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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在我国拉开序幕,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然而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取得的效果较为一般。基于对当前环境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改进对策,提高环境质量,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环境监测;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改进对策
引言
“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夯实这个基础,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全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行稳致远[1]。认真实施好质量监督是有效防治环境监测数据被人为的伪造等弄虚作假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从当前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来看,取得的效果较差,最根本的原因为,针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浅尝辄止,导致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1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的目的有两个方面,其一为让环境监测单位能够更好履行职责,获取当地环境变化第一手资料,让其能够提出后续的当地生态发展建议。其二为保护监测单位能够更好落实各个工作项目,保护监测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当前的工作中,这两个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表现如下:
1.1监测人员管理方面
监测人员的管理工作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完成。
首先为监测人员的技能掌握情况,对监督工作的要求为,从业单位和监督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考察监测人员的从业素质,让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在当前的环境监测单位中,虽然重视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但是建成的工作体系全面性不足,降低了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效率[2]。
其次为工作人员的思想品质,只有在工作人员真正具备较高的思想素养,有良好的从业道德,才能在监测工作中发挥良好的岗位职能。但是在当前的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管理体系普遍对这一素质重视程度不足,无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的思想品质不能满足要求,常见的为工作热情不足、工作效率较低等,从而降低了环境监测质量。
最后为管理制度不健全,为更好提高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要通过激励制度提高其工作热情,另一方面要建成相应的惩罚制度,让其提高对工作的责任感,在当前的很多监督系统中,只建成了其中一种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的鼓励机制不足。
1.2监测系统保护方面
监测系统的保护包括监测人员保护、监测设备保护两项内容,在当前的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对这两类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导致设备容易遭受一些排污企业的恶性破坏,同时在监测人员取样中,容易遭受恶意攻击,不但打击了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为当地和国家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会由于样本数量不足,降低对环境的监测质量。
另外在监督工作的落实中,监督系统需要督促对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优化工作,对于人身攻击和设备损坏行为,需要纳入量刑标准,同时加强对监控系统的建设力度,提高对相关设备和系统的监督与保护力度。
2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改进对策
我国生态环境部在2018年8月10日,发布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该计划就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采用合理方法解决工作问题,提高环境监测质量。本文依照该计划,提出如下改进对策:
2.1完善监督工作体系
工作体系为监督工作的最核心内容,通过对工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能够建成监督工作的落实框架,提高监督质量。本文最终建成的监督工作体系如下:
在这一工作体系中,有监督部门牵头,制定监督制度的同时,也需要与监测部门融合,根据当前的市场运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监测工作目标,要求各监测单位按照这一工作体系完成相关工作[3]。
图1 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运行体系
对于监测单位来说,需要按照监管单位的要求完成监测人员设备考核工作,同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类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设备运行故障时,及时将该信息上报监督部门,让其派遣专业人员完成设备替换或维修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对于监督制度和地方法规建设,一方面监督部门要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建成针对工作人员的激励和惩罚制度,对于地方法规建设,主要为针对设备恶意破坏以及人身冲突情况下,针对这类社会人员的惩罚措施,这种方法可以视作对社会人员的一种变相监督。
2.2落实监督系统建设工作
当前虽然存在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系统,但是该系统的运行质量较为一般,取得的监督质量不足,无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今后需要完善整个监督系统。
本文提出的完善方法为,首先分析监督工作的完善内容,当前主要集中在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设备管理。对于地方法规性内容的重视程度不足,以广东省为例,虽然当前的监测单位通过观看纪录片、实地走访等工作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从业道德和从业水平,但是只集中在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地方性管理法规制度的健全性较差。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共同完成对这一工作项目的研究和分析,降低恶意破坏现象的发生机率。
其次重视监督系统人才培养,监督部门一方面要吸纳优秀的管理人才投入具体的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让资深从业人员主动学习当前建成的先进管理与监督模式,根据地区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将这些内容融入到管理系统中。
最后建成信息共享机制,以省域或者市域为工作节点,建成信息交换系统,分析当前整个区域中存在的主要监督问题,由于这些临近的地区有一定的环境相似性,在这一系统的应用中,可以更好完善管理体系。
2.3加快法律体系完善工作
法律体系完善工作要从两个方面落实,一方面为针对监测人员的数据粉饰现象,本文认为当前对这种行为的定性定量描述与分析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应用方法为监测单位的内部处理,为上升到法律层面,在今后的法律法规完善中,需要从法律体系的角度,对这种行为进行描述,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另一方面需要建成对违抗行为的处理力度,尤其是对于人身攻击、设备恶意损坏等现象,需要从重出发相关人员,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保证监测工作能够正常高效完成。
3结论
综上所述,在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工作人员监督管理、监测系统监督管理不足两个方面。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加快法律体系完善工作效率、完善监督工作体系和落实监督系统建设工作等措施达成目的,真正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参考文献
[1]刘志全.环保部环境监测司长.
[2]陆琳.环境监测工作中质量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环境与发展,2018,30(10):141+143.
[3]冯静,董君,孟晓琦.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工作常见问题及改进对策[J].科技风,2018(09):46+48.
论文作者:林燕翔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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