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技术的社会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技术是不断发展的,对于发展中的技术,其成果是多样的,因此社会就总要对采用什么技术进行选择。对技术的社会选择就是基于社会制约条件上的对技术的选用和实施及判决性的鉴定,是技术从发明到商业性应用中贯穿的一种“要或不要”的社会抉择和判别;技术发展所追踪和集合的社会性劳动是否为社会所认同,人所进行的技术努力是否具有社会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在选择时得到确认,因此这也是贯穿在使用过程中的对技术的实践检验,构成决定技术命运的一种社会活动。所以作为新技术社会学的SST("The 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技术的社会形成)也将“选择”作为自己的核心概念。
1 技术在社会选择中的复杂形成过程
考察社会对技术的塑造,必然要涉及到技术的社会选择。“从工程科学的观点来看,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往往有各种不同的可能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对不同的技术进行选择。”[1]SST将“选择”作为自己的核心概念,认为这种选择“既存在于个别的人工事物的系统的设计中,也存在于创新发明过程的轨迹之中。”[2]或者说,“发明某物只是意味着给社会提供一种可能性,社会才决定这种可能性是否值得实现。”[3]社会决定一项技术是否值得实现就是对技术的现实选用具有选择的决定权,其中也形成了对技术会如何进一步发展的技术路线的选择。
可以说,选择就是技术得到社会的认同并加以采用的过程,这个过程集合性地体现了社会对技术的全面塑造。社会塑造已经在技术的设计、制造中被融入,而在选择时通过用户的要求能否达到的方式来完成。选择中还集合了社会的价值观、国家的意志和公众对待技术的态度,一个国家接纳和选择什么技术反映了其精神文化背景,因而对技术的社会选择,也是社会发展程度所决定的一种主体行为,是一定的社会文化(社会发展程度的组成部分)与一定的技术是否相容和相容程度的表现,成为蕴藏在主体主观选择背后的不由自主的制约力量,以致于要改变对技术的选择,就必须从发展社会和重塑文化做起,因此对技术的直接的社会选择是一个层次的社会塑造,而对选择的改变是更深一个层次的社会塑造,是从根本上改变技术在一个国家命运的那种深层的塑造。
技术的社会选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选择的复杂性不仅表现为选择对象(技术)和选择情景(市场)的种种不确定性,还表现为选择主体的不确定性,如选择主体对技术进行社会选择时其目的往往是多样的,有出于政治考虑的选择,有出于经济利益的选择,有出于社会发展的选择。这些选择可以是一致的,既有经济利益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也可能是不一致的,此时就有技术的个别实现和整体实现的合理的整合,有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整合,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整合。另外,作为选择的主体既有国家(政府)的选择,也有企业的选择,还有公众的选择,形成不同利益集团对技术的选择。选择中,谁的利益更应该得到照顾,谁的意见更应该加以考虑,实际上是一个多向性作用力合成的过程。政府和公众选择技术的标准有时是不同的,如政府通常偏重于技术的经济价值,而公众对技术的安全性更为关注,像发达国家在核电问题上存在的分歧甚至冲突就表明了这一点。“协商”通常用来表述非强制性的诸意见的合成过程,协商的过程就是选择的过程,在协商中有利益的整合,有对各种可能的选择的利弊得失的比较,有利益的交易,有游说和说服,最终形成的技术选择就是协商的结果。技术社会学家平奇(T.Pinch)和比克(W.Bijker)通过自行车发展的历史对此进行了有名的案例分析,表明了自行车由高轮变低轮的过程就是用户造就的,从而再现了非决定的、多方向性的、在塑造技术的群体之间和之中不断地协商和再协商的过程。[4]可见选择是受卷入其中的参与者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决定的,在这个意义上技术的选择就是使相互冲突的要求得到妥协,从中找出最佳方案。
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关系也反映出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在民主的国家,政府的选择要符合民意,而民意有分歧时,政府是主导性民意的代言人。但即使在民主的国家,也有违背民意的选择,政客可以用统治工具,如用现代的传媒手段影响民意,即“灌输”统治阶级或社会强势集团的意志,如大军火商渲染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而要求政府大力发展军事技术,可能使民众也产生认同。各种利益集团在选择技术时并不是势均力敌的,可能会有主导的力量,有从属的群体,社会的弱势群体在重大的技术选择中常常是没有发言权的。各种群体在选择技术时也会相互影响,形成诸如科技人员、舆论、民众、政府等等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从本群体利益出发所进行的对技术的选择,与社会的整体需要有着复杂的关系,某一行业的就业者不愿本行业采用效率更高的技术,以免自己失去工作,但社会发展的方向是更高效率的技术取代旧的技术,此时的利益冲突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性来解决。这里技术的选择就表现出既是唯一的,也是多样的:其唯一性在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造成不得不如此的选择;其多样性在于,利益集团在协商时的可变性。
选择的这种复杂性还使得选择的标准既是确定的,也是变动的;既是绝对性的,也是相对的。选择的个别进行常常是多样的、不确定的,甚至所采用的标准是相悖的。对于具体的选择,选择标准因时因地而具有的特殊性和变动性,这对于正确的社会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不可能用一成不变的社会标准对技术加以选择,那样的话就会造成技术相对于社会发展的滞后,或形成技术转移时的生搬硬套,发挥不了技术积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意义。技术立法和技术政策的时代性变迁包含了对技术社会选择标准的变迁。而且,随着技术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技术选择的标准也应有所变化。
2 社会选择对技术发展的意义
社会选择体现的对技术的塑造使得它在技术发展中必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促进了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一体化,用市场的力量将研究和开发强制性地导向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轨道上,使与社会需要脱节的技术在社会的选择中被淘汰,而切合社会需要的技术通过从初级到高级的选择成长壮大,产生出不断增殖的社会效应。因此,这种“有选择的保留”形成了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机制。
社会选择不仅对技术本身具有意义,而且对社会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它对选择者(技术的用户和技术发展的主体)和被选择者(技术)都是“命运攸关”的环节。
技术要成为现实的技术,不可能不纳入到社会的选择之中。从微观来说,对技术的选择决定了一种产品或一个企业的命运,一个企业选择什么样的技术生产什么样的产品,这种产品能否为用户所选择,企业的兴衰全系于此;从宏观来说,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命运、一个国家选择的技术发展战略以及这个国家的科技成果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自己和国外的企业所选择,也决定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从更大的范围来说,甚至决定了人类的命运:如果我们还不选择更多更有效的环保型和资源低耗型技术,我们仅有的一个地球就可能被破坏得不再适宜于人类的生存。
对于技术来说,成也选择,败也选择。技术最希望选择,也最害怕选择。只有通过了选择,技术才能走向社会,成为社会的现实的技术;而大多数技术发明和科技成果不能通过社会的选择,实现不了商业价值,落得功亏一篑的下场。选择是市场风险发生的环节: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产品投入市场后如果得不到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就会导致产品销售受阻,无法收回技术创新的投资。所以被选择者最重视的就是市场和用户对自己的选择,过不了选择这一关,对技术的所有谋划和运作就会前功尽弃。
当然,不被选择的技术并不等于都是没有价值的技术,可能是价值未被承认的技术,即使如此,也表明技术的发明和设计不应过度超前,主要还是要立足于现实的需要,立足于解决眼下的问题,过于超前的发明和设计对于发明家和设计者来说显然不是明智的选择。
社会选择对技术发展的意义还在于形成技术的优胜劣汰的机制,形成公平的技术评价标准:只有社会选择最能说明技术的优劣和价值。它尽管不是最合理的,却是为最多人所接受的标准;尽管是相对合理的但又包含着绝对的意义。因为只有经得起选择的技术才有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而在选择中被淘汰的技术,总有不为社会所接纳的地方,或与技术所使用的环境有不适应的地方,而选择就将适者与不适者区分开来。科技成果转化率可以视为技术被社会选择的成功率,可视为技术与经济结合的紧密程度,可视为科技与经济一体化的程度。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就是自己发明的技术被自己选择的少,转而选择别国的技术,因此提高技术被选择成功的比率,也就是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提高技术经济一体化的水平,并形成技术发展的正向动力。
当然事情也有另一个方面,即社会对技术的容量也是有限的,它不可能承受任何技术构想都成为现实的事实:无论是好的技术还是坏的技术,无论是有价值的技术还是没有价值的技术,甚至同一领域价值小的技术和价值大的技术都不能同时实现。社会对技术的选择就可以避免所有的技术都实现而可能导致的“技术爆炸”。一个社会的知识可以爆炸,信息可以爆炸,但现实的技术不能爆炸,否则社会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无力支撑技术的存在,技术会像过度繁殖的生物毁灭其环境那样也使社会受损。可以设想,如果让所有的专利都变成技术产品会是什么样子:一是资源无力支撑,二是经济无力支撑,三是后果无力支撑,无论什么技术都让其实现,如基因武器、克隆人等等,就有不堪想象的结果。
社会选择有可能形成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如对科技人员的流向的调节,使最有社会价值的技术领域成为对技术力量和资源最有吸引力的领域,一个社会最优秀的人才通常有最大的概率性流向这些领域。目前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领域集中了最大量的优秀科技人才就是明证。
由于选择就是竞争,提高被选择的成功率就是提高技术的市场竞争力,技术的性能优良如果再加上成本合理,被社会选择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在选择机制的作用下,技术的研发主体必须尽可能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能,而社会管理机构也必须使研发的资源和力量达到尽可能合理的配置,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控制研发的成本,增加创新成果的产出率。
社会选择同时也改变技术。在选择中用户的具体要求和技术及相应的产品与这种要求的差距显现出来,从而为技术的具体改进指出方向,所以选择在技术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作为社会塑造总结的社会选择并不意味着技术发展的终结,而是对技术继续塑造的根据和新的起点,从选择中对技术提出新的要求形成技术发展的新动力,导致技术向更高水平发展。每一轮选择实际上是技术不断发展的一个环节,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中继站。
最后,再从一个最一般的意义上看,正是因为技术的可选择性和灵活性,才有了绝对的技术自主论不能成立,“这样一来就很清楚,技术并不是完全不可抗拒的必然过程,而是同其他社会历史发展一样,都会偏离原有趋势和出现无法预见的转变。”[1],因此,承认技术的可选择性就是承认技术是在社会中形成的,就是否认僵硬的线性的技术决定论,就是进一步确立了技术与社会相关联的技术发展观。
3 选择中技术与社会的相互认同
社会选择实现着技术与社会的相容。社会对技术的选择过程就是对技术的认同和接受过程。技术是否能够被社会所认同和接受,关键在于技术的功能和特点能否与它的使用环境相适应,用日本学者森谷正规的话来说,就是“技术性格”与“技术风土”是否相适应。[5]从国家的层次来说,技术的使用环境可以看作是“技术国情”。技术国情是综合国情的一个方面,是由技术发展的社会制约因素构成的,是技术选择的立足点,是由国家的自然和社会条件所决定的技术选择的范围,即一个国家的实际情况所决定的特别需要的技术。像中国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就使得袁隆平的水稻杂交技术成为最适宜于解决这个特殊困难的技术。所以从国家层次上进行的技术选择就是技术与国情的对接,或技术的发明创新要具有中国特色,需要充分考虑社会接受的程度,而不是单纯地追求世界领先。
表现在技术引进中,这种相容的指向就是基于一个国家技术发展的社会制约因素而选取“先进的适用技术”,选择既适应本国条件又能取得最大成效的技术,它侧重于考虑的是技术与引进环境、条件的特殊性是否适合,而不是一味地考虑技术的先进程度。因为最先进的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不能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环境中正常运转。这既说明社会对技术是选择性接受的,同时也表明技术只有在它合适的环境中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技术对社会也是有选择的。
既然技术的社会选择是一个双向整合的过程,所以对于技术与社会的不相容可以视为技术与社会的互不认同,选择的目的可以归结为对社会不认同技术的克服,尽管有的是通过淘汰方式进行的。
“假如技术与社会不适合,我们可做的有:我们可以改变社会,使其更适合于使用该技术;也可以拒绝使用社会所不相容的技术。”[3]因此,可以从两个方向上克服社会对技术的不认同。
如果确定了问题出在技术一方,如技术的缺陷导致其满足不了人们提高了的或变化了的需求,此时就要从技术上下功夫,即在如何使技术得到社会的认同上下功夫,如果是技术不过关,就解决技术的质量问题,产销不对路,就解决产品的结构问题。总的意图是在市场决定生产、需要决定技术的背景下,使技术符合社会的需要,此即完善技术功能的技术途径。换句话说,技术的成熟与市场的认可,两者一拍即合,就是成功的选择。有了一项技术,其科技含量有多高,能否转化为产品,产品能否打入市场,进入市场能否形成规模,都是选择的要件,不注意技术的成熟性也不可能使技术被社会选择。
但问题不一定总是出在技术上,也有可能出在社会上。此时就要从社会上下功夫,即从如何使社会认同技术上下功夫,努力调整甚至改革社会使其从不能容纳新技术到能够容纳新技术,这种活动就是使社会符合技术:包括社会滞后的克服,公众心理的社会调试,以及使公众理解技术的优越处,技术创新所要求的社会创新,也包括避免因传播不畅、宣传不力而导致长期无人知晓进而被荒废的先进技术等等,一定意义上就是提高社会的对技术的选择水平,减少社会选择中的负面性,即减少因社会选择而导致的对有价值的新技术的不认同。只单方面的强调技术对社会的适应是不对的,那样就会造成技术对滞后的社会系统的迁就,任何与既成社会体制相异的新技术就不可能被这样的社会所接纳,而滞后的社会就会永远成为技术发展的障碍。
“问题在何方”有时候是不清楚的,如基因食物在欧洲遭遇强烈反对,是技术真的有危险还是欧洲人过于保守?此时的努力应是双方面的,如技术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的技术性实验,或者技术的更加完善可以自动解决诸如安全性的问题;同时社会也要作出相应的调试,对于是人们并不能完全事先全部知道某种技术实施的可能性后果时,事先的伦理道德制约也是必要的。
因此有三种情况,一是确认技术有问题,二是确认社会有问题,三是不能确认(谁有)问题所在。针对不同的情况应有不同的对策。在这里避免两种错误:技术决定论可能只强调社会适应技术的一面,将社会和人置于消极无为的地步;而社会决定论者则只强调技术适应社会的一面,比如认为发展中国家绝对地只能引进适用性强的“中间技术”,就可能使其总处于对先进国家的等距离追赶的技术落后地位;再如过分强调技术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同,容易迁就社会公众的保守态度,增大技术发展的社会阻力。因此不能将任何一种偏向绝对化,在不同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不同的侧重,如在技术发展的质变时期,尤其在技术革命的背景下,相互调试的侧重点通常在于社会如何适应技术所造成的深刻变化,此时技术对社会需求的开拓和推动作用也突出出来,调整工作方式、思维情感方式、生活消费观念和社会关系就成为社会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看到工业革命时期和信息技术革命时期都有这种情况的大量出现。而在技术发展的量变时期,由于是在总的技术范式已经形成,所做的工作主要就是既成技术的改良和完善,是对技术革命未来得及细节化的使技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方面的补充,因此侧重点就在于技术对社会的适应,在于对社会需求的全面把握。
但即使有这种侧重,也不能得出每一个阶段只有一个方向的调试和适应,而是要看到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的总体相伴性。在技术发展与社会公众认同之间也永远存在相互调试的问题,如公众对技术态度形成是有一定历史条件的,其中就包括技术曾经对他们产生过的作用,可以说,今天他们对待技术的态度和对技术形成的制约,是昨天技术对他们制约作用的一种延续,当然在这种延续中也必定会发生新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就是由技术的新变化引起的,不作这种改变时就会产生对新技术的不适应或适应不良,就会不利于对新技术的选择。这也说明,对技术进行选择的标准是一种现实的尺度,但也不能过于迁就这种尺度,社会选择的标准应该动态化,当既有的尺度不能有利于促进技术的发展时,就要调整选择的标准,通过改变社会来使技术与社会产生新的匹配。
由于这种相互的整合性,所以社会系统对技术的选择就不能只是注重技术成果的创造性、新颖性、先进性和超前性,也要注意到制度环境和文化背景。在社会系统有选择性地接受技术创新成果和功能时,不仅要有对技术的经济评估,还要有充分的社会文化评价,即全面地考察其技术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文化功能,多方面地分析一项技术的社会相容(认同)性,以及各种价值间的相互制约。技术的社会认同是这些价值的整体的综合的效应,唯此才可以使技术的社会选择获得真正的成功。
收稿日期:2001-02-09;修回日期:200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