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基于北京市业主集团的调查与分析_政治论文

当前城市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基于北京业主群体的调查与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产论文,北京论文,阶层论文,业主论文,群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93.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0)06-0094-07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方法

关于中产阶层①政治性格及社会功能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1](PP206-207)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工业化和社会变迁的加速,新兴的中产阶级成为了政治和社会分析的一个重要主题。当代著名社会学家米尔斯认为,美国的新中产阶级从整体上来看具有“政治后卫”与“消费前卫”的特征。[2](PP326-327)亨廷顿则强调指出,“在大多数处于现代化的社会里,真正的革命阶级当然是中产阶级。此乃城市中反政府力量的主要源泉。正是这个集团的政治态度和价值观支配着城市的政治”[3](PP263-264)。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中国新兴的中产阶层也开始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陈捷和布鲁斯·迪克森指出,从总体来看,中国中产阶级倾向于支持现有的政治体系,民主价值观、生活满意度、政府政策绩效以及对官员腐败程度的评估这四个指标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家对现有政治结构的评价。[5](PP 780-784)李春玲发现,新中产阶级对于政治民主则表现出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他们普遍赞赏西方的政治民主体制……另外一方面,较少有人认为中国需要立即推行西方的民主制度。”[5]与陈捷和李春玲的观点不同,张翼认为,与其他各阶级阶层相比,中产阶层的社会批判意识渐趋显化,其政治态度也并不保守,而在中产阶层内部,“新中产阶级”比“老中产阶级”更具“社会改造”的风险。[6]李路路和李升区分了两种类型的中产阶级,即“内源中产阶级”和“外源中产阶级”,他们认为,前者在政治意识和消费意识方面相对保守,而后者在政治意识上会较为激进,在消费意识上也会较为前卫。[7]

上述文献为我们认识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提供了启发,然而现有研究存在如下两方面不足:其一,在进行操作化测量时,有些研究者选取的指标并不能对政治态度这一核心概念进行有效测量。例如“对社会公平程度的评价”、“个人生活感受”、“安全感”等指标可以用于对政治态度进行解释,但是其本身并不能直接用于测量政治态度。其二,各项研究之间的操作化指标缺乏比较和积累,从而使研究结论缺乏足够可比性。

本文将以对北京业主群体的实证调查资料为基础,系统分析当前城市中产阶层政治态度的基本特征,并探讨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在政治态度上的异同,从而深化中国学术界关于中产阶层的研究。首先,在借鉴现有操作化指标的基础上,本文选择如下四个方面的指标对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进行测量:(1)关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看法;(2)关于政治发展路径的看法;(3)关于地位不一致性的评价;(4)政治效能感。

其次,笔者选择商品住宅社区的业主进行问卷调查,以便从一个侧面了解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如何界定中产阶层,学术界尚未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大体而言,客观指标包括收入水平、资产占有量、消费水准、受教育程度、权力等等;而主观指标则包括他人的认定和自我的认同两个维度。[8]本文将居住在商品住宅之中的业主群体作为北京中产阶层的典型代表,有三个方面的依据:其一,在当前中国,拥有舒适宽敞的住房,被认为是中产阶级最重要的身份标志[5];其二,从职业来看,94.2%的被调查者主要从事非体力劳动,具有中产阶级的典型特征;其三,从自我认同来看,高达83%的业主自认为是属于中产阶层,这说明我们所界定的中产阶层与其自身的阶层认同具有高度的相关性。②

对北京业主群体进行调查之时,采取了两阶段抽样方法。第一阶段,我们依据社区规模、建设年限和住宅类型三个因素,采取配额抽样的方法成功抽取了23个小区;第二阶段,进入小区以后,我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业主进行调查。问卷调查于2008年7月进行,8-9月进行问卷复查、录入和补充调查工作。共发放问卷693份,回收问卷622份,其中有效问卷606份,有效回收率占发放问卷总数的87.4%。问卷回收后,我们先用Excel录入数据,然后使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当前城市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

1.关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看法

依据对北京业主群体的调查,在提及“集会游行容易造成社会混乱和影响社会稳定”这一说法时,表示“同意”和“说不清”的,高达61.7%,只有38.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同意”;在提及“成立各种非政府组织会破坏社会和谐”这一说法时,表示“同意”和“说不清”的高达54.3%,只有45.7%的被调查者不同意这一说法;在提及“政府领导人就像一家之长”时,表示“同意”和“说不清”的占52.4%,表示“不同意”的占47.6%(参见表1左栏数据)。

调查问卷还设计了这么一道问题:“有人担心个人自由较多就容易破坏社会秩序,另一些人认为只有个人可以自由发展,社会才能充满活力。您更同意哪种说法?”调查结果显示,高达61.9%的被调查者表示社会秩序是最重要的,而只有12.5%的被调查者表示个人自由是最重要的,此外,有22.8%的被调查者选择“说不清”。

由此可见,从总体上来看,当前中产阶层在对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关系进行评价时,更加强调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而将个人自由置于次要考虑的位置。

在涉及到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关系的三个指标上,我们的调查问卷和陈捷等人的调查问卷完全一致,而调查结论也与陈捷等人的研究发现大体相同。在2006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陈捷和迪克森组织的课题组对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的民营企业家进行了抽样调查,分别列举了A1—A3所示三种表述,请被访者进行选择。回收的有效问卷中,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三种说法的分别占17.3%、31.9%、39.9%(参见表1右栏数据)。由此可见,无论是北京商品房住宅的业主群体,还是东南沿海五省的民营企业家,他们都优先强调社会秩序,而非个人自由;不过,东南沿海的民营企业家群体更加强调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价值,其中的原因可能在于,民营企业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依赖于稳定的社会环境。

2.关于政治发展路径的看法

依据对北京业主群体的调查,在提及“党政一元化领导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的发展,最适合中国的国情”这一说法时,表示“同意”和“说不清”的,高达80.0%,只有20.0%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同意”;在提及“一个国家如果有几个政党竞争参政,会导致政治混乱”这一说法时,表示“同意”和“说不清”的高达61.3%,而有38.7%的被调查者不同意这一说法;在提及“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应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时,表示“同意”的比率占60.4%,而表示“不同意”和“说不清”者占39.6%(参见表2左栏数据)。

表2数据还显示,在涉及到政治发展路径的三个指标上,我们的调查结论也与陈捷等人的研究发现完全一致。陈捷和迪克森请被访的民营企业家分别对B1—B3所示三种表述进行选择,表示“不同意”B1和B2两种说法的分别占13.2%、28.4%,而同意B3说法者高达80.4%(参见表2右栏数据)。

在对北京业主进行调查时,我们还请被访者评估了经济发展和民主发展的优先性问题。有38.1%的被调查者表示经济发展更重要,而有31.0%的被调查者表示民主发展更重要,此外,有27.2%的被调查者选择“说不清”。尽管有超过三成的被调查者将民主发展置于优先选择,将经济发展作为优先选择的业主仍然占主导地位。

北京的多数被调查者并不认为素质是制约选举发展的因素。在提及“中国人素质不高,搞不了选举”之时,有高达52.7%的被调查者明确表达了反对意见,赞成者只有13.7%;在提及“竞选只会把秩序搞乱”之时,有44.4%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同意,而同意者只占13.4%。

综合以上数据,大致可以得到如下初步结论,即在现有政治制度框架内,增强选举的竞争性,逐步扩大参与,是广大中产阶层比较赞同的政治发展路径。

3.关于地位不一致性的认知

地位不一致性这一范畴,来源于社会学的多元分层理论。依据马克斯·韦伯开创的分层研究传统,可以依据财富、声望与权力等标准对个人的阶层归属进行划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在这三个分层维度之间具有相同的位置,不同维度、不同类型的地位之间完全地相互对等并不是恒常的现象,这样就出现了地位不一致的问题。著名的社会学家伦斯基和戈夫曼都对地位不一致的社会政治效应进行了探讨。[9][10](PP405-413)(PP275-281)伦斯基指出,地位不一致者可能会在社会运动中充当领导者;一个充满地位不一致的社会是不稳定的,会产生使其变动的压力;而戈夫曼认为,地位不一致性与社会中改变权力分配的倾向相关,地位不一致者表现出比地位一致者更大的变动偏好。

在对北京业主进行调查时,我们分别询问了他们对自身经济地位的认同和对自身政治地位的认同,从而测算了业主群体对自身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不一致性的主观认知(参见表3数据)。

表3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有超过一半的人(52.5%)认为其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完全一致,甚至有5.9%的被调查者认为,其政治地位高于经济地位;与此同时,接近四成的被访者(37.5%)表示,其政治地位低于其经济地位。

根据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得到如下发现:(1)认为其政治地位低于其经济地位的业主,对于经济发展的偏好,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偏好与其他业主没有显著差异;(2)在衡量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关系的三个指标上,他们更多地赞同依法游行示威表达诉求,更加赞同通过成立社会组织来表达诉求,更多地反对家长式的决策模式;(3)在关于政治发展路径的三个指标上,认为经济地位低于政治地位的这部分业主更多地赞成增强选举的竞争性,更多认为现有政治领导选举机制具有改革的空间。这表明,自认为政治地位低于经济地位的这部分中产者,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积极推动者。

4.政治功效意识

政治功效意识(political efficacy)是指“个人认为其政治行为对整个政治过程具有影响力的一种感受”[11](P107)。政治功效意识是预测公众政治参与模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民众评价政府和评价本身政治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政治功效意识的高低,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民众参与政治事务的意愿,也会影响政治运作的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功效意识已经成为了当代民主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有研究者指出,在“民众政治态度的研究上,政治功效意识是仅次于政党认同而被广泛研究的一个主题”[12]。

在问卷调查之中,涉及到政治功效意识的有如下指标:

D1 我觉得自己很有能力参与政治;

D2 政治太复杂了,我们老百姓实在搞不懂;

D3 现在像我这样的人也可以影响到政府的决策;

D4 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党和政府的责任,而不是老百姓;

D5 如果可以自荐竞选的话,我觉得自己有能力当选人大代表。

调查数据显示,业主群体的政治功效意识从整体上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在对C1—C5所列五个陈述进行评价时,高政治功效意识者所占比率分别为26.9%、33.6%、17.3%、43.6%和26.0%。

笔者所在课题组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曾经对北京城区917名居民的被调查者进行调查,有四个测量指标与2008年度业主调查的测量指标完全一致。由表4可知,在测量政治功效意识的主要指标上,北京业主群体和北京城区居民之间没有显著差异,这就是说,业主对自身政治参与能力的评估,以及业主对政府回应公民需求的预期,与普通北京市民无显著差异。而在自荐竞选人大代表的能力这一指标上,业主群体的评估还显著低于普通市民,其中可能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业主之中有高达27.5%的被调查者不具有北京户籍,他们以外地选民身份来竞选基层人大代表,具有诸多制度上的障碍,而且,他们在北京所具有可调动的资源也相对比较有限;其二是,有部分小区的业主在2003年和2006年曾经以自荐候选人的身份参选人大代表选举,但是成功率非常低,这使他们对自己竞选成功的预期相对比较低。

政治功效意识有两个维度的区分,一个维度是内在政治功效意识,主要是指个人对自我认知、理解和参与政治的能力的评估;另一个维度是外在政治功效意识,主要是指个人对政府回应公民的诉求的能力的认知和感觉。依据这种区分,我们可以识别出四种类型的政治行动者:(1)低内在功效意识,低外在功效意识;(2)低内在功效意识,高外在功效意识;(3)高内在功效意识,低外在功效意识;(4)高内在功效意识,高外在功效意识。依据调查数据,我们可以得到表5:

依据表5数据,我们可以大致得出如下判断:(1)中产阶层中的多数成员是典型的政治疏远者,他们对于自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政府回应政治参与的能力的评价都比较低。从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任职能力两个维度来看,有超过60%的被访者为政治疏远者,而从政治理解能力和政治使命感维度来看,大约50%的被访者为政治疏远者;(2)对内在功效意识和外在功效意识的评价都比较高的业主,所占比例也比较低,无论依据哪个维度进行测算,均低于10%。换言之,在中产阶层中,现有政治模式的坚定支持者所占比率相对比较低;(3)中产阶层中,有一部分成员对自己参与政治的能力评价比较高,而对政府回应政治参与的能力评价比较低,依据四种维度进行测算,这部分人的规模大约在15%-35%之间。

三、两类中产阶层政治态度之比较

当前中国中产阶层并不是一个同质性的群体,不同类型的中产阶层在社会历程上存在较大差异,其生活境遇也各不相同。李路路和李升依据“再分配-市场”的二元分析框架,将中产阶级区分为“内源中产阶级”和“外生中产阶级”,前者是指在国有部门中的管理、技术和事务人员,而后者是指在非国有部门中的管理、技术和事务人员以及私营企业家。[7]这种区分方式对于揭示中产阶层政治态度的复杂性具有重要意义。

借用李路路和李升的分析框架,本文以被访者工作单位的类型为依据,将中产阶层区分为“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前者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集体企业工作的业主,约占57.8%;后者主要是指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工作的业主,约占42.2%。表6数据展现了两种类型的中产阶层在政治态度各主要指标上的异同。

依据表6数据,可以得到如下判断:

第一,在对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关系进行评价时,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存在显著差异。体制内中产阶层更加强调社会秩序的重要性,相对而言,体制外中产阶层将个人自由置于比较优先考虑的位置。

第二,在对地位不一致性的认知上,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也存在显著差异。在体制内中产阶层中,高达61.2%的人认为“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一致”,认为“政治地位低于经济地位”的只占31.3%;而在体制外中产阶层中,认为“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一致”的只占45.9%,认为“政治地位低于经济地位”的占49.6%。换言之,体制外中产阶层更多体认到地位不一致性。

第三,在衡量政治功效意识的主要指标上,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并不存在显著差异。

第四,在就政治发展路径发表意见时,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也不存在显著差异。换言之,两者都赞成在现有政治制度框架内,通过逐渐增强选举的竞争性和逐步扩大参与来推进政治发展。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是,体制内中产阶层更加赞成“政府主要领导人应该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对这一说法表示“同意”的占64.4%;而体制外中产阶层中,这一说法的赞同率只有54.9%。体制内的中产阶层更加赞成差额选举,这一现象可能与近年来党内民主建设和公推直选试点的广泛开展有关,其具体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四、总结与讨论

依据对北京商品住宅社区业主群体的抽样调查资料,本文从四个维度对当前城市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进行了描述,并对“体制内中产阶层”和“体制外中产阶层”政治态度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现将有关发现强调如下:

1.当前城市中产阶层是一个在政治态度上比较保守的群体。从总体上来说,他们对社会秩序的追求优先于个人自由的追求,他们对发展经济的渴望甚于发展民主的偏好;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其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基本一致;依据多个指标的衡量,中产阶层在政治功效意识上与普通的北京市民没有显著差异;在发展民主的路径上,他们更加赞成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增加选举的竞争性。这些结论与陈捷、李春玲的调查发现基本吻合,而与张翼的判断存在一些差异。

作为一个还在成长的阶层,北京的中产阶层所显现的这种保守性格,可能与以下四个因素有关:第一,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城市,北京的中产阶级形成了相对比较大的规模;第二,由于地处首善之区,基层行政机构的财政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中产阶层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少,即使受到侵害,北京的中产阶层捍卫权益的渠道相对比较多;第三,现在的中产阶层多为第一代中产,大多数人是从一个普通城市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变成了中产阶层的一员,其社会地位实际上是有所上升,而相对剥夺感不是很强烈;第四,本文以拥有房产作为界定中产的标志,事实上没有将一些无房产的“准中产”纳入考察范围,有些“准中产”无论是从职业性质来看,还是收入层次来看,也是典型的中产者,他们的政治态度如何,有待深入研究。

2.城市中产阶层的保守性是有条件和限度的。调查显示,在城市新兴的中产阶层中,有超过30%的成员认为其政治地位低于其经济地位,大约15%-35%的成员认为其自身具有比较强的政治参与能力,但是其诉求没有得到政府的有效回应。这种社会地位认知的不一致性,以及内在政治功效意识和外在功效意识的不对称性,在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中产阶层参与集体行动、积极表达利益诉求的基本动力。在2003年和2006年深圳、北京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过程之中,在2007年厦门PX项目选址过程中,以及2008年上海磁悬浮规划所引发的散步事件中,部分业主通过和平有序的方式积极、理性而有效地表达其诉求,便是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中产阶层集体行动的目标都有明确的经济利益取向,均属于低政治化的行动。由于“大众抗议式的集体行动的发生频率在中国都市环境中有日益增长的趋势”[13],如何通过优化基层治理结构,引导广大市民更为有序地表达其利益要求,更为有效地吸纳其合理诉求,从而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时间紧迫性。

注释:

①在当前中国的学术语境中,多数学者所使用“中产阶层”一词,大致等同于西方学者所使用的“中产阶级”(middle class)。本文在多数表述中均使用中产阶层,而在引述他人文献时,则遵照原文表述,使用中产阶级。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中产阶级调查”课题组在2007年进行的另外一项调查,也是先抽取15个中高档商品房社区,然后进入社区进行随机抽样,共完成450个样本。参见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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