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陈寿“三国演义”--马护士长对赵翼“22部史”的思考_三国志论文

浅谈陈寿“三国演义”--马护士长对赵翼“22部史”的思考_三国志论文

略论陈寿《三国志》迴护司马氏——读赵翼《廿二史劄记》有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司马论文,陈寿论文,廿二史劄记论文,三国志论文,读赵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国志》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史学名著,但也受到后人的批评,主要有三:一是挟私曲笔;二是尊魏为正统,迴护司马氏;三是“失之过略”。关于挟私曲笔,古今已有许多学者作过辩诬,本文不加赘叙,而仅就迴护司马氏一事略加辩释。

最早提出陈寿《三国志》迴护司马氏问题的是唐朝的刘知几。《史通,直书》说:“按金行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景开墓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虞;或发使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口无言,虞预干宝、各栖毫而縻述。至习凿齿,乃申死葛走生达之言,抽戈犯跸之言。”而最有代表性的是清人赵翼。《廿二史劄记》卷六《三国志多迴护》诸条有系统地指责陈寿对司马氏“迴护过甚”,并举出十余事作为例证。从此,陈寿迴护司马氏几乎成了定论。

指责陈寿迴护司马氏的第一个问题是《三国志》尊魏为正统。确如赵氏所指责的,陈寿于魏帝称帝,蜀帝称先主、后主,吴帝称名,是承认曹魏为正统。按司马氏本属魏臣,是篡夺了曹魏政权而建立晋朝的,其统治者自然要承认魏朝正统,蜀、吴伪朝。这从王沉的《魏书》就反映出来,王沉于魏帝称帝、蜀帝、吴帝则称名称贼。陈寿以蜀国的降人而入仕于晋,自然不可能也不敢去违背西晋统治者的正统观念,何况结束分裂而统一中国的是晋朝的统治者。陈寿《三国志》问世后,对其尊魏为正统本无异议,直至东晋偏安江左,君弱臣强,习凿齿疑心桓温将要篡位,才在其所著《汉晋春秋》中创议尊蜀汉为正统。《晋书,习凿齿传》载:“是时温觊觎非常,凿齿在郡,著《汉晋春秋》以载正之,……于三国之时,蜀以宗室为正,魏武虽受汉禅晋,尚为篡逆……。”其意为三国中曹氏夺汉是篡逆,不能算正统。司马氏世为汉臣,夺魏是为汉家报仇,其继承的是汉朝的正统,不属篡逆。这种理论本来就是强词夺理,幼稚可笑的,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引起什么反映。到北宋司马光编《资治通鉴》还是尊魏为正统。后来宋室南渡,偏安江左。为了巩固这个动荡的政权,朱熹等一些讲道学的士大夫才再次倡议尊蜀汉为正统,其理念影响深远,多为后代的士大夫所接受,并以此来非议陈寿。我们认为:正统本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封建统治者用来强调其政权是受命于天,合理合法,完全是为封建政治服务的一种理论。在分裂割据时期,要承认哪个王朝为正统,是根据当代封建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来决定的,绝对不是衡量一部史书好坏的准则,用以非议陈寿《三国志》是没道理的。

其二是《三国志》有关汉魏和魏晋禅让喜剧的记载,认为是为后代作俑。赵翼说:“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迴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履剑、加九锡,以及禅让,有诏有策,竞成一代书法。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1〕首载禅让故事的并非陈寿,而是班固。 班固在《汉书·平帝纪》虽无记载禅让的诏书、策文,但在《王莽传》中记载了王莽封安汉公、赐九锡、为摄皇帝的全过程,于文比《三国志》为繁。同时,从裴注的引书看来,王沉《魏书》、鱼鲞《魏略》诸书先问世,均有记载汉魏的禅让,《三国志》所载与这些书比较,可以说是删繁就简了。如陈寿记载汉魏禅让所引用的册文有170余字, 而裴注引《献帝传》所载的诏书、册文、劝进表等,其文繁于陈寿有几十倍。可见首载禅让诏册的不是陈寿,责怪陈寿为后世作俑,确实是“究有未安者。”

其三是有关司马师和司马昭的废立。赵氏说:“司马师之废齐王芳也,据《魏略》云:师遣郭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奕,芝奏曰:‘大将军欲废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悦。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芝曰:‘大将军乃可见耶?’太后乃付以玺绶。是齐王芳之废,全出于师,而太后不知也。魏纪反载太后之令,极言齐王芳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矣。”〔2 〕我们不妨先看《三国志·齐王芳纪》裴注引王沉《魏书》的记载:“是日,景王承皇太后令,诏公卿中朝大臣会议,群臣失色。景王流涕曰:‘皇太后令如是,诸君其若王室何!’咸曰:‘昔伊尹放太甲以宁殷,霍光废昌邑以安汉,夫权定社稷以济四海,二代行之于左,明公当之于今,今日之事,亦唯公命。’景王曰:‘诸君所望师者重,师安所避之。’于是乃与群臣共为奏于永宁宫。”按鱼鲞所载,郭太后是在司马师的胁迫下不得已而同意废曹芳的。而据王沉所载,则司马师是奉太后之令而不得已废曹芳的。二书所载截然相反,陈寿都不采用。陈寿在载太后令之前,就有“大将军司马景王将谋为帝,以闻皇太后”的记载,即先挑明废曹芳的阴谋是出于司马师,而后取得郭太后的认可,既不是司马师奉命,也不是郭太后受胁迫。他不采用群臣奏议而采用太后令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群臣奏议所言曹芳的“罪恶”更甚于太后令。

按郭太后即明元郭皇后,西平(治今青海西宁)人,郭氏世为河西大族。建安25(公元220)年,曹操卒,曹丕初继魏王位, 西平河右麹演乘机发动叛乱,郭氏家族参与这次叛乱,郭皇后是以“本郡反叛”而被没入后宫为奴的〔3〕。于曹氏有杀亲之仇。 因得魏明帝曹叡的宠幸,被封为夫人。后曹叡临危,在以中书监令刘放与司马懿为首的世家大族政治代表酝酿的一次政变中,郭氏被立为皇后。曹叡卒,郭氏便成为皇太后。陈寿说:“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权,皆先咨启于太而后施行。”〔4 〕这应该是有根据的,或不是为司马氏讳过。而入晋以后,郭太后的亲属郭芝,郭建等皆得以新朝的佐命功臣而封侯,与司马氏颇为融洽。

赵氏又批评说:“《魏书》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杀之迹。反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昭奏:称‘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侪横入兵阵,伤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延尉,结正其罪’等语。转似不知杀君之事,而反有讨贼之功。本纪如此,又无别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对此有人提出异议:“自道逆跡,於其辗转处见之:问臣所止,讨贼明矣;敕无杀害,用兵审矣;横兵入阵,行弑逆矣;诚欲守死,转抗战矣。天使贼臣自供其醜。成济之事史家隐之,但备载疏诏,而昭之弑君实不可掩矣。”〔5 〕认为陈寿是通过委婉的笔法来暗示司马昭弑君,即虽不敢直载其事,但却从记载司马昭所上的奏文来透露曹髦是死于司马昭之手。按骑督成倅乃是司马昭家兵中的骑兵将领,而直接指挥成倅兄弟行弑的乃是贾充。《汉晋春秋》载:“帝见威权日去,不胜其忿。……遂率僮僕数百,鼓譟而出。文帝(司马昭)弟屯骑校尉伷入,遇帝于东止车门,左右呵之,伷众奔走。中护军贾充又逆帝战于南阙下,帝自用剑。众欲退,太子舍人成济问充曰:‘事急矣,当云何?’充曰:‘畜养汝等,正谓今日,今日之事,无所问也。’济即前刺帝,刃出于背。”按陈寿身为蜀国的降人而入仕于晋,自然不敢直书司马昭弑君,但他确实用刊载司马昭的上书来隐示曹髦是死于司马昭之手,并无歪曲事实;不能称之为曲笔迴护。然而他的简略记载却略去贾充的罪恶,这就难免有为“尊者讳”之嫌。陈寿入晋以后的仕宦活动和编撰《三国志》是在贾充、贾后相继擅权的时期。尤其是惠帝即位不久,贾后即以张华“庶族,儒雅有筹略,进无逼上之嫌,退为众望所依”〔6〕而用以辅政。 陈寿入晋仕宦活动主要得力于张华的提携,所以他略去贾充的罪恶,或许不是偶然的。

赵氏不仅批评陈寿为司马氏讳,还批评他为魏朝讳。《廿二史劄记,三国志多迴护》条说:“然此犹日身仕于晋,不敢不为晋讳也。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并举例为证。然揆之有关记载,赵氏的批评亦有可议之处。

首先是批评陈寿为曹操屠城讳,即“寿作《陶谦传》,则专据《世语》,谓嵩为谦所害,故操志在复仇。此则因操之征谦,所过无不屠戮,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故坐谦以杀嵩致讨之罪,而不暇辨其主名也。”按曹操父嵩死事诸书记载不一,《三国志·魏武帝纪》注引敦颁《世语》说陶谦密遣数千骑追捕曹嵩,“阖门皆死。”引韦昭《吴书》则说“陶谦遣都张闿将骑二百卫送,闿于太山华(县名,在今山东费县东北)、费(在今山东费县西北)间杀嵩取财物,因奔淮南。太祖归咎于谦,故伐之。”赵氏据此而断言:“《吴书》所记,必系闿南奔后,自言其事,当属可信。”然而《吴书》明言“闿奔淮南,”其时割据淮南的是袁术,而非江南孙氏,则赵氏称《吴书》是据张闿“南奔”后的“自言其事”的推断也就不可信了。赵氏又说:“《后汉书·陶谦传》亦谓别将守阴平(今山东莘县)者,利其财货,遂袭杀嵩。”但《后汉书》所载不一,《陶谦传》称为陶谦的别将所杀,《应邵传》则称“兴平元年(公元194 )……徐州牧陶谦素怨嵩子操数击之,乃使轻骑追嵩、德(曹操弟),并杀之。”《曹腾传》付子《曹嵩传》也说“为徐州刺史陶谦所杀。”于是赵氏又说:“按谦生平非嗜利忘害者,且嵩被害之前,操未尝加兵于徐州,则《邵传》所谓谦怨操数击之者,殊非事实。”但《三国志·魏武帝纪》初平三年(公元192)载:“袁术与袁绍有隙,术求援于公孙瓒, 瓒使刘备屯高唐,(今山东禹县西南),单经屯平原,(今山东平原县南),陶谦屯发干(今山东堂邑县西南),以逼绍。太祖与绍合击,皆破之。”曹嵩被杀《魏武帝纪》置兴平元年(公元194)春以前, 《后汉书·应邵传》置于兴平元年,而《魏武帝纪》又有初平四年,“下邳阙宣聚众数千人,自称天子,徐州牧陶谦与共举兵,取太山华、费,略任城。秋,太祖征陶谦,下十余城,谦守城不敢出。”《吴书》也说曹嵩被杀于华、费间。可见曹嵩是死于初平四年陶谦与阙宣联合纵兵于华、费间抄掠之时。而在曹嵩被杀的前一年(即初平三年),由于二袁交恶,曹操已打败过陶谦,并非未尝加兵交恶。赵氏批评陈寿“故坐谦以杀嵩致讨之罪,”未免武断。

其次是有关甄后之死。赵氏说:“魏文帝甄夫人之卒,据《汉晋春秋》,谓由郭后之宠,以至于死,殡时披发覆面,以糠塞口,是甄之不得其死可知也。而《魏文帝纪》但书夫人甄氏卒,绝不见暴亡之迹。”按《魏文帝纪》确是“但言”夫人甄氏卒,不言其他。但陈寿在《文甄皇后传》有载,即曹丕“践祚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文德郭皇后传》也有“甄后之死,由后之宠也。”可见甄后的不得善终陈寿是有记载的,只是本纪略去,并非曲笔为曹丕隐恶。真正为曹丕隐恶的是王沉《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注引王沉《魏书》载:“夏六月丁卯,崩于邺。帝哀痛咨嗟,策增皇玺绶。”又裴注评曰:“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杀害,事有明审。《魏史》……崇饰虚文乃至于是,异乎所闻于旧史。……陈氏删落,良有以也。”是对陈寿刊削王沉《魏书》虚浮不实之言的赞语。赵氏对此视而不见,反而谴责陈寿,真是匪夷所思。

其三是有关蜀魏战事,赵氏认为陈寿某些记载是有所“迴护”“专以讳败誇胜为得体。”这类的批评也有不够贴妥的地方。赵氏说:“魏明帝太和二年(公元228),诸葛亮攻天水、 南安、建安定三郡、魏遣曹真、张郃大破之于街亭,《魏纪》固已大书特书矣。是年冬、亮又围陈仑,斩魏将王双、则不书。”“乃至《蜀后主传》,街亭六败亦不书,但云亮攻祁山也不克而已。”按诸葛亮斩王双之事,《魏明帝纪》虽无记载,而《蜀后主传》建兴六年(即太和二年),《诸葛亮传》均有记载,同样,街亭之失《蜀后主传》不载,而《魏明帝纪》、《曹真传》、《张郃传》、《诸葛亮传》,以至《马良传》、付第《马稷传》均有记载,并无隐匿事实而为谁“迴护”。从《魏明帝纪》的裴注引书,我们还可以看到陈寿的记载是删去那些虚浮不实之词。王沉《魏书》载:“是时朝臣未知计所出,帝曰:‘亮阻山为固,今者自来,既合兵书致人之术,且亮贪三郡,知进而不知退,今因此时,破亮必也。’乃部勒兵马步骑五万拒亮。”《魏略》也刊载曹叡《露布天下并班告盖州》诏,陈寿删去了此类吹捧曹叡的记载,说明他对史料的采择是审慎的。批评陈寿“专以讳败誇胜为得体”未免过份。

赵氏还批评说:“太和三年,亮遣陈式攻武都、阴平二郡,亦不书。以及四年蜀将魏延大破魏雍州刺史敦淮于阳谿,五年,亮出军祁山,司马懿遣张郃来救,郃被杀,亦皆不书。并郭淮传亦无与魏延交战之事。”按斩王双之事《魏明帝纪》确无记载,但《蜀后主传》建兴七年(即太和三年)有载:“亮遣陈式攻武都、阴平,遂克定二郡。”《诸葛亮传》亦载。破郭淮事《魏明帝纪》、《郭淮传》不载,而载于《蜀后主传》建兴八年及《魏延传》。张郃③之死《魏明帝纪》不载,而《张郃传》、《蜀后主传》、《诸葛亮传》均有载。由上可见,陈寿于蜀、魏战争的胜负,多载于胜者一方,而败者一方略去,这种记事的方式确是异乎寻常,若以所谓“春秋笔法”来衡量,或许可以认为是“为尊者”的一种方式。然而从整部《三国志》来看,陈寿这些记载并没有歪曲或掩盖战事的基本事实,况且若于胜方、败方均载,就难免会重覆拖沓。

其四是“迴护”名将权臣:赵氏认为陈寿“不惟于本纪多讳,并列传中亦多所讳矣。”他举出张郃,华歆、刘放、孙资三传为例。关于张郃降曹一事,赵氏批评说:“据《三国志》《魏武帝纪》及《袁绍传》,官渡之战,绍遣淳于琼率万人迎糧,操自率兵破斩琼,未还营,而绍将高览、张郃来降,绍众遂大溃。是因郃览等降而绍军溃也。《张郃传》则谓……郃因绍军溃后,懼郭图之谮而降操也。纪、传皆陈寿一手所作,而歧互如是。蓋寿以郃为魏名将,故于其背袁降曹之事,必先著其不得已之故,为之解说也。”陈寿在《魏武帝纪》、《袁绍传》与《张郃传》所载的互相矛盾,裴松之早已指出其“参差不同”。〔7 〕按《后汉书,袁绍传》所载与《三国志·武帝纪》、《袁绍传》间,看来应以《魏武帝纪》、《袁绍传》所载为是。《张郃传》所载据何书已无可稽考,有人认为:“此必郃家传自文其醜,故与武纪、绍传互异。”〔8〕但更有可能是沿用王沉《魏书》, 或采自《魏略》。如前所述,陈寿对那些显赫的名臣名将,常在本传为他们护短,然后将事实散见于他处。然而,陈寿的写作是严谨的,《三国志》中互相抵牾之处并不多,裴注及后人都有揭出,张郃降事就是少数事例之一。同时张郃降事的“隐法”与其他纪传不同,其他纪传多于本传略去事实,而于他处见之。此事却于本传为张郃粉饰,而于其他纪传见其真相,所以,最有可能的是沿袭王沉《魏书》之误,不象是曲笔迴护。

有关华歆之事,赵氏批评说:“华歆奉曹操令,入宫收伏后,后藏壁中,歆就牵后出,遂将后下暴室、暴崩,而歆传不载。”按华歆破壁之事出于《曹瞒传》〔9〕,被采入《后汉书·伏皇后传》, 而《三国志·魏武帝纪》、《华歆传》均不见载,是一条孤证。《曹瞒传》的作者已不可详考,《隋书·经籍志》不录,而《旧唐书·经籍志》载有《曹瞒传》一卷,吴人作,是知出于吴人之手。按华歆本为东汉末的北方名士,为豫章(郡名,治今南昌市)太守。孙策略地江东,华歆以不黯军事而以郡降,孙氏“待以上宾之礼。”建安初,曹操笼络名士,奏请汉献帝召华歆入朝,华歆极力劝说孙权放行,说明孙、曹之间他还是选择曹操的。建安14(公元209)年,曹操起兵伐吴, 还起用华歆为军师。东汉末年,一批北方名士避乱江东,一些人肯为孙氏所用,另一些则不然,华歆应属后者。吴人对他是不会有好感的,这一记载就有可能出于敌国中的政治传闻。又从《曹瞒传》的某些记载看来,有如小说家言,近似《世语》,而对曹操时有虚浮不实的记载,裴注就有所纠正。《魏武帝纪》建安16年裴注引《曹瞒传》:“时公每渡渭,辄为马超骑所冲突,营不得立,地又多沙,不可筑垒。娄子伯说公曰:‘今天寒,可起沙为城,以水灌之,可一夜而成。’公从之。”裴注按:“按《魏书》,公军八月至潼关,闰月北渡河,则其年闰八月也,至此容可大寒邪。”揭露出《曹瞒传》所载的失实。《魏武帝纪》建安24年裴注又评说:“《曹瞒传》及《世语》并云桓阶劝王正位,夏侯惇以为宜先灭蜀,蜀亡则吴服,二方既定,然后遵舜、禹之轨,王从之。及至王薨,惇追恨前言,发病卒。”并引用孙盛的评论,认为《曹瞒传》和《世语》的记载属“妄语”。陈寿不采用《曹瞒传》的记载,应该是有他的道理。

赵氏还谴责陈寿迴护曹叡的宠臣刘放、孙资。刘放、孙资于曹丕、曹叡在位时任中书监、令,长期参预机要工作,深得曹叡的信任。然而却在曹叡临终时,极力排斥忠于曹氏的宗亲大臣,引司马懿入朝,导致司马氏掌握曹魏的军政大权。从封建正统观念看来,两人确定“奸邪误国。”赵氏指责陈寿为二人作“佳传”,说:“刘放、孙资在中书,久掌机密,夏侯献,曹肇等恶之,指殿中鸡棲树曰:‘此亦久矣,其復能几。’此犹出于忌者之口。至蒋济为魏名臣,而疏言:‘左右之人未必贤于大臣,今外所言,辄云中书虽恭慎不敢外交,而实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于事,即亦因而向之。是可见放、资二人之窃弄威福矣。’其后乘明帝临危,请以司马懿辅政,遂至权移祚易,故当时无不病二人之奸邪误国。……而寿作二人合传,极言其身在近密,每因群臣谏诤,多扶赞其义,并时陈损益,不专寻谀言。是其以放、资为正人,与当时物议大相反也。盖二人虽不忠于魏,而有功于晋,晋人德之,故寿为作佳传。”是指责陈寿为讨好西晋统治者而为二人作佳传。按“鸡棲树”引自世语〔10〕。而从刘、孙合传看来,陈寿自认为是无意为二人护短。他在合传后先总结说:“放、资既善承顺主上,又未尝显言得失,抑辛毗而助王思,以是获讥于世。然时因群臣谏诤、扶赞其义,并时密陈损益,不专寻谀言云。”其评赞又说:“刘放文翰、孙资勤慎,并管喉舌,权闻当时,雅亮非体,是故讥谀之声,每过其实矣。”是陈寿感到为二人作传有为难之处,故特声言本传是在讥谀过实的声中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写作的。既言两人的长处、也言二人的短处。然而他写此二人的合传着意是否公允呢?据现存的史料很难判断,但有两个问题值得人们思考。一是合传是以刘放为主、孙资为付,而在《三国志》的合传中,象把刘、孙混在一起的写法是极少的,为什么陈寿对这两个曹魏后期的关键人物要采用这种混和的写法?二是《晋书·张华传》载:“华少孤贫,自牧羊,同郡卢钦见而器之。乡人刘放亦奇其才,以女妻焉。”证明张华是刘放的女婿。陈寿入晋后能在朝廷占有一席之地,主要是靠张华提携。陈寿为二人作传确是煞费苦心,是否会因张华的关系而有所迴护?

注释:

〔1〕〔2〕《廿二史劄记·三国志多迴护》

〔3〕〔4〕《三国志·明元郭皇后传》

〔5〕《三国志集解,高贵乡公髦》卢弼注

〔6〕《晋书·张华传》

〔7〕《三国志·张郃传》裴注按

〔8〕《三国志集解·张郃传》注引姜宸英语

〔9〕《魏武帝纪》裴注引

〔10〕《三国志·刘放传》裴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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