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国劳动就业形势预测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就业形势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张根明)
一、我国劳动就业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发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
不断深化,我国劳动就业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
业结构趋向合理,劳动力流动规模逐渐扩大,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机
制初步形成。
1.就业渠道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劳动力能力大大增强
随着城镇各项经济改革措施的有效实施、《劳动法》的全面实行以
及城镇经济的稳步发展,我国城镇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
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职工人数继续减少,而在各种合营、外资经营和个
体企业就业人数同比增加。 从城镇新就业人员的就业去向来看, 截至
1995年6月末国有单位从业人员为10759.7万人,同比减少92万人;集体
单位为3144.6万人,同比减少197.4万人; 而各种合营和外资经营的其
他经济单位职工达754.1万人,同比增加220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就业
人员约1600万人,同比增加260万人。值得说明的是, 在“八五”前三
年,国有单位职工平均每年都要增加200万左右,但1995 年上半年却比
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国有单位在改变经营机制
的过程中实行了合营或股份制经营,大批城镇集体单位因势单力薄,或
改为私营个体、或转由乡镇企业局管理,已列入乡村劳动力的统计范围
2.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不断上升,就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
近几年来国家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在政策上给予了不少优惠和鼓
励,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不少单位将开辟和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改革的方
向和突破口,“退二进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
查,1995年6月末在国有经济单位中,第一产业职工为638.6万人,比上
年同期减少31.2万人,占国有职工比重从上年同期的6.2%下降到5.9%
,下降了0.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职工为4940.3万人, 比上年同期减少
150.9万人,占国有职工比重从上年同期的46.8%下降到45.9%, 下降
了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职工5180.8万人,同比增加74.4万人, 占国
有职工比重从上年同期的47.0%上升到48.2%,上升了1.2个百分点,
其中第三产业中职工增速较快的有文化(33.2%)、社会服务(24.4%
)和批发零售(17.0 %)等行业, 第三产业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在
1994年超过第二产业后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就业的产业结构逐步趋向合
3.劳动力流动日趋活跃,流动规模逐渐扩大。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态需要,劳动力跨城乡、跨地区
、跨行业、跨单位的流动都呈上升势头。1994年以各种形式流动的劳动
力约在5000万人左右,其中跨县市流动的约占80%以上,流动的方向主
要是进入城镇做工,尤其是进入北京、上海、广东及东南沿海的经济发
达地区,也有到上述地区的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城镇职工流动亦呈增
长趋势,1994年跨单位流动的人数达1150万人,流动率为7.8%, 城乡
间的劳动力流动已由过去“从农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模式发展成为双
向流动模式。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统计,目前城镇人员到乡镇企业就
业的已达900万人左右,还有近20万劳动力输出到国外, 虽然这两类在
全部劳动力中所占比重还较低,但其所呈现的发展趋势具有十分重要的
4.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依然保持强劲势头。
1994年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了较好的
经济效益,促使部分农业劳动力安心农业生产,同时也促使已经转移出
去的劳动力返回农业,再加上国家强化了宏观调控,连年升温的“民工
潮”有所降温。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抽样调查,1994年全国农业剩
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的人数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3%, 当年从
非农产业返回农林牧渔业的劳动力占当年转移出去劳动力总数的24.2%
,净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5%, 净转移劳动力占农村劳动
力总数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 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地域
分布情况来看,转向外省的占25.3%,比上年增加5.9个百分点, 在本
省内转移的占74.7%。1994年我国从事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由上年底的
56.4%下降到54.2%,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
比重相对上升。
5.就业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推进,职业介绍
、就业咨询、职业培训、劳动仲裁等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组织得到了
迅速发展,截至1994年末,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立职业介
绍机构2.5万所,逐步形成了职业介绍咨询的服务网络, 全年共接纳劳
动力供求登记1500多万人次,介绍就业1300万人次,成功率达86%;目
前全国共有各类就业训练中心2600多个,年培训能力60多万人,再加上
企业内部开展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及民间社会团体举办的各类职业培
训和技术培训,全国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职业培训服务网络;1994年各
级劳动部门为100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救济金,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
,帮助其中的106万人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 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范
围继续扩大,全国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省级统筹,国有
企业已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2024个市县的集体企业职工参加了
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其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逐步纳入社会统筹的范围,
为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6.用工制度改革力度明显加大,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开始转换
经过17年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方式已开始发生变
化,市场机制已经在部分经济领域中发挥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作
用,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经济中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基本上转
向市场调节,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大集体企业通过改革企业机制以及
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扩大了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初步形
成了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相互选择的市场机制。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
动力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所形成的冲击,城镇劳
动力“就业靠政府”的意识逐渐淡化,竞争就业、自主择业的意识普遍
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通过市场竞争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据劳动部
门统计,截至1995年6月末全国城镇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职工已达4013.8
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06.6万人, 合同制职工占全部职工的比重由上
年同期的22.4%增加到27.4%,提高了5个百分点, 其中合同制职工占
全部职工的比重超过50%的有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和山东等省市,
部分省市还开展了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这些都为转换企
业经营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劳动就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双重推动下,我国劳动就业多方面的问题
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在由完全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
程中,我国在劳动就业方面仍然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客观判断和准确
把握当前劳动就业的特点及其外部环境,对于转换就业机制、加快我国
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1.劳动力供求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我国是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劳动力供
给大于需求的形势不会改变。据劳动部门测算,我国每年新成长的城镇
劳动力约为1000万人,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
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预计将达到3000万人;在《破产法》实施、部分
国有企业停产半停产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中3000多万富余职工的分流安
置问题会更加突出。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失业职工
将呈上升势头,1995年上半年在各级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失业职工已达
480万人,由此而计算的失业率达到2.8%。在巨大的劳动力供给面前,
作为就业主渠道的国有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已趋饱和;城镇集体经济发
展又面临诸多困难,扩大就业的潜力不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虽快
,但毕竟在总量上就业容量有限,就业压力正在加大。
2.劳动力就业不充分问题日趋严重,已成为突出的经济和社会
在人口剧增的条件下,从1983年至1994年的十几年中,我国城镇的
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 但这一“成绩”的背后却付出了高昂的代
价,劳动力不充分就业问题日趋严重。根据国家科委从1985年起对全国
上千家国有企业的抽样调查,国有企业职工平均每周投入的实际工时为
40.14小时,其中有效工时为19.2—28.8小时, 仅占原先制度工时的40
—60%,占五日工作制制度工时的48—72%。由于过去人口增长较快和
计划经济下追求的高就业,我国劳动力就业不充分问题相当突出,按照
国际通行的统计口径,每周劳动时间未到达一定标准即视为不充分就业
,据此测算,我国目前国有企业实际富余人员约占全部人员的1/3 左右
;部分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甚至乡镇企业也都有一部分不充分
就业人员。不充分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增大了企业的人工成本,降低
了企业的劳动效率,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它不仅是国有企业
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
3.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成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所面临的一
在1993—1994年对宏观经济环境进行治理和调控的基础上,1995年
我国开始了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第二阶段改革,企业产权
关系一旦明晰后,势必对现有资本和劳动力进行重新组合,这就要求把
名义上在工作岗位上的富余人员分离出来,变“在职失业”或“隐性失
业”为公开失业。根据劳动部信息中心统计,我国1994年底国有企业职
工1.1亿人,富余职工总数约在3000万人左右(其中公开闲置约1500 万
人,隐性闲置约1500万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28%。如果考虑到企业
改制后科学管理的加强,企业技术装备的改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富
余人员的比重还会上升;国有企业中“1/3明亏,1/3潜亏”的状况至今
未能得到根本上的改观,若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相应的约束机制和破产机
制真正形成,则会将更多的失业人员推向社会;而随着集体企业向效益
型的转变,现有3600多万职工中至少也需给10—20%的人重新安排工作
。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滞后,原有的富余人员极少能向社会上排放,再加
上国有企业新就业的劳动力中由行政手段配置的仍占大多数,其中相当
部分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所不需要的,这就不能不使国有企业富余人员
的总量变化呈增加趋势。
4.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严重,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近年来我国部分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经营困难,出现程度不同的停
产半停产现象。据劳动部门统计,自1989年以来,我国城镇企业停产半
停产的职工人数经常保持在600万人左右。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停产下岗人员占在业人员的比重存在
较大差异,1994年国家统计局进行的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显
示,由于老企业改造困难重重,国有大中型企业就业人口比重大的东北
三省因企业停产、半停产下岗职工占在业职工的比重较高,其中黑龙江
高达4.73%,位居全国首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59个百分点,最低的
新疆和广东仅为0.03%和0.0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9和1.05个百分
点。企业停产半停产虽然是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问题,但部分停产半
停产企业的职工长期放假在家,使大量的劳动力处于闲置状态,既造成
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也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5.农村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加,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巨大
我国目前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拥有的耕地面积为4.2亩, 根据现有
的耕作水平推算,农业剩余劳动力在1.5亿左右。 值得说明的是上述分
析并不包括改革17年来已经吸纳的农业剩余劳动力,1978—1994年间我
国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增加了将近1亿人,私营和个体经济也吸纳324万人
,再加上其他形式的城乡经济(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三资企业等)每年
也招收150万左右农村劳动力,估计迄今为止已经分解了将近1.5亿农业
剩余劳动力存量。 但乡镇企业毕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1983 —
1988年间达到空前绝后的发展巅峰后(平均每年扩增企业350万个, 增
加就业量1260万人),随着经济扩展能力的减弱,吸纳劳动力增幅锐减
(平均每年扩增企业不到50万个,增加就业量不到400万人); 再加上
资本扩展、技术升级和高质量人力资本对乡镇企业发展的限制,原有“
离土不离乡”模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可容量愈来愈小。由于农民对城
乡之间和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预期远远高于劳动力转移费用,因而农业
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半径迅速扩大,转移方向主要瞄准大中城市和发达地
区,形成一年一度的“民工潮”,成为社会压力的又一大重要来源。
三、1996年我国劳动就业形势预测
1.1996年我国劳动就业形势。
在企业存在大量富余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力越来越大的情
况下,我国劳动就业形势主要取决于新增就业人数的增长与就业机会创
造之间能否在总量上大体保持平衡。从目前情况来看,就业前景不容乐
观,要实现国家计划确定的3%的失业率仍需付出极大的努力。
从劳动力供给方面来看:(1)根据现有的人口统计数据推断, 整
个“九五”期间都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劳动力资源供给将由
1991—1995年间的年均1870万人,进一步增加到1996—2000年间的平均
2030万人,即使扣除当年退出劳动年龄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约950 万
,每年仍将净增劳动力1080多万人;(2 )我国目前正处于加速工业化
时期,农业劳动力占社会从业人员的54.3%,比菲律宾和巴基斯坦高出
10个百分点,比巴西高出30个百分点,比西方发达国家高出50多个百分
点,而每缩小1个百分点,则意味着增加300多万人的就业压力;(3 )
“九五”时期我国要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双
向选择,企业出于自身效益的考虑,必然将更多的富余人员推向社会,
如果允许企业将富余人员推向社会的比例提高1 个百分点, 则将增加
100万人的就业压力;(4)经济体制改革打破了城乡分割和封闭的状态
,农民进城求职谋生逐年增多,目前全国常年流动着的“农民工”约有
6000万人左右,其中跨省流动的即达3000万人,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
镇加剧了对城镇就业动态平衡的冲击。
而从劳动力需求方面来看:(1)1996 年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预计
将超过9%,符合有关部门提出的“维持每年新增700多万人的就业需要
国民经济以每年9%的速度增长”的条件, 为就业环境的改善和市场取
向改革措施的出台提供了宽松的经济环境。(2)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
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1996年第三产业预计将得到迅猛
的发展,从而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按照第三产业发展速度增长10%
测算,预计1996年便可吸收600多万城乡劳动力在第三产业就业。(3)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逐步发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职业介绍
、行业和转业训练机构的大量设立和分化就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不仅有
利于改变居民的就业观念,而且还将拓宽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和再就业
的动态机会,使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4 )从目前情况来
看,过去一直作为就业主渠道的国有企业,其吸纳就业的能力已经饱和
,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又面临着许多困难,一时无法形成更大的就业规
模,而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政府机构对社会
就业的吸纳数量将进一步降低。(5)我国现有离退休人员中有10 —20
%由原单位返聘或受聘于其他单位,人数约在280—550万人之间,离退
休人员的第二次就业,也使得就业空间的扩大变得非常有限。(6 )“
九五”期间我国要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力
推进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但经济增长方
式的转变意味着同量投资所创造的就业岗位的减少,对劳动力的有效需
求相对下降。(7 )国际区域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
抬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我国对外劳务输出的扩大。(8 )我国劳
动力市场发育仍处于低级阶段,劳动力竞争就业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
,失业保险程度低,就业服务不健全,凡此种种,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
了劳动力就业的竞争性、合理性和灵活性。
尽管1995年后随着我国生育高峰的逐渐过渡,新增劳动力的增长速
度会相对放慢,就业矛盾将从解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压力转向农村剩余
劳动力的转移和城镇企业大量冗员等劳动力结构调整上。1996年仍应保
持较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并在产业结构、劳动就业政策方面有大的突破
,否则劳动就业压力将始终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严峻问题。
2.1996年我国劳动就业预测。
1996年是我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经济增长景气循环特点表明
我国有望在1996年较晚时候进入景气状态。我国目前工业仍以劳动密集
型为基础,发展的目标自然是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转化,除了资
金和技术短缺之外,社会就业压力实际上已经对经济增长速度和基建投
资规模形成了倒逼机制。“八五”前四年我国年均新增加就业人员730.
3万人,GDP年均增长12.2%,即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大致吸纳60万
人口就业,现阶段我国城镇需要安排的新就业人员每年都在700 万左右
,速度过低就业方面的压力将更加突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
”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对“九五”期间和未来15年宏观经济主要指
标作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依据上述经济规划,在社会、经济、人口发展
预测的基础上,我们对1996年劳动就业状况进行了定量测算,测算所依
据的基本设想是:1996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为9.6%,第一、二、 三产
业产值所占比重分别为19.7%、47.6%和32.7%,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
增长6.4%。
从上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1996年我国劳动就业形势具有以下几个
明显的特点:
(1)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趋于显性化。 由于近几年的改革
主要采取企业自行消化安置的办法,我国城镇劳动力的供求矛盾并不突
出。但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富余职工将从企业
中分离出来,逐步向社会排放和分流。我国目前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变与
技术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与目前
就业劳动者文化素质差、技术水平低的矛盾日益突出,结构性失业的增
加已不可避免。根据模型测算,受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影响,1996年我
国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在整个“九五”期间处于相对低谷年份,预计全社
会新增劳动力资源955万人,国有企业减员390 万人, 可提供就业岗位
1300万人。而在可能增加的就业容量中,合资、合营等各种所有制单位
吸收劳动力360万人,乡镇企业安置410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就业增加
530万人,预计年末城镇失业率可控制在3.4%左右。在市场经济不断发
展的年代,一定的失业率是劳动力市场存在和培育的前提,也是保证劳
动者个人择业和企业主动择人存在的条件。当前市场经济国家都认为失
业率不超过3%就是实现了充分就业,有的国家失业率在2%以下则表现
为劳动力短缺(如日本等国),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对经济调整过程中
出现的自然失业感到惊慌。
(2)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将趋缓慢。 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
力大约在1.5亿左右,其中大部分文化与职业技术素质低, 区域分布也
很不平衡。农业剩余劳动力由传统部门向现代部门、由低效益的第一产
业向效益较高的第二、三产业的持续转移,是发展中国家完成工业化、
实现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关键性环节,通过劳动力产业和空间上的转移,
使得劳动力资源得以在社会经济各部门中重新配备,从而实现产业结构
的变迁。80年代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是靠乡镇企业在技术相
对不变的情况下投资的外延扩张来吸收的,有关研究成果表明:1978—
1988年间我国乡镇企业按可比价格计算的总产值增加额中89.6%是依靠
增加固定资产和劳动力的投入来取得的。根据费—拉尼斯关于资本积累
和创新模型对劳动力就业吸纳能力进行推算,1978—1988年我国乡村两
级乡镇企业由资本积累吸纳的劳动力应当为6403.11万人, 而实际吸纳
的劳动力只有2067.33万人,少吸纳4335.78万人,表明我国乡镇企业的
资金绝大部分都投入了资金密集型行业,从而使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
能力受到了巨大的抑制。随着乡镇企业有机构成和吸纳劳动力成本的提
高,吸纳就业人数的比率将趋于下降,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难度日趋加大
(3)就业的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但仍处于向现代型转变之中。 我
国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程是指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小农经济
为基础的农业国, 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工业国的过程。
1996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城镇大批企业富余人员将转向
第三产业就业,乡村近几年新增的劳动力有60%被非农产业的乡镇企业
吸纳。预计在1996年的全部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有33375 万人
,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2.6%,比1990年下降7.4个百分点; 从事第二产
业的有14657万人,占23.1%,上升1.7 个百分点; 从事第三产业的有
15418万人,占24.3%,比1990年上升5.7个百分点。相对于产业结构而
言,我国就业结构方面第一产业过高、第三产业过低的状况虽在逐步改
善,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就业结构。
四、未来就业改革的若干政策建议
1.在我国现代工业基础已经基本确立的情况下,亟需对现行的
工业发展战略进行适度调整。
鉴于未来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及劳动力供给数量很大,就业压力持续
时间很长,因此,在“九五”期间和下个世纪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产
业结构的技术创新应在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运用高新技术改造
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以便通过技术进步,拓宽生产领域,使技术
装备的资金密集度与现有劳动力的数量与质量相适应,并努力创造条件
逐渐向知识密集型产业为主的方向转化。四十多年来,我国优先发展重
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不仅使吸收劳动力的潜力大为削弱,而且也限制了
农业的发展速度,致使农村长期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为此,国家应该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同时,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比重
,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提高现代工业部门
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在资金、信贷、税收等有关经济政策上,把中小
企业和大企业区分开来,制定中小企业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政策,把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作为“九五”期间扩大就业的主要增长点。
2.着力培养坚实的农业基础,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可靠
在实施了二元经济向现代一体化经济转换的国家和地区中,发达的
农业对完成这种转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仅靠现代城市产业的自行
扩张,只能生产出一个二元社会,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不可能得到根本
解决,为此,在中国城乡经济差异自然拉大的趋势下,振兴农业的办法
只能是反方向调节——实行向农业适度倾斜的政策。一方面,鼓励千千
万万的农业大军搞好农业的综合开发,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增加农业内部的就业容量;另一方面,要从
改革农业生产方式和改善生产组织形式入手,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商品
化、社会化程度,逐步打破社会管理和部门管理的界限和束缚,促进农
村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同时要增加对农业的多元投资,采取有力措施
理顺主要农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关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之间业已
存在的剪刀差,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防止农业剩余资金继续流入工业
而自身经常处于“失血的状态”。
3.加速社会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促进劳动力流动的
基础条件。
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完善,从总体上来说,国有企业职工在
住房、失业和医疗方面的保障比较优越,从而在国有和非国有企业之间
造成一种位差,成为同发展劳动力市场要求不相协调的利益导向因素,
给劳动力合理流动造成障碍。只有采取市场化的原则消除这些制度性壁
垒,由社会按照平等的条件对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风险提供必要的保
障,使社会保障和住房分配从单位化转向社会化、市场化,才能消除劳
动力流动中的梗阻现象,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进程。1996年我国社会
保障制度改革要在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础上,把城镇企
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统一起来,结合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推进养老保
险一体化,破除用人单位之间、所有制之间的界限,逐步实行城镇各类
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要努
力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完善基金筹集及管理制度,在保证失业人
员基本生活的同时,特别注重职工的再就业。通过上述改革,逐步建立
促进劳动力流动的基础条件。
4.扎实抓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强化对农村劳动力流
动的组织引导。
1996年我国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的主攻方向是解决好国有企业富余
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为此,要采取法律、经
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合理调节企业富余人员流向劳动力市场的规模和
速度,发挥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积极性,走企业安置、个人自谋职
业和社会帮助安置相结合的道路,对其中通过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的要
加以鼓励,由企业一次性发给转业安置费。要用好“转业训练费”和“
生产自救费”,为游离于劳动力市场中的失业人员提供转业训练和再就
业服务。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网络,在农村劳
动力主要输出地区及大中城市实行流动就业证制度,加强对农村劳动力
流动的组织引导。
5.强化国家对就业的干预和调控。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
作用,并不意味着放松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和调控,特别是在采取适度从
紧宏观政策的情况下,必须把扩大就业、降低失业率作为政府主要的宏
观调控目标。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
制订人口政策和调整教育结构来调控和影响劳动力的长期供给,并通过
加强就业培训不断改善供给,把劳动力市场就业摩擦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是通过制订就业促进法、职业介绍法等法规来规范劳动力市场,运用
劳动监察手段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监督,解决劳动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
的争议问题;三是国家依靠宏观经济政策来调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实
施合理的产业政策来调整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来扩大劳动力总
需求。通过这些战略政策的实施,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的产业结构
,开创劳动就业的新局面。
6.发展劳务输出,以减轻国内就业压力,为企业富余职工重新
就业创造条件。
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在今后几十年内很难根本改变,仅仅从
人力结构上调整尚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将视野扩大到国际劳务市场
。目前我国劳务输出潜力很大,按换汇额计劳务输出仅占我国进出口贸
易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印度、 巴基斯坦等国(它们的劳务输出收入
占进出口贸易额的10—15%)。扩大劳务输出,无疑有利于减轻国内就
业压力,同时也为企业富余职工重新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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