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对华反补贴的现状与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现状论文,国外论文,反补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和中国贸易地位的稳步上升,中国也进入了一个贸易摩擦高发期。据WTO统计表明,中国连续10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反倾销已经成为国外抑制中国产品出口的重要贸易壁垒。但在反倾销愈演愈烈的今天,外国政府正开始利用一种新兴的贸易壁垒——反补贴,对中国出口企业进行阻击和挑衅,这必须引起中国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
二、国外对华反补贴的现状
历史上,国外对华反补贴案件主要有两起,都涉及美国。一起可追溯到1983年,美国对我国纺织品出口享有双重汇率提出反补贴调查,但当时由于中国政府对美国商务部形成了可置信性威胁,即中国准备将对购买美国粮食合同的执行与美国对“反补贴案”的处理挂钩,再加上美国对于反补贴法是否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一直存在争议,该案才无果而终。另一起发生于1991年,美国生产电风扇的厂商Lasko对中国的摇头扇和装饰吊扇提出反补贴诉讼。但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电风扇工业不是市场导向产业,不适用反补贴法。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中国遭受国外反补贴的案件主要有5起。其中,2004年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户外烧烤架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中国真正意义上遇到的第一起反补贴,国外第一次对中国实施了反补贴措施,虽然最终还是没有成功。2004年加拿大继而发起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紧固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开创了国外对中国征收反补贴税的先河,国外第一次对中国产品成功实施了反补贴措施。而2006年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铜版纸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美国首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因此,反补贴正逐步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遭遇的新壁垒。
三、国外对华反补贴的主要特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外对华反补贴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从涉案国家来看,目前对我国反补贴的国家较少,但恐有蔓延之势
目前对我国反补贴的国家较少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过去发达国家在开展反补贴调查时,一直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反补贴的技术性要求很高,涉及到政府行为,各国都不太愿意对他国发起反补贴调查,这也是全球反补贴案件远远少于反倾销案件的原因。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针对我国的反补贴调查可能有增多的趋势,对我国实施反补贴的国家也将越来越多。
(二)从涉案产品来看,反补贴涉及的产品种类趋于增加
前面所列举的7起案件中主要涉及4个部门的产品:即纺织品、金属制品、木制品和纸制品。而在未来,对于在中国出口中占主要地位的产品,如钢铁产品和纺织品,都极有可能成为国外反补贴的目标。
(三)从反补贴措施使用情况来看,对我国的反补贴,几乎都和反倾销同时进行
在所列举的7起反补贴案中,后5起都是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同时进行,裁定结果也是同时存在倾销和补贴;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使中国出口企业面对更严苛的竞争环境,在对外贸易中遇到更大压力,遭受更多损失。
(四)从税率来看,与反倾销相比,反补贴税率相对较低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反倾销是最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在反倾销和反补贴同时进行的情况下,如果在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同时再征收高额反补贴税,显然是不符合WTO公平竞争原则的;其二,反补贴涉及政府行为,外国须谨慎对待,如果处理不好,极易上升为政治问题。
(五)从实施效应来看,反补贴比反倾销存在更大的连锁反应
反补贴的连锁反应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只要有一个案件被认定有政府补贴行为,那证据就有可能会被用到其他产品上,以至于影响到整个产业链;其二,一旦一个国家对我国产品实施反补贴,其他国家也会跟风,严重影响该产品在整个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四、造成我国遭遇国外反补贴的主要原因
(一)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一旦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得到普遍承认,“反补贴法不适用于中国”将不复存在,国外对中国的反补贴也将会增多。
(二)个别国家修改其国内反补贴法以使其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三)中国长年贸易顺差给外国造成了压力
中国贸易顺差增长之快,给其他国家造成了压力,那些存在巨额贸易逆差的国家,将想方设法对中国产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而反补贴作为三大救济措施之一,不可避免会成为这些国家抑制中国产品进口的手段。
(四)我国补贴政策与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存在冲突
作为发展中国家,补贴一直是我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来看,我国主要的问题是专向性补贴问题,如出口信贷,减免出口企业所得税,出口直接或间接赠款,这些补贴形式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所规定的形式并不是完全吻合。如果说中国的补贴政策不能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完全一致,这就会给国外反补贴提供有力的证据。
(五)中国出口企业自身的出口战略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依靠生产市场上原料和劳动力低廉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贸易,中国企业出口增长方式以量的增长为主,出口商品主要依靠低价参与国际竞争,以达到抢占国际市场的目的。这样一来,中国出口企业就容易引起进口国生产者的不满,从而招致诉讼。
五、中国面对国外反补贴的应对之策
(一)政府层面
1.调整现有补贴政策
由于我国现有的补贴政策在一些方面不符合WTO的要求,中国政府必须调整中国现有的补贴政策,使其尽量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增强补贴措施的隐蔽性,以避免国外对华反补贴时能找到明显而确凿的证据。
2.实施可置信性威胁
当国外欲对中国产品实施反补贴时,中国政府必须对外国政府或企业形成可置信性威胁,让外国政府意识到一旦对我国采取反补贴措施,其自身利益也会受到严重损害。这需要中国政府从两方面去努力:其一,完善我国反补贴立法,让我国在实施反补贴时能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其二,中国对国外产品的反补贴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中国政府应该在适当的时机表明其将以牙还牙的立场,跟踪式地评估国外产品对中国造成的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适时对国外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
3.积极谈判和磋商
(二)企业层面
1.积极转变出口战略
中国企业需转变以价格战为主的出口竞争方式,要逐步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具有竞争优势。
2.拓展多元市场
目前中国出口的地理方向相对比较集中,中国企业应尽量让出口市场多元化,将产品出口到不同的国家,降低遭遇反补贴的可能性。
3.熟悉规则,积极应诉
如果中国出口企业遭遇到反补贴,各涉案企业都应该积极应诉,最好的办法就是联合应诉。所以中国企业必须尽快熟悉WTO的游戏规则,培养反补贴方面的专业人才,在遭遇反补贴时积极应诉,尽量降低国外反补贴对我国产业造成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