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节省时间”的问题与思考_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论文

关于老年人“节省时间”的问题与思考_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论文

关于养老“时间储蓄”的问题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时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背景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过程具有老年人口数量大、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寻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公众关注的内容。尤其是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早已率先迈入老年型城市行列。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中,先行一步的西方发达国家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方法,其中包括养老“时间储蓄”在内。在我国,介绍德国和日本的“时间储蓄”情况较多。国外经验无疑对我们会有许多启示,但是从我们的文献来看,几乎所有的介绍都很简略,缺少必要的说明,只是一种信息报道,难免令人感到有些遗憾。

受国外的影响,我国一些地区也开始探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老龄对策,其中“时间储蓄”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上海、北京、广州、太原、南京等城市相继出现推行“时间储蓄”的报道。这值得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有些国外专家对我国一些地区的“时间储蓄”做法提出了质疑,认为不可能成功。这需要我们给出必要的解释和答复。

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就将“时间储蓄”确立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课题组接受任务以后,先后进行了多次探讨,确立了以“时间储蓄”现状和问题为重点,探讨现阶段“时间储蓄”的应用可能性的大思路。根据研究需要,课题组先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对“时间储蓄”实施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访谈。

二、关于养老“时间储蓄”的内涵

“时间储蓄”话题虽然很热,但是目前缺少对“时间储蓄”的深层次探讨,有限的文献中对什么是“时间储蓄”的认识也不一致。一般认为时间储蓄是指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志愿服务,由工作人员记录后储入档案,志愿者将来也可以享受同样长时间的志愿服务[1]。有的认为“时间储蓄”就是“劳务储蓄”,是社区服务过程中老年人“自己服务自己”的新举措[2]。

“时间储蓄”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属于典型的西风东渐,源自中外老龄问题研讨交流之中,中国老龄科研中心一些同志到马耳他学习后将国外这一做法介绍到中国,当时是将国外的"Time Bank"翻译为“时间银行”,"Time Saving"翻译为“时间储蓄”。这种“时间储蓄”的做法和名词虽然出现在国外,但是“时间储蓄”的实质却是一种很常见的经济学思路和很古老的人类实践行为,即劳动成果的延期支付。“时间储蓄”中的“时间”代表的是该时间内个人创造的劳动成果或价值,体现为劳务或货币。

“时间储蓄”体现的劳动成果延期支付特征可以存在于人类许多制度性的行为中,在老年方面最为典型和古老的就是“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家庭养老方式。父母年轻时将自己的劳动成果用于子女成长,等到年老力衰时,子女用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偿还。而现代社会中典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样是“时间储蓄”。职工在年轻时的劳动成果交给社会,等到年老时从社会支取养老金生活。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在劳动成果延期支付的原理上完全相同,只不过支付内容和保障方式不同,家庭养老在家庭内部更多的是实物和劳务为媒介延期支付,靠血缘和亲情来维系,而现代社会养老更多的是以货币为媒介,靠制度和社会信誉来保障。

如果我们承认一个社会的人是靠个人的劳动创造的财富而存在的话,那么养老行为从实质上就是“时间储蓄”。只不过每一个人支取自己的“时间”(劳动成果)的时间长短和数量可以存在差异,视每个人的劳动贡献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而不同。这是一个原理简单但操作复杂的社会再分配问题。

因此,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的所谓“时间储蓄”做法并没有新的内容,只是社会交换行为的表现方式之一。这是我们对“时间储蓄”最根本的认识和理解。

三、“时间储蓄”的现状与问题

课题组通过对文献资料的分析,实地考察和研讨,认为尽管在中国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已经出现了“时间储蓄”的一些做法,但从总体上判断,各地仍处于萌芽状态,处于自发、探索性阶段。

1.“时间储蓄”的现状

在我国最先跨入老年型城市的上海市在“时间储蓄”制度上也领先一步。

早在80年代,上海学术界就提出了“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以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思路。上海虹口区提篮桥街道晋阳居委会于1998年初,创造性地推出了“时间储存式为老服务”,他们通过组织低龄健康老人向高龄非健康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然后将其服务时间记录存档,等到服务者将来有需要时,再组织别的低龄老人向其提供类似的服务。上海虹口区晋阳居委会的创造性探索,将“以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思想由理论变成了现实。

此后上海市有关科研机构和政府有关单位提出建立“上海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1999年上半年,起草了《上海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试点)章程》及《上海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试点)管理办法》,并设计了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管理实施办法,老年生活护理互助会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已只是时间的问题。上海市的一系列工作使得“时间储蓄”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上海市的经验得到全国许多地区的仿效和学习。北京、太原和南京都曾纷纷派人赴沪取经。山西省太原、北京市朝阳区、浙江杭州、江苏南京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广州寿星大厦等也先后推出了“时间储蓄”和“时间银行”。

然而,时隔不久传来太原“时间储蓄”宣告解散的信息,在北京的报道也不是很鼓舞人心:朝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推行劳务储蓄整整5个月,居然未接到一名“储客”。“时间储蓄”叫好不叫座,许多群众只有心动没有行动。

在我们与有关专家座谈中也得知“国外的时间储蓄大多夭折,不长久”的信息。一些实施“时间储蓄”的地区也表示“遇到了难题”,询问“该怎么办?”,“目前是自发的,雏形,经不起推敲”,“目前很不规范”。“自发下去没有前途”。“本来以为很简单”,“目前扩大不明显,与初衷有相当大的差距”,有的甚至感叹“举步维艰”。即使在上海市,一些街道也表示“市方案中时间储蓄不可行,发展的生命力不是很强”。

另外,在我们的调查中也发现,实施“时间储蓄”是有条件的。在出现“时间储蓄”的地区具有几个共同的特点:

第一,小区内老年人口比例大,需求明显;

第二,居委会干部热心,有素质,有威信;

第三,小区大多为老城区,老街坊,老邻居,有一定的亲情积累,如果是在新建城区左邻右舍彼此不熟悉则难以推行;

第四,目前的“时间储蓄”实际上仍然是以“一对一”帮扶、“结对子”等志愿基础上的老年服务形式套上“时间储蓄”的概念。

2.“时间储蓄”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目前“时间储蓄”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其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1)认识问题

到底如何看待“时间储蓄”?目前并无统一的认识。大多数人仍处于观望态度。对于参与者还存在记录在卡上不好意思,被服务者自己无法回报、偿还,不好意思提出申请。

(2)管理问题

目前实施“时间储蓄”的机构有的在街道,有的是其他部门,还有个人组织,有的在民政部门,有的在劳动部门,而且受政府机构改革影响。各个机构的实施方式也存在差异,即使在上海市,不同地区的做法也不相同。

(3)政府角色和作用问题

政府应该在“时间储蓄”中扮演什么角色?政府起什么作用?如果在启动时给予支持,管理经费的力度应有多大?政府启动资金能够支持多长时间?缺口越来越大如何处理?收不抵支怎么办?出现经营问题时政府应该如何干预,需要提供什么保护?

(4)保障和信任问题

现在试行的“时间储蓄”实际上缺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保证,无章可循,只是具有社区自助和互助色彩,这种状况应该如何与政府引导结合?“时间储蓄”的机构必须有政府的支持,群众才能信任。既然时间储蓄期待在将来得到支付,就必须由权力机关制定相应的法律或实施条例、为之提供有力的信誉保障。要成立“时间银行”的话,需要人大立法,但是何时和怎样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在北京市潘家园松榆里小区,目前时间储蓄登记册的信誉和权威性就押在张益霞的名章上。她不无担心地说:“将来的人会不会承认,还很难说。”我们的访谈也发现,一旦“时间储蓄”的发起人离开或退休,接班人对“时间储蓄”的了解程度和认同感就比较低。

在上海市互助会无法人资格,但是由于是工会办的,人们有信任感,如果是老龄系统来办,做好事可以,但是办互助会人们可能缺乏信任。

(5)“时间储蓄”的标准和专业化水平问题

“时间储蓄”提供的服务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志愿服务人员也缺乏必要的相关知识,对服务对象只能是比较浅的关心,深层次的内容无法实现。此外,还有劳动强度和劳动价值量的换算困难,有的服务记录上没有考虑劳动强度,只是记录事件和时间,从长远看,这可能导致提供服务者在服务中拈轻怕重,导致需要护理服务的得不到服务。另外,多数地方现在还不能做到今天服务,今天记录,没有人对服务进行及时的核实。由于缺少服务评估的程序,对服务质量就很难把握,现在大多由街道或居委会自己确定,只能看服务双方是否满意,只能以服务态度好坏来看。要解决规范性操作困难问题,就要研究服务质量谁来认定,是民政还是其他部门?由哪一级部门来认定?

(6)风险防范问题

劳务储存作为一个内容,也有风险。虽然时间不存在贬值,但是仅仅记录时间不能体现相等时间内的劳动强度的不同。由于现在提供服务的内容与服务者今后需要服务的内容可能不同,人们更倾向于为需要服务劳动强度小的老年人提供劳务,但是真正困难的老年人,因为需要服务的劳动强度大而难以得到服务。在现在服务中出现拈轻怕重的风险。如果将现在提供的劳务折算为货币,货币又存在贬值的风险。而且按照劳务折算收取的资金由谁来管理?如何增值?外人服务,万一服务者(或被服务者)出现意外或丢失财物如何办?谁来核实意外事件?

有的风险虽然想得到,但是防范措施还办不到,规范不了,例如可以给服务者上人身保险,但问题是资金由谁提供?

(7)通存通兑与转让问题

上海市有人称实施“时间储蓄”的“居委会记录是食堂饭票,互助会是地方粮票”,这种记录能否全国通用?流动人口、学生或部队战士提供服务,流动后能否认可?谁来认可?能否转让和继承?如果要考虑转让,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

(8)老龄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

老年人现在的要求也比较高,而且老年人的脾气在变,关系不好处理,吃力不讨好使得服务很困难。

四、关于“时间储蓄”的思考

我国“时间储蓄”的现状和存在的众多问题表明现阶段实施和推广“时间储蓄”的条件尚不成熟,有待于理论上作进一步的论证并须经过较长时间的试点,总结有关经验后再作定论。目前需要进行冷静的思考,作出必要的说明。

1.对“时间储蓄”的经济学认识

有人认为“时间储蓄”的提出和实行在我国主要是为了一种经济目的。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适用于我国当前老年人有时间和精力,但经济收入较低,可以用储存劳务的方式为自己储备养老资源。

这种认识有一定的道理,但从目前我国的现实国情而言,具有一定的理想化色彩,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存在模糊的认识。

(1)“时间储蓄”的需要与供给关系问题

经济学规律告诉我们,需求决定供给。一般认为老年人需求有三个内容,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时间储蓄”能够提供的需求内容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假如当前老年人经济能力足够,那么生活照料的矛盾和精神慰藉中的部分矛盾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解决。但是矛盾恰恰在于老年人经济能力不够,尤其是生活迫切需要料理的老年人是经济上最脆弱的群体。即使是一小部分老年人经济能力能够达到,但是购买服务的提供者却往往不是老年人。中国劳动力数量十分丰富,即使是21世纪中叶也不会出现短缺。在就业矛盾十分突出的劳动力市场上,尤其是服务业市场上,老年人与年轻人比并不占有明显的优势。从服务人员培训的可能性上讲,培养年轻人的可能性更大。从雇主而言,雇佣老年人可能面临的意外风险要大于年轻人,年轻人具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优势。如果降低老年服务者的价格,那么损害老年服务者的经济收益,达不到增强自身经济能力的目的,而服务业目前的价格本身并不具有很高的经济收益,老年服务者的价格也不可能降到与年轻服务者十分悬殊的程度。从完全的市场竞争条件讲,老年人并不处于有利的地位。

“时间储蓄”最大的魅力在于目前买方(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没有足够购买力,卖方(健康的老年人)假设对经济(现金)收入并不迫切,可以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但是仍然存在几个疑问:①买方老年人数量多少;②买方老年人需要服务的内容;③卖方老年人的数量多少;④卖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内容;⑤卖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能力;⑥买卖双方老年人意外风险的防范措施。

从买卖双方老年人数量而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买方老年人数量可以超过卖方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人员数量。从买方老年人需要服务的内容上讲一般日常生活料理和专业护理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卖方老年人一般很难具有专业护理的知识和能力,尤其是高危老年人的紧急处理和卖方老年人自身健康风险出现等特殊事件的处理将是十分复杂的问题。

因此,“时间储蓄”可以针对的内容只能是一般日常生活料理和照顾,仅仅是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能否满足“高龄化”下高龄老年人的需求需要进一步论证。

如果目前最开始的一批老年人享受无偿或低偿的服务,那么从劳务收支上就存在一个缺口,这个缺口由谁来承担和弥补?这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从队列的角度上分析,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是一个底部收缩的形状,“时间储蓄”中的“时间”具有刚性,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到人口减少的队列进入老年后将面临“收不抵支”的危险,这个难题如何处理?

如果“时间储蓄”的启动由政府解决,那么建立一系列机制的管理费用如何处理?通常我们总是认为是国家出钱、政府出钱,随着人们经济意识和主体意识的提高,人们会问,“国家和政府的钱从哪里来?”答案自然是政府是人民的代表,资金都来自人民,来自纳税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那么国家在使用资金或进行社会再分配时,将面临与现在西方福利国家同样的平衡代际分配矛盾的问题。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是值得慎重思考的。

(2)“时间储蓄”的计量问题(注:参见王大犇的论证,发展上海老年护理市场,内部资料。)

作为经济问题,对于“时间储蓄”需要解决能否计量、谁来计量和如何计量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时间储蓄不同于货币储蓄,现在的劳动时间与将来的劳动时间即使相同也不等值,而且劳动时间难以正确地反映劳动的强度和服务的质量,如要进行换算,也会变得十分复杂。马克思、恩格斯所曾设想的社会主义,全社会是一个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在那里,由社会直接计划和组织全社会的生产活动,统一安排劳动、统一扣除、统一分配,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每一个劳动者提供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的组成部分,因而“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一切,而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其间”。而直接以劳动的自然尺度——时间计算。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所以社会对劳动者完全实行按劳分配,是采取无价值的劳动证书形式,实行无交换的直接实物分配。在那里,排除了价值、价格因素的影响,以等量劳动取得等量产品。这种理想化的分配方式对当今的中国显然是超越发展阶段的,为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低效率,要求我们进行分配制度上的改革。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按劳分配要借助于价值形式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的价值是通过市场交换实现的,也便于按质论价。劳动力的价格很大因素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当前,我国劳动力普遍供过于求,劳动力价格相对便宜,但是随着劳动适龄人口将呈减少趋势,老龄化进一步加剧,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肯定会有较大的提高。而“时间储蓄”是刚性的,要求等时间的偿还,这势必会加重后人的负担。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再也不能把现在的困难留给后人,现在的实事工程给未来政府留下难题。

(3)“时间储蓄”的经济运行问题

“时间储蓄”的经济运行存在安全性、可转移性和通存通兑以及相应的法制保障问题。

因为目前的时间储蓄的操作部门大多在社区,而从事这项工作的管理人员归属的部门不尽一致,队伍本身还不稳定,职责尚不清楚,而且我国各种社团和慈善组织尚不发育,如果没有政府的加入,将很难形成一个区域性的网络,时间储蓄的保存和转移都会发生困难,同时还缺少必要的法规给予保障,这都给时间储蓄的安全性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之目前我国人口流动现象普遍,未来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增加,此地的付出彼处又如何付给,不同地区间怎么结算等,使其操作有相当的难度。如要加强管理,势必增加管理成本。

2.对“时间储蓄”的社会学认识

在人类尚未到达生产力高度发达、健康长寿和思想意识境界高度文明的阶段时,养老的经济问题具有相对的长期性,对于养老资源而言,经济资源总是处于一种相对稀缺状态。即使是在德国、日本等现在经济水平很高的发达国家,对于养老而言,仅靠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充分的。因为经济对于个人而言并不是万能的。

我国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条件下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是对的,更加关注“时间储蓄”的经济效用也并没有问题,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时间储蓄”的出现有着更为重要的社会功能。“时间储蓄”作为制度的出现,其价值更多的是文化内容。

现代化是一个世俗化的过程,它所致力发展的科技进步、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人的全面发展,都是实现人的存在价值的“形而下”的手段和过程,而不是人的存在价值的终极目的。现代化是世俗的,有限的,不断变动的,而不是一个完整的超验的意义世界。用马克斯·韦伯的话说,它代表的是“工具理性”,不是“价值理性”,而只有价值理性才能满足人类存在的终极关怀。养老文化作为人类自身存在,延续和发展的制度安排,体现的正是人类的终极价值。

然而人类社会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却陷入了精神上的失落。在对西方社会的“道德沦丧”批判的同时,我国的现实社会中也出现了前一段时间人们共同关注的“道德的滑坡”,人们感叹世风日下,人情薄如纸,对面不相识。

因此,体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时间储蓄”反映的是邻里互助关系的一种扩大化和制度化,是相互关爱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表现形式之一,是“爱心储蓄”的形式之一,可以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伦理建设的范畴。从许多参与“时间储蓄”的志愿者并不缺钱养老,也并不期望回报,只是将其作为一种精神实现的生活方式,从而使许多受到照料的高龄老年人得到精神慰藉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

在访谈中,有的老年人直接提出“时间储蓄”是“互相帮助,改变楼里不通气;对社会上讲,扭转文革中的风气,恢复文革以前的风气,消除社会上的歪风邪气”,“社会上要加强宣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仅仅写在墙上”。“人在做,天在看”,“不是说社区要搞一个运动,而是人本来就应该这样做”,“也应该给年轻人做个样子”,要有“雷锋精神”,“不计较储备不储备问题”。

五、结论

通过对“时间储蓄”的现状与问题以及我们的分析和思考,我们认为“时间储蓄”的可行性和应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思考和论证,需要在正确的认识指导下确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一定区域内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证明其自身的价值。

1.“时间储蓄”尽管目前存在较多问题,但有完善与推广的价值,关键在认识和实施方案。

我们首先要认识到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要针对不同情况选择对策。我们会有许多对策,“时间储蓄”只是其中一种。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没有一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万能良药,任何一种对策都会存在“失灵”的地方,“时间储蓄”当然也不例外。

再次,“时间储蓄”只是劳动成果延期支付的一种形式,并不是新鲜内容,没有必要将其功效夸大,以为发现了“救世良药”。

2.“时间储蓄”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

首先,“时间储蓄”针对的服务对象是以高龄老年人为重点的人群,但不限于老年人;其次,“时间储蓄”的提供者可以是老年人,但也不限于老年人;再次,“时间储蓄”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一般生活护理内容。

3.“时间储蓄”现存的问题需要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哪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是现在条件下不可能解决的,哪些是需要逐步解决的。

首先,“时间储蓄”解决的是一个文化现象和制度问题,我们要避免宣传中的错误导向,以为市场经济就只存在简单的买卖交换功利行为。这实际上将志愿服务中的“爱心”行为庸俗化。我们知道,即使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关爱的人道主义精神,“义工”行为就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其次,针对老年人生活照料有四条道路可供发展选择:①强制性护理保险;②护理产业化市场化;③辅助性、过渡性援助(时间储蓄);④护理救济。

再次,考虑“时间储蓄”的强制与自愿选择,推行义工制度。在青少年教育中加入“时间储蓄”内容,把青少年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活动作为德育考核,制订考核内容和标准。在成年人中规定社区服务义务工作时间作为社会工作考核标准,成为就业、升迁、奖励的重要条件,学习和借鉴义工制度。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实行鼓励自愿参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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