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死胡同,建立翻译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死胡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翻译标准
自古以来,人们提出过形形色色的翻译标准,例如已有几千年历史的直译和意译、泰特勒的三原则和严复的信达雅;到了现代、更涌现了一些比较严格甚至“科学化”的标准:西方有Nida的动态对等、Newmark的语义型翻译和通达型翻译,国内则有人运用语言学和数学模式来衡量等值度,从而对译作进行定量分析。这些探索,目的都是要制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翻译标准,从而指导实践,提高质量,用心可谓良苦。
二、实际效果
无可否认,按照某些翻译标准而制造出来的译本,是相当成功的,例如在Nida指导下进行的圣经翻译。可是,也有一些违反了某些翻译标准的译本,实际上也很成功,例如林纾的翻译,在许多方面和原文很不对等;严复的《天演论》,可以说并不符合他自己提出的标准。
有时候,同一个原文在同一个时空出现不同的译本,各自符合不同的翻译标准,各有特色,或者各有用途。至于失败的译文,其失败原因各不相同,但其中肯定包括遵守了某些翻译标准。由此看来,译本是否符合某些标准与是否成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三、一条死胡同
问题出在哪里呢?
首先,现有的各种翻译标准,大多过分强调忠于原文或原文的某些方面,而忽略了影响译文面貌的其他因素,尤其是译语文化、翻译动机、译文用途和读者。这一类翻译标准,主要毛病在于脱离了翻译实际。从事实际翻译工作的人,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偏离了原文,可是依然取得了成功,而理论家却视而不见,一味研究最大限度的等值问题,这又有什么好处呢?
理论来自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脱离实践的理论就会误导实践,影响翻译质量。
另外,有些理论家提出的翻译标准,用于他自己的翻译,也许很合适,可是换了其他类型的原文、别的翻译动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就不合适了。比如Nida的动态对等,适用于以传教为目的的圣经翻译,却未必适用于其他作品的翻译,甚至未必适用于以学术研究或文学欣赏为目的的圣经翻译;严复提出的雅,则只适用于以士大夫为对象的翻译。
Snell-Hornby批评得好:“理论家高谈阔论一切翻译,但说的其实只是某一个范围内的翻译,而且往往是个很小的范围——直到如今,这种现象在翻译研究里仍旧很普遍,仍旧妨害着总体翻译理论的发展。”(Snell-Hornby,1988:14)
四、出路何在?
近二十年来,西方的一些翻译理论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已经有了重大的突破;我想在这里简单提及四点,供大家参考。
1.建立一门独立的翻译学
许多年来,一般人都觉得翻译是雕虫小技,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更谈不上是一门学术科目。后来,一些语言学家、文学家涉足翻译研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也把他们的偏见带了进来,只把翻译研究视为自己学科的一个分支,而且忽视或者回避了一些他们的学科无法应付却又十分重要的问题,结果把翻译研究引入了岐途。
如翻译的语言学派把翻译视为一门精确的科学,集中研究语言系统的差异和语言形式的转换,从而归纳出一些诸如语态转换、词性转换和增词减词之类的所谓翻译规则(其中最荒谬的莫过于研究如何翻译英语的冠词和汉语的把字句等等),企图以这些机械化的手段达到最大限度的对等——字句对等,却回避了文化差异、翻译动机和译文用途等重要问题。因此,不少翻译理论家认为,语言学派的翻译研究已经走进了“死胡同”(Holmes,1988:100;Snoli-Hornby,1988:14)。
至于文学派,由于他们翻译的主要是经典作品,原文在他们的心目中有神圣的地位,因此他们往往把忠于原文看作是至高无上的标准,并且把这个标准套在其他一切类型的翻译上面。结果,他们也同样忽视了文化差异、翻译动机和译文用途这些可能令译文偏离原文的因素,同样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近二十年来,西方翻译学界的一部分人一直在努力把翻译学建立起来,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严肃的学科。到1991年,Bassnett宣称,这样一门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1991:xi)。我们完全赞成:只有建立了独立的翻译学,才能真正地研究、解决翻译活动中特有的问题。
2.扩大研究范围
翻译学的研究对象,自然是翻译活动和翻译作品。可是,什么是翻译呢?是不是只有符合某些标准(例如忠实和准确)的作品才算是翻译,而其他的只能算是改译、改编和改写,所以不能视为翻译学的研究对象呢?
Toury指出,在实际存在的译本之中,“大部分所遵守的标准都不同于现有的翻译理论所规定的标准”(1980:73)。Nord也指出:“按照译语文化的准则来调整或者‘改写’原文,是每个专业翻译人员日常工作的一部分。”(1991:25)
把那些不符合所谓“标准”的译本,一律称为“非翻译”,或“不配称为翻译”(参看Toury,1980:27)——这是一种非常保守的态度,其后果是“自绝于”大量优秀的、具有研究价值的翻译作品,脱离翻译活动的实际。
因此,NOrd说:“我怀疑〔把翻译和改译区别开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处。我宁愿把改译的特性纳入翻译的概念之中,好让人们(也就是翻译的使用者和发起人!)明白翻译究竟是怎么回事。”(1991:25)
其实,偏离原文是翻译的必然现象,分别只在于有的距离大,有的距离小,有的是自觉的偏离,有的是不自觉或者不那么自觉的偏离而已。因此,改译和忠实的翻译,中间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线,而只是同一个连续体上的两端。
Ibrahim用了一个很生动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她说,翻译和烹调都是统称,烹调的方法有煮、炖、烤、炸、煎、蒸和炒等等,翻译的方法虽然不那么容易分门别类,可是,如果硬要规定某一种翻译才是“正宗的翻译”,那就等于规定某一种烹调方法才是“正宗的烹调”(1992:186-187)。
3.开展描述性的翻译研究
早在1972年,Holmes就主张,翻译应分为三个分支:描述翻译学、理论翻译学和应用翻译学。描述翻译学的任务是“描述在我们身处的世界上出现的翻译现象”,包括译本的特点、译本在译语社会文化环境中所起的作用、以及翻译的过程。理论翻译学的任务是“利用描述翻译学的研究成果,并结合相关学科提供的资料,总结出一些原则、理论和模式,以解释和预测”“一切在翻译范畴之内的现象”。应用翻译学则包括翻译教学、工具制作和政策研究、翻译批评四个方面。(1988:71-78)
在这三个分支当中,先行的理所当然是描述翻译学,因为它是另外两个分支的基础。在描述翻译的研究方面,贡献比较大的是以色列的Even-Zohar和Toury以及美国的Lefevere。Even-Zohar认为,文学是一个“多元系统”,而翻译文学作为其中的一个系统,是会与其他系统相互影响的。Toury以这个理论为前提,集中研究翻译文学如何受到译语文化、特别是译语文学传统的影响。Lefevere则致力于探讨意识形态、权力、赞助人和文学手法等因素对翻译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学者的研究重点不是译文如何达到最大限度的等值,而是译文如何并且为何偏离原文。
4.建立开放的翻译理论
这种翻译理论的任务,用Holmes的话来说,是解释和预测翻译现象,所以它也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范性的。Lefevere说得更加具体:翻译方法学不应“由一系列的规范组成”,而应该描述“翻译者能够采用而且已经采用过的一切可能的策略”(1992:101),如直译、意译、自由译、改译、等效翻译、语义型翻译和通达型翻译等等。至于翻译者要从这么多种策略之中选择哪一种或者哪几种,那就由他决定了。
可是,他根据什么来选择翻译策略呢?Vermeer的“目的论”可以提供一些指引。这种理论认为,翻译者必须根据翻译目的来制订策略。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译文不可能和原文的各方面都完全一致。那么,要保留什么,改动什么,或者保留多少,改动多少,就要视翻译目的而定了。比方说,译文究竟是要迁就译语文化,还是要特意保留原语社会的文化特征,还是要走中间道路,这些通常是翻译者或翻译委托人有权选择的。
有时候,翻译的目的和原文的创作目的可能很不相同,例如把剧本翻译成阅读本,借文学翻译来发挥自己的才华或者影响译语社会的意识形态,把新闻报道翻译过来放在商品广告里,这些都是合法的,或者起码是允许的翻译目的。
不同的目的,决定不同的翻译方法。Vermeer指出,译文并不是一定要“忠实”地模仿原文的(1989:185)。他宣称,翻译的目的论有三点贡献:(1)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常常被人否认的概念;(2)增加了翻译的潜在效能以及可用的翻译策略,把翻译者从直译这个由别人强加的、没有意义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3)增加了翻译者的责任,因为他的译文必须能够达到既定的目的(1989:186)。
Vermeer还指出,在翻译一篇文章时,采用哪一种方法比较好,向来难有定论,可要是知道了翻译的目的,就有定论了,起码是在宏观策略方面能有定论(1989:185)。也就是说,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五、结论
最后,让我们回头再看看前面提过的各种翻译标准。它们基本上都是强调忠实的,只是对忠实的解释或者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Lefcvere批评说:“‘忠实翻译’的鼓吹者想使我们相信,这种翻译是‘客观的’或者‘没有主观价值标准的’,但其实往往是保守的意识形态之下的产物。”(1992:51)
我并不是想完全否定这些翻译标准。按照目的论的观点,每一种翻译方法都能在某些情况下达到目的,但是不可能在所有情况下都达到目的。Toury说得好:“如果理论不能解释翻译活动中发生的每一种现象,那么,有缺陷的、必须改正的是理论而不是‘有问题’的现象。”(19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