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的意向实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在论论文,意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代西方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福德的意向实在论以其别具一格的特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兴趣。特别是他从心理语义分析的视角,通过自然化的物理主义途径,给出科学命题态度的实在论解释的尝试,推动了对命题态度这一深邃的哲学难题的实在论研究,具有突出的科学认识论的价值。
一、对自然主义意向实在论立场的选择
奥地利哲学家布伦坦诺提出了一个心理学难题,即命题态度或命题表征能够根据自然科学的研究来进行解释吗?或者说,在科学研究中,在语义上有价值的“无理智语句”与命题态度是相关的吗?对这一难题的回答,引生了许多分析哲学家与后现代主义哲学家们的激烈论争。而对这一难题的实在论的求解,则是福德建构其意向实在论的根本宗旨。
命题态度作为讲话者对其提出的命题所具有的心理状态,譬如信仰和意愿等等,是心理表征的对象。对于这一点,在传统的常识心理学的范围内,人们似乎可以达到某种共识。但是,这种意向性是否具有语义的性质,许多哲学家却持怀疑的态度。至少他们认为在表征科学定律的“无理智”的符号命题中,是不存在这种意向特性的。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意向性如何成为更基本的自然过程的结果。所以,有人将意向性看作是对科学符号表征说明的“解释赤字”。作为一名科学的意向实在论者,福德毫不犹豫地迎接了这种挑战。一方面,他反对工具主义的传统,坚持一般意向实在论的立场,承认实在地存在着具有意向特性的命题态度状态,并且这种状态是在行为的产生中因果地蕴含着的;另一方面,他坚持科学的意向实在论,认为在表征科学定律的符号命题中也同样存在着意向特性,并确信通过对“无理智语义学”的自然主义阐释,完全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因为那些在因果性上具有相同效应的心理状态,同时在语义上也是有价值的。正是在这个基点上,那些纯粹的物理主义者、行为主义者和句法论者等等的说明,不是空洞的就是经验地不适当的。而真正合理的科学心理学的理论,就是要把类似于“命题态度”这样的心理状态引入科学研究,以说明科学的行为。而“科学的意向实在论……恰是严肃科学心理学的开端”。①
福德明确地指出,“关于命题态度的实在论,其本身事实上就是关于表征状态的实在论。”②问题就在于:对于特定的状态来说,表征什么?如何表征?一个意向理论能否提供心理认识过程的整体性或一体化?意向实在论的目的就在于,要在心理意向的表征特性和与其相关的物理特性之间构建由此达彼的桥梁,即建构“表征的自然化的条件”或某种“自然主义的环境”。从而,对于命题态度的表征特性进行自然主义的处理,并进而对心理表征的表征特性进行自然主义的处理。沿着这条自然主义的途径,福德对心理语义学的“内在论”和“外在论”做了详尽的分析和批评,取其之长,弃其之短,并将二者统一起来,选择了一条自然主义的意向实在论的立场。
首先,在福德看来,“内在的”心理语义分析倘若不依赖于外在的“行动者”,那么探索初始心理意向的自然位置就必须诉诸于思想或头脑自身之中。历史地讲,这种最有影响的观念在于“心理表征就是意象”的论点。但是,这种传统的观念对于福德的自然主义并无启发力,并且是他所要摒弃的。对他具有影响的内在论思想是“概念作用论”。这种“概念作用论”导源于心理状态的功能主义说明和维特根斯坦的名言“一个词的意义就在于它的使用”,并主张“无理智”表征的意义是由其概念的作用所决定的。菲尔德、劳尔、雷波利、罗威尔和布罗克等人从70年代末以来,提出过各种“概念作用语义学”的样板。福德以为,根据特定命题的整体性及与其它表征的逻辑联系,可赋予一个表达概念以某种作用特征,并可把这种关联称之为“认识联络”。但是,在概念作用理论中,特定概念作用的区别导致了意义的区别,具有同一概念的不同主体,可以抱有完全不同的信仰,因此,不可能自然地阐释这种认识联络。而从本质上讲,认识联络只有依赖因果关联的自然性才有可能被清晰地阐释。这一点,表明了概念作用理论与科学意向实在论的分歧。普特南的“内在化”的意义的“语境依存论”,也不能成为福德的意向实在论的基础。语境论自身同样存在着许多困难,因为根据“骆文海——斯克林定理”,对于任何被看作是形式符号操作的理论来说,总可以对一个形式理论提出不相容的解释,而根据这一形式理论,它的所有定理均保持为真。倘若后一限制更宽松的话,甚至可以进一步提出新的可能解释。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哲学家由“内在论”的意向语义分析,转向与语境相关的“外在论”的意向语义分析的原因之一。
其次,福德站在实在论的立场上,虽然接受了某些“外在论”的意向语义分析的合理要素,但同时对这种“外在论”观点的不足,作了适当的分析和批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对指称因果论的分析。基于对“内在论”的语义学的批判,克里普克等人提出了一种可选择的指称因果论,主张特定术语的指称是由其与其它术语及其它个体或种类的因果关联所决定的。所以,意义的确定包含了把讲话者对特定语词的选择,以及赋予它的特定指称联结起来的因果链条。在福德看来,这种因果关联对于自然主义的意向语义分析来说,是必要的但却是不充分的。因为,在这一链条的任何阶段或层次上,都存在着对具有意向特性的事件(如直指、复制、交流、理解等)的要求。
(2)对“目的——功能”作用论的批评。密立坎和巴皮诺根据心理状态在有机体进化和生存中的生物学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这种理论。主张信仰(及其它意向状态)具有某种携带信息的功能,即便在实际上它们没有条件来实现这种功能的情况下,也潜在地存在着。而且,由自然选择所决定了的这种功能,确定了信仰的意向内容。在福德看来,这种“目的——功能”作用论导致了自然选择的“粗鲁的外在论”。在本质上,自然选择的过程不能在S's具有X是F的内容的表征与它具有X是G的内容的表征之间作出区别,在这里,Fs和Gs具有某种“合法共变性”。所以,自然选择并不能决定心理表征的确定对象。
(3)对共变因果论的反驳。沿着因果指称论的途径,某些哲学家承认了符号表征的心理状态,并且认为除了实际的因果关联外,符号表征还具有对应事实的倾向特性,从而可能与世界中的特定事件或其特性产生共变。这种观点事实上起源于皮尔士和摩里斯的“自然标志”的概念,并与行为主义的理论结合了起来。这种理论的本质思想就在于,意向意义应被看作是一种“信息”,或称之为“自然的意义”,就有如温度计中的水银膨涨与大气温度之间所具有的那种意义。倘若存在着连结它们的因果规律,那么一个事件自然意味着另一个事件;或者说一个事件携带着关于另一个事件的信息。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命题意味着它携带的信息所相关的东西。以福德的视角看,这种理论很难解决一个析取难题:给定这一条件,即在特定符号标志的原因之间存在着形成其意义的多样可能根由时,如何对这些原因和根由作出区别呢?特别是当F意味着A,而不是“A或都是特定意义上的可能原因之一。对此,这种共变因果理论显然无能为力。
总之,通过对心理语义学的“内在论”和“外在论”的分析与批评,福德试图在实在论的自然主义基点上,将内在心理意向要求或意向趋势与外在因果指称分析或方法溶合起来,有意义地解决科学心理认识的本体论问题,从而实现他批判性地建立意向实在论理论的目的。
二、意向实在论的核心内容
福德要想在自然主义的基点上建构他的科学意向实在论,首先必须解决意向实在论与物理主义能否相容的问题。因为,人们存在着这样的普遍担忧:第一,命题态度能否在物理主义的意义上被阐释,因为命题态度过程表现了与物理解释的意向特征的抵触性;第二,意向心理学的假设规律在物理主义的意义上是否是可通行的,因为从传统的哲学观点看来,意向状态的自然性很难与理性证明的逻辑性相关联。对于这些担忧,福德持乐观主义的态度。他认为自然主义的心理语义分析途径,完全可以满足意向实在论与物理主义之间的一致性。他的意向实在论的论证依赖于对心理意向性的三个基本假定:1.它在语义上是有价值的;2.它在逻辑上是可构造的;3.它在因果关联上是有效验的。这三个方面的统一,决定了意向实在论对科学行为说明的合理性。为了使这三个假定在心理意向的具体分析中获得实现,福德提出了他的意向实在论的核心理论——“心理表征理论”(RTM)。
“心理表征理论”的核心,是一种心理语言的假设,或者是一种心理表征的无限集合。在这里,意向状态包含了在一种心理语言中与语句表征的关联,特别是与“无理智”的精确的形式语言之间的关联。同时,不同的命题态度包含了与这种语言中的特定语句的不同关系。因而,信仰、愿望及其它意向状态的语义特征,是以它们形成的“无理智”表征的语义特性中获得的,这就是心理意向与符号表征之间的内在联结。具体地说,在这种假设或集合中,心理表征既作为命题态度的直接对象,又作为心理过程的域而发生作用。因此,它是下列两点主张的合取:其一,命题态度的本质:对于任何有机体O以及趋向于命题P的任何态度A来说,存在着一种(计算的或函数的)关系R以及心理表征MP。在这里,MP意味着P并且O具有A,当且仅当对于MP来说,O载有A。
其二,心理过程的本质:心理过程是心理表征符号的因果性结果。③
由(一)可以看出,相信或确信某物,就是具有了一个心理符号,并意味着该符号以特定的方式被表征了,或者说是在主体的“信仰箱中”具有了一个表征。与此相对应,期望某物就是具有了一个在头脑中被表征的同一心理符号的符号,或者说是在主体的“期望符中”被表征的符号。可见,在不同的“意向箱中”存在的表征之间的区别,是与信仰和愿望的因果作用之间的不同相一致的。这种分析,对于主体的心理趋向是趋向于一个命题所承载的态度,或趋向于承载特定态度的命题,也是一致的。由(二)可以看出,心理趋向是心理表征符号的因果结局,心理表征表示了作为心理对象的命题。
这种“心理表征理论”说明,它是意向实在论在心理语义分析中的具体体现,是自然主义倾向的实现方式。福德明言,“就心理表征理论与意向实在论之间的关系来说,给定了后者,前者在实践上就是强制性的了”。(同③,P18)在这个基础上,为了使命题态度的本体论性与其相关的物理环境或物理过程内在地统一起来,从而进一步说明意向状态如何能够自然地发生因果关联,如何能够与对象世界和科学行为相互关联,福德另辟蹊径,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心理的计算机理论”(CTT),以此来补充、论证和完善他的“心理表征理论”,来贯彻和完备他的意向实在论的科学哲学思想。
在福德看来,由图灵机所显示的计算的系统概念表明,任何逻辑理性的演算均可由在句法上被构建的符号表征的简单操作而确定。所以,通过符号表征的计算或演算而在物理上被完成的意向心理过程的假设,就可被称之为“心理的计算机理论”。这一理论的实质就在于要揭示出,在心理状态之间的因果联系与命题对象之间所具有的语义联系,存在着某种明显的对称性。一旦把“心理表征的假设”与“计算机隐喻”结合起来,计算机就表明了如何将符号的语义特性和因果特性结合起来的功能。因为,把一个符号的因果特性与它的语义特性通过句法而联结起来时,句法就显示了它作为符号的“某种高阶物理特性”。(同③,P18)这种特性说明,我们可以把符号的句法结构看作是其形态的一个抽象特征,并且在一个具有特定目的性的环境中,符号句法可还原为其相关的形态,从而使符号的形态成为决定其因果作用的潜在因素,使符号表征通过它们的句法结构而因果地相互作用。另外,从现代逻辑中也可看出,符号之间的特定语义关联可由它们的句法关联米进行模拟。例如,证明就是如此。所以,在特定的限制内,当一个被表征的命题需要由另一个命题来承载时,在两个符号之间的语义关联,就可通过一个符号从另一个符号中导出的句法关联来加以模拟。计算机的操作,就完全是由符号的转换所构成的,且仅仅对符号的句法特性产生敏感,并将符号操作限制于改变它们的结构形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计算机是可与人脑相比拟的“实在环境”,计算的过程就类似于特定的“心理过程”。虽然计算机并不等同于活的人脑,但在操作者赋予计算机某种特定的意向性的基础上,绝对中性的无意向的东西就不存在了。因此,在人的头脑中,“无心理表征的态度”和“无态度的心理表征”就是根本不存在。在这里,符号表征的语义特性和因果特性之间的关联,通过符号之间的可还原的结构变换,自然地实现了心理意向的功能要求。
综上所述,作为福德意向实在论核心的“心理表征理论”,通过“心理的计算机理论”的辅助阐释和强化,把心理状态看作是有机体神经系统的功能状态。一方面,这些功能态具有因果力,这些因果力是从实现它们的句法结构的物理特性中自然地获得的。另一方面,这些功能态还具有语义力,它们与因果力相关,是通过符号表征状态的实现而获得的。这些功能态所具有的因果力与语义力的心理统一,构成了心理状态的结构变换和对信息内容的加工处理,从而引生了人类的科学行为。对于福德这一理论的说明结构,可以下图简示:
不难看出,福德的心理表征理论正是通过自然主义的还原途径,将人类头脑中的心理意向性归结为符号句法的物理的可操作性,从而构建了意向态度与物理主义之间的联结点。它的特点就在于,它不象传统实在论那样把心理过程的实在性诉诸于一种独立的物质实体,而是诉诸于与心理过程相关的符号的物理操作过程。从总体上讲,这样一种意向实在论的视角,既突出了当代科学哲学中的经验实在论的特征,又避免了对不可观察的独立实体的抽象断言;既是一种弱化,也是一种进步。在原则上,它与现代物理哲学中的测量实在论,技术哲学中的操作实在论是本质地一致的。更重要的是,福德的意向实在论虽然倾向于物理主义的操作说明,但它却与传统经验论的操作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操作定义回避本体,消除本体,从而走向反实在论的立场;而福德的物理主义,则是要通过符号的句法操作映射本体,说明本体,回归本体,从而建立一切心理意向的实在论的本体论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福德不无自豪地声称,他的意向实在论对于科学解释的价值在于,“它给出了意向状态的物理主义的说明”。(同②,P52)
三、意向实在论的方法论特征
福德的意向实在论具有着强烈的批判性和论战特征。这一点不仅仅表现在他对心理语义学的“内在论”和“外在论”的分析与批评,更突出的方面在于,福德赖以构建其意向实在论的自然主义的语义分析方法,是在批判意义整体论的过程中形成的,并由此奠定了他的方法论的思想基础。因而,批判意义整体论成为意向实在论的根本目的之一。之所以如此,存在着两个基本原因:第一,福德认为语义整体论导致了意义的不可通约性,而意义的不可通约性引向了相对主义,进而通向了怀疑论的泥坑。对此,福德愤怒不已。他郑重地宣告:“我痛恨相对主义。我认为它当众侮辱了理性的尊严。”(同②,P12)第二,福德认为意义整体论是哲学家们到目前为止关于命题态度问题提出的“最好理由”,因而从批判意义整体论入手,就成为建构和强化意向实在论之合理性的重要步骤之一。
福德指出,当一个心理意向系统把一个命题P的语义值与对其性质Q的语义评价相关时,P就成为Q的“认识联络”。然而,“认识联络实际上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而不是认识论的概念。这就是说,它不是命题语义值之间的客观从属,而是代理者赋予它们的假定从属。所以,意义整体论就主张,一个命题态度的一致性是由其认识联络的整体性所决定的。但是,意义整体论与意向心理学是不相容的。所以,许多哲学家试图从以下三个途径去建构意义整体论,导致了各自不同的缺陷。
1、从认识论出发,由“证实整体论”走向意义整体论。奎因就是证实整体论的一个典型代表,他的理论是由对逻辑经验主义的“语义局域论”的反驳而导出的。他的弱点在于,一方面,从证实整体论到语义整体论的推论,导致了循环论证,因为语义整体论本质上是由证实整体论的标准论证所预设的。另一方面,语义整体论和语义局域论均把一个信仰的内容与其在一个信仰系统中的地位,看作是等价的。区别在于,一个系统在多大程度上具有语义的一致性和可证实性。因而,意义整体论是对实证主义的某种变换或扩张,而不是根本地消除。
2、从心理哲学出发,由“心理功能论”走向意义整体论。心理功能论主张,各种不同的心理状态是由于它们的整体关联性而个体化或具体化的,因此,暗示了由于个体化的关联性而导致了与“认识联络”的内在联结。在这里,心理功能论强调了心理状态的关联推论,而忽视了对心理状态自身内容的分析。而对福德的意向实在论来说,则更侧重于心理意向的内容,强调在心理意向内容中有意义的东西,恰是使各种心理状态之间的关联得以存在的能力。而且,意向内容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这否定了从状态关联来决定或向意向内容还原的推论。所以,福德批判说,心理功能论完全“不是一种语义的原则”。(同③,P71)
3、从语言哲学出发,由“功能作用语义学”走向意义整体论。功能作用论认为,信仰的功能作用是其信仰内容的一个决定因素,并且与因果作用的语义联系是相关的。功能作用论的典型就是“意义的指谓理论”,主张使一个心理实体具有内容,就是使它具有一个指称。福德承认这一理论有它的合理性方面,但问题在于,“它只适用于语义学,而不适用于心理学或脑哲学”。(同③,P73)因为这一理论存在着这样一些难题:第一,如果把信仰的内容与指谓看作是一致的,那就无法在事实上不同的内容之间进行区分。第二,它不能回答内容是如何由功能构成的?符号或思想如何具有内容?为什么要把内容还原为功能?等等。第三,如果思想之间的因果相互作用是其内容之间的决定因素,那么因果关联模型之间的一致或区别,就无法给出意义之间的一致或区别的可靠标准。
通过对意义整体论的分析与批判,福德期望为他的意向实在论提供一种“自然化的意义理论”,即提供一种“以非语义的术语去明确表达了从世界的一部分到(表达了、表征了或以其为真的)另一部分的充分条件”。从而把自然化的语义学严格地应用于心理表征,避免那种割裂了内容与结果、内容与行为以及内容的个体化与功能个体化之间相互关联的纯粹指谓语义学的偏颇。(同③,P99)基于这一目的,他认为构建自然化的语义理论的充分根据就在于:
第一,存在着构建自然化的语义理论的“心物基础”,因为特定心态环境的存在是客观的。比如,面对红色物体会产生“那儿是红色”的思想,从而使“那儿是红色的”符号表征被添入主体的信仰箱中。在此,“红色”表征了红颜色的特性,是在这一特定环境中所引生的符号事实。所以,“环境是非语义地、非目的地和非意向地可详加说明的”。它表明了,因果理论与心理物理学一起,提供了给定符号表达相关特性的合理的充分条件。
第二,心理物理学为我们提供了特定概念集合的自然化,从而不必遵循传统还原论的步骤,便可说明其它概念均是在这些概念之外被逻辑地构建的。因而,语义学的自然化的关联与传统的还原关系是不等价的。所以,做一名意向性的非还原论的实在论者,是完全可能的。
第三,心理物理学对自然化的语义学的保证,是一种实在论的本体论性的保证,而不是对观察主体在特定环境中的心理状态的意向内容的保证。因为,观察主体在特定环境中客观地“看到什么”的自然性与实际上“看作什么”的意向性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二者是相关的,但不是等价的。而心理物理学则保证了仪器所获得的对象的可观察特性与信仰箱中的概念表征之间的可靠的因果协变,并且这种协变是自然地过渡的,它足以实现对物理主义的深层把握的目的。
第四,自然化的语义分析的根本目的,是要论证和阐释“脑—世界”关系的存在,而不仅仅是心理意向结构的存在。换句话说,心理意向结构仅仅是实现“脑—世界”关系以及对其进行自然化的语义分析的手段和途径。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化的语义学是达到意向实在论目的的可行的方法论理论。所以,在物理学研究中,微观粒子的可观察的个例化的局限性或可能性,并不否定自然化的语义分析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恰恰相反,它表明了作为意向特征与语义特征相统一的意向结构的实在性要求。
四、结束语
纵观福德对意向实在论的构建与阐释,他确实在深度和广度上拓展了当代西方科学实在论的论域,显示了他独特的特征。尤其是他的自然化的语义分析方法,将外在的指称关联转化为一种内在的意向关联的新探索,是对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等人实在论的因果指称论的扩张和深化,表现了科学实在论发展的一个新趋向。也正是在这一点上,福德指出了那种从相似性中导出因果性的传统表征理论,即C表明了R和S之间的某种相似性关系并表明了R和S之间的某种因果关系的理论,是不充分的。相似性是一种对称关系,而表征则不是。所以,相似并非表征。表征的因果理论之所以能够在相似性理论失败的地方获得自己的成功,是因为坚持了:1、因果关系是自然的关系;2、因果性与相似性不同,它是非对称的;3、因果性是意向对象个例化所隐含着的可靠的表征关联。
不幸的是,也正是在福德这一最具独创性的地方,导致了人们对他的意向实在论的广泛批评。这些批评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倘若在自然实在与心理状态之间的表征关系必须是一种自然的关系,那么意向性就可以是本原的而不是初始的。而福德对此并未给出清晰的回答。第二,关于表征的自然化的语义理论要实现自己,不仅要表明心理状态具有内容是如何可能的,而且必须为给定的心理状态指明正确种类的内容。在这一点上,福德尚欠深入。第三,根据意向实在论的内在关联,心理表征的能力必须被表明满足了因果力的特定集合的逻辑要求。但福德对于符号表征、句法结构、语义特性及语境的内在关联方面,仍缺乏系统的理论性阐释。第四,意向是人类心理结构所特具的性质。就个别命题来说,有意向就包含了信仰和愿望;但有愿望,不等于有意向。动物就只有愿望而没有意向。在因果性上,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对此,福德并未给出详尽的分析。这些批评均是可争辩的,但探索中的缺陷是所有人类理性进步中不可避免的。对于福德的意向实在论,我们也需要持有一种科学的宽容态度,而不只是一味地苛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