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和俄罗斯科技合作的历史追溯与理性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黑龙江省论文,科技合作论文,俄罗斯论文,理性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2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937(2004)05-0064-09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一江之隔,接壤的边界长达3000多公里,占中俄边界总长度的69.4%。就黑龙江而言,国际科技合作的首选应该是俄罗斯。在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中,除了争取并用好用足国家的支持政策外,黑龙江省必须要以改革促进开放,以开放带动老工业基地的发展。
一、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科技合作的历史追溯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科技合作始于前苏联时期。苏联解体后,黑龙江省与俄罗斯之间的科技合作随着两国之间合作的发展逐步经历了相互认识、彼此了解、逐步务实的三个阶段:
1.过渡恢复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1988年,黑龙江省委根据国内外形势发生的变化,在第六次党代会上提出了“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决定要以北开吸引南联,以南联促进北开,建立起“一点、一线、一面”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明确了黑龙江省对外经贸的指导方针和发展方向,为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科技合作定下了基调。1988年9月,经当时的国家科委授权,黑龙江省与原苏联俄罗斯联邦签订了《中国黑龙江地区和苏联俄罗斯联邦共和国西伯利亚及远东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协议》,同时确定了双方优势互补的七个合作项目。这是当时我国签署的第一个省级间对苏官方科技合作协议。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俄两国科技合作关系的恢复,1992年两国签订了《中俄政府科技合作协定》,为两国按照国际惯例开展科技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这一个时期俄罗斯对中国的方针是:鼓励和支持对口部门、科研单位和地区建立直接的科技合作关系,加强开展技术贸易和技术含量高的合作项目。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党中央做出了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国务院适时提出了实行沿边开放,黑龙江省的黑河、绥芬河被列为首批开放四个边境城市之中。这一阶段,黑龙江省对外开放全面发展,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等高速增长;边境贸易急剧升温,并且很快创造了历史新高,在全国占有了不可取代的位置。1990年12月,叶利钦总统首次出访我国,访问期间双方签订了有关经贸、科技与文化等领域进行合作的文件24个。1990-1992年,黑龙江省分别与俄罗斯乌拉尔地区、新西伯利亚地区和远东地区的科学分院、农业科学分院等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对今后的合作关系重新进行了全面定位,先后签订40多个项目,一些项目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进入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区域的合作阶段。此后,黑龙江省在生物技术、化工、自动控制、航空航天、核物理、环保以及医疗卫生等领域与俄进行了合作,对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推进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0年)。截至1999年10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先后商定计划项目共288项,项目领域涉及机械、电子、化工、海洋、核物理、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冶金、地质、农业、水利、信息技术、天文、地震、生物技术、医药、生态环境、仪器制造、矿业等。涉及到黑龙江省的中俄、中乌、中白俄罗斯的科技项目也在逐年增加。主要包括装备制造技术、航天、航空、焊接、机电一体化和农业、化工、医药为目标的生物技术及建筑工程、新型材料技术等。1996年4月下旬,叶利钦总统第二次访华,在与江泽民主席正式会谈后,两国首脑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双方“决心发展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1998年12月,在俄方的倡议下,“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在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正式成立。1999年在中俄科技合作分委员会框架内成立了“中俄创新联合工作小组”。2000年,中俄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与俄罗斯联邦科技部关于在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两国政府的协议,中国将在俄罗斯建立“莫斯科中俄科技园”,经过黑龙江省科技厅的努力,国家科技部同意由黑龙江省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莫斯科动力学院落实这项工作。双方还商定,各自选出5个地方作为“孵化器”(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共同开发对口科技合作产品。其中,中方为北京丰台、无锡、西安、上海和哈尔滨;俄方为莫斯科(2家)、圣彼得堡(2家)和新西伯利亚(1家)。
3.巩固务实阶段(2000年以后)。2000年7月,中俄两国元首签署了《中俄北京宣言》和《关于反导问题的联合声明》。《中俄北京宣言》指出,两国将致力于扩大在具体领域的合作,特别提到了俄罗斯参与中国西部大开发的可能性和中俄两国在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项目。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对俄经济技术合作领域逐渐拓宽,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档次有所提高,合作领域主要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发、建筑承包工程、森林采伐、农业种植、养殖劳务合作、工业、矿产资源开采等。2001年,黑龙江省签订对俄经济科技合作项目132项,合同金额6607万美元,营业额3601万美元,实际外派劳务人员3774人。2002年1-6月,新签订合同74项,合同金额2140万美元,派出劳务2195人次。重点项目有:伊尔库次克、秋明州和萨哈林州等合作开发油气项目;华诚公司、黑河兰天公司等森林采伐项目;绥芬河、东宁、鸡西、佳木斯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哈电站集团与俄合作开发大型燃气轮机项目;黑化集团向俄铝集团年提供20万吨石油焦炭项目;牡丹江康佳集团与俄合作兴建电视机生产线项目;佳木斯造纸厂在俄建纸浆厂项目;光明集团在俄建家具厂项目;大庆同创集团开发俄微机市场项目等。在对俄科技合作方面,采取了官民结合、技贸结合、产学研结合、引进技术与引进人才相结合的办法,同俄罗斯有关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先后引进俄专家2000多人次,各类项目650个。实践证明,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俄罗斯的工业产品与技术很难进入西方市场,中国可以成为其优势产品(如重工业、航空制造、核能利用、军工产品等)和技术走出国门的一个重要国家。这对于缓解俄罗斯的经济压力,刺激其传统产业,包括军事工业的生产都是一个很好的途径。价格相对便宜,性能、质量颇佳的中国轻工产品、农副产品和食品,当然对俄罗斯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这些是中俄两国从事经贸、科技合作的有利基础。
二、对近些年来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科技合作的思考
20世纪9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科技合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积极的进展,但是,合作的规模还不大,合作的深度还不够,运作的方式还不规范。表现为:随机选择的小项目较多,战略选择的大项目偏少;独立分散运作的项目较多,形成合力跨部门跨地区协同运作的项目较少;有些具有深远开发价值的项目由于资金短缺和部门分割等原因而搁浅。此外,双边的技术贸易还很不平衡。如何看待我们同俄罗斯的科技合作,对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中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中俄两国在客观上存在着技术的互补性。西方经济学之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严厉地批判了重商主义思想,即一国之所得必然为另一国之所失,国际贸易是对单方面有利的竞争,进而提出了地域分工理论。他指出:“在每一个私人家庭的行业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个大国的行为中就很少是荒唐的。如果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还便宜的商品供应我们,那么,我们最好就用我们具有某些优势的行业中生产出来的部分产品向他们购买。”每个国家都有其绝对有利的、适宜于某些特定产品的生产条件,如果每个国家都按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各国的资源就能得到正确的分配和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国民财富,社会分工就是这样形成的。应当看到,俄罗斯的科学技术发展很不平衡,军事技术、航空航天技术、重工业技术、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发展较快,而应用研究、消费工业部门科研力量相对薄弱,水平不高。而我国的应用研究投入较多,有一些好的成果,在工业技术方面,轻纺、食品、轻化工、医药、家电产业方面水平较高,发展较快。在农业技术方面,我国的总体水平要高于俄罗斯。由此可见,中俄双方在科技上互有长短,在许多领域内都有满足对方需求的能力和成果,这正是中俄开展科技合作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2.有针对性地引进俄罗斯技术是非常符合国情、省情实际的选择。尽管上个世纪十年的政治动荡和经济衰退给俄罗斯科技事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挫折,但是应当看到,俄罗斯仍然是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大国,其总体水平仍然处于世界前列,许多成果在世界上仍占有着领先地位,科技实力和诸多的科技成果构成了俄罗斯作为世界大国雄厚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普京为实现俄罗斯强国目标的强大动力。目前,有些同志对用引进俄罗斯技术来缩短科研和开发周期,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节省物力、人力和财力,推动经济建设持有怀疑态度,他们认为俄罗斯的技术不如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对引进工作持有畏难情绪。实际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俄罗斯的高技术比西方国家的高技术更容易为我们所接受和吸收,成本相对较低,某些方面也更适应我们的实际需要和管理水平。通过对俄科技合作,我们获得了从西方难以得到或者需要用高昂代价才能买到的技术和设备,创造了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从俄罗斯引进的技术和设备,有的解决了国家和地方技术攻关的难题,缩短了研制开发周期,有的还填补我们的科研空白,这对于打破西方的技术封锁,增强我国的国防实力,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缩小与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中俄科技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双方都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既有中方的问题,也有俄方的问题。应当看到,目前俄罗斯国内有的人对中俄科技合作持消极态度,一是认为中国科技水平低,不值得与中国进行合作,应当把合作的重点放在西方发达国家上;二是认为中国在“窃取”俄罗斯的科研成果,以极其低廉的价格骗取了在西方国家要花多少倍金钱才能获取的“高技术”;三是认为中国对俄罗斯投资过少,不如西方发达国家;四是个别的俄罗斯人士认为中俄科技合作会冲击俄罗斯的一些科技领域,对俄今后发展不利等等。对此,我们既要正视现实,又不要悲观泄气。其实,中俄科技合作所有的项目都是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不存在中国“窃取”的问题,同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合作相比,与中国进行科技合作,对俄罗斯来说更具有安全性。实事求是地说,中国与俄罗斯科技合作的规模数量受到一定影响,是与俄罗斯目前的投资环境有着直接关系的。俄罗斯法制建设问题一直以来尤为迫切,至今俄罗斯没有一部完整、全面的外国投资法规,没有一部稳定而明确的外国投资手册,没有一部明晰的投资税目指南,没有良好的对外信息服务。俄罗斯法律还没有真正起到为经济、科技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这也是中俄科技合作中不能做大做深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中俄两国应当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制定正确的合作政策,共同推进两国的科技合作工作。在对俄科技合作中,要确立优势互补、双赢的原则,要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国际惯例”的合作方针指引下开展合作。随着中俄两国面向21世纪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建立和俄对我在高新技术方面的进一步放开,我们应当抓住有利时机,确定引进项目,同时积极向俄罗斯推广我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
4.黑龙江省与俄科技合作应当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拓宽渠道,提高层次,为两国的经济建设服务。过去较长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从地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所实行的地区倾斜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开放北移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越来越多的人士提出,应当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扩大自己的经济、技术合作伙伴,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中国沿边地区,特别是东北三省,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取得了很大发展。因此,国家在开放北移,实行沿海发展战略的同时,辅之以沿边发展战略,给东北老工业基地更多更大的支持,把中俄经贸、科技合作推向一个新阶段。科技合作不是孤立、单方面的合作,需要一定的经贸合作作为支撑。具有关资料显示,自1997年至1999年,我国向俄罗斯出口的商品大多为日用消费品及食品等低附加值产品,高技术产品及机电产品还未超过我对俄出口总额的10%。近两年来,尽管俄对我出口的机电产品有所增加,但我对俄出口商品的这种比例并无明显变化。据俄有关资料显示,从1997年至1999年,高技术产品及机电产品在俄进口总额中占有的份额分别为35.1%、35.1%和32.1%。这表明,俄罗斯急切需要进口高技术产品及机电产品,但大多数是从别的国家进口的,而俄由中国进口的高技术机电产品仅占这类进口总额的1.3%,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中国东北三省在实行沿边发展战略时,应当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速对外开放,积极加强与东北亚经济区各国尤其是俄罗斯的经济技术合作,拓宽领域,提高层次,把中俄科技合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收稿日期:2004-08-19
标签:科技论文; 中俄论文; 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论文; 俄罗斯历史论文; 理性思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