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际比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研究_coe论文

基于国际比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研究_coe论文

国际比较视野下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野论文,政策论文,世界一流大学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16)06-0001-08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趋势的加强,整个世界的组织与互动形式发生了一次“深层革命”,科学知识和人力资本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为各国或地区争先获取的第一资源。由于世界一流大学既成为现代社会知识生产与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和突出代表,又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世界各国或地区纷纷出台鼓励本国大学增强学术竞争力、提升大学国际排名的政策措施,这场以政府为主导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运动已经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世界性潮流,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和解读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在理论上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同样也能够对我国政府提出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有所助益。

       一、政府主导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运动

       从现代大学的演化历程看,政府力量在大学的产生和发展中的作用并不显著,无论是西欧中世纪时期出现的博洛尼亚大学(建于公元1088年)与巴黎大学(建于公元1257年),还是美国殖民时期诞生的8所常春藤盟校(其中只有康奈尔大学成立于公元1865年)都不是当地政府有意干预的产物,而是自身逐步积累的结果。不过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与大学所肩负的社会职能的扩大,政府逐渐成为影响大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许多经验表明:“由于配置先进的科研设施和从事前沿的科学研究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因此,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以及直接的政府力量倡议和支持,是很难快速地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1]由于认识到政府力量在推动学术进步和科研实力增长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提升高校在国际高等教育领域中的竞争力和学术排名而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与措施。

       纵观全球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这场由政府主导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运动已经席卷亚、欧、美等大洲,截至2015年,先后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有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创建计划”,它们既包括传统高等教育强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等,也包括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和印度等。尽管各国或地区所推行的创建计划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有所不同,然而其目的却存在相似性——都是为了提升大学在国际大学排行榜单上的位次,赢得自身在高等教育领域中的话语权。现将部分主要国家的创建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一)德国:“卓越计划”

       德国是欧洲国家中最早实施大学战略资助项目的国家之一。2005年7月,德国联邦政府与地方各州政府达成战略共识,决定共同实施“联邦与各州关于促进德国高校科学与研究卓越计划的协议”(Exzellenzinitiative,简称“卓越计划”)。该计划准备在全国范围内遴选有潜力成为“学术界精英”的大学与研究机构予以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计划的入围者将会在2006年~2011年间获得来自联邦及各州共计19亿欧元的资助。为了巩固已有成果,德国于2012年着手实施第二个“卓越计划”。预计到2017年底,第二个“卓越计划”的资助总额将达到27.237亿欧元。[2]“卓越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增加政府对于优质科研机构的活动经费的资助使得德国大学与研究机构能够提升自身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而增强德国大学在国际研究领域内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吸引国际优秀人才来德学习和工作,同时实现德国高等教育从均衡发展向追求卓越发展的过渡,最终实现德国高等教育领先世界的复兴目标。

       (二)俄罗斯:“5~100计划”

       俄罗斯政府历来重视本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实施了“创新大学项目”(Innovative University Programme)、“联邦大学计划”(Federal Universities Project)和“国家研究型大学计划”(National Research University Initiative)等项目。迈入21世纪以来,俄罗斯逐渐将顶尖大学作为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支点,重视发挥具有世界一流科教水平的大学在国家创新发展中的作用,同时陆续颁布一系列加速本国高校发展的政策措施。2012年10月,俄罗斯政府颁布了第2006号政府令《俄罗斯一流大学提高国际竞争力措施实施计划》,该计划是俄罗斯正式提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后颁布的第一个国家政策性文件,也是具体实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的核心计划。2013年3月,俄罗斯政府批准实施名为《5~100》的211号项目,该项目是核心政策的具体操作措施。按照这一计划,俄罗斯政府将于2013年至2017年间每年分别拨资金9亿、10.5亿、12亿、12.5亿、13.1亿卢布用于支持国内一流大学提高科研竞争力。[3]俄罗斯政府的目标是到2020年前,有不少于5所大学进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

       (三)法国:“卓越大学计划”

       法国政府于2010年启动了“卓越大学计划”(Initiatives d’Excellence,IDEX),该计划是法国近年实施的大型国家建设工程——“未来投资计划”(Investissements d’avenir,简称“大贷款工程”)的重点建设项目。“卓越大学计划”是基于法国内部各个区域高等教育与经济协同发展的集群状况而实施的,其核心理念是实现对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势重组。法国政府希望通过重组实现学术资源的深层整合,从而吸引最优秀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进入法国顶尖大学,最终提高法国高校在国际上的学术知名度,同时提升法国科学成就的世界影响力。[4]“卓越大学计划”的预期目标是为法国建设5到10所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顶尖大学,确保法国大学始终保持世界一流水平。

       (四)韩国:“BK21-PLUS工程”

       韩国于1999年启动“面向21世纪的智力韩国计划”(Brain Korea 21,简称“BK21工程”),该计划的目标是通过打造具有世界水准的研究生院培养一批知识经济时代所需要的富有创造性的研究与开发人才,进而推动韩国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建设。2008年6月,韩国教育科技部公布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计划”(The World Class University Program,简称“WCU工程”),该计划主要通过聘请国际知名的外国学者来韩国大学任教,提高韩国大学教学和科研水平,从而帮助韩国大学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从2013年开始,韩国政府开始推行“BK21工程”与“WCU工程”的补充方案——“智力韩国21-PLUS工程”(Brain Korea 21 Program for Leading Universities & Students,简称“BK21-PLUS工程”),该计划旨在通过提高韩国大学的自主性与责任意识,从“质”上提升韩国大学的教育与研究水平,最终让韩国高等教育具备国际领先水平。

       (五)日本:“21世纪COE计划”与“全球COE计划”

       日本文部科学省于2002年出台了“21世纪COE计划:为形成世界性研究与教育基地而实施的重点支援项目”(Center of Excellence,简称“COE”)。该计划的特色在于日本政府将把资助的重点向具有世界顶尖水平的研究教育中心倾斜,进而通过引导和促进各个大学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和办学特色来创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特征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为了巩固“21世纪COE计划”的现有成果,日本政府于2007年正式启动了其后续计划——“全球COE计划”(Global COE Program,简称“GCOE”)。该计划旨在根据日本各大学的个性与特色“进一步充实和强化大学(研究生院)的教育研究功能,在世界最高水平的研究基础上培养能够引领世界潮流并且富有创新能力与创新思想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在各学科领域内重点支持高水平的国际性教育研究基地建设,以此培养优秀的年轻科学家”。[5]这一计划通过对教育资源的集中投入,以保障日本高等教育追求学术卓越,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而创建世界一流科研基地和世界一流大学。

       (六)印度:“卓越潜力大学计划”与“创新大学计划”

       为了鼓励本国大学在教学和研究上追求卓越,印度政府在其“九五”计划(1997~2002年)期间启动了“卓越潜力大学计划”(Universities with Potential for Excellence,简称“UPE计划”)。该计划在关注印度大学整体发展水平基础上,聚焦于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注重提升大学优势学科的基础设施水平。为了应对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印度人力资源发展部下属的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ssion,简称“UGC”)于2013年启动“创新大学计划”(Scheme on Innovation Universities,简称“SIU计划”),该计划更加关注新兴学科的培育和发展,更注重提升印度大学的创新能力和校内外协同创新发展的能力,积极鼓励印度的优秀大学开展跨学科教学和研究,使其成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和研究中心。[6]目前,“创新大学计划”尚未完全展开,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一方面就该计划的具体细则进行讨论,另一方面也在考虑将这一计划与“UPE计划”合并的可能性。

       二、各国或地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措施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具体国情和高等教育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各国或地区所出台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在实施主体、具体步骤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然而就各国或地区现有政策措施的整体模式来看,其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体现出一些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包括:

       (一)政府成为创建计划的主导力量

       就本轮“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出台与实施过程来看,能够发现政府在创建计划中始终起着主导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政府普遍充当着计划的设计者、支持者和实施者的角色,这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形:第一种为创建计划由国家或地区的最高教育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第二种为创建计划由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构负责管理;第三种为创建计划由政府借助于社会中介组织负责管理。

       第一类的典型代表是韩国。韩国“BK21计划”由韩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部和韩国科学研究基金会为主管部门,并设立了专门的“BK21计划”管理支持委员会,下设大学政策办公室、计划实施情况督查委员会、学术和研究事务部门及“BK21计划”管理和支持小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7]

       第二类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德国的“卓越计划”由联邦教育部授权德国科学理事会(WR)和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两个机构共同管理并由两者组成的共同委员会和资助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共同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确定资助条件、在项目遴选的第一阶段决定提交完整申请书的大学名单、在进入第二阶段评选后确定最终评选意向。资助委员会成员由共同委员会的26名成员、各州科学部长以及联邦政府科学部长组成,其对申请项目拥有最终决定权。[8]

       第三类的典型代表是我国香港地区。香港的“卓越学科领域计划”由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发起并组织实施和管理。该机构的职责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为教育资助委员会提供有关策略,特别是就评选准则提供意见;二是挑选一些卓越学科领域的建议,然后确定优先次序,以决定是否获得教育资助委员会的资助;三是监察获得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卓越学科领域建设,并评估有关建议的成效。[9]不过,从第六轮开始,“卓越学科领域计划”转交给研究资助局设立的大型研究项目督导委员会负责。[10]研究资助局透过教育资助委员会向香港政府汇报其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同时提交参考意见。就以上三种情形来说,政府都是创建计划的发起人和推动者。

       (二)择优建设成为创建计划的主要策略

       目前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基本策略,通常会有三种:择优式、合并式与新建式,三种策略在实际运行中各有利弊。

       总体来看,各国或地区在推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时普遍采用了“择优式”的发展策略,这是指政府采取特殊资助、重点扶持与资源重组等措施帮助少数已经具备卓越发展潜质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提升学术科研实力,进而增强大学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其在世界大学排名中的位次的发展策略。德国“精英计划”是采取“择优建设”发展战略的典型,德国精英计划委员会在2006年1月公布了“精英计划”第一期的评选结果——27所候选大学中选出了10所,157个卓越研究中心申请机构中选出了41个,135个研究生院竞争者中挑选出39个。入选的10所大学中有7所来自巴登-符腾堡(Baden-Württemberg)和巴伐利亚(Bavaria)两个州,而在入选的研究中心中仅有10%是从事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入选的研究生院则大多具有较强的跨学科背景。[11]俄罗斯的“5~100计划”也是采取“择优建设”的方式。2012年俄罗斯政府在《俄罗斯一流大学提高国际竞争力措施实施计划》中明确提出要支持国内的优质大学,提高其科教竞争力,努力推动5所俄罗斯大学2020年进入世界大学排行榜前100强。[12]2013年7月,俄罗斯公布了16所入围“5~100计划”的高校名单,这些学校将平均获得6亿卢布的资金支持。

       (三)培养人才与提升科研成为创建计划的现实目标

       从各国或地区出台的创建计划来看,尽管在总体目标上都是以打造世界一流大学为导向,然而在现实目标上却大多以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升科研实力为着眼点。

       韩国“BK21工程”的主要目标就是学校建设和人才培养。在学校建设方面,韩国提出的目标:一是要建设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的研究生院,从而为韩国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科研和人才支持;二是要创建一批高水准的地方大学,提升地方高校的办学竞争力。在人才培养方面,韩国提出要打造公平的竞争机制,鼓励高等教育机构积极培养社会所需的专门人才。[13]德国“卓越计划”的目标:一是在高校管理上,通过促进不同机构间的竞争与合作来推进各个高校强势学科和专业的发展;二是在科研水平上,通过加强德国科研机构与高校的研究实力为德国的世界科学研究领域的强势地位奠定基础;三是在人才培养上,通过出台多项举措来大力推动高素质科研人才的培养。[14]日本“21世纪COE计划”的目标:一是在基地建设方面,要在日本大学中建立若干学科为基本单位的世界顶尖水平的研究基地;二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大力提升日本基础研究和尖端技术研究的科研水准,努力培养世界顶尖的高科技创新人才;三是在办学质量方面,对重点项目与专业进修倾斜式投资,积极引导和促进各大学与研究机构形成自身优势、特色和个性,创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且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15]

       (四)重点学科与项目成为创建计划的主要资助对象

       日本的“21世纪COE计划”是以资助重点学科为主要方式,其资助对象为国立、公立与私立大学中拥有博士研究生培养能力或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与学科。在2002年开始实施该计划时,日本政府将申请学科限制在生命科学、化学·材料科学、情报·电气·电子、其他边缘·交叉学科及新领域等10个学科群,2004年又增加了“革新性学术领域”。[16]2007年开始,日本政府在“21世纪COE计划”基础上启动了“全球COE计划”,新一轮的资助覆盖生命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等9个领域的140个项目。[17]法国和德国则是将重点科研或实践项目作为政府资助的主要对象。法国的“卓越大学计划”可以定性为是一种教育实验项目资助,其核心为资助大学的创新与改革,并非单纯的一种研究项目,而是将研究与实践结合起来的项目,其候选项目的标准既包括研究基础方面,同时也包括实施方面。[18]德国的“卓越计划”可以定性为一种科研项目资助,其资助类型包括“卓越集群项目”、“研究生院项目”和“未来构想项目”三类。“卓越集群项目”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和培训机构进行资助;二是对应用技术大学、校外研究机构和企业界间的合作项目进行资助。“研究生院项目”主要资助一些优秀的博士生培养项目,通过为博士研究生的国际化跨学科研究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来提高德国博士生培养的总体水平。“未来构想项目”资助大学拓展优势学科,提高国际竞争力,计划资助10所大学,每年每所大学资助2,100万欧元,申请该项目的基本条件为至少已经入选一个研究生院项目和一个卓越集群项目。[19]无论是资助重点学科还是资助重点项目都反映出政府对于教育资助的认识更加深入,资金的使用也更加合理。

       (五)严格评估为创建计划提供质量保证

       就各国或地区在推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计划而言,基本上都采取了加强评估与及时调整的策略来保障计划能够取得设计者的预期目标。

       德国政府十分重视评估活动在“卓越计划”推进中的作用。2008年11月,德国科学理事会和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向德国科学联席会正式提交了“卓越计划一期(2006~2011)”的项目评估与执行进度报告,这一报告对“卓越计划”自2006年推行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严格评估,明确指出:“卓越计划”的实施对于德国的科研领域已经产生一定影响,但要真正达成预期目标,还需更长的运行时间。2009年,德国联邦和州政府共同签署了《德国联邦与州关于继续实施德国高校卓越计划的协议》,这一协议决定延长“卓越计划”。第二期“卓越计划”于2010年开始启动,与第一期不同的是,第二期选拔过程仅有一轮,在资助经费上也有变化。[20]第二期的卓越计划选拔历经两年,并且考虑了第一轮卓越计划的反馈结果,新加入的“研究生院”和“卓越集群”项目倾向于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且部分项目带有明显的跨学科倾向。[21]日本“21世纪COE计划”的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中期评估和事后评估。事前评估主要是对申请基地的研究实力、发展规划等进行评估,包括初审、复审、协调和确认四个阶段,最后给出确定立项、有可能立项和不立项三种结果。中期评估主要是了解基地发展情况,以便根据问题及时调整或终止资助。评价等级分为五级:一级为计划进展顺利,可顺利达到目标;二级为达到预定目标,但需要努力;三级为有一定困难达到目标,需适当调整计划;四级为很难达到目标,需大幅度调整计划;五级为难以达到目标,终止资助。事后评估主要是就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能充分达到目的;二级为实现大部分目的;三是一定程度上达到目的;四是没有取得很大成绩。[22]

       三、各国或地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经验与启示

       (一)重视政府在创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对创建经费的保障

       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主要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还要加强政府对创建计划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

       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阿特巴赫(P.G.Altbach)曾对“成功的研究型大学”的特征进行了总结:“研究型大学是十分奢侈的机构,比起其他大学,他们需要更多的资金,以吸引优秀的教师和学生,为教学和科研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研究型大学必须有足够、持续的财政预算,如果资金不足或者其波动过大,它们将难以取得成功。”[23]各国或地区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都深刻认识到了政府资助在推动计划执行中的重要作用。德国政府预计在10年间将会对入选“卓越计划”的相关机构进行高达53亿欧元的资助,其中第一期(2006~2012)已经投入29亿欧元,正在执行的第二期(2012~2017)的预算达到24亿欧元。[24]日本政府对入选2002年度“21世纪COE计划”的COE平均经费分配额为131,740,000日元,而对入选2007年度“全球COE计划”的COE平均经费分配额为251,560,000日元。[25]

       (二)做好宏观教育规划,整合区域高校资源

       世界一流大学的创建需要有长远规划的指导和配套措施的辅助,所出台的政策措施既要与国家或地区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又要与基础教育领域的实施现状和未来改革要求相契合,同时还应与其他类型高校的发展计划相协调,使之形成一个多元交错、相互配合、彼此推动的良性高等教育系统。

       一个运行良好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并不仅是只有杰出的研究型大学,同时要有特色突出的专科大学与优秀的职业院校,做好高等教育宏观规划,整合区域高校资源是推动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策略。法国“卓越大学计划”在遴选院校集群时是按照区域资源整合的逻辑进行的,根本目标在于优势互补,从而促进科研机构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的互利作用,实现深层次的资源共享。以巴黎萨克雷大学为例,该校在迈向卓越的过程中联合了巴黎-萨克雷及周边地区众多法国顶尖学府及研究机构,其中大多已经获得各自领域极高的国际认可,包括巴黎十一大学、凡尔赛大学两所综合大学,巴黎高等商业研究院(Ecole Polytechnique)等10所高等专业学校,国立中央科学研究所等7个研究所以及2个商业合作机构。[26]韩国的“BK21工程”既推崇同一区域内大学之间的合作,同时又兼顾合作机构之间的类型互补。按规定,申请“BK21工程”的大学必须组成跨校的“研究联盟”(Research Consortia),这一联盟要包含一个主导性质的大学和数所参与性质的学校或科研机构,具体而言,入选“BK21工程”的项目大多是由高水平的研究生院、地方性大学、建立与世界知名大学之间的科研与教学伙伴关系三个子计划组成。[27]

       (三)尊重大学办学地位,加大重点学科支持力度

       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归根结底是大学追求卓越的内在要求的外在投射,其中离不开大学内部各种力量特别是学术队伍的支持和投入,政府只有做到尊重大学的办学主体地位,着力调动大学内部的建设积极性才能推动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另外,在尊重大学办学地位的前提下,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大学中具有潜力的重点学科的发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大学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实际执行者,而学科则是大学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功能的基本平台,是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体现。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要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通过一流学科建设进而能吸引大批优秀人才,最终提升一所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法国政府在资助过程中采取学校与学科并举的方式。2009年,法国总统萨科齐签署大型国家工程“未来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卓越大学计划”、“卓越实验室”等诸多与高等教育相关的子项目。“卓越大学计划”主要以学校为资助对象,而“卓越实验室”、“医疗教学研究中心计划”等子项目则是以学科为着眼点,每个子项目都有不同侧重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卓越大学计划”也非常注重与“未来投资计划”中其他子项目间的衔接,从而将有效促进新技术的研发、新的研究方法以及新型卓越实验室的诞生,刺激教育的创新能力及吸引力,提升教育的国际开放程度并拓宽教育与世界政治经济的合作领域。[28]2012年5月,俄罗斯颁布联邦总统令《关于国家政策在教育科学领域的实施措施》正式提出“2020年前,俄罗斯不少于5所大学进入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在新的政策中,俄罗斯继续坚持对高校的重点投入,同时也开始支持一流学科和学者的发展。[29]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政策措施中,以学校为资助对象能够将经费以整体形式赋予高校,由学校自身进行自主调配,可以保障高校的自主权;以学科为资助对象不仅能发挥政府宏观引导的作用,而且能使学科突破学校的界限,实现跨校合作,激发学科活力,因此,尊重大学的办学主体地位,加大对重点学科支持的力度普遍成为政府采取的现实策略。

       (四)完善政策评估机制,吸收独立机构参与评估

       政府在计划的监督与评估环节应该持开放态度,积极完善评估机制,努力吸收社会独立机构或组织参与计划的审核与评价。

       就评价主体而言,为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及专业性,目前多数国家或地区在计划评价中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来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日本在评选受资助大学时引入了第三方组织负责,同时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入选项目的评价与考核。文部科学省将COE评审工作委托给中介机构——日本学术振兴会(Japan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Science),该机构作为独立行政法人,具体负责COE评审细则的制定、审查、监督与评价等相关事务。由日本学术振兴会主导成立的“21世纪COE计划委员会”的委员都来自教育界和产业界,并且在委员会人选的安排上充分体现了参与的广泛性。日本文部科学省将全球COE计划委托给独立行政法人机构的做法则显示了其对第三方组织在评价过程中的信任。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大第三方机构在评价机制中的作用,能够显著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及专业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引进独立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加强对该机构评价资质和能力的审核与考察,确保其评价标准和评价水平能够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二是在做好前期准备的条件下,可以尝试引入国际评价机构对本国或地区计划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从而加快一个国家或地区融入国际高等教育话语体系的进程。

       (五)引进退出调整机制,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一些国家在出台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政策中建立了退出机制,尽管具体形式有所区别,但都对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产生了积极作用。德国“卓越计划”的一大特色就是“非终身制”,在德国政府公布的2012~2017年的第二期计划中,首轮入选的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弗莱堡大学、哥廷根大学被淘汰,同时新增了德累斯顿工业大学、柏林洪堡大学、布莱梅大学、科隆大学、图宾根大学5所大学。德国政府对计划中被淘汰的高校并未采取立即停止资助,而是给予最高为期两年的“缓冲期”,在“缓冲期”内,联邦和各州支持的资助额度为1.625亿欧元,依据缓冲时限实行递减资助。[30]这种动态且柔和的退出机制不仅引入竞争,保持了整个德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活力,而且也兼顾了科学研究的周期性,使被淘汰的高校能顺利地完成原有计划,保障前期经费投入的有效性。除了固定名额的淘汰机制外,有的国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建立了奖惩制度,以此来推动已经入选相关项目的大学能够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势。韩国政府在“BK21工程”实施过程中利用年度评估、中期评估等取样方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在2009年及2011年的年度评估中,将位于末尾的团队减少其所获经费的10%来奖励给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团队;在2010年及2012年的中期评估中,对位于末尾的团队将减少其经费的20%,用来奖励给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团队。[31]退出机制的引入能够把资源的竞争变成一种常态,使大学始终保持危机意识,同时能给未能获取教育资源的大学提供努力进取的希望,从而惠及更多的高等教育机构。

       在做好上述五点之外,由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计划对大学的资助期限和实施周期普遍较长,这就使得计划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可以考虑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为创建计划的有序展开提供法律依据,一旦具有法律的支持,政府在推行资助计划时将会更加规范和合法,从而能够有效减少许多现实问题。

标签:;  ;  ;  ;  ;  ;  ;  ;  ;  

基于国际比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研究_coe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