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论文_张海峡

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论文_张海峡

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20

摘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看似轻松,实则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尤其是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其维护政治生态的关键作用关乎国有企业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大局。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应及时规避以往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探寻适应发展的新方法。本文就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价值创造活动中的作用以及解决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价值创造;作用

引言

企业在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反腐倡廉,积极倡导廉政建设,重视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重视自身工作,探索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提出多角度全方面的改进措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1纪检监察工作在国有企业价值创造活动中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在当前新形势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势的重要举措,是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开始呈现出源点下移、隐蔽性增强等特点,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因此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主要包括:监督检查企业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组织、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按处理权限报送相应的党组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其根本任务就是着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洁氛围。

2对国有企业进行监察时存在的问题

2.1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权利过重,难以进行检查

国有企业是国家扶持的企业,比私有企业有着更大的发展前景和更多的资源,所以国有企业发展的很快,会迅速的获得财富。在这种企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会使得主要领导滋生一种贪欲,会为了钱财铤而走险,比如一些国企的领导人会发生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违规决策等现象,损害国有企业的利益。因为种种的原因使得国有企业的决策人和主要领导纷纷落马,对国有企业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严重时会造成社会动荡。

2.2监察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

目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监察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监察工作流于形式,无法从企业的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的监察,无法加强监察的力度等问题。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有三个,一是企业只重形式,不重效益,监察制度慢慢流于形式;二是国有企业设立的监察制度不符合现代国有企业发展的需求,使得监察机构无法行使检查的职责;三是国有企业制定的监察制度不够完善,让很多人能钻制度的空子进行贪污和贿赂。

2.3纪检部门无法参与到公司的管理

虽然国有企业都会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是很多的国有企业无法清晰的认识到监察部门的职责,没有认识到监察部门也是企业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将纪检部门和企业的治理联系在一起,无法将监察部门的职责发挥出来,无法对公司的管理进行监察,无法对各部门的行为进行纠察,无法将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无法对公司的决策提出建议,无法对企业领导人做出的决策提出问题。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是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形式还是传统的管理形式,对监察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赋予监察部门的职权不足。

2.4监察部门的监察形式不够专业,难以达到成效

检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事情发生前对将要涉及问题的主要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事情的发生,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但是国有企业现有的监察部门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往往在事情发生后才进行监督和检查,不能很好地实行自己的职能。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现阶段的国有企业中,监察部门无法做到对企业中存在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做出监察,并且也存在对主要领导人不敢监察和对中下阶层监察力度小的现象。并且在进行各种形式的监察时不能和相关的部门进行合作,无法对事情的发展过程做出把控,进而造成腐败贿赂现象频发的现象。

3对策及建议

3.1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目前,在党委领导下,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落实过程中也必须做到坚持不懈、不折不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方式,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增强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的顶风违纪问题,以及“四风”问题,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惩处力度。协调各部门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确保本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2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督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树立积极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必须到位的观念,自觉担负起监督责任,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主责。监察部门负责人不兼任其他职务,有效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

3.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节点梳理岗位廉洁风险点,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抓苗头,严格开展监督执纪。一是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从广泛参与的“配角”转变为监督执纪的“主角”,开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将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倒逼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和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列出权力清单,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哪些事应该做、应该怎么做,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哪些事不能做。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对查无结果的,进行警示提醒;对履职有过错的,责令纠正错误;对履职不当的,及时进行训诫督导;对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同时,针对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漏洞,督促职责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好惩处的治本效果,实现纪检监督检查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关键环节相融合,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3.4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引导和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政治、严纪律、立政德,始终绷紧严格自律这根弦,严防执纪违纪和“灯下黑”,打造一支干净、忠诚、有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定期培训或者不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重点加强法律、财经、纪检监察、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整体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结束语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状态,这是一种新的发展常态且处于长期阶段。在新常态背景下,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发展的纪检监察力度,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突出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公正、公平、公开的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合法,工作流程的标准化与透明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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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晓东.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智库时代,2017(17):24+26.

[3]刘冰清.关于新常态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4):185.

[4]邱芙蓉.浅谈国有企业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J].现代国企研究,2017(24):231.

论文作者:张海峡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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