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与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论文_陈兴华

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与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论文_陈兴华

抚顺市消防局 辽宁省抚顺市 113001

摘要:防火设计是建筑设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当前我国消防产品的技术标准由于不断优化的问题,其与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设计必然存在无法完全相同的问题。本文将针对当前我国消防产品设计标准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进行论述分析,主要针对建筑设计中消防水泵的启动装置、给水设备的电源供电、给水设备的火灾信号以及防火卷帘的温控装置等诸多问题进行分析阐述。

关键词:消防产品;技术标准;防火设计规范;衔接

当前我国消防产品的技术标准主要为针对建筑设计而产生的防火设计规范,以及针对消防产品生产和检测单位的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两种,其中建筑设计防火规划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而消防产品技术标准则包括《防火卷帘》、《消防应急灯具》等。两种技术标准由于其适用对象的不同,导致其虽然设计产品相同,但在具体的建筑建造及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设计不规范或者使用性能不达标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本文将结合相关设计及施工经验,针对消防产品的技术标准与防火设计规范的有效衔接进行分析论述。而下列问题内容为典型,其具体衔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消防水泵的启动装置问题

消防水泵控制柜作为建筑内容中消防水泵的启动装置,依照当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针对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控制要求,每隔消火栓处均应设计有直接明显的消防水泵启动按钮,同时安装有保护按钮的具体装置。同时依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消防水泵启动装置应直接连接自动供水泵,由压力开关直接连接室内的自动灭火系统喷头;依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消防水泵的控制则应包含三种类型,具体包含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内的手动远程控制、水泵房内的现场控制。此外,依照《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还规定,若消防泵长期处于非运行状态,则其设备必须具备有巡检功能,要求消防水泵必须在设定时间内能够自动、短时运行,以检测消防水泵的实用性和具体使用情况,确保消防水泵的实际可用性。

但是在具体的建筑设计规范以及施工验收规范中,针对消防水泵的设计验收却缺少了对上述要求内容的明确指示。以至于在很多实际施工验收现场中,诸多建筑设计缺少消防水泵控制的自动巡检功能,仅有《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中对消防水泵自动巡检控制按钮有所提及,但同时也缺乏强制执行的明确指示。以此类推,上述现象在建筑施工验收过程中极为普遍,整改难度加大,施工部门必须要更换原有的消防水泵控制柜,也很难确定施工部门与设计部门的责任,对消防监督执法造成极大不便。

二、给水设备的电源供电问题

当前我国建设设计内容中有关建筑物的供电电源设计均为低压配电室导致至用电设备,而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建筑物中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装置以及消防电梯装置等,其供电均应设置在最末一级配电箱的自动切换装置上。建筑物中的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装备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使用双路电源供电,因此部分建筑设计内容中经常使用一路消防电源供电设计。而在《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方法》中则明确要求,必须采取双路电源供电以确保上述消防装备的电源供应。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上述法规中针对消防给水设备电源供应设置的不统一现象由此可见一斑。基于以上原因,部分建筑内容设计时虽然采取了消防给水设备双路电源设计的要求,但在具体的消防供电设计中并不了解是否需要应用双路电源,常常出现只有一路电源送达到位的现象,其设计中双路电源供电的初衷也就无法达到。这一问题常见于建筑内容的竣工验收时发现,由于消防设备、供电设备本身的价格问题,以及重新建筑时涉及到的地面、墙体及其他环境破坏问题,造成整改难度较大的现象。同时由于上述法规本身没有明确要求,也很容易导致施工设计人员对整改要求的认知存在一定歧义。

三、给水设备的火灾信号问题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作为建筑设计中消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均对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具体位置、参数、流量作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上述法规并没有针对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控制功能提出相关要求。而《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却明确规定,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中必须拥有明确显示水泵故障状态、消防状态的输入与输出端口,要求水泵在系统进入消防状态30s后能够自动切换电源并停止工作。这一现象导致建筑设计方极少为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提供火灾信号线路的设计,施工方在缺少设计的情况下自然不会对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的火灾信号进行多余施工,在设备购买时也不会想到这一层。最终导致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接入消防火灾信号的功能基本丧失,依旧给施工方造成了较大的整改难度。

四、防火卷帘的温控装置问题

当前我国针对防火卷帘的设计有明确规定,例如《防火卷帘》中要求防火卷帘的设计必须配备温控释放装置,要求其温度感应原件在感应到外界温度达到73℃±0.5℃时即开启释放装置,迫使卷帘应自重下降关闭。然而当前我国针对建筑内容中防火卷帘的设计及施工验收缺少相应的规范标准,施工方也不可能单纯依照产品设计规范标准来验收防火卷帘。因此很多建筑竣工验收现场,其防火卷帘缺少温控释放装置,导致《防火卷帘》中针对防火卷帘产品本身无电控制状态下感应使用的功能由此缺失。此外,依照《防火卷帘控制器》中有关防火卷帘的设计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备备用电源,使防火卷帘即使在卷门机电源故障时也能凭借感应控制切换电源,实现防火卷帘自重下降。《防火卷帘控制器》中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即使在卷门机电源及控制器电源都处于故障状态时,依然能够在备用电源的支持下完成自重下降及延时下降等一系列功能。然而在具体的建筑消防产品验收规范中仍然未提到这一点,没有针对防火卷帘的温控装置设计及备用电源设计进行明确规定,由此导致防火卷帘施工验收时出现各种问题。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针对建筑消防产品的质量设计已经做出明确规范,然而针对建筑验收及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却缺少对消防产品的设计、验收等相关要求。部分建筑设计人员对建筑消防产品的设计、施工缺少明确了解,部分监理人员对建筑消防产品的验收也缺乏具体标准。这是我国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与建筑防火设计中必须注重且积极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当前我国现行消防设计规范中还提出了一系列的新产品与技术,然而部分消防产品与消防技术也仍然缺乏相应的产品设计标准与设计依据,导致消防产品的使用仍然处于不规范的状态,如此下去对消防产品的发展、建筑防火的设计等均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也带动了消防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的开展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因此行业领导人员必须重视我国消防产品设计标准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问题,避免建筑消防设计与验收中出现更多的质量问题。

参考文献:

[1]姜华. 浅析消防产品技术标准与防火设计规范的衔接[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7(20):186-186.

[2]谢大勇. 对消防性能化设计工作的几点思考[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5(1):56-59.

[3]陈才华.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运用分析[J]. 山西建筑, 2015(8):257-258.

[4]李露, 谭美. 新版消防规范部分条文对工程设计的影响探讨[J]. 给水排水, 2017(7):136-140.

论文作者:陈兴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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