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反腐倡廉论文,制度建设论文,法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障。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对于不断深化新形势下法规制度建设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指导法规制度建设实践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5月8日至9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讲话系统回顾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历程,充分肯定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深刻阐述了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制度保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何勇同志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阐明了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这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何勇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好会议成果,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论文内容丰富,特点鲜明
为开好这次会议,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这次征文活动共收到理论文章453篇。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认真评审,选出68篇作为会议书面交流的论文,又从中选出22篇安排作了大会发言。归纳起来,这些论文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会议收到的理论文章,内容丰富,涉及的领域广泛,既有法规制度的基础理论研究,又有法规制度建设的热点问题研究,比如关于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及路径、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以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等问题的思考。既有整体的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又有某个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比如关于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发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论述。既有反腐倡廉全局工作的制度化研究,又有专项具体工作的制度化研究,比如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化、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行政问责制、“一把手”监督制度、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以及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等问题的探讨。
理论性强,有指导意义。会议安排的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的论文,理论性都很强,对于实际工作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比如,《完善党政正职监督制度的思考》一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党政领导体制的特点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提出要从分权限权、完善利益冲突防范制度、形成综合性监督平台、建立标准化的廉政民意测评制度等方面完善制度,对于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提出了新的思路。《系统化构建“三位一体”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文,提出要实现惩防体系建设覆盖党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系统构建“三位一体”的覆盖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制度网络框架,对于丰富惩防体系建设理论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增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性》一文,提出要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职能作用,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格局,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整体合力,对于如何提高党内监督制度的执行力作了深入探讨。
针对性强,有借鉴作用。从提交的论文内容看,多数论文都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上升为理论,因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比如,《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一文,提出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要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围绕中心,必须统筹协调,必须关口前移,必须严格惩戒。《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为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提供保障》一文,提出要围绕滋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重点环节,健全完善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态势。《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行为,建立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一文,从加快法制建设、构建相对完善的政府投资法律体系,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与约束机制、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完善政府投资管理自身建设、增强责任追究内部约束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行为的实现途径和保障措施。这些论文从制度建设层面对于我们工作中一些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具有针对性,值得借鉴。
创新性强,具有前瞻性。制度创新与理论创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不少论文较好地处理了二者的关系。比如,《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实践与思考》一文,对本地区先行先试、在全国省一级率先出台《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的做法作了全面介绍。《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的设计与思考》一文,对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条主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做法作了介绍。《关于构建行政问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文,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推进行政问责工作,应当进一步明确行政责任、健全协调机制、发挥法规制度的综合效用、完善被问责官员的复出机制等。这些论文,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具有一定超前性,对于完善相关制度的设计与内容也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研讨成效明显,收获较大
提高了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法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惩治腐败必须以制度为依据并按照制度规范来进行,“注重治本”和“注重预防”也都包含着制度建设的内容,反腐倡廉的教育机制、监督机制、改革措施和惩处机制都要通过制度来固定、保障和促进,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惩防体系本身就是一套系统的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仅是整个体系的重点,还是整个体系的重要载体。正如何勇同志讲话中指出的,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在九十余年的光辉历程中,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从无到有,从建立单项的规定到建立制度体系,我们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自我完善的优秀品质。实践充分证明,只有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才有坚强的政治保证。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切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制度保障。
交流了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成果,进一步拓宽了工作视野和思路。在系统回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发展历程后,何勇同志总结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果: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支撑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以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已基本齐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何勇同志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总结,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指明了今后的发展方向。这次会议安排了68家单位和个人作了会议发言和书面交流,比较充分地体现了近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特色鲜明,富有创造力和实际效果,具有典型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理论成果和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深化了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基本经验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何勇同志概括提出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是坚持高举旗帜、把握方向,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导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二是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面提升反腐倡廉法规工作质量;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五是坚持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这5个方面概括,既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提炼,体现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这些宝贵经验来之不易,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艰辛探索和努力实践的结果,也是今后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一定要立足新的实践,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理论与实践、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贯彻中央精神与结合本地实际之间的关系,深刻认识规律、准确把握规律、自觉运用规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明确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制度保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和决心。何勇同志强调,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融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项工作之中,着眼于解决党内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总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有力保证。具体要求做到:一是进一步健全服务和保障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五是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制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六是进一步完善惩治腐败制度,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些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制度保障。
深入贯彻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重大课题,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讨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
要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这次会议的精神特别是何勇同志重要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正确领会、全面把握。要主动向本级党委(党组)、政府汇报这次会议的精神,更多地争取党委(党组)、政府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重点在吃透精神上下功夫,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知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用这次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会议精神,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拿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要继续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为法规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积极指导制度建设实践,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着眼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形成理论研究的浓厚风气,不断提高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要重点加强对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研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的研究,对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究。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了解和掌握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把成熟的制度上升为行政规章、法规和国家法律。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研究,注意发挥专家学者在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善于学习运用古今中外先进的政治文明成果,借鉴国(境)外反腐败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不断推出新的制度研究成果。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要运用好会议成果,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这次研讨会提交的论文,既有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阐述,又有关于法规制度建设实践经验和做法的总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这些论文成果进行认真研究,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在理论指导下大胆创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有力保证。中央纪委法规室要运用好这次会议的成果,一是要抓好对会议成果的宣传,有计划地在《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刊登这些理论文章。二是要深入研究这些论文中好的思想、观点,用科学理论指导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三是要对论文中反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同时,对于在法规制度建设创新中确立的好制度,要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纳入法规工作计划,适时制定出台适用于全党、全国的法规制度。四是要加强对各省(区、市)纪委法规工作的指导,不断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要贯彻好会议精神,推进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就需要有专门力量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法规工作的领导,按照何勇同志的讲话精神,继续加强法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国省一级纪委单设法规室的只有12个,法规和研究(或申诉、办公厅)合在一起的机构有20个,有的法规工作机构人手不够、还不能专干专用,这个问题应妥善加以解决。法规制度研究起草是一个较高层次的研究决策过程,要求深入思考,认真论证,精心拟定。从事法规工作的同志,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一如既往地予以关心,要加强对法规工作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素质创造条件。全体纪检监察法规工作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法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努力学习,政治上达到更高的标准,学习上有更多的收获,工作上有更新的进展,作风上有更大的改进,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本文系干以胜同志2012年5月9日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