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收入差距克服分配不公_群体行为论文

缩小收入差距克服分配不公_群体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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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别及分配不公现象已成为经济生活中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个大问题。在高收入群体和非法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日益增长的前提下,城市和农村贫困人口群体正在迅速扩大,居民之间的收入差别正随着两极分化而加剧。“九五”期间政府必须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努力缩小收入差别,克服严重的分配不公现象。

根据社会警戒线理论:如果占人口1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为占人口1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的10倍时,社会就进入了不稳定状态。但早在1994年,以我国城市中20%的高收入户与农村中20%的低收入户相比,收入差距已高达13倍。另外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居民最高收入组与最低收入组的收入差距正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扩大。

我国收入差别和分配不公的重要表现是:高收入阶层和非法收入阶层的收入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有7000多万农村人口尚未能温饱。目前,全国城镇人均收入低于地方规定的生活费标准的困难职工已逾1000万人;一部分人靠“炒批文”、“炒贷款”、“炒股票”、“炒房地产”、“炒产权”成为暴富者。而一部分从事生产劳动的工薪阶层实际收入则下降;一部分地区的居民靠“天时(政策)”、“地利(沿海、沿边)”收入水平超常规增长,而内地许多县市人均收入则低几十倍,许多贫困县市干部职工工资甚至不能按时发放;按市场原则灵活确定收入水平的部门,从业者收入有很大增长;按计划经济时期的做法拿“死工资”、“吃皇粮”的部门从业者收入相对下降。

“九五”期间建立缩小收入差别和克服分配不公现象的宏观调控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非法高收入群体的扩大是我国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政府应着力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靠权力谋取私利者进行制裁,坚决打击各类经济领域的违法行为。目前,最为群众痛恨的非法收入者是所谓“红、黄、蓝、白、黑”五种严重危害社会的人:“红”即戴红帽子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的人;“黄”即从事色情行业的人;“蓝”是搞海上走私的人;“白”是贩毒者;“黑”包括偷盗、抢劫、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等类“黑道人物”。在这五种人中,为首的是以权力揽买卖、靠权力谋利的“红道人物”。要阻止这种非法收入群体的扩大,关键是要建立政府权力制衡机制,对腐败行为标本兼治。而治理后四种非法收入群体的非法收入,关键在于加大执法力度,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在收入分配领域维护法律的尊严。

(2)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没有得到税收调节是富者太富的重要根源。政府应尽快强化税收征管,发挥银行在管理现金中的作用,建立配套制度堵住个人所得税的漏洞,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要缩小社会贫富差别,对这些人的过高收入必须通过征税予以调节。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高达40%,我国目前这一比例仅为1~4%左右。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个人收入底数不清。要通过税收对高收入群体过高的收入进行调节,必须:

——依靠银行在管理现金中的作用,通过建立银行实名制和存款确认制,摸清个人收入底数。

——尽快建立和实行个人应税收入申报制,将个人应税收入申报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内容。

——推行税务代理制,使纳税人、代理人和税务部门三方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处理好对高收入税收调节与依法保护高收入者的关系。打击“红、黄、兰、白、黑”五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高收入者;缓和私人资本外逃的局面;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

——对合法的高收入者征收累进个人所得税,在适当的时候开征遗产和赠予税。

(3)贫困人口群体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九五”期间,政府不仅要在农村推行扶贫政策,更要在城市推进以“再就业”和贫困线制度为特征的反贫困工程,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缓和收入分配上的两极分化。

——营造不同形式的生产自救基地,增加失业人员的经济收入,以弥补失业津贴之不足。

——创建各种形式的转业培训基地,根据失业职工的不同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职业技术的培训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

——发育中介组织,搜集和沟通就业信息,为失业职工进行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对自谋出路的失业职工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政府应建立技能发展基金,基金由企业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上缴组成,用于失业人员和在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再教育。

——通过最低工资制度和贫困线制度,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和基本消费需求。

——发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在调节居民收入差别中的作用,通过财政预算向贫困人口群体提供各种津贴。

(4)对国有财产的化公为私和部分国有企业的分光吃尽的超分配现象,是国有经济内部职工收入两极分化的两大表现。要克服这两种现象,政府需要尽快克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缺位现象,同时建立国有企业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工效挂钩办法,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克服高效益企业工资增长失控现象。

要克服对国有财产的化公为私现象,必须做到:

——建立约束国有企业经营者行为的利益制衡机制,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经营者的收入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联系起来。

——造就国有企业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在分配中正确处理上交国家、企业发展和增加职工收入三者的关系。

——加强内部民主监督和外部监控,加强国有资产营运管理制度的创新,防止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化公为私倾向。

要克服部分国有企业分光吃尽的超分配现象,应该:

——通过完善工效挂钩,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加大对垄断行业工资收入的调控力度,重点应加强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流通领域各类公司、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工资管理,对工资外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企业工资的浮动范围。把企业工资增长率限制在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率以内,有效地控制企业工资的超分配现象。

——通过推行工资谈判制度,逐步建立工资分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设计评价工资增长状况的指标体系,定期统计、发布不同行业、工种、岗位人员的市场工资率,指导企业合理确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

(5)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不同部门的管理者收入的差别,加剧了各部门争相“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政府要克服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三乱”现象,必须尽快建立协调公务员工资外收入的宏观调控机制,克服公务员因部门权力而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现在,各个政府机构办各种各样的实体搞创收,扰乱了分配秩序,助长了不正之风。为了克服这一现象,政府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以控制公务员工资外收入的盲目增长,克服部门之间的收入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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