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就巴格达协议展开讨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巴格达论文,安理会论文,协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天来,联合国安理会就安南秘书长与伊拉克领导人达成的武器核查协议接连举行内部磋商,英美等国的代表还就协议中的一些敏感问题要求安南及其法律顾问作了具体解释和澄清。但因15个成员国在是否正式通过一项安理会决议的问题上争议较大,安理会至今未能结束对该协议的审议。
从磋商情况看,安理会15个成员国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意见和立场比较一致或接近:一是安理会成员认为巴格达协议是海湾战争结束以来,联合国与伊拉克所达成的“最全面、最稳妥、最可行”的旨在彻底销毁和妥善核查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协议。协议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如果有关各方认真遵守协议的规定,就能有效、彻底地进行核查,并能尽快解决伊拉克的武器核查问题,反之只会破坏联合国在伊拉克的武器核查工作;二是安理会成员国都表示要坚定地支持巴格达协议,积极推动该协议的早日实现。
不过,在15国代表团的单独审议和内部磋商中,也有不少争议和分歧之处。争议和分歧的焦点是安理会是否有必要就实施该协议专门通过一项决议。在这个问题上,英国和美国的立场与其他13个安理会成员国很不相同。英美两国坚持认为,在实际核查时萨达姆仍有可能重蹈以前阻拦核查人员的覆辙。为此,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警告萨达姆政权:如果反悔,就将面临“最严重的后果”。
英国和日本还带头起草了一份决议草案,并在2月26 日散发给了其他的安理会成员国。美国坚决支持这项决议草案,并正在设法动员其他国家作为该决议草案的共同发起国。
英美两国的主张遭到了安理会其他成员国的强烈抵制。其他安理会成员国认为,安南是在巴格达作为联合国最高行政长官和安理会的全权代表,同伊拉克最高领导人进行严肃认真的直接谈判后签署的这项协议。该协议已经具备法律有效性,安理会成员国核准后就可马上实施,安理会没有必要再为此专门通过一项决议。如果非要通过一项决议,应该充分肯定其有效性和重要性,而不要在其中写上对伊拉克进行威胁的内容。俄罗斯等国认为,这种威胁等于是变相的军事威胁,包含这种内容的安理会决议等于是在给协议的执行设置附加条件,很有可能破坏目前的和解气氛,导致不必要的麻烦和难以预料的后果。
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发言人陈然峰28日晨向记者透露,中国、俄罗斯、法国以及安理会中的不结盟运动成员国分别对该决议草案提出了修正意见。这些意见可归纳为四点内容:明确表示核准安南与伊拉克领导人签署的协议;主张尽快实施这一协议,不要人为地拖延实施时间;敦促伊拉克全面遵守联合国的有关决议和与安南签署的协议,同时使伊方看到希望并相信,只要认真遵守有关决议和协议,安理会就可考虑有关解除制裁的问题;反对在决议内容中含有任何对伊拉克“自动授权动武”的内容,强调对伊拉克是否违犯协议的问题,应由安理会来裁决并决定采取何种惩罚措施。
上述修正意见在关键问题上与英国决议草案有较大不同。尤其是上述第四点,力求避免对伊拉克的武力威胁,为保证协议的顺利实施提出了较为公正稳妥和符合实际的做法。而英美等国近来在安理会的磋商中,坚持要在决议草案中塞进对伊拉克进行变相武力威胁的内容。按照它们的主张,只要它们认为伊拉克有违犯协议的行为,就可在安理会不再裁决并授权的情况下,对伊拉克“自动使用”武力。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估计,安理会最早也要到3月3日才能结束审议和磋商,并就英国发起的决议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联合国人士估计,在英国进一步修改决议草案的内容和措辞后,安理会最后有可能就协议的实施通过一项决议。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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