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论文,促进我国论文,服务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从1959年美国曼库索第一次提出企业孵化器的概念,这种为新产品和小企业诞生与成长提供帮助的组织形式的建立已成为一种全球现象,世界五大洲已建立起数以千计的企业孵化器实体。
国外大量事实证明,企业孵化器在促进高新技术小企业的形成和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对经济振兴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显然,孵化器形式和要素重组的思想可为正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我国所借鉴。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专题研究表明:综合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将“政府背景、注重选择、功能服务、局部优化”作为主要思路开发组织创新,创办中国式的高技术企业孵化器,有可能成为走出科技与经济难以结合的困境和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的突破口。
一、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现状
我国的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火炬计划的推动下正茁壮成长。1987年6月,我国第一家企业孵化器在武汉东湖诞生。1988年起,国家科委拨款支持创办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此后,一批创业服务中心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内地中心城市陆续建立。1991年达23家,1993年已增到70家,有两千个企业作为客户进入创业服务中心,到1994年6月止,全国已发展到73家。据统计,全国迄今由创办服务中心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共1854家,其项目共2068项。
由于政府的支持,火炬计划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好等原因,我国不少创业服务中心现已成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的重要基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家的学校。创办服务中心作为高新技术产业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中,正在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1992年,考察了我国创业服务中心发展情况的联合国官员及专家认为,我国的一部分创业服务中心与欧美的企业孵化器比较,毫不逊色;在发展中国家推广企业孵化器的经验,中国是最成功的。1994年5月,我国创业服务中心的代表第一次登上国际讲台,在第八届企业孵化器国际会议上向来自世界2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0名同行介绍了经验,引起了各国专家的浓厚兴趣。
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几年来的发展,可归纳出如下主要经验:政府支持是创业服务中心较好发挥其功能的关键;火炬计划的推动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高新开发区的建设,为其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坚持“服务为主、开发为辅”的方法,是创办服务中心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重视创业服务中心的形象设计,是增强其功能的有效方式;重视被“孵化”企业的毕业是其区别于其它科技开发机构的重要标志;依靠社会、面向社会、服务于社会是其成功的前提;加强横向联合,沟通全国创业服务中心的信息渠道,是使它迅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改革,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创业服务中心逐步成为成果转化必不可少的中介机构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促进我国创业服务中心发展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必将为创业服务中心的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条件,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但同时,国家还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它的建设。我国各创业服务中心面对这种客观形势,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进取,力争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可采取如下对策:
1.进一步明确创业服务中心的性质、宗旨、任务及功能,努力探
索其运行机制
创业服务中心是通过实施指导性管理、提供综合性服务和创业投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起步和发展提供局部优化环境的服务性实体,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机构。它的宗旨是依靠国家提供的有关政策,创造局部优化环境,疏通包括资金在内的必要渠道,扶植技工贸相结合的高技术企业及其企业家,培育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形成规模经济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主要任务是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家和专门人才,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多种服务。其基本功能是使之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商品的基地,成为企业的孵化器和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人才的学校,它是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创业服务中心不同于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区与创业服务中心是在高技术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为其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和管理,开发区是通过向相对较为成熟的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促进其产业化、规模化。目前,我国已有一些开发区正在规划建立“二次孵化区”,用于接纳从创业服务中心“毕业”的企业,将中心与开发区相互配合并在工作内容上衔接起来,这将产生出远大于简单代数的效益。
创业服务中心所承担的工作,是我国目前正缺乏的技术成果向生产转移交界面上的工作。虽然国内存在多种类型的从事技术成果向生产转移工作的组织形式,但都没有象创业服务中心这样以培育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家(创业者)的方式来促进技术成果转移的。因此,开发区的发展要有后劲,就必须重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
2.大胆改革,更新观念,增强活力
创业服务中心对所属企业的管理和培育过程也是对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过程。从宏观上讲,中心的改革还有赖于各方面的改革与之配套,创造适应其生存的环境。从内部讲,创业服务中心一班人的观念要转变:要有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要有开拓创新精神,要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要由观念的转变带动运行机制的转变,使之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劳酬分配、企业文化等方面更为合理,并与国际接轨。
3.继续争取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
创业服务中心为成果转化提供一个好的环境,科技企业的成长又可繁荣本地经济,解决就业问题,由于它具有公益性,因此得到政府的支持。我国创业服务中心得到政府支持还具有下述特点:我国的创业服务中心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开发区在实施火炬计划过程中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政府在创业服务中心创建初期对孵化基地给予必要的投资;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总之,我国的创业服务中心在资金、厂房、政策等等方面都是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支持解决的。
4.大力加强创业服务中心的自身建设,开展优质服务
创业服务中心要完成其任务,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①树立为企业、为企业家服务的思想。
②优化环境建设,树立良好形象。除优化硬环境的建设外,还应优化软环境的建设,培养中心的专业人才。
③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契约化管理。
④机构设置精简,一人多岗,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开支。
⑤适度进行开发。
创业服务中心以服务为主,开发为辅,以开发养服务。可采用下列开发方式:向进驻企业投资或参股;自办企业;开发一些第三产业部门等等。
5.充分认识创业服务中心的成功与失败因素,实现其最终目标—
—孵化企业
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是所孵化的企业的水平。在我国影响孵化企业的关键因素有:项目(进驻时要选准项目,后续开发阶段协助企业通过技术市场、大学、研究院引入高水平有效益的项目)、资金(协助企业引入资金、通过财务咨询使其合理使用资金)、市场(通过信息沟通、参展、广告、联销等手段协助企业打开市场)、人才(重点对法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协助引进人才)。要抓住这些关键因素,才能提高孵化的企业水平。在孵化企业方面,创业服务中心还必须对要求进驻的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诸如技术可行性、经营计划可行性、市场可行性、法人水平可行性、生产行为可行性等)进行筛选,才能确保企业孵化的成功率。
创业服务中心必须重视进驻企业毕业的问题。美国对孵化器进驻企业毕业的定义是:“企业在孵化器里成长起来,离开孵化器时具备了独立的自下而上的能力”。从国内外的经验看,对进驻企业的孵化期(即“入学”到“毕业”的时间)大约为3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对于一个中心来说,每年应有一部分新企业进入,同时有一批孵化成功的小企业毕业。对创业服务中心自身而言,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心内建立起竞争机制。
6.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创业者的角色特征,努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创业者
创业服务中心要在孵化企业的同时,培育科技型企业家——高新技术产业创业者。这种培育是一种广义的、无形的、长期的、全程的培训,其知识面之广是一般培训班、学校所难以比拟的。分析表明,一个理想的高新技术产业创业者,应有如下角色特征:新兴学科的带头人、高层次人才的培育者、跨学科研究的组织者、技术创新的指挥者、技工贸循环的管理者、国际市场竞争的赢家;为发展高技术产业,中心还应通过多种渠道、不同方式培育一批熟悉国际惯例、懂得国际经济、具有较高组织管理才能和现代化管理经验的决策和管理人才。
7.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建立风险投资机制
国家和地方政府能直接支持创业服务中心及其企业的资金是有限的,创业服务中心经过很大努力筹集的资金也常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长期以来,科技开发基金短缺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我国各级政府曾于1989年向四分之三的创业服务中心程度不同的投入了经费。统计表明,国家科委、地方政府、地方科委投入经费占政府总投入经费的比例分别为12.34%、23.91%及63.75%。近年来,还采取了向企业参股经营或由自己创办企业的方法积累资金。但开辟融资渠道,利用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动员社会力量尚做得不够。
为解决创业服务中心资金不足的问题,可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如政府的科技投入;银行贷款;企业投资;选择合适项目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社会游资;吸引外资等。
此外,还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由创业服务中心来承办风险公司是一个可采用的办法,这可将风险投资与企业孵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8.加强国内各创业服务中心的联系,努力开展国际化工作
为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必须加强国内各创业服务中心的联系和努力开展国际化工作,以促进自身的发展。要敢于走向世界,吸引国外的高级人才及高新技术成果;建立国际信息网络(或渠道),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金融、法律、信息、科技等国际化的服务;在管理上与国际接轨,加强与欧美企业孵化器的交流与合作。在条件成熟后,也可在境外设点,更广泛地开展国际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