯罪案件侦查问题等等。当我们研究流动人口时不能因其具有时代意义,而忽略其存在的社会问题。因为流动人口是社会中也是时代所生成的新的人口群,应该说他们是一个新的社会,既然是一个社会或社会层,就有其社会问题,更何况这一个大社会中存在的弱势群体。所谓弱就弱在其并非健全性的方面。其中的犯罪现象严重就是问题所在之一。

到目前为止,人们尚未对其犯罪问题做一正确定位。所谓正确定位,是指还分散在各种个人或一个小的研究群体中。还不能集中于一个像其他学科那样专事于一学科中,这样,有了专事研究学科,有一个有组织的研究机构,有一个较为固定的研究队伍等等,使其纳入国家的正轨研究轨道上,将会使其如同其他现代化问题一样得到顺畅的发展。

第五,流动人口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得到发展。

在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过程中,流动人口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也是研究流动人口学必须关注的问题。流动人口是现代化乃至以后的社会发展中都会面临的。但在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反映。那就是在发展过程中,对于进城的农民也会有不同。这就是对他们要求会有从数量到质量的需求变化。

应该说,流动人口似乎是一个大的市场,对于这样的市场需求是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如,经济形势从粗放型向着集约型转型时,就会发现社会对于他们的需求有了新的特征,如可能从开始的简单劳动力向着复杂劳动力递增,相对而言,对于简单劳动者需求越来越少,而对技能型人才需求量增大,这样的形势是发展的正态。特别是向着未来的知识经济及市场转型时,对于流动人口的质与量会发生更大的转变。目前,在个别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就是典型之例。所谓民工荒就是指技能工需求不能满足,而简单劳力又过剩,也造成劳力待遇难以改善,工资难以提高等,这样一部分民工会向其他地区转移,而需要的技能民工短时难以补充,这样的一走一停,反而出现了特有的现象就是明显之例。

另外地域需求变化,同样是一个不可小视的现象。因为,当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在率先沿海沿边经济开发区时,人们大量地向这些地域转移,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沿海沿边经济开发区与内地产生了巨大反差时,向这些地区转移的流动人口会越来越多。如,当前我国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人口有1亿2000万,而广东就集中了2000多万,相当于全国的六分之一。这如果是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形成的话,也是一种相对的存在,因为这种不平衡并非永久不变。随着我国发展,政府对这种不平衡肯定会作出大幅度地调整,如开发西部,振兴东北及中部,流动人口也会逐渐向着这些地区转移,并且这里的农村剩余劳力,也会减少“孔雀东南飞”的现状,向着新开发的地区流动。

在一些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而且越聚越多,当该地资源出现供求问题时,人口也会出现饱和状态。如,深圳市,已经多次发出了警示,但人们仍然向着那里群涌。尽管当地发出警示,尽管当地采取许多办法及对策仍不能缓解,这不能不使我们预想到其他城市的未来及一些国家的动向教训。如,巴西首都曾因流动人口过分集中,使得该市一切都停滞,国家不得不作出迁都的举措,这一方面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会使原有地区形成庞大而难以改造的贫民窟。

有人说,要用市场来调整流动人口问题,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这一设想很好。但如何在市场中调整呢?这个设想能否实现,这需要架起流动人口与市场中间一座桥梁。否则,二者彼此不相关,又如何去调整呢?

笔者认为,上述问题源于几个方面。

首先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太不平衡。如,沿海沿边经济与西部、大城市与中小城镇、城乡之间等发展极不平衡,这样的不平衡除了物资源之外,就是人力资源问题。从经济学角度看,人们向着经济发达地区汇集,是一种规律。但在规律中也有差异。如,流动人口与城市市场经济不适应。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有着其内在的规律。笔者在已发表论文中论述过,这就是新的市场经济有三大特征,A是高科技产品牵引着市场经济;B是市场经济具有法制化特征;其三是市场经济必定具有诚信型特征。这三大特征将使流动人口在其中定型,这就是他们现有的存在状况不可能在其中有适宜存在与发展空间,更不可能有竞争性。

其次是大量现有流动人口涌入城市,不仅为城市各方面发展注入活力,同时也带来了压力。因为在沿海沿边经济开发区涌入太多的流动人口,也会给那里的经济带来难以承载的负荷。他们即是前作用力是推力,向前推动现代化发展,但同时也是后作用力,即向后的某种拉力,于是也影响着那里的经济发展。因为人力除了是资源之外,也还是耗源,任何过量都是一种负担。如当创造与消费或消耗成为剪刀差时,经济发展当然受到制约,甚至会逆向发展。以深圳为例,原来经过论证,认为在2005年可提前实现现代化,但对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估算不到位,又经过重新论证,发现显然是不可能的,将此计划推迟十年。这里问题在于没有将这样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科学地统计在内。

上述的发展不平衡及在一个地区及城市的制约发展,都体现了一种不可回避的事实,就是流动人口量大于需求及可容纳度或达到了临界点是一种危险地信号,同时,流动人口的质不能满足需求同样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而二者的结合,就会形成一种更大的怪圈,即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极大制约,同样制约现代化进程。

上述可知仅仅凭市场来调剂来改变也只能是一种设想,如果一种客观地存在不能纳入市场经济时,仅靠它来调整也会是无济于事的。因而,现实的研究才是出路,这一出路的根本就是如何改善流动人口的流向及提高其自身素质。为此我国党及政府作出了开发西部及振兴东北及中部重大举措,这无疑为开发流动人口的新格局开辟新径。但同时还应筹划流动人口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思路,所谓其可持续性发展,是指两个方面,即有短期行为又有长期行为之事,其一是现有成人的教育问题,其二是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这是提高其素质的根本。

现有成人流动人口多为青壮年,他们多数没有一技之长,仅能靠体力从业。对他们的教育与培训不可迟缓,他们多数处于可发展及提高段,这种教育时不可待。对他们的子女的教育,这是可持续性发展的又一个问题。他们的素质的改变是一战略性问题。应该说这是将他们纳入市场经济的可行问题。也就是指不能使目前出现的流动人口问题发展为代际问题。只有他们真正进入了市场经济才有可能说他们也融入了城市,才有条件参与城市化的政治及经济事务中,才真正进入了城市化的建设,才会有市场来调剂的可能。

第六,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同样是流动人口学应研究的重要内容。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流动人口的管理有着与城市人口共性之处,又有区别之处,但更多的是后者。对于他们的管理成为城市人口管理的新课题,新就新在:其一,他们没有常住户口,用传统的户口管理显然失去依托。现提出以暂住证管理,来管理暂时有住室并相对固定的流动人口,以此手段管理是一种管理模式。其二,对那些无固定居所者实质为无证人员如何管理?在城市中,有户口而无固定居所者多为有几处住房或随同父母或其他人,但总有可能追随其轨迹。但流动人口的无固定居所者难以考查,暂住证也未能将这些流动人口圈定在管理的范围,然而他们存有的社会问题也最多,因而除了一般的行政管理外,还有治安管理等。这一切管理问题,将会是流动人口学研究的永久性的重要内容。

四、该学科的创建将为许多学科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流动人口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但它将为其他许多学科交融,并为其他许多学科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如,法学,人口学、社会学、侦查学、城市学、现代学、管理学等,不能不涉足人口问题,尤其是当前在我国出现的且长期存在的大量的流动人口问题,同样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从理论研究看,流动人口学同样是补充社会学学科研究的薄弱境地。目前我国学科建设存在一个很严重的现象,就是“饭碗学科”现象,一门学科成为一些人或一群人垄断对象,社会学及其他学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的现象。社会学更为严重地桎梏着该重大学科的发展,严重地影响着现代化建设所提出的实际需要。据悉,在发达国家,社会学分支学科已近170个,而我国仅有20多个。在这里创建的流动人口学恰恰不要成为人口学界的专利。学界应该广开言路,开阔视野,将不同学科、不同层面的研究人员及其研究成果视为同界,为学术之友,为开辟社会学为其透视社会、为社会真正所需作出自身的回应。应该说流动人口学之创建将为丰富社会学提供一个新的学科或新的分支学科。

除此之外,流动人口学还为其他学科提供新的学科元素。如,为管理学提供新的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基地,发展其新的研究体系;也还为发展法学作出自身的贡献,如,人口迁移的法,人口管理的法规等。法律在流动人口方面较为滞后,法学对此还较为迟顿,还未能就此发挥其新的功能,流动人口学必将为此提供新鲜的而又必须研究的新内容新领域。流动人口学也对公安学中的许多学科特别是治安学提出不能回避的研究问题。因为流动人口学所研究的所关注的我国新的社会问题中,关于流动人口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已是不言而喻的,因而该学科所研究的问题当然也为公安学中的治安学及侦查学等开辟新的研究篇章。当然流动人口学为人口学研究的研究所能提供的理论平台更是直接的。总之,流动人口学的开创对于我国许多学科将输送新的营养及血液。

流动人口学对其他学科的影响与作用,其实并非是单向的,应该说是互动的,其他学科也为流动人口学供给自身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这样的互动才是现代学科间的良性循环,也是我们在研究学科时所提倡的。

五、流动人口学的研究方法

一门学科理所当然有着自身的研究方法。然而这样的学科的研究方法是与其研究对象密切关联。因为流动人口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并且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口、城市规划、社会发展等诸多问题,十分宽泛,与其他学科交融也特别多,不能不涉及十分广泛研究方法,因而其研究方法的综合性是其特征。但不论什么方法都不能涉及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即必须与应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及自身的理论,经常深入流动人口中做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一切,除此之外还要更多地将其与社会现实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结合,以透视流动人口学所研究的对象。这样其根本方法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法。综合研究方法又是其广为应用之方法。其他研究方法都应围绕这样的两大主题而实施。

同样在研究中探索新的研究方法。我们以往的研究中,应用“成果比较法”,就是将各地、各类的研究成果比较,又与我们自身的研究作比较,发现新的研究内容。当我们在调查中,与现有研究成果比较后发现,都说流动人口中的社会问题多且复杂。这是总的研究认识,如流动人口与现有城市常住人口相比,犯罪率高。但只能是总的,是否能够复盖所有流动人口呢?我们对此将所有的成果进行了比较研究,又与现实做了比较研究,得出其实流动人口中那些无证人员问题最为复杂,即既无业可就,无就业证,也无身份证,更无暂住证,因而将研究的问题集中化,这样我们就此又发现了许多其他问题,使得这样的研究有了新的理念,新的研究内容。因而我们既要应用已有的研究方法,也应探索新的研究方法,使流动人口学开创自身的新的研究方法,发现新的研究内容,这样使得本学科的研究富有新的活力。

本文所探讨的几大问题,已经为流动人口学铺垫了最基本的学科要素。当然这里还应研究许多学科问题,如学科体系等。但笔者认为,只要初具以上条件,将为学科的其他研究问题奠定了基础,通过现有的研究我们冀希流动人口学的创建将会在发展中为深入的理论分析,积累学术能力,向着高层次的理论概念与模式发展,为社会秩序与进步,为社会和谐与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收稿日期:200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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