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唐代二都安北单曲的保护民居_安西都护府论文

唐代安北单于二都护府再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单于论文,唐代论文,二都护府再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安北、单于二都护府,为唐代在周边民族地区所设的六都护府之二,为唐前期在北陲所设的高级行政、军事管理机构,在有效控制北部边疆和管理该地区的军事、行政事务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然而此二府自建置以来置废迁徙不恒,因之史书记载错漏芜杂,几无一完整统一者。但鉴于其地位的重要,但凡涉及唐前期该地区民族、边疆问题者,又无一不涉及此二府的建置沿革与废置变迁。此问题理不清,唐前期在该地区的经营过程、边疆变迁、军事进退等诸多问题就不能得到彻底的洞晓,该时期的唐北疆历史地图就难精确绘制。为此,近世学者谭其骧、严耕望、岑仲勉等先生都曾作了精深的研究,后又有多位学者在前辈的基础上作了大量研究①,皆有获益;尤其前辈学者在详尽搜集整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各文献作了综合与互校,为该问题的深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就是因为文献的相互龃龉,至今仍留有许多问题不清楚、意见不一致,乃至误断之处。对此,笔者认为若仅限于不同史料的勘比解释,不充分结合当时民族战争和军事地理的大背景来考察取舍,此问题将始终得不到较为全面的理清。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二都护府的置废变迁再作考察,以就正于学界。

一 二都护府的初置

(一)唐北陲初设燕然都护府。对此《元和郡县图志》、《资治通鉴》等皆有相同的记载②,其中《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云:

(贞观)二十一年正月九日,以铁勒、回纥等十三部内附,置六都督府、七州。并各以其酋帅为都督、刺史……于是回纥等请于回纥以南、突厥以北,置邮驿,总六十六所,以通北荒,号为“参天可汗道”,俾通贡焉……至四月十日,置燕然都护府,以扬州司马李素立为都护,瀚海等六都督、皋兰等七州并隶焉。

考察此一记载,与贞观二十年唐灭薛延陀后,唐之北疆急剧延展至大漠以北的形势相吻合。为适应新的形势,以有效管辖新属地区,继西域安西都护府的成功始置之后,于北疆民族地区推行都护府制这种新的管理机制已为势所必然。其始置时间为贞观二十一年(647),各典籍记载统一明确,今业已为学界的共识。

但关于燕然都护府设立时的治所位置,却是学界一争论的难题。因《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天德军”条载:“贞观二十一年,于今西受降城东北四十里置燕然都护,以瀚海等六都督、皋兰等七州并隶焉”;《通鉴》与之同;但《旧唐书·回纥传》、《新唐书·回纥传》皆载:“于故单于台置燕然都护府统之,以导宾贡。”对于单于台的位置,据《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在唐云州云中县境(今大同),“单于台,在县西北四十余里。汉武帝元狩元年,勒兵十八万骑出长城,北登单于台,即此也”③。此记载约同于《通典》④;其次,据《通鉴》等载,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于北巡之际曾亲履云中郡地,其“车驾发榆林、历云中,溯金河”,至突厥启民可汗牙帐。其间赋诗曰:“呼韩顿颡至,屠耆接踵来;何如汉天子,空上单于台。”⑤ 再者,《通鉴》载武后永昌元年(689)五月,“己巳,以僧怀义为新平军大总管,北讨突厥。行至紫河,不见虏,于单于台刻石纪功而还”。这些记载皆说明故单于台在唐云州云中县,且历史上唯此一单于台。那么此时燕然都护府的治所究竟在哪里呢?

就以上彼此矛盾的记载,谭其骧、严耕望二先生皆认为所谓唐云州云中县的单于台,应不是当时燕然都护府的治所,而为另一同名的单于台⑥。这里我们且不论是否有两个或多个单于台,就燕然都护府初置时的职能和针对性而论,当时是为管理新附的漠北薛延陀旧地、铁勒各部而设,是为维护和管理新置邮驿总六十六(八)所的参天可汗道之畅通而设。而唐云州云中县远离漠北铁勒部族和参天可汗道,不能发挥燕然都护府治所的职能。加之,上引《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天德军”条明谓:“于今西受降城东北四十里置燕然都护府,以瀚海等六都督、皋兰等七州并隶焉”,西受降城(今杭锦后旗乌加河北岸)控扼参天可汗道冲要,而瀚海六都督七州为漠北回纥等部族置,皆说明此时燕然都护府治所必在西受降城东北四十里的位置,而与云中县单于台无涉。

(二)永徽元年(650)单于、瀚海二都护府的分置。此问题是学界争论最多,也是至今未得到合理解决的另一难题。兹提出新的观点和论证,与同仁商榷。

1.对瀚海都护府的考实。《通典》卷一九八《突厥》载:

突厥别部车鼻可汗,亦阿史那之族也,代为小可汗,牙在金山之北……贞观二十三年,遣右骁卫郎将高偘潜引回纥、仆骨等兵众袭击之……永徽元年,偘军次阿息山……偘率精骑追车鼻,获之,送于京师……处其余种郁都军山,置狼山都督以统之……车鼻既败之后,突厥尽为封疆之臣,于是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单于领狼山、云中、桑乾三都督、苏农等十四州,瀚海领金微、新黎等七都督、仙萼、贺兰等八州,各以其酋为都督、刺史。

以上所记,对永徽元年二府分置的背景交待已十分明确,无须赘言。且与新旧唐书《突厥传》、《通鉴》、《唐会要》各书所记略同⑦,皆谓永徽元年分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则该年北陲都护府建置有变动确是事实,后有学者的怀疑是不适当的。但诸书皆未言此前已置的燕然都护府自此以后的去向,而且对于所提二府的治所亦未交待;更令后世学人茫然不晓的是,此明谓“分置”二府,但自此以后的文献中仍出现了燕然都护府。其中《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云:“永徽元年……十月二十日,以新移葛逻禄在乌都犍山者,左廂部落置狼山州,右廂部落置浑河州,并隶燕然都护府。至三年十一月四日,以阿特部落置稽落州,隶燕然都护府。”另外,《通典》卷一九九《西突厥》载:“显庆二年(657),遣左屯卫将军苏定方、燕然都护任雅相、副都护萧嗣业、左骁卫大将军瀚海都督回纥婆闰等率师讨击。”⑧ 由此,说明永徽元年以后燕然都护府仍然存在。为此,严耕望先生的解释是出现了三府并存的局面:“永徽元年九月既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以分统突厥诸部,而前置燕然都护府以统回纥诸部者仍存在,惟原所统之金微都督府改隶瀚海都护府耳。其后燕然都护府所统仍时有调整。”⑨ 而谭其骧先生认为,“划分为二都护,非谓于燕然旧府之外更增二新府也”;而且谭先生根据永徽元年后诸书仍见燕然都护府的记载认为:“再者,是年新划分之二府,亦不得为单于、瀚海,应为瀚海、燕然……《通典》等书所谓单于、瀚海,乃误以龙朔、麟德以后之改名为永徽旧名耳。盖诸书载此事同出一源,故其误佥同。若谓永徽元年增置单于、瀚海二府合燕然共为三府,则龙朔三年改燕然为瀚海,改瀚海为云中,并单于仍为三府,麟德元年又岂得改云中为单于乎?”⑩ 这里我们赞同谭先生对三府并存说的否定,而且认为谭先生“所谓单于、瀚海,乃误以龙朔、麟德以后之改名为永徽旧名耳”的观点颇具启发性。但其“是年新划分之二府,亦不得为单于、瀚海,应为瀚海、燕然”句仍不妥,而应该为:“不得为单于、瀚海,应为单于、燕然”,即永徽元年分置后的二都护府是新增漠南单于一都护府,“燕然”的名称、治所和辖境皆未移易,只是各典籍所记“瀚海”实误以龙朔三年的改名为永徽旧名,因史料同出一源,以讹传讹所致。

正因为如此,永徽元年以后,若出现三府并存,则用来管理漠北的燕然、瀚海二都护所辖府州不应该出现交叉现象,即原属燕然都护府所辖的瀚海、金微都督府今不得归属瀚海都护府。何况上引《通典》明谓“分置”,即是将原来的一府机构分成了两个,而且大致以碛为界,分统大漠南北的铁勒和突厥。而正因为永徽元年所设管理漠北的只有燕然都护府,其下辖设于漠北回纥本部的为瀚海都督府,所以直至高宗龙朔三年以前,唐王朝在先后平定西突厥阿史那贺鲁和铁勒等的反叛时,史书记载参加平叛的皆为燕然都护府。尤其上引《通典》条:“显庆二年,遣左屯卫将军苏定方、燕然都护任雅相、副都护萧嗣业、左骁卫大将军瀚海都督回纥婆闰等率师讨击。”很明显这里无瀚海都护府,设于回纥本部的仍为瀚海都督府,隶属燕然都护府。

2.对单于都护府的考实。

上引《通典》永徽元年分置的两都护府,其中瀚海(应为燕然)都护府管辖的府州皆为漠北铁勒部族至为明显,而单于都护府所辖三府,其中云中、桑乾二府在漠南突厥居地也很明显,只有狼山一都督府不能确定。一是据上引《通典》文,唐曾为管理突厥车鼻可汗的余众而在郁督军山(今鄂尔浑河上游杭爱山之北山)设此府;二是据考“北部阴山亦有狼山之名”(11),则该府亦有可能在阴山北部。但皆说明狼山都督府是为管理突厥降户而设。则永徽元年分置的两都护府,就是大致以碛为界,南北分治铁勒与突厥的,而其中管理突厥者,其治所应该就在漠南突厥腹地。

再考察唐初对漠南突厥的管理。贞观四年(630)颉利政权灭亡以后,唐朝曾于大漠南建置定襄、云中二都督府及八羁縻州府。贞观十三年唐立“怀化郡王李(阿史那)思摩为突厥可汗,率所部建牙于河北”(12)。思摩政权成立后,漠南其他诸羁縻州府似皆撤销,而定襄、云中二都督府尤存。但因思摩“不能抚其众,皆不惬服。至十七年相率叛之……思摩遂轻骑入朝”(13)。思摩归朝以后,其余部仍分隶于定襄、云中二都督府,皆置于河北。

在唐扶植李思摩重建突厥政权之际,贞观十四年,“(三月)丙辰,置宁朔大使以护突厥”(14)。同年唐于单于台所在地设立云州,《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四“(云州)云中县(定襄县)”条云:“贞观十四年,(自)朔州北界定襄城移于此……”(15),说明此二举皆与贞观十三年唐立突厥李思摩为可汗,并令其率部北渡河复国一事有关。此后虽李思摩政权不存,但自此云州自定襄城移于隋云内县之恒安镇(今大同)而成为云中都督府所辖;而永徽元年所设的单于都督府所辖的三都督府中,已不见定襄都督府而代之以云中、桑乾二都督府,原定襄都督府地域皆归云中都督府,则云中都督府所辖的云州已成为突厥聚居的一中心和区域政治中心。联系到故单于台的所在,说明永徽元年分置于漠南的都护府就是单于都护府,各典籍记载准确无误,而其“单于”之得名就是因位处突厥腹地云州,境内有单于台。其当时的治所很可能就在云州云中县(定襄县)城,则原来“单于台”与单于都护府的命名有瓜葛。

(三)龙朔三年(663)二都护府的改名、移治。此问题与前一问题互相联系,为学界争论的难题。《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云:

龙朔三年二月十五日,移燕然都护府于回纥部落,仍改名瀚海都护府。其旧瀚海都督府移置云中古城,改名云中都护府。仍以碛为界,碛北诸蕃州悉隶瀚海,碛南并隶云中。

对以上记载,《通鉴》与之同;而《通典》卷一七九“单于府”载:“秦汉云中郡地也。大唐龙朔三年,置云中都护府,又移瀚海都护府于碛北,二府以碛为界……”《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天德军”条与之略同,但二书虽较前二书撰成年代早,却均无“瀚海都督(护)府移置云中古城”的记载,这就不能不引起对《唐会要》与《通鉴》此记的怀疑;另外前面我们已经论证,在永徽元年改置后分置的应为单于、燕然二都护府,但《唐会要》龙朔三年改名和移置的二都护府却无单于都护府,而且不解的是“其旧瀚海都护府移置云中古城,改名云中都护府”,即是说瀚海都护府将自己在漠北的名称和治所让给了由漠南迁来的燕然都护府,而自己又南迁治所于云中故城,且又改名为云中都护府。这不禁让人疑问的是,唐廷如斯做,难道无舍近就远、名称混乱的嫌疑吗?如此无常不合情理。

其实,正如前面我们所论,贞观二十一年,唐为管理漠北铁勒降部所设的只有一燕然都护府,漠北并未另设都护府;永徽元年分置的二都护府中,其中管理漠北者仍为燕然都护府,当时并无“瀚海都护府”,而管理漠南的就是单于都护府,则《唐会要》此处所谓“旧瀚海都护府”应为永徽元年所设的“单于都护府”,其治所初应在云州(今大同)。则上引《唐会要》文应改为“龙朔三年……其旧单于都护府移置云中古城,改名云中都护府”,即将单于都护府从云州云中县移至云中故城(16),改名云中都护府。而且《唐会要》此条“移燕然都护府于回纥部落,仍改名瀚海都护府”句中“仍”字也是有来历的。因燕然都护府移至漠北后,之所以改名为“瀚海”应该是继承了原设于回纥本部的瀚海都督府的旧称,故称“仍改”。而唐初于回纥本部所设都督府之所以称“瀚海”,即“翰海”也,又是因袭汉朝漠北旧地名(17);再者,后一个“仍”字亦非衍字,实表明在龙朔三年二都护府的改名、移治以前,就已有燕然、单于二都护府,而且就是以碛为界,南北分治的。

其次,从燕然都护府移治所于漠北回纥本部的背景来看,是因为漠北铁勒自龙朔元年“杀敕使反叛”,唐朝廷“诏左卫大将军郑仁泰为铁勒道行军大总管,燕然都护刘审礼、左武卫将军薛仁贵为副……率兵以讨之”(18),二年败之于天山,龙朔三年悉平之,后为有效控制铁勒各部,所以才将燕然都护府移置漠北回纥本部。若此前漠北已有瀚海都护府,又何必要另迁一个取而代之呢?何况,若以谭先生认为的永徽元年分置后应为燕然、瀚海二都护的观点成立,而此二府皆为漠北铁勒各部所置不辖漠南,则显与此以碛为界,南北分治之说相矛盾。因此应该是史书记载前将“燕然”书为“瀚海”,对当时的人来说瀚海都护府就是燕然都护府,不言而喻,但对后世带来了混乱;而后又将“单于”误书“瀚海”,更是谬误。虽皆仅二字,但贻患不小。(19)

(四)麟德元年(664),复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通典》卷一七九“单于府”云:“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通鉴》卷二○一麟德元年的记载更为详细:

春,正月,甲子,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大都护府,以殷王旭轮为单于大都护。初李靖破突厥,迁三百帐于云中城,阿史德史为之长。至是部落渐众,阿史德史诣阙,请如胡法,立亲王为可汗以统之。上召见,谓曰:“今之可汗,古之单于也”。故更为单于都护府,而使殷王遥领之。

此谓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都护府。各典籍记载皆同,今人的研究相同,可信无疑。但需要补充的是,这次是漠南都护府二次改名或复旧名为“单于”的,而且此谓改名为“单于”的原因,谓应突厥贵族之请“立亲王为可汗以统之”,而改名为“单于都护府”。其实,考其前身,称“云中都护府”的时间仅有龙朔三年至麟德元年一年,此前其名称即为“单于都护府”。

另外,《唐会要》卷七三“单于都护府”谓:“麟德元年正月十六日,敕改单于大都护府官秩,同五大都督。”其名称加以“大”字,官秩同于当时的五大都督。而《唐六典》卷三○云:“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一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可见单于都护府自麟德元年以后地位与级别大为提升。自此以后单于大都护一职多为亲王遥领而不轻易授人。

(五)总章二年(669)八月,改瀚海都护府为安北都护府。各典籍记载皆同,今人的研究相同,亦可信无疑。只是将原来表地域特点的“瀚海”二字改为政治意图明显的“安北”二字,似乎表明此时在吐蕃侵边,高丽复叛的背景下北方的铁勒、突厥已有了呼应和不安的迹象,耐人寻味。但至此北陲二都护府的建置、名称和治所稳定了下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改易,正如谭先生言:“二都护府成为经制始于此。”(20)

小结以上所述,两都护府的初置过程可图示为:

燕然都护府(647)

燕然都护府(650)→瀚海都护府(663)→安北都护府(669—)

单于都护府(650)→云中都护府(663)→单于都护府(664—)

二 二都护府中期的变迁

单于都护府自麟德以后的废置变迁史书记载多有不同,兹先条举如下。《唐六典》卷三○“大都护府”云:

永徽中,始置安南、安西大都护。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开元初,置北庭都护。今有单于副都护。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单于大都护府”云:

麟德元年,改为单于大都护府,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圣历元年改置安化(北)都护,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八年复置单于大都护府。

《唐会要》卷七三“单于都护府”云:

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圣历元年五月九日,改为安北都护。开元二年闰五月五日,卻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于中受降城。

按此三书的记述,惟后两书垂拱二年与圣历元年的两次变动相同;不同的为景云二年、开元二年、开元七年、开元八年的四次变动。

而安北都护府自总章二年八月改名以后,其治所移置和沿革变迁,《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天德军”条的记载较详:

总章二年,又改名安北都护,寻移于甘州东(西)北一千一十八里隋故大同城镇。垂拱元年置大同城镇,其都护权移理删丹县西南九十九里西安城。景龙二年,又移理西受降城。开元十年,又移理中受降城。天宝八年,张齐丘又于可敦城置横塞军,又自中受降城移理横塞军。十二年,安思顺奏废横塞军,请于大同川西筑城置军,玄宗赐名曰大安军。十四年,筑城功毕,移大安军理焉。乾元后改为天德军。

下面对各典籍所载二都护府中期历次变迁情况分别予以辨析考实:

(一)《元和郡县图志》所记单于大都护府“垂拱二年(686)改为镇守使”,安北都护府垂拱年间移置大同城镇及删丹西安城。对单于大都护府改为镇守使一事,严耕望先生曰:“考元(玄)宗《授张知运朔方道副大总管制》(《全唐文》二○),前衔为‘检校单于大都护、镇守大使’,则盖加衔镇守大使,非改为镇守使也。”(21) 那么究竟此时单于都护是改为镇守使还是给检校单于大都护的张知运加衔镇守大使呢?以及为何有此变动?为解决这一问题,先从当时唐与突厥军事战争的相关历史背景来考察。

唐高宗统治后期,在已接受了唐近五十年之久羁縻统治的突厥各部族,开始不满于唐朝的统治而暴动。永淳元年(682),突厥贵族阿史那骨咄禄、阿史德元珍等第三次暴动,“招集亡散,据黑沙城反”,重建了突厥政权。重建东突厥政权以后,骨咄禄很快兴师南下“入寇并州及单于府之北境”,与唐争夺漠南之地。其中早在高宗弘道元年(683),就已威逼到了单于都护府之地。史载:“三月,庚寅,阿史那骨咄禄、阿史德元珍围单于都护府,执司马张行师,杀之。遣胜州都督王本立、夏州都督李崇义将兵分道救之。”(22) 此后,突厥不断南下寇蔚州、朔州、云州等沿边州县,致使唐曾议欲废丰州。也许正是在突厥这种强劲的攻势下,唐原单于都护府辖境急剧丢失,突厥降护亦纷纷倒戈、投向突厥一边,处于黄河天堑之外的单于大都护府成了一个四面临敌的孤城。在这种情况下,原单于大都护府已经失去了其“掌抚慰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离”的职能(23),“单于都护府所领府州既已不复存在,都护府徒具空名”(24),仅仅成了一个驻防突厥进攻南下的一个军事据点,唐廷被迫对其建置重新调整。此一背景和史事,在陈子昂于垂拱四年给武后上的奏文中得到了印证,其中称“国家近者废安北,拔单于,弃龟兹,放疏勒,天下翕然,谓之盛德,所以者何?盖以陛下务在仁,不在广……”(25),再结合《元和郡县图志》和《唐会要》关于单于大都护府“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的记载皆同,说明垂拱二年,在突厥的军事进攻下唐被迫做出了“拔单于”,即废除原单于大都护的建置,仅设镇守使。二史书记载相合,与历史背景相符,可知此记载是准确可信的。则严耕望先生依据开元时期张知运的职衔认为此时“盖加衔镇守大使,非改为镇守使也”的推论是不适当的。

武后垂拱年间,突厥除南下犯唐外,还乘机利用此时期旱灾对漠北铁勒民族的严重影响与其内乱及时向漠北发展,最终迫使唐廷对于漠北九姓铁勒诸部的失御和安北都护府的南徙。对于安北都护府南迁置于同城和删丹西安城的具体时间,《元和郡县图志》“天德军”条的记载比较模糊,曰:“总章二年又改名安北都护,寻移于甘州东(西)北一千一十八里隋故大同城镇。垂拱元年置大同城镇,其都护权移理删丹县西南九十九里西安城。”为此谭其骧、严耕望、李大龙三先生结合《通鉴》的相关记事与陈子昂《燕然军人画像铭序》、《上西蕃边州安危事》、《为乔补阙论突厥表》等文皆有详细的考证,谭先生考为:“垂拱三年或四年,侨置安北都护府于同城。”(26) 严先生进一步考得:“则置安北府于同城乃垂拱三年五月事。盖二年五月北伐,明年五月始置安北府以招纳亡叛也。《通鉴》亦综合书之耳。至于安北都护府再移理删丹县南之西安城,自当更后。”(27) 而据李大龙先生考应该就是在垂拱元年(28)。此补充一点的是,该时期安北都护府的迁置是随着大量的漠北九姓铁勒等部族因旱灾向甘州一带的迁移而迁置的,自此有回纥等铁勒族人大量定居在了河西甘州一带,则安北都护府在河西同城和删丹县南之西安城期间,始终在九姓聚居地,仍发挥着其职能。

(二)《元和郡县图志》关于单于都护府“圣历元年(698)改置安化(北)都护”的记载。垂拱二年之后,后东突厥对于唐北疆的入侵变本加厉,而且有迹象显示,后东突厥政权与西南的吐蕃遥相呼应,连兵入侵唐北疆与西域安西四镇。而且突厥默啜可汗更是将和亲与战争两种手段交替使用,对唐王朝不断威逼蚕食,唐北部边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退缩。史载:“圣历元年,默啜表请与则天为子,并言有女,请和亲。初,咸亨中,突厥诸部落来降附者,多处之丰、胜、灵、夏、朔、代等六州,谓之降户。默啜至是又索此降户及单于都护府之地,兼请农器、种子,则天初不许。默啜大怨怒,言辞甚慢,拘我使人司宾卿田归道,将害之。时朝廷惧其兵势,纳言姚踌、鸾台侍郎杨再思建议请许其和亲,遂尽驱六州降户数千帐,并种子四万余硕、农器三千事以与之,默啜浸强由此也。”(29) 可见,圣历元年前,单于都护府之地虽尚在唐控制之中,但势力咄咄逼人的突厥默啜可汗却将目光早盯在了该地区。在其强大的军事压力下,唐廷方面最终被迫答应了他提出的其他各项和亲条件,对是否让出单于都护府之地虽未明言,但从以上行文的语气和其后的史实来分析,唐廷这次也是答应了这一和亲条件,于圣历元年彻底让出了该地区,边疆退缩至“朔方军与突厥以河为境”的形势(30)。

自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的原单于大都护府机构,至此在突厥大军压境的情况下,朔方几无藏身之地,只好远徙河西而于“圣历元年改置安北都护”,即与自垂拱三年移理河西同城,后再移理删丹县安西城的安北都护府合并,将其置于安北都护府所在的河西治所。原机构性质相同,被迫移徙的背景相同,此时合并合情合理、毋庸置疑。但绝非《唐会要》“单于都护府”目所载的将单于都护府于“圣历元年五月九日改为安北都护”,此显为《唐会要》作者对原史料“改置”二字的错误理解,而贻误后世。后世学者没辨,或认为:“至圣历初此一带铁勒部落之众殆已有过于在河西者,遂自河西移安北府于河套东北单于府之故治。”(31) 或认为:“则此次默啜索单于都护府之地,虽未如愿,但朝廷可能因此警惕,故改单于为安北也。”(32) 其实唐单于都护府之地此时在突厥的威逼下已被迫放弃。

(三)《元和郡县图志》记安北都护府“景龙二年(708)又移理西受降城”。武后垂拱年间以来,在后东突厥的进攻下,唐北部边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大退缩。这种军事上的不利局面直至唐中宗朝朔方三受降城构筑以后,始得到了根本的扭转。

中宗景龙二年,时任朔方道大总管的张仁愿,乘突厥默啜可汗“悉众西击突骑施”去经营西域之际,强烈说服朝廷允许其奏请,“乘虚夺取漠南地,于河北筑三受降城,首尾相应,以绝其南寇之路”。自此以后,唐向北“拓地三百余里。于牛头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渡山畋牧,朔方无复寇掠,减镇兵数万人”(33),唐在与后东突厥的对峙中才处于了主动的位置与反攻的优势。在此背景下,恢复唐初旧疆已成唐朝廷君臣上下的一致愿望,同年,将安北都护府从安西城移理新竣工的西受降城,以控扼通向漠北大道的前沿,等待时机反攻北伐,势所必然,则《元和郡县图志》此记准确无误(34),而绝非所谓由单于都护府地迁来。

(四)《唐六典》“景云二年(711)又置单于都护”的记载。严耕望先生针对《唐六典》卷三○“大都护”的记载,云:“按唐代前期,边疆经常建置之都护府有安西、安东、安南、安北、单于、北庭诸府,此处仅列其四,且几无一句不误。”(35) 于是在其文随后的论述中对《唐六典》所记此条未置一词;也许亦嫌误太多的原因,此条谭其骧先生文亦未提及。这里我们且不论其他几句中尚有的合理之处,亦不论撰成于唐前期的《唐六典》较其他典籍尚有接近于所载史事的时段优势,仍根据当时的历史背景来考察此记述是否可信。

前文已述,自垂拱二年之后,后东突厥对于唐北疆的入侵变本加厉。圣历元年唐廷方面最终被迫答应了默啜提出的各项和亲条件,且让出了其索要的单于都护府之地,此后“朔方军与突厥以河为境”。对此,从后来中宗朝张仁愿筑三受降城的史实,对于圣历元年以后唐廷被迫让出了单于都护府之地一事亦可得到合理的推理,反过来推又可得出“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史实可信的合理推论。首先因三受降城之一的东城位置,据《通鉴》胡三省注云:“东受降城在胜州东北二百里,西南去朔方千六百余里。”宋白云:“东受降城东北至单于都护府百二十里……西南渡河至胜州八里。”(36) 由东受降城、胜州及单于都护府的距离方位,清楚地显示东受降城(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南)与单于都护府皆在胜州东北黄河外,而单于都护府又在东受降城东北一百二十里的位置。由此进一步印证,在张仁愿修筑三受降城之前,唐早已放弃了单于都护府之地,形成了唐突双方“以河为界”的格局。正因此,为了跨过黄河、处于有效防卫和主动进攻的战略位置,才有了张仁愿于景龙二年修筑三受降城之事。

正是在张仁愿修筑三受降城的背景下,中宗景龙二年,已将安北都护府从删丹安西城移理西受降城。接着景龙四年五月,中宗颁发《命吕休璟等北伐制》(37),大规模北伐突厥。不料是年六月,中宗遇鸩暴崩,北伐之事中道而废;睿宗上台以后,景云元年,突厥默啜可汗遣使请和,二年“称臣,遣其子杨我支及国相随(和)逢尧入朝”(38)。此皆说明形势的发展已十分不利于突厥。在此背景下,恢复单于都护府建置,为恢复单于都护府之地做好准备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因此,紧承中宗景龙二年,将安北都护府从安西城移理西受降城之后,史载睿宗“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二事件时间衔接,动机相同,恰为其时,应该皆为信史。且明谓“又置”,对先后废置交待得清楚明白;加之据考邠王李守礼在景云二年曾遥领单于大都护(39),臧怀亮此时期也曾任单于都护和单于副大都护(40),可见《唐六典》的记载虽嫌简略,但景云二年恢复单于都护府建置却是确有其事。

单于都护府又置以后,其治所仍与安北都护府同,即同在西受降城,而绝非所谓“景云二年,复置单于都护府,但此时安北都护府尚在单于府城内”(41)。因前文已经论述唐单于府旧地此前早已丢失,何有“此时安北都护府尚在单于府城内”之事实?

(五)《唐会要》“开元二年(714)闰五月五日,卻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府于中受降城”的记载。前面已述从景龙二年张仁愿修筑三受降城之后,唐在与后东突厥的对峙中处在了主动的位置与反攻的优势。在此背景下,恢复唐初旧疆已成唐朝廷君臣上下的一致愿望。中宗景龙二年将安北都护府从安西城移理西受降城,睿宗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此二举皆为恢复唐初旧疆所做的准备工作。此后唐朝廷又经历一短时间的权力之争以后,开元元年,玄宗戮平内乱而执政。同年十月,玄宗大阅兵,史载:“己亥,上幸新丰;癸卯,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旌旗连亘五十余里。”(42) 新即位的唐玄宗旨欲重整唐初军事威风而经营边事的雄心已经显露。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唐会要》载:“开元二年闰五月五日,卻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府于中受降城。”此记载符合中宗朝以来的北疆形势。而另据《资治通鉴》玄宗开元二年载:“(二月)闰月,以鸿胪少卿、朔方军副大总管王睃兼安北大都护、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令丰安、定远、三受降城及旁侧诸军皆受睃节度。徙大都护府于中受降城,置兵屯田。”这里该年徙安北大都护府于中受降城(今包头市西南)的记述与《唐会要》的记载相合。且皆谓该年“闰月”,则《唐会要》的记载是可信的。但《唐会要》记为该年“闰五月五日”,查该年无闰五月而有闰二月,则《通鉴》所记为是,《唐会要》所载时间稍误,应为“闰二月”,此予以修正;现在要阐明的问题是《唐会要》所谓“卻置”究竟为何意,单于都护府此后治所究竟置于何地?

对此问题,樊文礼先生曰:“《唐会要》所谓开元二年‘却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府于中受降城’,从文意理解,似主要是将安北、单于二都护分离。‘却’,还、且意,即原单于都护府地仍置单于都护府,而将安北府移到中受降城。但据《元和郡县图志》卷四载,安北都护府景龙二年即已移至西受降城。这点着实让人费解,不过,开元二年已经恢复了单于都护府的建置当是事实。”(43) 这里樊先生对“却置”二字的理解和因之而认为“似主要是将安北、单于二都护分离”的观点是正确的,因“却”在古籍中多作“卻”,今与“却”字通行。而“卻”,有“退”和“返回”之意。则显然此句有诏旨的口吻,应该就是出自诏旨的原句,此又加深了该句的可信性;其次根据我们前文论证,樊先生此关于“开元二年已经恢复了单于都护府的建置”的认定也是正确的。但这里樊先生的错误以及令他费解的是,首先他认为“景云二年,复置单于都护府,但此时安北都护府尚在单于府城内”,对此我们前已指出,唐单于府旧地在此前早已丢失。景云二年虽复置单于都护府,但其治所仍与安北都护府同,即同在西受降城。樊文有了前面的错误结论,也就有了将开元二年安北、单于二都护分离以后徙置的错误理解,其所谓“原单于都护府地仍置单于都护府,而将安北府移到中受降城”(44),这就既不合史实,也不合他对“却置”二字的正确理解,所以导致了他的费解。

由该部分论证,首先我们肯定《唐会要》开元二年“却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府于中受降城”的记载正确可信;其次我们对此记述二都护府置地变动情况的解释是:开元二年安北、单于二都护分离,二者皆从西受降城迁出,朝廷命单于都护府返回故址——云中故城安置(至于是否恢复至旧址下文再论),而将安北都护府迁移至中受降城,以中受降城为其治所。

(六)《元和郡县图志》单于都护府“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八年复置单于大都护府”的记载。前面我们得出开元二年,唐朝廷确有“却置单于都护府”一事,单于都护府应该是至此回迁于云中故城旧址。现在新的问题是:既然开元二年单于都护府返回故址——云中故城安置,为何此又有“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的记载?另外,既然开元二年单于都护府复置旧址,为何《通鉴》所记开元二年王睃职辖却不包括单于都护府;相反,有关开元初朔方节度使的设置《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朔方”云:“九年置朔方节度使,领单于大都护府,夏、盐、绥、银、丰、胜六州,定远、丰安二军,东、中、西三受降城。”《通鉴》与之同。这里朔方军所辖军、城,包括了单于都护府,何以又无安北都护府?对前一疑问樊文礼先生解释:“景云二年恢复单于都护府后,随着开元年间突厥人的大部离去,唐朝廷遂于开元七年再度废单于都护府,而将其隶于东受降城,但到次年(开元八年)又恢复了单于都护府的建置。”(45) 此解释不能令人信服的是,若是突厥人的大部离去为单于都护府开元七年废的原因,为何仅隔一年又恢复此建置呢?如此重要的一级行政机构的建置唐廷何以如此先后矛盾而不慎重。正如有学者云:“如果辖境内的突厥人的大部北徙是导致单于大都护府撤销的主要原因,那么唐王朝不可能在开元八年很快重新恢复单于都护府的建制。”(46) 在目前的资料与研究尚不能彻底解决以上诸问题的情况下,结合开元二年至七年的历史背景暂作出以下两种解释。

1.肯定《元和郡县图志》对单于都护府“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八年复置单于大都护府”的记载。肯定此观点就是肯定自开元二年单于都护府复置旧址后,至开元七年和八年,单于都护府的建置又经历了一短时间的反复徙置。揭示其反复的原因,也许只有考察该时期唐与突厥在该地区军事进退的变化情况,才是真正解答这一问题的途径。

前面已述,开元元年以后,新即位的唐玄宗旨欲重整唐初军事雄风而经营边事。于是从开元二年起,开始颁诏重新调整和部署北部军事防务,开元四年开始积极反攻,是年正月二日,玄宗颁诏,命薛讷等兵分中、东、西三道,“各领马步五万人,与九姓计会。三军既整,百道齐入”,讨伐默啜(47)。结果是年,突厥默啜可汗因内乱被杀,不久毗伽可汗重建了突厥政权。

开元六年,唐廷欲乘突厥经历内乱之后政局不稳之际彻底铲除突厥的威胁,于是年二月再次颁诏,任命朔方道行军大总管王晙“可总是中军,以宏上略,凡蕃汉三十万众,并取晙节度”(48),大举征伐突厥。王晙这次出师,后果如何史书缺载,但这时期的突厥碑文似乎反映唐军大败,而突厥却乘机避实击虚,转守为攻,声威大振。《毗伽可汗碑》和《阙特勤碑》皆有一段关于该时期突厥与九姓铁勒、奚,以及与唐朝作战的记述。其中前碑云:“当我三十四岁时,乌古斯(即九姓铁勒)逃窜入唐朝。我悔恨地出征……(第一天)消灭唐朝骑兵一万七千人(原文为“军”字),第二天全部消灭其步兵。他们越过……而去。”(49) 毗伽可汗生于684年,他三十四岁时正是开元六年。则很可能在突厥的反攻之下唐军惨败而被迫再次撤离单于都护府旧地,于开元七年一度将单于都护府隶属于东受降城。紧接着,随唐军反攻的胜利,开元八年唐又恢复了单于都护府之地,而将其原机构由东受降城返回,在旧址重置了单于都护府。

至于在开元初年所下的《解琬朔方道后军大总管等制》与《命姚崇等北伐制》中,分别提到的“右领军卫大将军兼检校单于大都护镇守大使……张知运”和“右领军卫大将军兼检校单于大都护镇守军使张知运”的官名已有的原因应该是:睿宗景云二年又置单于都护府,而自麟德元年改云中都护府为单于都护府,敕改单于大都护府官秩,同五大都督,自此以后单于大都护一职多为亲王遥领而不轻易授人;又开元二年时的太上皇睿宗就曾遥领单于都护一职,故此时不设此职,仅设镇守使和副使;开元二年王晙官秩尚在单于都护之下,故《通鉴》所记同年王睃职辖不包括单于都护府;而到了朔方节度使设立时,节度使位高权重,且之所以将单于都护府作为一军镇划归朔方节度使管辖,更是唐王朝对此军事要地的特殊处理。这样可将朔方军的势力以“犬牙相入”之势介入到黄河以北(50),既对北部突厥形成了有效的防御态势,又控制了由朔方北境渡黄河进入并州及其以东的用兵路线,从而又对河东起到了很好的牵制作用而得以加强中央集权。

2.对《唐会要》“开元二年闰五月五日,却置单于都护府”与《元和郡县图志》单于都护府“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记事的重新理解。

关于单于都护府后期的变迁情况,《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有一段较为完整的记载:“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塞北诸蕃,皆云振武是单于故地,不可存其名号,以启戎心。臣谨详国史,武德(贞观)四年平突厥后,于振武置云中都督,麟德元年改为单于都护,圣历元年改为安北都护,开元八年复为单于都护……今请改单于都护为安北都护。’敕旨,从之。”这条奏状,为时任宰相的李德裕起草的,对单于都护府的建置变迁作了回顾,多有错漏。对开元二年和七年单于都护府是否有变动无载。而由《唐会要》“单于都护府”目的记载和前面的论证可知开元二年“却置单于都护府”确有其事,应该也是德裕的疏漏。这样只有开元七年是否有变动《唐会要》缺载;相反,《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有开元七年的记载而无开元二年的记载。由此,联系到前面我们对《元和郡县图志》所载开元七年、八年单于大都护府事隔一年而建置反复的质疑,我们又推断《元和郡县图志》此“开元七年隶属东受降城”之“七”字应为“二”字的传抄笔误。即《唐会要》开元二年“却置单于都护府”确信无误,但唐政府虽然下达了“卻置”命令,因突厥政权此时尚牢牢控制着单于都护府旧地,致使渡河的单于都护府机构受阻而暂时又寄理于东受降城。二书记载校对互补后应为:开元二年闰二月五日,卻置单于都护府,不果,隶属东受降城。

二都护府中期变迁情况列表如下:

三 二都护府的后期

开元六年旨在恢复唐初旧疆的王晙北伐,很可能以失败告终而偃旗息鼓,唐欲恢复大漠南北而重建二都护府的幻想破灭,从此唐王朝事实上彻底放弃了北伐计划,唐突双方大致以阴山为界,铁勒和突厥民族多不复为唐所管,二都护府已不再肩负昔日的历史使命而走向衰落,逐渐在历史舞台上暗淡了下去。朔方节度使的建立,为二都护府进入后一阶段的明显标志。自此以后,二都护府实际上变成了朔方节度使所辖的两个军镇,其原来的都护一职往往成了朔方节度使及其副使的加官或兼职。紧接着安史之乱的爆发,唐在北疆原来的羁縻府州丧失殆尽,二都护府原有的“掌抚慰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离”职能随之彻底丧失,都护府形同虚设,对其变迁已无深究的意义。兹结合各典籍所记与前人的研究将这一期间二都护府的变化情况大致概括如下:

单于都护府:开元初年置朔方节度使(51),领单于都护府,单于大都护由节度使兼任;开元七年罢单于都护府(存疑);开元八年复置;天宝四载(745),于单于都护府治置金河县,府地建为唐之正州。同时徙置振武军于府城;肃宗上元二年(760)朔方节度使罢领单于大都护;代宗广德二年(764)朔方节度使复兼单于大都护;武宗会昌五年(845)改单于都护府为安北都护府。

安北都护府:开元初年置朔方节度使,领安北都护府;天宝八载于中受降城西北五百余里碛口木腊山故可敦城置横塞军,乃移安北都护府治此;天宝十三载移安北都护府到永清栅北(今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东岸);至德二年(757)因安禄山叛乱改安北都护府为镇北都护府;乾元元年(758)镇北府事仍由天德军使兼理,军马权置于永清栅,理所又移西受降城;德宗贞元二十一年(805)移治甘州;武宗会昌五年改单于都护府为安北都护府。

收稿日期:2008年5月6日

注释:

①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63—277页;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代交通图考》第1卷京都关内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323—340页;岑仲勉:《突厥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270—271页与285—286页;王永兴:《论唐代前期朔方节度》,《唐代前期西北军事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245—320页;薛宗正:《突厥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422页;李大龙:《都护制度研究》,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74—218页;王世丽:《安北与单于都护府》,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樊文礼:《唐代单于都护府考论》,《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艾冲:《唐代安北都护府迁徙考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宋秀英、龙木:《唐代单于都护府的几个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2期,等。

②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天德军”条,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3年,第113页;《资治通鉴》(以下简称《通鉴》卷一九八记为“置六十八驿”,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6年,第6244—6246页;《唐会要》卷七三“安北都护府”,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2006年,第1554—1559页。

③ 《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四“云中县”条,第410页。

④ 《通典》卷一七九“云中县”条,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88年,第4744页。

⑤ 《通鉴》卷一八○,第5633—5634页。

⑥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3页;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交通图考》第1卷,第324页。

⑦ 《通鉴》卷一九九,第6271—6272页;《唐会要》卷七三“单于都护府”,第1551页。

⑧ 《通典》卷一九九《西突厥》,第5459页。又见《册府元龟》卷九八六《外臣部·征讨五》,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第11576页;《通鉴》卷二○○,第6301页。

⑨ 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第326页。

⑩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4—265页。谭先生此观点与岑仲勉先生的观点同,见岑著《突厥集史》,第270页,另见第286页。

(11) 钱穆:《史记地名考》“狼居胥山”条,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386页。

(12) 《旧唐书》卷三《太宗本纪》,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第50页。

(13) 《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第5164—5165页。

(14) 《通鉴》卷一九五,第6154页。

(15) 此云中县,据《括地志辑校》卷二“定襄县”条及《旧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云中县”条,即定襄县。后者云:“贞观十四年,自朔州北定襄城移云州于此置,因为定襄县。今治,即后魏所都平城也……开元二十年,与州复置。仍改定襄为云中县。”

(16) 秦汉云中故城的位置有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之说和在今和林格尔县之说,分别见林幹《突厥与回纥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9页)与《中国历史地图集》(隋唐五代史分册,北京,地图出版社,1982年)的标绘。

(17) 西汉武帝时北征匈奴,“汉骠骑将军之出代二千里……封于狼居胥山,禅姑衍,临翰海而还”。钱穆先生曾考证此处“姑衍”、“翰海”皆在漠北。参见其著《史记地名考》“翰海”条,第1387页。瀚海的具体位置,林幹先生认为:“(瀚海)今贝加尔湖,非指大沙漠。”《突厥与回纥史》,第117页。

(18) 《册府元龟》卷九八六《外臣部·征讨五》,第11578页。

(19) 前引《唐会要》应有脱文和断句不清处。“其旧瀚海都督府”为承上句,后应加句号。其后脱“单于都护府”。

(20)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6页。

(21) 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代交通图考》第1卷,第328页。

(22) 《通鉴》卷二○三,第6413页。

(23) 《唐六典》卷三○“大都护”,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755页。

(24)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6页。

(25) [唐]陈子昂:《谏雅州讨生羌书》,徐鹏校《陈子昂集》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203页;另见《全唐文》卷二一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2148—2150页。

(26)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6页。

(27) 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代交通图考》第1卷,第333页。

(28) 李大龙:《都护制度研究》,第223页。

(29) 《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第5168—5169页。《通鉴》系于神功元年(697)。

(30) 《通鉴》卷二○九,第6621页。

(31) 谭其骧:《唐北陲二都护府建置沿革与治所迁移》,《长水集》下册,第269页。

(32) 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代交通图考》第1卷,第329页。

(33) 《通鉴》卷二○九,第6621页。

(34) 对安北都护府此次是由安西城迁往西受降城,艾冲先生亦有论述,参其《唐代安北都护府迁徙考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35) 严耕望:《唐代安北单于两都护府考》,《唐代交通图考》第1卷,第323页。

(36) 《通鉴》卷二○九,第6620—6621页。

(37) 《文苑英华》卷四五九,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6年,第2335—2336页;《全唐文》卷二五三,第2562—2563页。

(38) 《通鉴》卷二一○,第6669页。

(39) 《旧唐书》卷八六《章怀太子贤传》附《贤子邠王守礼传》,第2833页。

(40) [唐]李邕:《右羽林大将军臧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七,第4775—4777页;其任职单于都护府时间见郁贤皓《唐刺史考》卷二五,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40页。

(41) 樊文礼:《唐代单于都护府考论》,《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

(42) 《通鉴》卷二一○,第6687页。

(43) 樊文礼:《唐代单于都护府考论》,《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

(44) 樊文礼文同上。另外樊先生此观点与林幹先生同,见林幹《突厥与回纥史》,第79页。

(45) 樊文礼:《唐代单于都护府考论》,《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

(46) 宋秀英、龙木:《唐代单于都护府的几个问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2期;李大龙:《都护制度研究》,第178页。

(47) 《命薛讷等与九姓共伐默啜制》,《唐大诏令集》卷一三○,北京,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648页。

(48) 《册府元龟》卷九八六《外臣部·征讨五》,第11583—11584页;另见《全唐文》卷二一《征突厥制》,第252页。

(49) 耿世民:《古代突厥文碑铭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3—164页。

(50)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26—249页。

(51) 对予朔方节度使的初置时间,《通鉴》卷二一二与《新唐书》卷六四《方镇表》“朔方”皆记为开元九年,而《唐会要》卷七八“节度使”目记为开元元年,对此笔者另有文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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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唐代二都安北单曲的保护民居_安西都护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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