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野草》的情感解读与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野草论文,情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入和对西方各种思潮、学说及批评方法的借鉴和吸收,《野草》研究者们以开放的视野和多元的视角,积极拓展《野草》研究的新领域,提出了一些富于启示意义的观点和见解。
一 走近鲁迅——情感道德维度的《野草》研究
从情感道德维度研究《野草》,始于1993年又央在《鲁迅研究月刊》第5期发表的《〈野草〉:一个特殊序列》,但此文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普遍重视,直到2000年随着加拿大籍学者李天明著的《难以直说的苦衷——鲁迅〈野草〉探秘》的出版,才拉开了近年来从情感道德维度研究《野草》的序幕。在此之后,从情感道德维度解读《野草》的文章时有新的见解与发现,开创了《野草》研究的新局面,将鲁迅还原为具有七情六欲、徘徊于新旧道德之间的活生生的“人”。基于这种研究角度而出现的研究文章有:《爱情的湍流灵魂的炼狱——走进〈野草〉艺术世界》①、《“他于是遇到火,而且我以为这火是真的”——鲁迅的〈秋夜〉破译》②、《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鲁迅〈影的告别〉破解》③、《鲁迅〈野草〉题辞破解》④、《否则,离开——鲁迅散文诗〈墓碣文〉破解》⑤、《否定情感的求乞与施舍——解读〈求乞者〉的情感表现和思想内涵》⑥、《他使我觉得是在人间,是在人间活着——鲁迅爱情散文诗〈一觉〉赏析》⑦、《〈野草〉实为爱情作证》⑧、《〈秋夜〉一首含蓄委婉的爱情诗》⑨等。
李天明《难以直说的苦衷——鲁迅〈野草〉探秘》,以将近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从情感道德维度研究《野草》中的11篇散文诗,“辨析那些诗篇中不时泄漏的作者在准备离弃他的旧式妻子朱安,而接受他的学生许广平作为情人的人生关头所经历的深刻的情爱和道德的两难。”⑩李天明以鲁迅的个人情感生活为研究角度,以“文本互证”为理论基础,以“文本互证”、“私典揭秘”为主要的论证手段。他认为,“《野草》也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文本体系,其中散文诗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相互交织关联,而且也和鲁迅其他作品构成有迹可寻的交织关联。”(11)他以鲁迅文本中所出现的相同的意象、大量的现代材料和古典诗歌的典故来论证《野草》中意象的含义,以此来破解鲁迅的“私人典故”,提供了许多新颖的阐释。如《秋夜》中两株分别描绘的枣树,他认为这是“鲁迅困窘夫妻生活的象征”;将《影的告别》解释为“诗人潜意识里希图离异妻子的意愿”;《我的失恋》在深层上“是诗人对自己不幸婚姻的自嘲”,是鲁迅和朱安不能互相交流的命运悲剧,是“鲁迅不和谐的夫妻关系的真实写照”;《复仇》折射出鲁迅与朱安“夫妻间的对抗”,文中的男女是“不和谐情感生活的形象化”;《复仇〈其二〉》是“借这个宗教题材突现现实普通人的世俗的痛苦”,是鲁迅“个人情感痛苦和性苦闷的淋漓尽致的形象化表达”;《希望》的主题是“呼唤生命力和爱”;《好的故事》则是“浅表层次的思乡和潜隐层次的渴望情爱的两个主旋律交奏回响”;《过客》中的“她”不是“小女孩”,而暗指朱安,“兀鹰”和“过客”则是鲁迅自我的象征;《死火》中的“死火是许广平或爱的象征”,“我”是鲁迅的自我象征;《墓碣文》中的墓主人是鲁迅“一系列自我形象的一环”,其死亡是“鲁迅道德自省的一种隐喻”,“中无心肝”是“没有良心的形象的表达方式”;《腊叶》是“献给许广平的”,是写“爱情带给他的心理负担”,该诗包含着鲁迅对他们两人的感情能否持久的担心……李天明的论述多有独创之处,基本上言之有据,形成了完备的研究体系,可自圆其说,成一家一言,为《野草》研究开辟了新的途径。从其他角度入手难以解释的文本,引入“私典”解释后,变得既合情合理又晓畅易懂。这种解释方式避开了对《野草》文本的意义的追问与哲学的探讨,用情感生活印证文本中的各种意象,达到了举重若轻的效果,虽然对鲁迅生命哲学的认识有所弱化,却也不失为可行的捷径。但是在使用“文本互证”与“私典揭秘”过程中,对某些意象的分析有错误运用研究方法的倾向。例如在对《秋夜》的分析中,李天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断:“野草”即“野花草”,“是一个重要的意象群,频繁地出现在众多散文诗中”,“这些‘野花草’的形象或多或少折射出象征的意味。需要指出的是,‘野花草’不仅在《野草》中是鲁迅的私典,而且在汉语言文学中也是一个公认的用以指婚外恋情的隐喻。”(12)这是李天明运用“私典”分析文本,产生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断,研究者胡尹强认为这是李天明对《野草》研究最“富于开拓性的揭示”,并“完全同意李天明对《野草》书名隐喻意蕴的解释:‘野草’是‘婚外恋情的隐喻’”(13)。在对“野草”意象的分析中,李天明首先将“野草”等同于“野花草”,再把“野花草”与民间的野花野草所蕴涵的婚外情的意义联系起来,似乎野草也与婚外情等同,这种结论的得出根源于他在无形中对语言进行的置换。首先需要确定的是:野草未必等同于野花草,野花与野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野花在民间多被喻以婚外情,这与李天明的理解一致。而野草在古典诗词中,流传最为广泛的含义体现在“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诗中,它承载的是“野火烧不尽”的精神内涵。所以,野花与野草在传统与古典的视野中,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只不过它们的外延有所相近罢了。其次,“野草”是全书的题名,歪曲“野草”的含义,仅将其等同于婚外恋情的“野花草”,无疑会误导阅读者对《野草》整体主旨的理解。研究者在对此进行论述的过程中,需要本着谨慎而严肃的研究态度,否则会使《野草》的整体研究偏离轨道。在“野草”意象的“文本互证”与“私典揭秘”中,我们不难发现,“私典揭秘”处于主导地位,它决定着“文本互证”选择哪些文本资料以及对文本进行哪种层面的分析。在《墓碣文》的解读中,李天明用“文本互证”的方法把墓主人的“中无心肝”视为“没有良心的形象的表达方式”。死尸的“中无心肝”难道可以等同于民间话语中的抛弃结发妻子的“没有良心”吗?这样的“文本互证”就使原本科学的研究方法沦为了目的的工具,并且这个工具是随时可以为了目的而做出牺牲的。以“私典揭秘”为前提,忽略研究的科学性、严肃性是对《野草》进行情感道德维度研究的最致命的弱点,也是后来以此种研究方法为主导的《野草》研究流于庸俗化和虚构化的最早源头。
胡尹强是沿着情感道德研究的脉络,一走到底的《野草》研究者,东方出版社于2004年11月出版了由胡尹强著的《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只凭书名便可夺人眼球。加之此书对鲁迅感情索隐的极端执着,便在《野草》研究界,一“书”激起千层浪,众多评价褒贬不一。不过,此书虽然陷入情感索隐的泥潭,但是它为人们提供了读“懂”鲁迅的另一种可能。
《野草》研究者在为《野草》提供情感、道德层面上的探索外,仍坚持多层面、多角度对《野草》进行解读,有的时候也会将同一诗篇放置于不同层面下解读,以期达到全面的了解。而胡尹强就走向了极端,他用情感解读的方式解释了《野草》中所有的散文诗,碰到无法解释圆通的文本,他就将其冠之以“一片铁甲”和“障眼法”的名称。为了证明《野草》是“为爱情作证”,他不惜以想象和小说笔法来臆测鲁迅与许广平之间的交往历程。不论鲁迅是否“为爱情作证”而写《野草》,在胡尹强的笔下,《野草》已经成为“泛情”的代名词,最极端的例子莫过于对《淡淡的血痕中》的解读。其他的篇章皆可以与“情”有暧昧的附会关系,唯此篇实难附会,就连想象与虚构的论证方法都无法使其与爱情联系起来,于是胡尹强就提出了为什么鲁迅会在爱情散文诗集中加进一篇针对时下政治思考的伪问题,然后答之曰:“是《野草》最大的障眼法”(14),“诗人对读者阅读注意力一种故意的误导”(15)。这样的论断方法就使《野草》研究走入了“爱情论”的偏执,虽然从情感道德维度阐释《野草》产生了一些有启发性的论断,但是过犹不及,原本比较正确的研究思维和角度的过度使用使《野草》研究陷入了“滥”与“俗”的泥潭。不过,虽然胡尹强的《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在某些程度上破坏了文学研究的准则,有些篇章的分析充满了臆断和想象,但是他的“大胆的假设”挑战了鲁迅研究界的权威,富有创意的分析打破了研究界已成的定论,许多篇章的解读确实能自圆其说且引人深思,这就已经足够称得上是《野草》研究界的新收获了。
从情感道德维度解读《野草》的研究文章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诸位研究者的研究成果也证实了这种研究方法的生命力。但是如果将《野草》定性为爱情散文集,认为所有的篇章都与爱情有关,那就近于偏执了。毕竟鲁迅自己也说过,他的哲学都包括在他的《野草》里。《野草》中虽有爱情,却并非只有爱情。而且有些篇章也未必就有研究者所说的微言大义。不过,在后现代主义文论那里,读者本人有着对文本的能动的甚至创造性的解释权,只有经过读者的阅读和解释,文本的意义的建构才能得到完成,读者、欣赏者的参与形成了对作品的“二次创作”。《野草》作为一部象征主义的杰作,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只有允许各种研究声音的出现,才能使《野草》研究在更为开放的学术环境中走向进一步的繁荣。近年来的情感道德维度的《野草》解读,引起了研究界的注意,以上研究者的文章给研究界带来了不小的冲击,研究界对这些研究成果的意见可谓褒贬不一。裴春芳《“私密探典”的独创与偏至》(16),王莹整理的《〈野草〉能确证是爱情散文诗集吗?》(17),李今《研究者的想象和叙事——读〈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想到的》(18),刘进才《文本阐释的有效性及其限度——近年来〈野草〉研究的偏至》(19)等文章都批评了情感道德维度解读《野草》过程中存在的牵强附会和索隐式的过于坐实的解读,却也肯定了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和价值,认为“通过对个人独特情感体验的掘发探询文本的产生及意义。这是使封闭的文本内部研究走出其狭小格局的有效路径”,“这种分析增进我们对《野草》的理解,而且揭示出一个不同于神圣化的‘革命家’的鲁迅形象,恢复了鲁迅作为一个肉身的、具有新旧混杂的情爱与道德观念的具体存在”。
《野草》需要有更多的读者参与到文本的解读中去。鲁迅,这个现代文学界最为独特的文学家、思想家,长久以来被研究界神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及文学界出现了“贬鲁思潮”,力图将鲁迅拉下神坛。鲁迅研究的舆论风向摆动,带动了随波逐流的大众话语,一时间似乎全民都在说鲁迅,但是真正从文本出发,阅读鲁迅作品的人有多少呢?读懂了鲁迅作品的人又有多少呢?希望自近年来兴起的解读鲁迅的新视角,可以引导读者从了解鲁迅的情感历程走向深入了解鲁迅的思想内涵。虽然某些研究者使情感道德研究方法的应用趋于泛滥,导致鲁迅研究走向了庸俗化,更由于牵强附会、充满想象的小说笔法,使鲁迅研究丧失了科学性,但是从整体来看,其功大于过,不少具有独创性、启发性的论点,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
二 比较研究视野中的《野草》
比较研究为《野草》研究提供了更为开阔的视野,在《野草》研究领域运用最多的比较研究是影响与平行研究方法。就影响研究来说,包括其他作家作品对鲁迅和《野草》的影响,以及鲁迅和《野草》对其他作家作品的影响两类。因为作家的文学创作活动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的,他在创作过程中必然会激发起积淀在他意识深层的文化资源,外来的某些信息或许会成为他创作的影响因素。布吕奈尔等著《什么是比较文学》中说到:“严格意义上的影响可以被确定为像难以捉摸而又神秘的机理一样的东西,通过这种机理,一部作品对产生出另一部作品而作出贡献(此外,秘密被掩盖在影响这个词的过去的意思里)”(20)。研究这些影响,就是将《野草》放在更为广阔的文学平台上进行考察,有助于《野草》研究的深化。进行《野草》影响研究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找到比较对象之间的事实联系,但是因为文学创作不是理论阐述或学术研究,形象思维的运用决定了艺术传播功能的模糊性。为论证影响的存在就需要对具体作家作品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对主题、题材与情节的分析、对典型人物的解剖,对艺术手法艺术风格的对比等等,这是《野草》影响研究中的重点和难点,因为它需要事实依据的支撑,需要进行科学、严肃的论证。影响必须是事实存在的,而不能是模棱两可、可有可无、假设性质的,所以如何确定比较对象之间确实存在的影响关系,是《野草》比较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平行研究指的是对没有事实关系的跨文化的文学现象进行比较研究时所运用的一种方法。《野草》平行研究中需要注意对比较的对象进行质的界定,不能拉郎配似的把《野草》与某某进行比较,得出一些类似“狗比猫大”、“猫比狗小”的结论,这就成了“具有无限可比性”的“滥”比了,忽视了平行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平行比较得出规律性的、有理论价值的新观点、新视角或新结论。近年来《野草》平行研究中就存在这种问题,牵强附会的比较,使《野草》研究陷入了“X与Y”的模式之中。
近年来,《野草》的比较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研究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需要引起研究界注意的问题。
在将鲁迅与现代、当代的作家进行比较的时候,许多研究者将当代作家张承志作为鲁迅的参照点。马丽蓉在《“冥冥中信任的只有鲁迅”——〈野草〉与张承志的散文创作》(21)中,认为与其说张承志在解读鲁迅时发现了自己的影子,不如说他是在鲁迅的思想文化资源中找到了“自我”,这绝非单项的被动的接受,更多的是心与血的沟通与回应。张承志的散文越来越烙有了鲜明的《野草》遗风,甚至一些具体篇章都可作比照性阅读。尤其是两人对散文文体的认同,既是鲁迅对张承志散文创作基质的深层召唤,也是张承志对鲁迅大散文遗产的文体彻悟,更是彼此心灵的默契与精神的共鸣。白草在《试论张承志对〈野草〉〈故事新编〉的解读》(22)中认为,《野草》和《故事新编》是张承志最喜爱的鲁迅的两部作品。尽管张承志没有专文讨论这两部作品,但在他的散文或学术随笔中,曾多处涉及。张承志对《野草》的议论,是用一种心灵参悟或者直觉接触的方式来表述的。他以自己的体验和心情,将心比心地接近了鲁迅创作《野草》时的心境,也即鲁迅自述的那种“颓唐”的、碰了许多钉子之后的心绪。另外,将鲁迅与穆旦进行比较研究,全红在《鲁迅〈野草〉的怀疑精神对穆旦诗的影响》(23)中认为,鲁迅的散文诗《野草》和穆旦诗都具有怀疑精神,这种怀疑精神的核心就是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鲁迅《野草》的怀疑精神从现代主义特质、多疑性和丰富性三个方面对穆旦诗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些影响研究的文章都是基于事实影响的基础上的,通过影响研究,挖掘鲁迅精神与当代作家的传承关系,既深化了对当代作家的认识,又使鲁迅精神的超越时代性得到彰显。
卢洪涛在《鲁迅〈野草〉与夏目漱石〈十夜梦〉比较论》(24)一文中,认为鲁迅的《野草》受到夏目漱石《十夜梦》的影响,无论在心灵的展示和梦境的营造以及象征手法的运用上,两位作家以及散文作品,都达到了相当程度的共鸣和默契;但《野草》较之《十夜梦》,更显示出求索奋进的执着和抗争精神,也体现出鲁迅和夏目漱石之间影响与超越的关系。此外,在《影响与超越——鲁迅〈野草〉与屠格涅夫散文诗比较论》(25)与《影响与超越——〈野草〉与波特莱尔散文诗比较论》(26)中,卢洪涛、公炎冰认为,鲁迅《野草》创作,从情感指向到题材、构思、章法、技巧甚至语言表达方面,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屠格涅夫散文诗创作的影响;但同时,《野草》在抒写感情的力度、反映生活的广度和表现思想的深度以及运用技巧的完美程度上,都远远高出了屠格涅夫的散文诗,从而实现了创作艺术上真正的超越。《影响与超越——〈野草〉与波特莱尔散文诗比较论》一文将《野草》与波特莱尔的散文诗进行对比,认为鲁迅很早就接触和翻译过波氏作品,《野草》从题材内容到主题构思及结构手法和语言表达等方面,都能找到波特莱尔象征主义创作影响的痕迹。鲁迅在接受外来影响时,是立足于自己的创造的,他把外来影响的合理因素,有机地融入自我艺术创造中,从而实现了思想的超越和艺术的独创。
从以上三篇《野草》比较研究的文章来看,研究者通过与世界著名的散文家的作品进行对比,将《野草》定位于世界优秀散文之列的高度,只有站在世界的高度研究《野草》,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到《野草》的哲学深度与艺术之美。但是研究者通过对比,得出鲁迅受到世界各国散文大师的影响,并都实现了对他们的超越,是不必要的。散文的美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他们的作品虽有相似之处,却各有各的风格与妙处,不必为了抬高鲁迅而说鲁迅最终超越了他们。并且,鲁迅与夏目漱石、屠格涅夫、波特莱尔等人之间未必就存在着事实上的影响关系,研究者也没有进行翔实的论证,与其说这是对《野草》的影响研究,不如划入到平行研究的行列中去。
赵山奎、马啸在《鲁迅的〈过客〉与尼采》(27)一文中探讨《野草》中过客与尼采的关系,从情节设置、思想意蕴、美学特征等方面揭示尼采的作品尤其是《查拉斯图拉如是说》对《过客》的影响,深化了对鲁迅在创作这一作品时的思想状态的理解。尼采与鲁迅在创作心态上也有相似之处,他们在精神上都承受着“存在良知之呼唤”的追击,都表现了以“无”为中心、为价值信仰的心态。《过客》与《查拉斯图拉如是说》有着明显的可比性,它们在情节、思想方面极其类似,比较研究对象的确立为文章提供了可行性,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
在《野草》比较研究方面,王吉鹏、张娟的《“过客”与“独语者”——鲁迅〈野草〉和何其芳〈画梦录〉比较研究》(28)认为,鲁迅与何其芳在思想上具有相同的精神特质,就是知识分子在革命低潮期找不到出路的孤独和彷徨,但是二者又有着本质的不同,同时二者在艺术表现和艺术渊源以及艺术影响方面有相似和相异之处。将鲁迅与何其芳进行平行比较,是比较得当的,只是“独语性”散文已经得到过研究界的关注,此篇文章的研究就显得不够深入了。王吉鹏、李红艳在《鲁迅〈野草〉与但丁〈神曲〉之比较》(29)中把《野草》与但丁的《神曲》进行比较,认为鲁迅与但丁都是本民族最伟大的作家。他们虽然处于不同的时空,但在精神上却具有一致性。《野草》与《神曲》是他们的忧愤之作,凝聚着对黑暗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抗争,对人类命运的思考与探索以及个人的情感体验。这种研究方法就稍有“X与Y”的嫌疑了。卜绍先在《“Promises to keep”与“前面的声音”——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停马〉与鲁迅〈过客〉的比较研究》(30)一文中,从艺术表现手法入手,将《野草》中的《过客》与弗罗斯特的《雪夜林边停马》进行对比,认为《过客》与《雪夜林边停马》表达了相同的主题,其意象组合的方式以及暗喻、象征、对比等艺术手法的运用均有相同之处。这说明不同语种的语言创作功能和人类思维形式是相似和相通的。
近年来,《野草》研究继承上个世纪末的研究高潮,又发现了新的境界,在对《野草》的情感解读方面有创新性的成果,在《野草》的比较影响研究方面也有所深入。《野草》研究翻开了新的一页,这优美的篇章将继续谱写下去。
注释:
①胡尹强:《爱情的湍流灵魂的炼狱——走进〈野草〉艺术世界》,《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5期。
②胡尹强:《“他于是遇到火,而且我以为这火是真的”——鲁迅的〈秋夜〉破译》,《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年第3期。
③胡尹强:《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鲁迅〈影的告别〉破解》,《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④胡尹强:《鲁迅〈野草〉题辞破解》,《浙江学刊》,2002年第6期。
⑤(13)胡尹强:《否则,离开——鲁迅散文诗〈墓碣文〉破解》,《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⑥田建民:《否定情感的求乞与施舍——解读〈求乞者〉的情感表现和思想内涵》,《鲁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2期。
⑦胡尹强:《他使我觉得是在人间,是在人间活着——鲁迅爱情散文诗〈一觉〉赏析》,《名作欣赏》,2006年第23页。
⑧李敏霞:《〈野草〉实为爱情作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⑨余放成:《〈秋夜〉一首含蓄委婉的爱情诗》,《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⑩(11)(12)李天明:《难以直说的苦衷——鲁迅〈野草〉探秘》,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114、120页。
(14)(15)胡尹强:《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79、288页。
(16)裴春芳:《“私密探典”的独创与偏至一评李天明〈难以直说的苦衷——鲁迅《野草》探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从刊》,2002年第3期。
(17)王莹:《〈野草〉能确证是爱情散文诗集吗?》,《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4期。
(18)李今:《研究者的想象和叙事——读〈鲁迅:为爱情作证——破解《野草》世纪之谜〉想到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6年第4期。
(19)刘进才:《文本阐释的有效性及其限度——近年来〈野草〉研究的偏至》,《鲁迅研究月刊》,2006年第6期。
(20)[法]布吕奈尔等:《什么是比较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
(21)马丽蓉:《“冥冥中信任的只有鲁迅”——〈野草〉与张承志的散文创作》,《宁夏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
(22)白草:《试论张承志对〈野草〉〈故事新编〉的解读》,《回族研究》,2003年第4期。
(23)全红:《鲁迅〈野草〉的怀疑精神对穆旦诗的影响》,《东疆学报》,2006年第4期。
(24)卢洪涛:《鲁迅〈野草〉与夏目漱石〈十夜梦〉比较论》,《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
(25)卢洪涛,公炎冰:《影响与超越——鲁迅〈野草〉与屠格涅夫散文诗比较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
(26)红涛:《影响与超越——〈野草〉与波特莱尔散文诗比较论》,《咸阳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2期。
(27)赵山奎,马啸:《鲁迅的〈过客〉与尼采》,《阜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28)王吉鹏、张娟:《“过客”与“独语者”——鲁迅〈野草〉和何其芳〈画梦录〉比较研究》,《扬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9)王吉鹏、李红艳:《鲁迅〈野草〉与但丁〈神曲〉之比较》,《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
(30)卜绍先:《“Promises to keep”与“前面的声音”——弗罗斯特〈雪夜林边停马〉与鲁迅〈过客〉的比较研究》,《攀枝花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标签:鲁迅研究月刊论文; 鲁迅的作品论文; 优美散文论文; 文学论文; 文本分析论文; 读书论文;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论文; 散文诗论文; 空间维度论文; 过客论文; 鲁迅论文; 张承志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