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研究与分析_农民工论文

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问题研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劳动力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69X(2006)01—00

15—19

一、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特点分析

农民工作为一种特殊身份的劳动者,从职业身份上说,是工人,但从户籍上说,农民工又是农民。他是一种拥有农村户口但离开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雇佣劳动者。因此,这种双重身份形成了民工市场劳动力价格的特点。马克思早在140多年前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工资时指出: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表现形式,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它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维持劳动者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维持劳动者家属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三是劳动者受教育和训练的费用。马克思的工资理论是以英国为典型的具有单一身份或经济地位的工人的劳动力价值理论,不能直接套用到具有双重身份的中国农民工身上。因为,农民工的工资不是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全部生活资料的价值,而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农民工一般以务农为主,兼做别样这是第一;第二,由于农民工的家属生活在农村,有农业收入维持生活,在农民工工资的构成中不包括维持劳动者家属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第三,农民工在城市一般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对其素质要求不是很高,劳动者受教育和训练的费用在其工资构成中所占比重很小。因此:

一方面,农民工工资构成中主要是维持其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而不是像马克思所论述的由三部分所构成,农民工工资构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非是全部价值。农民工工资不是再生产劳动力所需生活资料的全部。劳动力价格是劳动者从事劳动的物质报酬,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由于农民工是在城乡双重劳动关系中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因此他出卖的劳动力是不完全的,主要是养活劳动者自身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我们从表1、图1中的数据可以看到农民工的月收入在201~300元和301~400元所占的比重最高,如此低廉的工资仅仅以维持生计。进城农民工的家属一般生活在农村,靠种地维持生活,因此在进城农民工工资的构成中维持劳动者家属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不完全列入工资①。

表1 进城农民工的廉价工资

收入组(元)所占比例(%)

200以下

 12.8

201~300

28.0

301~400

25.8

401~500

17.4

501~600

5.9

600以上

 10.1

合计 100

图1 农民工工资分组比重

资料来源:李培林:《关注农民工》,《信息导刊》,2005年,(39)

另一方面,从工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或价格的意义上说,农民工这个劳动力商品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不是完全商品而是半商品,所谓劳动力半商品,是指劳动者由于并非完全自由而同时又占有一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但这种占有又不足以承担经济重负而不得不出卖劳动力所形成的劳动力商品。劳动力半商品的出现,表明在从自给自足条件下的劳动力到劳动力商品之间存在着劳动力商品化的不同过渡形式。由于农民工劳动力半商品的价值规定为维持农民工自身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个价值额是大大低于单一雇佣劳动经济关系下劳动力价值额,所以农民工工资往往低于其实际价格。随着农民整体生活的改善预期提高以及市场用工对农民工素质要求的提高,农民工劳动力的价值也将有提高的要求。

二、农民工劳动力价格不合理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农民工在为国家创造大量产值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了巨额利润,农民工分为企业创造的利润除了正常的剩余价值外,最为明显的是农民工低廉工资额外提供的剩余价值。据统计,按同等岗位、同样劳动生产率,农民工工资平均比城市正式工低32%,仅此一项,全国近亿农民工每年就使企业增加利润7046亿元②。“民工荒”表现的农民工劳动力供求不平衡,隐含着劳动力成本面临的压力增加。目前的民工荒是对当前劳动力价格扭曲发出的严重警告。

(一)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不合理的表现。

1.农民工工资增长仍较缓慢,既落后于城镇工人工资增加,也落后于经济增长。

从全国的统计口径看,农民的年平均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农民工打工收入构成)由1985年的72.15元上升到2003年的918.38元,增长到12.7倍;而同期城镇工人年工薪增长到13.4倍,由1048元上升到14040元,其增加额是农民工资增加额的15.2倍。同期,全国GDP从8964.4亿元到117251.9亿元,增长到13.1倍。GDP的增长率是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率的1.03倍,农民工资性收入,也可以说是农民工的工资对GDP的弹性在下降。农民工实际上较少地享受到经济增长的成果。

2.农民工工资总体水平低于城镇常住人口工资水平。

农民工作为农民身份在农村仍然拥有一块土地,他们可以进行耕种或由家人代耕或转包其他人进行农业生产,获得农业经济收入;作为工人,农民工可以接受私有资本、国有资本和外国资本的雇佣,获得非农经济收入。若假设当外出务工的工资不及农业经济收入时,则理性的农民工势必会放弃外出务工而选择农业生产。因此企业的工资通常要高于农村农业收入,至少绝对收入要高于农业收入。据2004年人口普查资料推算,全国农村常住人口的月均收入为203元,城镇常住人口的月平均收入则为696元③。2005年深圳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户年收入水平集中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占88.7%,超过20000元的只占10%;而深圳市常住人口家庭户收入中收入超过20000元比例占30%,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约占70%(见表2)。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差别主要由职业、行业差别造成的。农民工从事的工作是劳动时间长,工资相对低和工作不稳定,而城镇常住人口所从事的工作相对稳定,收入也相对高。

表2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比例(单位:%)

 深圳吸纳的农

深圳市常住人口

 村剩余劳动力

1000元以下

00

1000~4999元 0.1

 0.1

5000~9999元 39.4

29.8

10000~19999元49.3

39.5

20000~29999元7.8

 18.1

30000元以上  3.4

 12.5

资料来源:孟凡友“深圳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情况分析”,农业经济导刊,第23~27页。

3.与城市正式工人相比,农民工工资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与进城农民工不同,城市正式工的工资收入是由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的各种文件、政策决定的。而进城农民工则往往被视为体制外的一个三不管群体,没有文件规定应该给进城农民工定怎样的工资级别,工资由企业老板自行规定。此外,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农民工工资、没有劳动合同等行为也成为变相压低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方式。从表3和表4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到,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较长,而所得的劳动收入反而较低,不能享受与城市工人相同的报酬。

表3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每周工作时间比例(单位:%)

每周工作时间

全国吸纳农村

 全国城镇

深圳吸纳农村

深圳市

剩余劳动力

  常人口

  剩余劳动力

常住人口

小计 男  女

小计 男 女  小计  男  女 小计 男 女

30小时以下  5.6 4.4 6.8

3.6 3.1 4.3 3.6  1.3 5.2 2.5 2.1 3.6

40-49小时

37.6 37.3 37.9  78.6 78.5 78.7 32.1 24.5 36.7 68.3 75.2 74.9

50小时以上  56.9 58.3 55.3  17.8 18.4 17.1 64.3 74.2 58.1 29.2 22.7 21.5

资料来源:深圳市2004年人口普查资料(深圳市统计局,2004);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4)。

表4 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常住人口家庭户年收入比例(单位:%)

深圳吸纳的农村

深圳市常住人口

全国城镇常住人口 全国农村常住人口

 剩余劳动力

1000元以下

  00  3.5

  7.6

1000-4999元

 0.1

 0.1 17.6

 44.0

5000-9999元

 39.4

29.830.9

 32.1

10000-19999元

49.3

39.534.1

 13.5

20000-29999元

7.8

 18.110.1

 2.2

30000元以上

 3.4

 12.53.8

  0.6

资料来源:同表3。

4.农民工工资收入在不同的区域呈现出较大差异。

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产生农民工收入在城市与乡镇、城市与城市、省份与省份以及经济区域间的差异。目前中西部地区一些企业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月平均为500元左右。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如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大多数在700元左右,长江三角洲地区大约在900元左右,作为传统的劳动力需求大省的广东省,2005年1—9月份的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普通员工(除管理层)月工资只相当于2004年全省城镇职工月工资的57.9%。更有一些“三来一补”企业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企业普通员工的基本工资。

5.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严重,直接损害农民工生存利益。

据全国总工会估计,2004年全国打工者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在1000亿人民币。以全国外出打工的9800万农民工计算,相当平均每人被拖欠1000元。2004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中,发现欠薪企业653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0%多,涉及员工10多万人次,欠薪总额达1亿多元。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 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了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

(二)当前农民工工资低下的原因分析。

1.农民工市场总体供过应求状况是导致农民工工资偏低的主因。

工资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企业对劳动力的雇佣,从而形成了劳动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工资也决定了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和生活标准,是影响劳动力供给的最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供求状况又反过来影响工资的高低。据《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公布的数据,2004年有10200万农民外出打工,仅江西省就达600余万人,而实际江西省富余可转移的劳动力是900万人,全国农村富余可转移的劳动力在2.6亿以上。农民工市场供过应求状况仍将要维系很长一段时期。

2.农民工供求信息不对称是农民工工资价格低下的机制性因素。

劳动力作为供给方是相对独立的个体,他们在决定是否向市场提供劳动力时,其决策过程是相对独立的。他们以效用最大化作为向市场提供劳动力的行为标准。作为单个行为主体,他们会产生不同于其他个体的相对独立的信息效用函数。而作为需求方的企业来说,他们是相对集中的,其信息规模效用函数要大于单个农民工信息效用函数。在相对集中与相对分散之间两者处于不同的优劣地位。事实上农民工在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对信息的博弈能力大大降低。此外,劳动者不能将劳动力从自身分离出去,也不能储存起来,为了维持生活又必须不间断地向市场提供劳动力。因而在供大于求以及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劳动者(农民工)在劳动价格定价交易中所处的地位十分不利。

3.企业对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挤压是农民工工资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企业产品价格的激烈竞争往往演变成生产成本的降低,最后导致劳动力价格的降低,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也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杀手锏。这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资本家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企业剩余价值提高又通过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相对量的变化得到,而这种变化在工资不降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的情况下,又以劳动生产率或劳动强度的变化获得。本文表3统计表明的2004 年全国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周工作50小时以上的占其总人数的56.9%,大大超过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强度范围。随着劳动强度增加,劳动力价格实际上变相下降。目前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广泛采用的计件、计时工资虽然有刺激劳动者积极工作的一面,但是一些实行计件(计时)工资的企业,通过提高定额标准,或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此外企业还通过扣留员工风险抵押金、质量保证金、直接克扣工资等方式变相降低或占用民工工资。同时这些手法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现金流,使企业获得了非生产性利润。

4.政府监管不力和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是农民工工资待遇难以改善的外在原因。

农民工工资低下首先在于其缺乏外在的有效支持。一是政府职能缺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进城农民工被视为体制外一个三不管的群体,农民工工资定价没有统一规定,民工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受雇佣的农民工长期处于信息缺乏、市场中介服务质量较差、纠纷仲裁难等不利地位。据我们对江西20户企业抽样调查,在建筑行业,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只占39%,临时发一些劳动保护用品的占28%,从未发过劳动保护用品的占24%。2004年南昌市建筑行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者85%是农民工④。以上这些种种行为往往得不到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更有部分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的名义对当地企业压榨民工的现象予以保护。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执法力度不足。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许多规定,却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工这样的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环保法等在企业疯狂追逐利润下形同虚设。三是农民工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由于流动性高、生产方式等因素影响,农民工没有形成类似工会一样的组织,因此缺乏集体谈判能力,议价能力不高。80%的农民工没有与受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95%的农民工没有办理劳动保险,反映加班加点的占20%,但是其中一成的农民工加班没有报酬,55%的每天工作平均在9个半小时;约有五分之一的农民工在找工作过程中上过当、受过骗⑤,部分企业不遵守基本的法律,拖欠、克扣甚至不发民工工资。这些企业在制度上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常常利用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的特点,如在务工中只达成“口头”协议而不签正式书面合同。从企业来看,部分企业管理者把拖欠、克扣工资作为束缚农民工的一种手段。农民工由于流动性强,企业很难对其去留进行控制,于是便采取扣延工资的做法对他们进行控制。此外部分企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便把应及时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放在相对次要的位置,造成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5.农民工整体素质不高是农民工工资偏低的一个内在原因。

农民工在城里务工从事的大都是体力活,技术含量较低,这是和农民工的自身素质较低相关的。首先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低,一半以上的农民工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普遍低于城镇常住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其次是农民工接受的技术培训少,专业的培训少,知识更新的机会少。具有初级电工、瓦工、厨师、驾驶、会计等技能的农民工仅占33.3%。65%的打工农民来城市之前没有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⑥,这种初级劳动力的知识有机构成低,这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工资整体处于一个较低水平。

三、农民工劳动力价格偏低所带来的影响

(一)劳动力价格长期被压得过低,将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众所周知,劳动力费用低会带来竞争优势,但是廉价劳动力的一个结果往往会陷入“低技术、低素质陷阱”,即企业宁愿通过降低自己生产体系中的技术含量来追求效益,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人们常常把工资和劳动力费用混为一谈。工资衡量的是单位时间内的工人收入。劳动力费用则是衡量单位产值所需的劳动力费用。当工人挣高一倍的工资、却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三倍的产值的时候,劳动力费用不是上涨,而是下降。由于劳动力过于廉价,厂家宁愿通过降低自己生产体系中的技术含量来追求效益,这就创造了一个“低技术陷阱”,使中国的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在短期内,这对中国并不构成重大的问题,因为低工资毕竟降低了劳动力的费用,引来的外资也解决了大量的失业问题。但是,如前所述,工资只是劳动力费用的一个因素。我们今天靠低工资降低了劳动力成本,不用考虑劳动生产率的问题,明天则可能因为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太低,使劳动力费用居高不下,结果只能通过压低工资来抑制劳动力费用的上涨,而低工资反过来又妨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劳工收入低无法对劳动力素质进行投资,廉价劳动力的一个结果,是劳工收入太低,无法对自己和自己的下一代进行投资,劳动力素质无法提高,出现了所谓的“盲流的孩子还是盲流,民工的孩子还是民工”的局面。最终的结果是劳动生产率的停滞。

(二)劳动价格过低不利于目前经济增长周期的延长。

劳动力价格的增长对拉动需求有直接的替代效应(舒尔茨,1991,人力的资本投资)。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处于上升周期,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将转向消费内需的扩大,而消费需求缺口的存在对收入,特别是对农民收入有着强烈依赖。因此在农民收入的边际消费率较高的条件下,增加农民的劳动收入无疑是一有效手段。从表5、表6和图2看,改革开放以来的1979年到2004年25年期间,经济的增长与劳动力工资的增加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民工劳动工资增加较慢,但是总体仍是呈现向上趋势,同时经济增长率走向基本上是与工资增长率走向是同步的。1997年至2004年农民工的工资增长曲线一直处于经济增长曲线之上,而在1997年之前的大多数年份经济增长曲线一般要高于工资增长曲线。反映了在1997年经济下降时实际工资的粘性较大,工资上升容易下降难。当前我国经济仍处在增长周期的上升阶段,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将保持在7%左右,至2010年GDP将比2000年翻一番,到2015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这些都为农民劳动力工资的提高奠定了基础条件,使农民工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表5 GDP增长率与农民工平均工资性收入增长率(上年=100)

年份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GDP增长率 114.3 118.8 107.6 108.9 112.1 120.8 120.0 113.8 117.3 124.8 113.3 109.7 116.6

工资性收 119.4 106.2 107.6 106.0 121.3 122.0 120.0 113.3 123.1 113.1 105.7 108.2

续上表6 GDP增长率与农民工平均工资性收入增长率(上年=100)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GDP增长率 123.2 130.0 135.0 125.1 116.1 108.8 107.8 107.1 108.0 107.3 108.3 109.1 109.5

工资性收 116.7 131.8 135.2 134.5 127.5 119.0 111.2 105.6 111.4 109.9 108.9 109.3 108.7

图2 经济增长与农民工工资增长相关图

(三)劳动力价格偏低将增加贸易输出的难度。

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资源禀赋优势,可以通过国际贸易的货物比较价格来体现(俄林BertiLOhlin,1979)。1999—2004年六年间中国的贸易额总量增长了7941.6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对外贸易依存度达到70%以上。伴随对外贸易的迅猛增长,贸易摩擦增加,外贸的财政出口退税负担加重,外贸增长依存的资源消耗过多等问题突出,对外贸易已经步入高成本期;在我们增长的出口贸易中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占有绝对地位,如此一来,产品出口成本的提高势必制约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挤压了劳动力工资的上升。随着我国周边东南亚国家经济的发展,许多东南亚国家如越南、老挝、缅甸等国也纷纷加入了对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的国际竞争,这些国家与我国相比,其劳动力成本更为低廉,如现在中国服装与纺织品业的劳动力价格,已经达到每日2.5~3美元,比越南每日1~1.5美元的水平高出一倍以上,这无疑给我国生产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企业的工资形成了极大的向下压力。但是现阶段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并未消失,美国工人平均每小时工资是16美元,发展中国家工人平均每小时工资是1.5美元, 中国非熟练工人每小时工资60美分,与马来西亚的2.5美元、新加坡的5美元相比也有一定的比价优势,劳动力价格的上升仍有一定的空间。汇率是内外贸易货物的比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当前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实际上是对产品出口价格的低估,也隐含着对生产产品的劳动力价格的低估。

(四)劳动力价格低下将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梯度转移。

根据经济学原理,劳动力市场上供需的不平衡通常应由劳动力价格的调整来使其达到平衡,然而事实上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力价格不仅受供需两方面力量对比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企业所处的产业链层次、劳动力素质等因素。不同的产业结构对生产要素的使用有着不同的要求,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决定了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产业类型的选择。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加工型企业,它们中很多都处于产业链中技术含量少、附加值低的一环,它们的利润很多情况下就是来自于其所使用的廉价劳动力,其产业结构必然与廉价劳动力资源相依赖。因此对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企业而言,调高劳动力价格将意味着无利可图和退出市场。因此这就迫使这些地区的企业相应提升产业结构,将工资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退出,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同时对劳动力输出地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由于在家门口,打工成本相对降低,致使劳动力价格上升趋势相对沿海地区较为稳定。从更高的角度看,中西部地区可以在产业结构梯度转移中化解劳动力上升成本,从而顺利承接或提升产业级次。

(五)企业对劳动力定价过低不利于改善企业管理生产。

一般企业对劳动力定价依据目前主要是按企业的成本和企业盈利状况以及市场一般参照标准。企业成本管理直接影响到盈利,因为过高的劳动力成本会影响产品的竞争力,更有可能导致企业效益低下甚至停止生产经营,并最终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一般企业也不会主动地、大幅度地提高工资,即使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也不会轻易提高工资。调查显示,近5 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成本占企业总工资成本的比重在逐年下降,而同时随着企业盈利水平的不断上升,工资占可变成本的比重也在上升,由25%上升到31%。5年中企业的工资总额上升了32%, 但是农民工的工资占总的工资比重却在5年中从21%下降到15%,在成本管理上企业主要以压缩可变成本的工资来达到减少成本管理的目的。而不会在减少材料消耗、在技术革新替代上压缩成本空间。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的利润长期依赖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由于劳动力资源似乎对企业是无限供给的,因此他们对劳动力的使用只追求短期效应而采取掠夺性的使用方法,通过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即通过雇用劳动力人数的增加来增加企业利润,因此绝大多数的企业不会通过减少劳动剩余价值本身来增加工资,而是追求简单的劳动力增加。这样不利于企业的内涵扩大再生产,不利于企业的增长方式改变。

(六)廉价工资不利于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

按照哈罗得经济增长模型,资本对劳动力有着一定的替代关系,作为同一的生产要素被应用于生产过程取决于成本的比较优势。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看, 1979~1990年GDP年均增长9.15%,外延增长5.37%,内涵增长3.78%。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加工业得到快速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占半壁江山,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首次超过资本投入,达33.7%。经济仍以粗放型增长为主,但内涵增长的成分开始累积。1990~2001年GDP年均增长9.85%,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减弱, 降至8.2%。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需求结构的变化, 中国建立在低质量廉价劳动力基础上的优势逐渐丧失。由于消费结构提升和档次不断提高,以低质量为基础所生产的传统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相对容量在不断缩小,而世界上却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加入到供给过程,在全球采购背景下,造成中国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与其他产品尤其是高技术产品间的比价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迫使中国企业不断进行技术与产品更新,以资本和技术代替简单的劳动力,经济增长方式向资本密集型转换,劳动力能够被资本所替代。另外,我国现阶段资金的使用成本(贷款利率)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当工资上涨时企业主更愿意用资本代替劳动力。因此,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成了劳动力价格上涨限制的重要因素。毋庸置疑,当前我国的劳动力价格总体呈现走高态势,从长远来说,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和待遇乃是实现建设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

收稿日期:2005—12

注释:

① 杨思远《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第488—489页。

② 李培林 关注农民工 信息导刊 2004(39)

③ 杨思远 《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第254页。

④ 劳动保障部课题组关于农民工情况的研究报告。

⑤ 同上。

⑥ 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对百位进城务工农民的调查报告”。

标签:;  ;  ;  ;  ;  ;  ;  ;  ;  

当前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的研究与分析_农民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