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的阶级:新的工资劳动者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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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的阶层:新型工资劳动者,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者论文,阶层论文,工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096(2002)06-0057-05

一、农村工业化与农民阶级的职业分化

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现代化都是从工业化开始并以此为基础的。农民现代化的过 程首先是农民走进工业化的过程。一方面是农民由农业走向非农产业、由乡村走向城市 的转移过程,即职业分化和身份变迁的过程,也是由传统农民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变和 成长过程;另一方面是农民数量减少,素质提高,传统农民走向现代农民,传统农业走 向现代农业的过程。这是农民通过工业化进入现代化的一般过程和一般特征。但几乎所 有发展中国家,由于在现代化初期大多采用了优先发展城市工业的战略,而对农民、农 业和农村这些影响经济发展的基础因素不同程度地有所忽视。结果,一方面城市工业高 速增长和日益现代化,另一方面农业萎缩、农民贫困、农村相对衰落,加剧了经济社会 结构的二元性,农民被长期排斥在现代化过程之外。这种情况我国尤甚。

建国后,我国选择了在产业关系上向重工业倾斜而轻农业和轻工业、在城乡关系上向 城市倾斜而轻乡村的工业化战略。并且为了保证城市工业体系的建构,减轻农民对城市 的冲击,先后实行了户籍制度、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城市劳动就业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人为在城乡之间树起了一道樊篱。结果,在以城市为依托的工业 化高速推进的同时,上亿农民依然滞留于农业和农村,从而构成了我国城乡分割的社会 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

反观30年的发展历史,可以毫无疑问地得出结论,工业化是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195 8年后兴起的社队企业,虽然步履维艰,但它毕竟开了农村工业化的先河。1960年后, 毛泽东曾几次强调“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国营集体企业与农村社队企业并重发展的 方针),这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农村工业的发展,社队企业职工队伍亦有所发展。但从 总体上看,尽管“大跃进”期间,农村中曾出现过较明显的职业分化,工业人口曾一度 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41.8%,然而20世纪50、60、70年代农民队伍基本上没有大的职业 分化,社队企业职工队伍相对较小,特别是由于农民对社队组织的制度性依赖关系,尚 未形成一种阶层力量。因此,如何使农民走进工业化,成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 基本主题之一。

1978年后,我国在转换经济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启动的农村工业化,才使农民真正步入 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才真正出现了伴随工业化进程的农民阶级的职业分化和 职业流动即非农化过程。特别是1984年以后,随着乡镇企业雨后春笋般发展,乡镇集体 经济,尤其是个体、私营和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迅速崛起,整个80年代,乡镇企 业以年均600~700万人的速度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乡镇企业职工队伍迅速成长壮大 。目前,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已达1.3亿,接近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总和 ,并已形成一种强大的阶层力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生力量。

二、由农民到新型工资劳动者

对于在农村工业化过程转移到乡镇和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目前有多种称谓:如乡镇 企业职工、乡镇企业工人、乡镇企业劳动者、农民工等。为了从概念上充分反映和把握 这支新型职工队伍的业缘特征,我们认为称为“新型工资劳动者”较为科学。第一,这 一概念能充分反映其业缘规定性;第二,能与原有的国有或集体企业职工区别开来。

所谓新型工资劳动者,是指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在产业比较利益和地区比较利益的 驱动下,从传统农业转移出来的从事非农产业并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劳动者。 由于农村工业化是在城乡壁垒尚未完全打破、要素在城乡之间动态配置受阻的情况下, 在农村社区就地工业化的一种历史选择方式,因而新型工资劳动者的职业身份与现代产 业工人已无本质区别而社会或户籍身份仍是农民。这充分反映了我国农村工业化初级阶 段农村社会经济关系在现代化过程中的适应性变迁方式。新型工资劳动者这种身份的二 重性,是由传统的户籍制度没有完全打破、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尚未建立健全、 乡镇企业生产组织及其效益的不确定以及新型工资劳动者对举家迁移和彻底离土的成本 和风险预期较高等多种因素决定的。

1.新型工资劳动者的职业身份和现代产业工人已无本质区别。

从产业关系看,新型工资劳动者已是广泛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劳动者。乡镇企业是以 工业为主体,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建材、轻工化工、机械制造、原材料加工、商业、服 务业等在内的产业系统,其劳动的性质已根本不同于农业。尽管乡镇企业劳动生产率和 技术水平与城市工业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但已远远高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从劳动的性 质和方式看,乡镇企业已经从耕种栽培的农业劳动方式中分离出来,其劳动者已成为广 泛参与非农产业的劳动大军。

从劳动交换关系看,新型工资劳动者是通过经济交换以获取货币收入为主的劳动者。 劳动交换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之间劳动力让渡与劳动报酬支付的一种交 换关系。它既是劳动关系的核心,也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目的。从与企 业劳动组织建立劳动交换关系的角度观察,新型工资劳动者在收入来源上,不再以农业 收益为主,据调查,发达地区乡镇企业职工近80%已完全脱离了农业劳动;在收入方式 上,货币工资已成为表征其劳动力价格的主要形式。

从劳动关系主体看,新型工资劳动者已具备现代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现代意义的劳 动关系是随近代工厂制度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同产生的。其根本特征之一,是劳动者 作为平等的法律关系主体,从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获得了独立的人格。其主要表 现是劳动力所有权向劳动者的回归。劳动力所有权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也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作为劳动主体的一个重要特 征。改革后,国家赋予农民三项基本权利:生产经营自主权、自由择业权和经营非农产 业权。三权的获得,其实质是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劳动力市场上的一员获得了劳动力 所有权,从而奠定了与企业劳动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新型工资劳动者就是在 比较利益原则的推动下,劳动力依据其所有者的利益指向流往劳动生产率较高的产业部 门,成为现代产业关系中的劳动关系主体的。

由此可见,尽管工人阶级自产生以来,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劳动关系的不断调整, 特别是由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技术进步而导致的经营权日益独立化,使工人阶级的内部 结构及其相互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以至如何界定工人阶级发生了诸多困难和歧义,但 从总体上看,在与社会化大生产的联系上,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上,在分配关系上, 新型工资劳动者已具备了工人阶级的一般特征。

2.新型工资劳动者的社会身份仍是农民。

与土地的制度性关联,是新型工资劳动者与现代城市工人的最大区别,从而构成了新 型工资劳动者特殊的“土地情结”。它既是新型工资劳动者工资与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 盈利水平相脱节的主要原因,也是乡镇企业没有像国有企业诸如在住房、福利、保险等 方面沉重的社会包袱的主要根由;既是新型工资劳动者最终的(特别是无业可为时)家园 和心理依托,从而没有像改革后的国有企业职工那样因时时被置于失业边缘而生发的忧 患与紧迫感,因而成为其身份规定的重要内容。

新型工资劳动者社会身份或户籍身份的规定性主要源自于其承包的责任田,他们在走 向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其中绝大部分没有放弃或割断与承包土地的制度性联系。新 型工资劳动者的这种经济社会选择行为,除了户籍管制以及经济、社会的其他因素之外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几千年积淀的乡土文化和家园意识对他们观念的重大影响。

总体上看,绝大部分新型工资劳动者均与土地保持或亲或疏的联系,在职业形态上表 现为一种“兼业”现象。对新型工资劳动者的“兼业性”和二重身份,我们认为应当放 到我国转型期乡镇社会和农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去认识。它既是农村工业化初级阶段的 一种必然存在形式,在现阶段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也是农民初步走进工业化和城镇化 的一种适应性变迁方式。目前,各地户籍制度改革已出现新的突破,土地流转制度也在 逐步建立和推进,这将加快新型工资劳动者社会身份的转换过程。但应采取自愿原则, 循序渐进。

3.新型工资劳动者的阶层特征。

在由自然分工向社会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基本群体向职业功能群体的转化,是社会生 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结果是新的社会角色类型的出现。乡镇企业20年的发展历史, 从其劳动主体的性质变换看,是从农业劳动角色向以工业为主体的非农产业劳动角色转 化的过程,并使角色内涵逐步稳定化。

社会转换:由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者到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非农产业劳动主体。传统农 业生产的根本特征是疏离市场的生产上的自给自足性。而工业化生产则是以市场为中心 ,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农业剩余劳动力转 换为现代产业关系和劳动关系中的商品生产主体。而且,由我国的宏观经济体制所决定 ,目前乡镇企业新型工资劳动者是我国劳动者中市场经济属性最强的一部分,其就业、 工资、福利等一系列劳动权益均通过市场来决定和体现。这是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的重 大变化。

社会地位:由依附到独立。改革前,我国农民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下,相 互间只有地域上的联系,基本上没有业缘上的相互关系。而乡镇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 新型工资劳动者由于对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参与和在市场面前的平等性,由过去的政治 经济依附变成一个有着自己特殊利益要求的重要社会职业阶层。

阶层意识:以肯定和认同其“工人”身份(更确切地说是非农身份)为优势需求的社会 心理取向。阶层意识是阶层地位及与之相适应的权利关系在阶层主体意识中的反映。乡 镇企业的形成与发展,使新生职工队伍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日趋稳定化。与 公有制企业职工相比照,新型工资劳动者与其特殊地位相联系的权利意识渐趋萌生并日 益清晰化。但由于自身素质的局限,新型工资劳动者对于其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中的 客观作用和历史使命,还未达到自觉的意识水平。因此,从总体上分析,目前新型工资 劳动者对其地位和权利关系的意识尚处于社会心理的功能形态,并主要表现为强烈要求 肯定和认同其“工人”身份的价值心理取向。

总之,新型工资劳动者是我国农村工业化的直接产物。总体上看,我国农民走出几千 年来田园牧歌的悠远情调而进入现代化的过程,虽无西方社会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圈 地运动式的离井背乡之苦和巨大的社会心理断层,然而对于具有浓厚土地情结的中国农 民来说,仍有一种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悲壮的历史况味。如何从政治、经济、社会和具体 制度安排上创造条件,使新型工资劳动者顺利向现代产业工人转换,是我国农民走向现 代化的重要内容。

三、新型工资劳动者:乡镇社会的劳动主体

在农村工业化基础上,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乡镇大规模转移和聚集,乡镇的经济和 社会结构向非农化发生了快速转型,乡镇已经和正在从传统农村社会中分离出来,形成 了一种介于传统农村社会和现代城市社会之间的新的区域社会范型——“乡镇社会”, 新型工资劳动者成为乡镇社会的基本劳动主体。

工业化对乡镇经济结构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表现在农业就业份额的下降和非农 产业就业份额的不断上升上。乡镇就业结构的变化,首先表现在镇区人口结构的变化上 。长期以来镇村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农民和乡镇隔离了开来, 农民除在定期集市到镇上出售农副产品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外,不允许在镇上从事一切 生产经营活动。自农村工业化以来,镇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镇上居民迅 速向二、三产业转移;周边乡脚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进镇务工经商,成为早出晚归的“摆 动人口”;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家鼓励农民进镇落户政策的出台、粮食购 销体制的改革和商品房的开发,已有部分人在镇上安家落户;随着乡镇经济的快速繁荣 ,吸纳了大量周边地区和异地的劳动力就业,那些发展较快的地区,外地劳动力已占本 地劳动力的60%以上,个别地区甚至达到90%。总体上看,在发达和较发达地区,镇区的 非农业人口已接近镇区总人口的90%,发展较迟缓的地区,镇区的非农业人口也已达40% 。其次,乡镇就业结构的变化,更主要地表现在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上。从江苏省1987年 调查的情况看,苏南、苏中乡镇镇区的非农业劳动者就已达93%和80%左右,即使苏北地 区也已达60%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个新的阶层的新型工资劳动者,是指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转移 到乡镇社会的劳动主体,在此不包括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农民工”是农民由 农村进入城市,或在城市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三资、私营和个体企业)中打工,或进 入城市的建筑队与装修队(包括进入城市国有、集体的建筑业和由农民自己组织的建筑 队),或进入城市的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餐饮业、修理业、服务与娱乐业等)自我雇佣 或成为雇主,或进入城市家庭当“保姆”,或散落在城市街头巷尾揽活等,他们一般是 在城市中从事脏、差、苦、累活的特殊群体,目前约有8000万人。其中,又以城市中的 同乡群体聚落(如南京的“河南村”、“安徽村”,北京的“浙江村”等)最为典型,它 们是中国农民进入城市的一种“产业—社区型”的独特进入方式,也是农民在限制人口 流动政策、独特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战略、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以及城市中的单位制 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尚未打破的制度背景下的一种特殊选择形式。他们虽然有勇气挺进现 代城市的文明大门,却处于城市人群的最低层次;乡镇企业职工即新型工资劳动者虽属 就地转移,却处于当地人群的较高层次。在城市保护政策尚未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城市 “农民工”的不公平命运很难改变。这是几乎所有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 “社会排斥”现象。

四、乡镇社会:农民走向新型工资劳动者的主要区域社会空间

总体上看,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离土转移的方式有两种:(1)区内转移,即社区 内部农业劳动力的一种职业变动方式,亦即所谓“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模式。(2)区际 转移,即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地区的一种职业变动方式,亦即所谓“离土又离乡”的转移 模式。自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转移模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农村人口的跨 地区流动与转移,从流入地的情况分析,亦可分为在不同地区乡镇之间的流动和从农村 到城市的流动两种形式。后一种形式在进入90年代以来因形成了一年一度的“民工潮” ,而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但从我国的国情来看,乡镇应该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空间。第一,农村剩余 劳动力向乡镇转移的成本较低。据测算,城市国有经济每1亿元投资,可吸纳1万左右的 劳动力;而乡镇企业每1亿元投资,则可吸纳5万人左右。在乡镇,劳动力主要采取摆动 式就业,因而降低了劳动者个人角色转换的成本;那些原在镇上或已进镇落户的人,把 住宅变成经营场所,也节约了房租或生产性用房的投资。第二,乡镇作为城市以外“次 经济中心”的快速增长,是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框架内,农村的资金、劳动力等要素 向乡镇聚集的结果,同时也为进一步吸纳农村劳动力等资源开辟了广阔前景。

更重要的是,在全球一体化条件下我国大力发展知识经济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战略 。毫无疑问,大中城市由于其自身的优势,成为发展知识经济的主要载体。一方面发展 新兴高科技产业,另一方面对传统产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就成为大中城市的主要任务。 这样,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的转移,除了原有体制的阻碍之外(尽管目前各地已 出现了户籍改革的重大举措),又遇到了新的壁垒,即“产业壁垒”和“知识壁垒”。 就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量看,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规模大,二是“人力资本 ”含量低,这就决定了他们很难大规模进入新兴产业领域。这是知识经济时代城市化的 新特点。因此,我们认为,在现阶段或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离土转移 的主要区域空间是乡镇而不是大中城市。

收稿日期:200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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