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社会分层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社会论文,毛泽东论文,邓小平论文,江泽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1D6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06)03-0013-06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着剧烈的变动:旧有的社会阶层内部不断分化,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社会阶层间的变动不断加剧。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政策进行调整的结果,其理论依据就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邓小平和江泽民关于社会分层理论的新认识更是引起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演化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可以更加深刻地揭示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演变的原因,使我们在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对待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理论的科学态度中更加深化对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的理解,而且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百年来,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进行分析的理论不少,其中最有影响的也许是毛泽东所提出的社会分层理论。而毛泽东的社会分层理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即阶级分析理论。阶级分析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我们认为,阶级实际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层,马克思阶级分析理论实质上就是社会分层理论。毛泽东之所以能够提出独特的中国社会分层理论,其根本原因有两条:一是他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本身的深刻理解和真实体验,二是他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继承和创新。毛泽东历来重视运用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并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
要言之,毛泽东的社会分层理论有如下特点。
首先,毛泽东坚持了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一般原则。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基本特征是主要按照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揭示社会的阶层结构。划分阶级的标准在于是否占有并控制生产资料。马克思根据人们与生产资料的联系,区分了两个阶级:占有并控制生产资料的集团构成统治阶级,包括奴隶主、地主、工厂和商业的拥有者,而没有生产资料的集团构成从属阶级,包括农民、长工和奴隶。阶级之间经常发生冲突和斗争,阶级斗争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维护或改变现存的关系,可以表现在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不同层次。马克思从生产关系角度揭示社会分层的根本原因,对我们研究社会分层的问题有着指导意义。毛泽东坚持马克思社会分层的一般原则体现于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认识和阶层划分,1925年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是他最早运用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成功尝试。他将中国社会分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游民无产者六个阶层。这是依据经济地位来划分的。对各个阶级的内部分层,同样也是依据占有财富的多寡来确定的。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中,毛泽东将农村社会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工人五个阶层。地主是“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阶层[1] (127页)。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1] (128页)。“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或主要靠自己劳动”[1] (128页)。“贫农有些占有一部分土地和不完全的工具;有些全无土地,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工具。一般都须租入土地来耕,受人地租、债利和小部分雇佣劳动的剥削”[1] (129页)。“工人(雇农在内)一般全无土地和工具,有些工人有极小部分的土地和工具。工人完全地或主要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1] (129页)。在这一时期,毛泽东不仅在划分阶层的标准上运用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而且其划分的目的也是一致的,那就是用来“指导革命”。通过运用这个理论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进行分析,指导中国共产党对革命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革命的对象形成了正确的认识,为制定正确的革命路线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毛泽东根据中国实际和革命需要极大地发展了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是马克思针对19世纪早期欧洲资本主义提出的,但是中国社会并不是马克思所言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也不是纯粹的无产阶级革命。如果不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出发而将马克思的经济分层理论生搬硬套,必然不利于革命。毛泽东在研究划分中国社会阶层时,坚持经济分层和政治分层的双重标准,即不仅强调经济标准,同时也十分强调政治态度。因为在革命时期,社会各阶层对革命的态度关系到革命力量的强弱,关系到革命的成败。当然,他认为,个人政治态度主要是由其经济地位决定的:经济地位越高,越反对革命;经济地位越低,越赞成革命,“所有这些阶级,它们对于中国革命的态度和立场如何,全依它们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来决定”[2] (638页)。也由此得出重要的结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1] (9页)这一理论成果不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更是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再次,毛泽东的社会分层思想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毛泽东认为,“认真调查研究,对具体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而不是抽象的主观主义的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3] (193页),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分析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为了尽最大的力量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以战胜比较强大的敌人,他总是根据革命对象和革命形势的具体变化,对社会分层的标准做出相应的调整,将可以利用的阶级或阶层纳入到革命群体之中。在阶级矛盾成为主要矛盾时,毛泽东主要按照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中的经济标准,同时兼及政治标准来划分革命和反革命两大阵营。“九一八事变”后,中日矛盾日益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了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毛泽东淡化了经济分层,更注重政治分层。1935年12月,毛泽东发表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在阐述“人民共和国”的口号时进一步指出:“这个政府的成分将扩大到广泛的范围,不但那些只对民族革命有兴趣而对土地革命没有兴趣的人,可以参加,就是那些同欧美帝国主义有关系,不能反对欧美帝国主义,却可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人们,只要他们愿意,也可以参加。”[1] (156页)过去的革命对象,成了民族革命的联合对象。这一分层标准的调整对抗日民族战争的胜利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也是毛泽东社会分层理论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的表现。
邓小平社会分层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积极促进社会阶层合理分化,激发社会机体活力而提出的,是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和毛泽东社会分层理论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比较而言,邓小平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的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实现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为促进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转变提供了客观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和阶层关系的调节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政治挂帅”。划分阶层的标准主要是社会成员的政治态度以及一些先赋条件,如家庭出身等。突出强调阶层之间的冲突,国家则利用其强制力量限制不同阶层成员之间的分化和流动。这些认识和政策造成了社会力量的彼此抵消和社会阶层结构的极端不合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实现转移以后,社会阶层问题服务于“指导建设”,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便充分地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这就为我国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社会阶层结构和阶层关系提供了客观根据。
其次,实现社会分层理论的创新。这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划分阶层的标准方面,坚持多元分层的立场,初步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的多元分层标准体系。我们知道,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实际上是一个多元的分层体系,在强调按照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揭示社会的阶层结构时,并未直接否定其他标准划分,如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脑差别,从地域、职业、劳动方式看待阶级。邓小平的分层标准体系包括政治地位(着重看现实的政治表现)、经济地位(主要是收入)和职业。考察社会成员的政治表现,邓小平提出了具体的“三看”标准:“我们应当着重看他们自己的基本政治态度,看他们自己的现实表现,看他们对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所作的贡献。”[4] (93页)依据经济地位把社会群体分为“先富起来的人”、“后富起来的人”。依据职业把社会群体分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等。这不仅是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基本立场的坚持,而且极大地丰富了这一理论。二是提出促进我国社会阶层合理分化的基本原则,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邓小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思想,从社会阶层结构分化的角度讲,并不等于允许两极分化,促进社会的分层决不等于促进社会极端分化。如果出现社会两极分化,不仅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而且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的经济利益矛盾就可能演变为对抗性的矛盾,严重地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一定要坚持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这一原则对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的调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三是提出促进中国社会阶层合理分化的评价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 (372页)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就要求我们要制定一切有利于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把物质生产搞上去。邓小平说:“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 (178页)这是由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所面临的中心任务决定的。因此,判断改革开放和一切工作包括促进中国社会阶层合理分化得失成败的标准就是“三个有利于”标准。这实际上是把中国社会分层的认识上升到要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高度。
再次,对中国社会结构分层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来矫正和解决。比如关于所谓的地主、富农分子的问题。197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给被定为地主、富农分子的社会成员“摘掉帽子”,他们本人的成份及子女的成份一律被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又如关于工商业者的问题。1979年初邓小平指出,工商业者“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4] (157页),为改革开放服务。到1981年,原86万工商业者中的70万人被恢复了劳动者身份。接着又明确规定: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其成分一律改为干部或工人。再如对知识分子问题,邓小平得出结论,“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包括从旧社会过来的老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4] (89页)。党的十二大将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一起定位为“三支基本社会力量”。这种政治定位,极大地调动了各社会阶层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更好地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再如制定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从单一的公有制发展到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这些政策不仅赋予了人们自主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活方式的权利,而且大大促进了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人们有更大的可能来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地位。
邓小平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的贡献体现在逐步纠正毛泽东晚年在社会分层问题上片面强调单一政治标准的偏差,淡化阶级意识,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理论从阶级斗争的工具向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工具的根本转变,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产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明显的系列变化:原有的社会阶层内部出现不断的细分化,如农民阶层内部已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农村知识分子等;原有的社会阶层以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如私营企业主、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里的雇工、自由职业人员等;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开放性大大增强,社会阶层间的变动加剧。同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在加剧。应该如何认识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如何正确处理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面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江泽民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实现了理论创新。
首先,江泽民明确提出了重视研究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问题。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谈到如何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仅第一次正式使用了“社会阶层”这个概念,而且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6] (169页)他要求全党同志要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我党面临的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我们认为:江泽民使用“社会阶层”这一范畴,比较“阶级”而言,内涵更丰富,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当代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他提出“要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又为我们研究和解决我国社会结构演变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供了一种应当遵循的科学态度和方法。对于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而言,不论是运用传统的阶级分析方法,还是简单套用西方国家的社会学理论,都不能完全解决我们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社会分层理论亟须创新。
其次,实现了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一是明确促进社会阶层分化的目的。现阶段我们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目的,是为了协调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赢”。“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7] 为我们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指明了方向。二是提出社会分层的“三看”标准。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江泽民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出的贡献”[6] (170页)。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把这一思想完整地表述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不是简单地看有没有财产和财产多少,“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7]。“三看”标准的提出,是江泽民实事求是地对我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新变化正确分析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三看”标准的提出对于传统的社会分层理论而言,意味着很大的理论创新,即:阶层的划分不仅要看经济地位,而且要看“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不仅要看财产来源,而且要看“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要看“贡献”。“三看”标准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宽阔胸襟和创新能力,是对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做贡献的充分肯定。三是重视按收入水平来划分社会阶层结构。在十六大报告中谈到分配收入时,江泽民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7] 使用“先富起来人们”、“中等收入者”、“低收入者”。这一新提法深刻地反映出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以职业、收入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的以政治身份、户口身份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
再次,对新出现的社会阶层进行政治定性。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与广大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6] (169页)。在十六大报告中更进一步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7] 这一提法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出发、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需要出发得出的重要结论。这一理论创新极大地调动了这些阶层的积极性,带来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社会分层理论都直接来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并在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这一理论。从内在特质看,都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实践性和中国特色。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社会分层理论共有的理论品格。从社会分层标准的演变看,马克思主张主要以生产关系作为划分社会阶层的基础,即按照人们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中所处的不同地位来揭示社会的阶层结构。毛泽东主张以经济地位为主,同时兼及政治标准。邓小平提出社会分层的“三看”标准,强调政治地位(要着重看现实的政治表现)、经济地位(主要是收入)和职业在分析社会阶层中的作用,在社会分层中淡化了政治分层标准。江泽民则更进一步明确和发展了“三看”标准,是对马克思社会分层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鲜明的时代性、实践性和中国特色是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社会分层理论的共同特征。由于他们各自所处的时代不同,因而他们的社会分层理论具有不同的时代特色。毛泽东所处的时代基本上是战争与革命,反映在毛泽东的社会分层理论中,就是特别强调阶级关系之间的对抗性。邓小平、江泽民所处的时代,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发展是党和国家面临的中心任务,反映在邓小平、江泽民的社会分层理论中,就是更好地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实践性是一切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品格,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论品格。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社会分层理论都是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适应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不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为党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的理论创造是他们在中国这个具体环境中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结果。毛泽东正是这方面的典范。他为了得到关于中国农村阶层结构的第一手材料,多次亲身参与农村的实地调查访问,并对这些材料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正如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言:“我这回到湖南,实地考察了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的情况。从一月四日起至二月五日止,共三十二天,在乡下,在县城,召集有经验的农民和农运工作同志开调查会,仔细听他们的报告,所得材料不少。”[1] (12页)在《兴国调查》、《寻邬调查》中,其所记资料之翔实,尤其可以看出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客观把握。坚持与中国社会具体实际紧密联系,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社会分层理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巨大、积极的变化。但目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与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理想状态及运行机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社会分层理论上实现与时俱进,而且在实践中也要做出进一步的努力。“要改变过去那种把阶级和阶级斗争简单化、公式化的观点和做法,要根据较之一百多年前有了很大不同的历史情况、现实情况,对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进行新的研究,做出新的论断。对当代世界总的形势和各个国家形势的分析,都不能离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但不能停留在原来的认识水平上。”[8] (381页)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所谓“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关系的和谐,而社会关系和谐的基础就是社会阶层结构的和谐。这实际上为我们促进社会阶层合理地分化和变动,形成健康、和谐、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而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分层理论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认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在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作用下,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还将发生深刻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善于把握客观情况的变化,善于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使我们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阶层问题时,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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