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研究生教育论文,经济发展水平论文,区域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095-1760(2011)04-0056-11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从1996年以来的持续快速发展,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问题已变得越来越突出。确切地说,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问题,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系统内部要素有序运转、外部功能有效发挥的关键性问题之一。正确认识和评价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协调性程度,是促使二者走向区域互补、良性互动发展轨道的首要条件,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献回顾
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教育经济学界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也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袁本涛等(2005)认为,所谓研究生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如何从不同的基础和条件出发,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走向区域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轨道,同时尽可能保障区域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致性。判断这种一致性的标准,已有的研究采用了不尽相同的方法。
许为民等(2005)通过对美英日中四国区域经济与区域研究生教育关系的比较,发现美英日三国区域经济与区域研究生教育具有高度相关性,等级相关系数均在0.9以上,而我国区域经济与区域研究生教育的等级相关系数则为0.464,从而对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布局的合理性表示质疑。袁本涛等(2005)以2002年我国各地区人均GDP和各地区每万人口在校研究生数进行相关分析,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是0.667,相关程度一般,从而认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研究生教育发展协调性还不够高,彼此相互促进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张振刚等(2009)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研究我国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归纳出我国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的五种形态。赵琳等(2009)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全国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分别分为5类地区,构建了研究生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匹配度的二维表格,发现匹配程度较高的省份有16个左右,就总体而言,匹配程度不高。李立国等(2011)研究发现我国博士学位授予数与高等教育规模的相关系数仅有0.629(剔除北京市),远远低于美国的相关系数(0.952),说明我国在研究生教育布局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无法在各省形成一致的教育层级结构。
除了直接研究区域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之外,关于区域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研究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成果。孙彩虹(2003)利用聚类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分析了各区域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发现二者的关联度整体水平不高,且呈现明显的由高类向落后类逐步降低的梯度差异。邹阳等(2003)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两大系统进行综合评价,并将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度划分为:强度不协调、不协调、较协调、协调和强度协调五个类型。毛盛勇(2009)运用因子分析法研究发现我国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协调程度为好和较好的有12个,差和较差的有13个,协调程度一般的有6个,总体协调程度较差。高耀等(2010)运用因子分析法对长三角地区16个城市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
综观已有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计算区域研究生教育的某项指标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某项指标之间的相关关系,依据相关系数的大小,并参照发达国家的相应系数大小,得出了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协调性水平不高的结论。另一类是运用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因子等分析方法,分别对区域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分排序,计算等级差,并根据等级差大小进行分类;或者对各省区在研究生教育(或高等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维度上进行聚类或等级分类,构建二维坐标,然后根据各省区在这个坐标上的不同象限,来判断其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程度。这些研究成果对本研究具有很好的启发作用,我们将借鉴其思路和方法来进行具体研究。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
本研究首先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因子总得分进行排序;然后采用“等级差异评定法”,将各省区研究生教育的得分排名与经济发展水平得分排名进行相减,得到两者之间的等级差;最后,根据等级差的差异程度不同,划分为五种协调类型,另外,还对该两项指标的发展水平进行三等分,划分为九种类型的协调关系,从而最终得出我国各省区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协调性的基本结论。
(一)综合评价指标的选取
研究生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评价它们的发展水平必须从多维度选取指标,以便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其真实发展水平;另外,指标的选取还需遵循科学性、代表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因此,我们大体从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等维度来选择和确立各系统的发展指标体系。
1.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生教育具有两种类型和两个层次,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层次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因而在构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时,我们选择反映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指标变量。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由4个二级指标和11个三级指标组成,二级指标分别为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指标等。具体为,规模指标包括在校研究生数、博士总招生数、硕士总招生数;结构指标包括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质量指标包括博士研究生生师比、硕士研究生生师比;效益指标包括年度科研支出经费总额、年度发表论文数等。各指标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09》。
2.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
经济发展水平的衡量,除了考虑地区生产总值之外,还应侧重考虑反映发展质量的人均水平指标。所以,我们选取的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其中二级指标分为规模、结构和人均水平等。具体为,规模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结构指标包括第二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城镇人口比例;人均水平指标包括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居民消费水平等。各指标的数据都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0》。
(二)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
在构建了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之后,我们采用因子分析法来降低这些指标的维度,得到各因子得分,最后计算因子总得分,从而确定一个单一的综合性指标来评价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的水平。
1.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
在因子分析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原始变量进行检验,以判断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何晓群,2008)。SPSS提供了多个统计量进行取样适应性检验,我们利用SPSS17.0对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是否适合因子分析进行检验,即进行KMO检验和球形Bartlett检验。一般而言,KMO值的优劣判断标准为:该指标值在0.9以上,表示非常好;介于0.8~0.9之间时,表示好;0.7~0.8,表示一般;0.5~0.6,表示差;0.5以下,则不能接受。Bartlett球度统计量越大越好,其伴随概率<0.05,说明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880,属于好的水平;球形Bartlett检验的相伴概率P值为0.000,可以认为相关系数矩阵和单位矩阵有显著差异。所以,这表明该十一项指标适合做因子分析。我们利用主成分法提取因子,并对因子进行方差最大正交旋转(Varimax),得到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指标的因子特征根、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1)。按照特征根大于1的原则,我们选入2个公共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率为92.345%,说明这两个公共因子所代表的信息量能充分地解释并提供原始数据所表达的信息。
因此,我们选择这两个公共因子作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两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得出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即
2.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
利用上述同样的方法,首先对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是否适合因子分析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KMO值为0.751,属于一般水平;球形Bartlett检验的相伴概率P值为0.000。这表明该十项指标适合做因子分析。其次,得到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的因子特征根、方差贡献率及累计方差贡献率(见表2)。按照特征根大于1的原则,我们选入2个公共因子,其累计方差贡献率为88.698%。
因此,我们选择2个公共因子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以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2个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得出各省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即
3.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等级差
由公式1和公式2,分别计算得到各省区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根据得分大小进行排序,并且将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排名和经济发展水平排名相减,得到各省区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的排序等级差。如表3所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排名前五位分别为:北京、江苏、上海、湖北、陕西,排名后五位分别为:贵州、青海、宁夏、海南、西藏。经济发展水平排名前五位分别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排名后五位分别为:新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
从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全国位次等级差来看,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领先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省区有15个,分别为:北京、江苏、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河南、云南、安徽、黑龙江、江西、广西、甘肃、贵州、新疆。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省区有14个,分别为:上海、山东、广东、浙江、福建、天津、重庆、内蒙古、河北、山西、海南、西藏、青海、宁夏。只有辽宁、吉林两省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位次一致,等级差为零。
另外,等级差绝对值最小的分别为:辽宁、吉林、北京、山东、广东、贵州、新疆、西藏等。等级差绝对值最大的分别为:内蒙古、陕西、四川、天津、甘肃、宁夏等。
4.相关性分析
为了大体衡量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度,将反映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值进行相关性分析,计算它们之间的肯德尔(Kendall)相关系数和斯皮尔曼(Spearma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这两个系数都在0.01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反映匹配性的肯德尔相关系数为0.497,反映等级相关程度的斯皮尔曼相关系数为0.697,两个系数的数值都比较低。所以,可以初步认为,我国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协调性较差,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当地经济发展存在脱节的现象。
三、研究结果
(一)依据等级差大小的五类划分法
根据已有研究的相关经验,我们将等级差划分为五个层级,并相应地定义为不同类型,具体可划分为:等级差为0,表示强协调;等级差在[-2,-1]和[1,2]之间,表示协调;等级差在[-5,-3]和[3,5]之间,表示较协调;等级差在[-9,-6]和[6,9]之间,表示较不协调;等级差在±10以上,表示强不协调。
因此,如表4所示,各省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表现为:(1)具有强协调关系的省区有2个,分别为辽宁、吉林;(2)关系协调的省区有9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江西、广西、贵州、新疆、西藏;(3)关系较协调的省区有6个,分别为江苏、重庆、河北、黑龙江、安徽、青海;(4)关系不协调的省区有14个,其中较不协调的省区7个,分别为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山西、海南、云南;(5)关系强不协调的省区有7个,分别为天津、福建、内蒙古、宁夏、陕西、四川、甘肃。
总体而言,属于协调类型的省区有17个,占比约为55%,仅过半多一点,而属于不协调类型的省区有14个,约占45%。
强不协调各省区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除了协调与不协调的差别外,不同类型内部还存在着水平上的差异,有高发展水平的协调或不协调,也有低发展水平的协调或不协调。因此,还可以依据发展水平程度对各省区的协调情况进行划分。
(二)依据发展水平程度的九类划分法
如果将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排序各自分为三等分,将第1至第10位设为高水平区,第11至第20位为中等水平区,第21至第3l位为低水平区,那么,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关系可以划分为九个区域。如表5所示,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大致可以分为六个类型:
1.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高水平区间的A区,即高水平协调区,处于该区间的省区有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辽宁6个省区。
2.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中等水平区间的E区,即中等水平协调区,处于该区间的省区有重庆、河北、吉林、黑龙江4个省区。
3.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低水平区间的I区,即低水平协调区,处于该区间的省区有海南、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新疆8个省区。
4.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高位弱协调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研究生教育处于高水平区间,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处于中等水平区间,即表中的B区,具体包括湖北、湖南、陕西、四川4个省份;二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高水平区间,而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处于中等水平区间,即表中的D区,具体包括天津、浙江、福建3个省区。
5.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低位弱协调区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研究生教育处于中等水平区间,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处于低水平区间,即表中的F区,具体包括安徽、河南、甘肃3个省份;二是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水平区间,而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处于低水平区间,即表中的H区,具体包括山西、宁夏2个省区(宁夏的经济发展水平暂归入中等水平区间)。
6.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盲区”,即C区和G区,一种是研究生教育高度发达,而经济发展水平却极度落后,另一种是经济高度发达,而研究生教育极度落后。从理论上讲,这两个区域应该属于盲区,不应该有省区落入该区间,但从表3的结果显示,内蒙古的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第十位,而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处于全国的第二十五位,所以被列入G区内。其原因可能主要是因为近些年来内蒙古所蕴含的丰富自然资源的巨大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促使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从而使经济发展水平跃升至全国中上游水平,而其研究生教育的基础较为薄弱,且发展速度远落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所以形成了这样一个巨大的反差。
在这些区域之间,低水平协调区中(I区)的省区数量要分别大于高水平协调区中(A区)的省区数量、中等水平协调区中(E区)的省区数量;高位弱协调区中(B区和D区)的省区数量要大于低位弱协调区中(F区和H区)的省区数量。这说明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具有以低水平协调和高位弱协调为主的特点。
四、结论
经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程度不高,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省区大约为17个左右。协调性的评价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反映:一是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值的相关系数中,反映匹配性的肯德尔相关系数为0.497,反映等级相关程度的斯皮尔曼相关系数为0.697,两个系数的数值都比较低。二是利用等级差衡量协调性的分类中,属于协调类型的省区有17个,占比约为55%,仅过半数多一点,而属于不协调类型的省区有14个,约占45%。三是依据发展水平程度的分类中,高水平、中等水平和低水平协调区的省区共有18个,占比约为58%,虽略高于等级差分类中的比例,但仍旧偏低。
2.我国区域研究生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具有以低水平协调和高位弱协调为主的特点。具体为,处于低水平协调区的省区有8个,分别大于高水平协调区中的6个、中等水平协调区中的4个;处于高位弱协调区的省区有7个,高于低位弱协调区的5个。
3.东北地区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协调性高,其中辽宁和吉林两省属于强协调,黑龙江属于较协调;东部地区的浙江、福建和天津等省市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远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等省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领先于经济发展水平;西部地区的陕西、四川、甘肃等省的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远领先于经济发展水平。
4.2009年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排名前六位分别为北京、江苏、上海、湖北、陕西、广东,经济发展水平排名前六位分别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这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省市中,湖北、陕西、天津和浙江四个省市的研究生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协调性较低。
收稿日期:201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