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产科/出生缺陷与相关妇儿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四川成都610041)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保障,心理需求,独立意识
摘要:大学生一般是成年人,父母没有抚养的责任;大学生要学习,没有自我生存的时间和精力;大学生的户籍已经迁离原籍,无法纳入原来的城市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大学生的生存权利实际上没有任何制度的保障。深究中国大学生缺乏社会保障的原因,除了家族主义的传统文化影响外,重要的是大学生独立意识缺乏所导致的对社会保障的心理需求的萎缩。而个体生长环境与个体认识,学校生活带来的依赖性,和不能积极投身社会竞争等三方面因素导致了大学生独立意识的缺陷。
目前,中国各类高等学校有2000余所,在校学生约2100万[1],这么庞大的一个生命群体,他们的生存、发展的依靠在哪里? 大学生绝大多数已经是成年人,作为成年人,父母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法定依靠;作为学生,他们又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来生存。中国大学生的户籍一般迁离了原籍,离开了原来的城市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甚至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保障,而针对大学生的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又没有相应构建,社会资助体系也很不完善,这就是问题所在。因此,笔者警觉到,中国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生存、发展权利在法制保障上是空白的。在社会保障的法制安排方面,社会暂时忽略了这个群体。
1 从社会保障的意义说起
社会保障权主要包括每个公民都享有的维护相当的生活水准权(即社会保障权的核心),以及为保障这种权利的实现而使易受伤害的特定人群(例如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者等)享有受国家或社会特殊保护的权利。[2]
虽然不同的学者对社会保障的定义略有侧重,但有两点是共识的:第一,社会保障权是维持生存并达到相当水准的生活的权利。第二,社会保障权是每一位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不因民族、肤色、信仰、职业、居住地域等不同而不同,体现了公民在法律而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的要求。
2 中国大学生:尴尬的生存群体
根据常理,未成年人,依靠父母供养;成年人,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没有劳动能力或遇到生存困难,则依靠国家和社会,即依靠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事业日益发展的今天,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城市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问题、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等,都得到了学界、政界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并正在逐步完善中,中国公民生存权利的法制规定体系也因此日渐完善。但是,中国大学生群体的生存依靠仍然是个空白:
2.1 作为成年人,大学生没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法定权利。作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大学生,我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父母要对其尽抚养的义务。另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了成年子女要对父母尽赡养的义务。《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一个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但没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法定权利,而且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义务。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自然概莫能外。
2.2 作为大学生,难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保障生存权。从国家和社会的期待来说,大学生的任务是学习,同时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其次,从学校的教学安排来看,大学生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和条件去参加劳动以获取生存保障。另外,大学生还有一个工作能力有限的问题:他们从高中经过高考进入大学,还处于接受职业训练的阶段,并没有什么过硬的职业技能。所以,大学生依靠自己的劳动来生存,这条路也行不通,至少在制度安排上行不通,或者说在制度上没有做出这样的安排。
2.3 户籍迁移使大学生社会保障权利游离在城市和农村之外。大学生的户籍从原籍(城市或农村) 迁出来了,落在所读大学的城市,已经不能纳入原来的城市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可是在求学的城市,他们却不能像城市人口那样纳入当地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学生正好处在城市、农村这个二元结构之外,他们的社会保障权被城市忽略的同时,也被农村忽略。
另一方面,缺乏自我独立意识的大学生在社会保障方面心理需求的萎缩是导致大学身群体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重要原因。以一个普遍但又易被忽视的例子来说,虽然抚养成年子女并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可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大学生的生存,都部分甚至完全地依赖于父母。“成年”这一看似简单的生理现象,其精髓就在于独立生存,独立承担责任。它不仅意味着不再依赖其监护人的抚养,而且还要开始依法承担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当大学生成年了却依然在生存方面依赖于他人的时候,“独立”就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出现过。而这种生存依赖产生的心理需求的萎缩,在一定程度上就掩盖了我们社会保障系统在某些方面的缺失与遗漏,使得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被悄悄地忽视掉了。
4 原因剖析:多源性的意识缺乏
独立意识的形成是人主体性发展的体现[6],独立意识的缺乏导致了心理需求的萎缩,那么又是什么导致了独立意识的缺陷呢?
4.1 个体生长环境与个体认识是独立意识缺陷形成的主要原因[7]。人类虽是自由之身,但他学到的第一件事却是听别人的话。第一个支配他的是父母,他遵循父母的教训。从婴儿期发展到成人期的自然历程,是从依赖到独立,从外部支持到自给自足,是个体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家庭教育模式对孩子的影响是主要的。但是,如今多数家庭仍在变相地沿用儒家的家庭教育理念——父母把自己年轻壮志未酬的理想托付给下一代,要求他们能像自己所要求的一样成长。殊不知,子女是具有独立人格和志向的个体,不仅不能成为他们理想的接班人,还在家庭教育中埋没本身的个性。在生活上没有自己选择的余地,思想上也没有发挥的自由,这样的孩子自然就失去了为自己行为负责任与独立思考能力的发展过程。
4.2 学校生活的特殊性使依赖性行为合理化。一堵围墙将学生与现实社会分离开来,学子们在校园里“安心”接受教育。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共识:学生时代是从心理上、社会上不尽义务的时期,这段时期靠父母资助,并不直接接触生产活动和社会生活;而独立意识有是需要建立在个体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经验上的[8]。因此,大学生没有获得独立的角色意识,不能明晰自己的社会身份、社会义务与社会责任。
4.3 不能正确看待竞争,缺乏积极的自我暗示。如果能够正确地看待竞争,认识到胜败乃兵家常事,就能勇于参加竞争:要在竞争中总结经验教训,避免把竞争作为一种消极的心理防御手段。此外积极的自我暗示对于提升自信,合理制定目标以及稳紮稳打均有重要意义。如此,便能提升自我的独立意识,反之则导致独立意识的缺乏。
综上所述,中国大学生的社会保障现状是基本空白:成年大学生不但要求父母抚养的法定权利,而且要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义务;缺少时间和精力的大学生难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保障生存权;户籍迁移又使大学生社会保障权利被城乡忽略。而大学生社会保障的缺乏除了受家族主义的传统文化影响外,重要的是大学生自我独立意识缺乏所导致的对社会保障的心理需求的萎缩。个体生长环境与个体认识,学校生活带来的依赖性,和不能积极投身社会竞争等三方面因素导致了大学生独立意识的缺陷。
参考文献:
[1] 孙翔龙,李 莹. 影响大学生就业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J] .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2)
[2] 肖泽晟. 宪法学——关于人权保障与权力控制的学说[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2)
[3] 龙四古,李天一. 大学生社会保障:游离在城市和农村之外[J].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9,25(1):33-40
[4] 李娟,龙耀. 大学生生存路径:夹杂在传统文化与现实之间[J].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09,25(1):29-32
[5] 杨建义. 大学生生存质量调查[J]. 青年研究,2000.(2)
[6] 刘述进,马爱梅. 主体性教育与大学生独立意识培养[J]. 延安教育学院学报. 2007, 21(1): 34-35
[7] 孙文范. 浅析大学生的依赖性行为[J]. 松辽学刊(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6):64-65
[8] 郗春瑷. 关于高校学生独立性培养的几点思考[J]. 云南高教研究. 2000, 18(2):72-73
论文作者:毛小桃
论文发表刊物:《医师在线》2018年4月下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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