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倾销不力的原因调查及对策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原因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进步使经济全球化和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大势所趋,然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却又发现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却正在采用各种手段一方面强行侵占其它国家的市场,另一方面却又加大本国市场的保护程度。而倾销和反倾销就是他们最惯用的,也是最隐蔽和最有威力的杀手锏之一。这给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造成了极大危害。而我国则更是损失惨重,不仅出口产品屡遭国外反倾销指控,同时在国内,由于税收管理,关税削减等方面的改革使市场准入条件大口改善和缺乏相应的严密管理,导致许多外国公司纷纷进军中国。他们不惜血本,通过降低产品价格甚至亏本销售,大肆倾销,企图挤垮我国民族工业,独霸我国市场。
以感光材料工业为例,由于目前我国人均消费彩卷仅0.07卷,远低于美国的3.6卷和日本的3.1卷。这预示着我国市场利润空间的巨大,从而导致国外众多知名企业纷纷进军中国。1998年国内进口彩卷、彩纸市场占有率高达81.2%和74.5%。主要品牌有美、日、德的柯达、富士、柯尼卡、爱克法。据有关资料显示,日本富士胶卷、相纸在日本国内批发价分别为300日元(36张)和11400日元(5R)(相当于人民币22.5元和855元)。而中国市场上相同产品,到岸价却仅有人民币7.5 元和247元(税收价)。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中规定的“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差额为反倾销幅度”计算四个品牌倾销幅度如下图。
倾销幅度
品牌 彩卷
彩纸
富士66.7%
75.8%
柯达69.1%
48.9%
柯尼卡 56.7%
49.8%
爱克法 57.3%
68.9%
食品、饮料市场也是这样,125 克瓶装“可口可乐”国外市场售价每瓶1美元,而在中国商店零售价仅1.80元一瓶。
国外产品倾销种类的日益增加和倾销幅度日益加深给我国相关产业造成巨大损害。据不完全统计,国外产品倾销每年给我国造成上百亿元的损失,导致几十万人失业和潜在失业。如由于国外感光材料倾销,我国彩卷生产企业市场占有率严重下滑,乐凯彩卷市场占有率从1996年24%下降到98年19%,彩纸由27.7%下降到14%。申元牌胶卷消失,公元和福达国有感光材料企业年开工率不足5%而被迫于97年被柯达兼并。 钢铁行业93年全国钢材进口3030万吨,94年达2283万吨,均超过计划,造成国内钢材大理积压。进口机床从91年的5.11亿美元激增至95年的22亿美元,而国产机床占有率却从90年76%下降到95年的30%。
一、原因调查
触目惊心的数字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依倾销指控确立的三条件而言(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本国的正常价值;该产品出口对进口国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该实质性损害与倾销有因果关系),国外许多企业已对我国市场实行倾销。可为何国外产品在中国市场如此大幅度倾销却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反倾销指控?为何我国的市场在面临如此严重冲击却反应如此平淡呢?通过调查我发现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从政府角度看:首先,由于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各级政府过分夸大了利用外资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利用外资会对国家的经济案例产生影响,也没有给予国内相关产业以适当的保护,盲目引进外资,使众多国外企业轻易进入中国市场。由于缺乏有效管理,造成许多外资企业纷纷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图瓜分我国市场。
加之我国立法工作滞后,在本文国家反倾销法已日趋完善时,我国才于1997年3月25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 虽然《条例》为我国国内工业抵御洋货掠夺性倾销提供了一定保障,但《条例》本身却有许多不善之处,特别是在诸如损害确立和及时规避倾销行为的处理方式方面更是不明确,许多概念也模棱两可,且《条例》目前还只是一行政法规,其法效力有限,加之具体操作细则当今仍未出台,这些都为我国企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时带来很大障碍,同时也给国外厂商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法律漏洞。
第二方面则是因为我国政府部门缺乏主动性,不能充分行使自己权力给企业以引导和配合。对于我国这样发展中国家来说,企业各方面能力较弱,尤其是对于反倾销认识方面更加欠缺,这使得国家介入有很大必要,相对而言,美国,欧盟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主动性则很强,如美国贸易代表团以《1983年综合贸易法》第1377条款为依据,每年4月30 日审查美国与外国通讯贸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不利于美国的情况政府则出面向对方施加压力。在调查中政府部门也是非常迅速,以防止短期寿命产品对征收的反倾销税的规避。欧盟更是这样,往往在调查时,总是由政府先出面,紧密配合企业,使倾销指控成功率很高,我国政府在此方面却有所欠缺,机构运转效率低费用高、时间长。美国调查倾销期不会长于180天,欧盟则在6—8个月结束。我国则为12个月甚至 18个月。这明显给我国反倾销带来一大障碍。
第三则因为西方国家政府一方面通过外交,利用政治、法律、经济与手段施加压力,迫使我国开放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则鼓励其国内企业利用我国的法律不健全,反倾销机制不灵敏特点,通过在华子公司等形式巧借名目大肆倾销产品。
(二)从企业角度讲: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不懂法,更不知法律操作,面临国外倾销产品冲击时,根本没有反倾销意识去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加之我国企业小而分散,国家和企业协会、商会协调性差,使国内企业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抵御外来产品倾销。有些企业则企图搭便车,指望别的企业出力,自己则坐享其成,互相推诿使我国倾销指控率不高,收集证据资料便函是困难重重,给反倾销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三)从社会角度讲,一方面我国走私严重,拿彩卷、相纸来说,目前国内市场上有90%的进口彩卷和相纸来路不明,这样即使我国对外国倾销指控胜诉,效果也不大。另一方面是法律人才欠缺,没有法律专家指导给我国立法、执法带来很大困难。
二、对策分析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的存在使我国企业在面临西方国家产品倾销时屡屡退缩,这一方面增加了本文国家和的倾销力度和胆量,另一方面则导致国内产业的萎缩,1998年彩卷市场已被外国抢占81.2%,摄录一体机占99%,传真机占98%,移动电话,程控交换机,洗发香波,饮料,啤酒等也都占50%左右。国外企业的大肆倾销使我国民族工业濒临危机,国内贸易秩序也遭受严重破坏。保护民族工业、打击国倾销狂潮已是大势所趋迫在眉婕,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退缩和冷漠只能使我们坐以待毙,因此我们必须行使我们的权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构建我国的反倾销体系,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立法工作,研究国外各国尤其是欧盟、 美国的反倾销体系及运行机制。了解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博采众家之长,借鉴他们的经验,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吸收反倾销体系构建经验。如在处理损害的累计评估时,我们便可借鉴欧盟的产业损害累计评估规定。在打击企业规避反倾销制裁时,可借鉴欧盟的反吸收条款(Anti-absorption clause)和反零件倾倾销条款(Anti-parts dumping clause)。同时,加强与企业的配合, 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加大对企业宣传力度,使国内企业尽快掌握、相关法规及程序。
(2)国内企业要加强联合,提高反倾销意识及主动性。 同时也必须加快行业协会或商会的构建和巩固工作并赋予相应权力,建立规章条例以激励或惩罚企业的行为,使企业能做到团结一致,抱团打天下,勇敢地共同抗击国外倾销狂潮。
(3)建立高效的反倾销调查结构。 目前我国的反倾销调查机构是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为主调查倾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为主调查损害。这使得我国行政机构调查时相互牵制,费用高、时间长。因此有必要进行机构改革,把反倾销调查收于一个部门的权限范围。同时在此部门中建立反倾销预警系统(主要是成立预警信息中心,收集国内外市场信息和外资动态,以便提高警惕和及时制止倾销。
(4)建立反倾销基金,可由同类产业部门的企业共同按比例筹资,国家也给予一定赞助,为企业提供经济支持并给积极上诉企业和胜诉企业以相应奖励,同时也给予一些不积极配合的企业以经济或其它方面的制裁,提高企业反倾销积极性。
(5)加大法律人才培训,提高参于反倾销法律研究的律师地位, 组织国内这方面的法律专家参予和国外法律界人士的交流,鼓励他们的学习先进的国外经验。从而提高我国反倾销法律人才的素质和加快立法工作的进行。
2.尽快加入世贸组织,通过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守则》、《反倾销协议》保护国内产业,打击倾销。同时推动世界反倾销法律措施的完善。
3.打击走私,做好海关管理工作。加大缉私力度,制定更加严密的海关检验,单证审核,货物征税与放行管理规则以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管理。
4.加强对外资及外资企业的管理,尽快出台一系列政策、法律与措施制止或预防国外公司的垄断及独占市场企图,同时国内企业也应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和含科技含量,树立品牌意识和良好企业理念。培养企业营销竞争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总之,只有政府和企业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勇于抗争,我们才能扼制国外倾销的狂流。只有我们普遍树立起反倾销意识和制定相应措施,构建强大的反倾销体系,才能使我国的民族产业得到振兴,保证国内、国际贸易的公平秩序,从而使我国经济合法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