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渔村的历史沿革、变迁与发展_渔业论文

我国海洋渔村的历史演进及转型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渔村论文,海洋论文,我国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海洋渔村是指地处沿海且以海洋资源为其主要生存来源的自然村落,具有自然边界模糊、生存资源主要来自海洋、家庭生活主要依靠生产工具以及合作意识较强等特征。[1]24-25按发展路径不同,海洋渔村大致可以分为城郊渔村、海边渔村(远离城镇)和海岛渔村。城郊渔村受城市化影响最为直接,海岛渔村则受海洋动植物资源变化影响最为明显,而海边渔村则处于两者之间。[1]1

      一、我国海洋渔村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海洋渔业蓬勃发展,我国海洋渔村得到长足发展。

      

      (一)全国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洋渔业乡和渔业村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具体见表1。1976年,全国海洋渔业乡仅255个,2014年增长到378个,见图1。全国海洋渔业村的个数,则从1976年的2308个,逐渐发展到2014年的4177个,见图2。

      (二)各省区市发展状况

      从海洋渔业乡和渔业村的地区分布看,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为我国海洋渔业大省,具体见表2。

      

      

      

      全国各地渔业乡和渔业村数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仅浙江出现较明显下降,可能与该省之前过度捕捞以及东海海域水质下降相关。

      二、我国海洋渔村经济社会制度演进

      建国六十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制度的变迁可谓波澜壮阔。建国初经过一系列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基本实现,但农业经济仍旧十分落后,以渔业为例,1950年的调查表明:自己占有少量船网工具和资本,生活较为富裕的渔民约占5.8%;自己拥有部分渔具,与他人合伙共用或共租渔船,生活仅能糊口的渔民约占30.5%;自己仅有少量渔具或完全没有渔具,靠借贷或出卖劳动力捕鱼的贫苦渔民约占53.8%;完全受雇于渔船主的船工约占9.6%;占有大量船网工具和资本,不劳而获的船网主约占0.3%。经过短暂过渡时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席卷全中国,1954年全国开始推行初级合作社,1956-1967年推行高级合作社,1958年出现人民公社。[2]

      1952年中共中央发布渔业工作指示,划设渔业县、区、乡,将试办的一批渔业合作社推行到全国,1956年全国渔民都基本加入合作社。[3]41人民公社中,“大锅饭”的分配生产经营机制和极端平均主义思想的弊端逐步显现,农业经济发展停滞不前。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梨园乡小岗村农民按手印签订大包干的“秘密协议”,拉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之后全国大部分渔村也推出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等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6年,全国沿海渔民渔业82%的渔船实行“以船核算”,个体承包代替集体渔业。此后各地农民和基层干部又因地制宜,发展出更加多元化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形式。[4]

      (一)社会主义初期

      1949年解放后,为尽快恢复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保障副食品供应,各地相继成立相应组织发展渔业,例如,上海成立国家领导管理的上海水产公司,管理上海的渔业生产和渔货市场。各郊县成立渔民协会,对分散的渔民实行协调管理。海洋渔业比较集中的崇明县开展取缔渔行、渔霸,实行鱼货由渔民自产自销的政策,引导渔民按自愿原则走上由渔民自行管理的渔业合作社,渔民的生产热情得到极大调动,产量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渔民从分散的捕捞经营逐步走向合作经营,从以船为家的到处漂泊过渡到陆上定居的集中生活,随着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现代渔村跃然纸上,渔民的生活及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改善。[5]

      (二)人民公社时期

      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农村合作经济以及人民公社体制要求下,所有农民几乎都成为人民公社集体中的一员。海洋渔民因其流动性及水域产权不明确等原因,比普通农民参加集体合作经济更为不便,但为适应社会制度要求,渔民还是和广大农民一样,走上集体合作之路。为改善渔民生活状况,发展渔业生产,农业部在原水产处的基础上设立水产管理总局,并把独立劳动的渔民组织起来,互助合作共同解决生产难题。[3]21-22

      从1953年开始实行渔业互助合作组织到1958年渔业人民公社的建立,渔民实现从个体单独进行生产经营到集体生产经营的转变,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革的指导思想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生产经营方式,打破之前以传统小农经营为代表的生产方式,使渔民以一个整体的有组织的经营阶层出现于社会经济中。传统渔民往往是失去土地的农民,没有固定住所,较之传统的耕作农民,渔民的社会地位更为低下,几乎和流民一样。渔民的互助合作和人民公社化,使他们拥有自己特定的社会组织村落,开始新的生活。渔业的集体化是我国渔业社会经济史上一次巨大而深远的变革,对于改变渔民长期以来贫困的生活处境和低下的地位有革命性作用,符合我国渔民的根本利益。[3]24-25

      渔民经历渔协、初期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渔民)公社,走上合作化之路。人民公社化时期,渔民自己的社会组织形态——渔村(队)便固定下来,并日益完善,具体见图4。

      党支部在渔村的社会组织中担负着最主要的组织领导工作,通过党支部的成员以及党员在各管理部门中任职,发挥领导作用。在渔村(队)的社会组织系统中,很多渔村(队)村长或队长由党支部书记兼任,或者由党支部副书记担任,党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处于绝对领导地位。党支部直接管理共青团、妇委会、民兵等村民的政治生活。村长(或队长)则负责管理村(队)的生产、财务、分配等。村(队)下设若干生产小队或生产小组。由于海洋渔业生产的特殊性,船老大在渔业生产中掌握很大权利,其下又有船伙计等。渔业生产因其流动性、以船为单位作业以及作业范围广阔等特点,在通讯和渔业捕捞技术尚不发达时,船老大是渔业生产最基层的直接管理者。[3]31-32

      

      

      (三)承包责任制时期

      同农业相比,渔业受其行业流动性和高危险等影响,较早实行生产责任制,虽然其分配形式有所不同,但作为大农业经济一部分,渔业同样受到一定影响。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生产经济体制发生变化,海洋渔业也紧随其后。在农村开始实行个人经营承包制后,80年代海洋渔村队开始实行渔船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制打破“大锅饭”形式的生产管理和分配形式,让渔民在生产、收入分配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①

      三、海洋渔村转型

      海洋渔业是海洋产业中开发利用最早、最全面、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在海洋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5]进入现代社会,人类对渔业资源的开发不断加深,海洋生态系统的退化加速,海洋渔业发展面临可持续发展的挑战,海洋渔业转型被提上日程,[6]海洋渔村也随之开始转型。

      (一)海洋渔村转型的概念

      海洋渔业转型一般指将海洋渔业由单一完全依赖于海洋渔业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加工转向多元化的产业,以摆脱对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依赖,进而规避产业的衰败和资源的衰竭,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海洋渔业转型过程错综复杂,还伴随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转型,具有彻底性、系统性、渐进性、前瞻性、多维性等特征。

      (二)海洋渔村转型的原因

      海洋渔业转型是国家和民众基于外部和自身原因,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选择。海洋渔业转型、沿海地区高速城镇化和大规模海洋开发推动我国海洋渔村的转型。

      1.海洋渔业转型

      近年来我国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许多优良的产卵场、采苗场、育肥场和增养殖场的渔业功能丧失,海洋渔业资源的增殖与恢复能力大幅度下降。中日渔业协定、中韩渔业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等协定生效之后,我国渔业资源稀缺问题更为突显。此外,我国海洋渔业产业存在结构趋同、层次偏低和粗放经营等问题。为有效防止我国渔业资源持续衰退,使海洋渔业由粗放型向生态环保型转变,近年来我国开始海洋渔业转型。作为海洋渔业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渔村也经历转型。

      2.沿海地区高速城镇化

      自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投资和产业向城镇集中,城镇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直接带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也造成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人口向城镇的流动。[7]从地域角度来看,沿海地区的城镇化速度高于内地,海洋渔村成为重要的人口移出地。老一代海洋渔民不愿意再让自己的后代从事渔业,新一代的年轻渔民也往往不肯进行渔业生产,转而移居城市。新生代渔民主动寻求新型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推动渔村转型的重要力量。

      3.海洋大规模开发

      人类对海洋的开发利用,存在渐进的过程。随着海洋开发的不断深入,海洋价值被不断发现,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性也逐渐增大。海洋开发初期,其仅为人类提供“渔盐之利”,进入海洋中级开发之后,其它价值逐渐显现,如成本低廉的海洋运输使大规模国际贸易发展成为可能。进入海洋开发高级阶段,海洋产业得到进一步拓展,包含海洋渔业、海洋油气业、海洋矿业、海洋盐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产业重要性得到进一步凸显。海洋渔业的相对重要性渐渐降低,逐步让位于其它附加值更高的海洋产业,海洋渔村也随之转型。

      四、我国海洋渔村发展建议

      “十三五”规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保护和开发渔村文化,将渔村体验与国民海洋意识教育结合,在渔村基础建设中做到跨行政区统筹和海陆空统筹,加大对渔民群体的关怀,让他们有更多获得感,是未来我国海洋渔村发展的重点。

      (一)渔村文化保护与开发

      海洋渔村文化是渔民在其生存的海洋自然环境中一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的总和,其中不乏优秀的渔村文化资源,应该对其进行保护和开发。近几年来,我国海洋传统渔民数量持续减少,从2007年的3,359,374人减至2014年的3,069,656人,传统渔村文化的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开发,我们可以做如下工作。

      1.设立专门工作组或课题研究组

      建议设立专门工作组或课题研究组,对全国现存传统海洋渔村进行保护性调查研究。首先对传统渔村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进行信息采集,然后归档整理,并聘请专家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估,确定其保护价值和完成级别认定,之后对商业化开发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那些适合商业开发的项目,进行扶持、提炼、加工。

      2.保护节庆文化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支持开展渔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打造一批海洋文化品牌。继续办好中国海洋文化节、青岛国际海洋节、厦门国际海洋周、象山开渔节、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等海洋文化活动。节庆文化贵在坚持,1998年第一届象山开渔节举办时,其影响力十分有限。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写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新闻媒体对其持续关注和报道,是保护节庆文化的有效途径。

      3.创新渔歌文化

      渔歌文化是海洋渔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海洋渔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一半是渔歌文化,具体见表4。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提出:“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8]应该对渔歌文化进行创新,对渔歌进行提炼和升华,有选择地进入城市的歌剧院演出,甚至可以到国外进行巡回公演。

      4.渔民画申遗

      渔民画是渔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浙江石浦鱼拓、上海金山渔民画等,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值得很好的保护。但是该类文化申遗较少,国家级非物质名录中尚没有,应该抓紧申遗工作,使其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发扬。

      (二)渔村体验与国民海洋意识教育结合

      伴随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不断提高,在渔业转型的大背景下,国内不少海洋渔村,开始尝试开发旅游业,大多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②但是我国现有渔村旅游业,往往以海鲜餐饮为主,其重大意义尚未发挥,建议将海洋渔村体验与国民海洋意识教育相结合。

      1.转变传统饮食文化

      在传统海鲜饮食文化中,人们往往仅重视野生海鲜,而忽视养殖海鲜。这种“重野生轻养殖”的饮食文化,不利于海洋渔业资源的长足稳定发展。通过海洋渔村体验,让游客参观养殖厂,可以普及渔业知识,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传统饮食习惯,从源头上保护渔业资源。

      2.举办海洋宣传日活动

      每年的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海洋渔村与海洋关系密切,建议将全国性的海洋宣传日活动放在海洋渔村举办,既可以提高海洋渔民群体和海洋渔村的社会影响力,还能带动海洋渔村旅游业。

      3.设立科普教学基地

      为了增进国情教育,国内不少城市的高中将“学工”和“学农”纳入中学教学课程体系。建议在沿海城市,开设类似的“学渔”活动。这不但可以帮助城市学生了解渔村生活,同时通过与渔民同吃同住同工,还能提升他们的海洋意识。

      

      4.发展海陆联动旅游

      2012年“海洋强国”战略确立后,国家旅游局随即将2013年的旅游主题确定为“2013中国海洋旅游年”,但是国内现有的海洋旅游存在“海陆分离”,海洋的邮轮旅游和渔村吃海鲜,没有有机整合。建议通过发展渔村旅游,将海洋旅游和陆地旅游打通。游客在陆地体验海洋渔村丰富旅游资源之后,出海垂钓,领略大海的无限风光。

      (三)基础建设统筹规划

      “要致富,先修路”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便捷的交通能够带动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海洋渔村也是如此。捕捞、养殖和加工后的水产品需要借助便捷的交通网络向外输送,同时只有交通方便,外地游客才能到渔村体验海洋文化。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海洋渔村的基础建设必须统筹规划,包括跨行政区统筹和海陆空统筹。

      1.跨行政区统筹

      我国行政区往往以陆地划分,海洋渔村偏离所属行政区的中心,由于行政区域规划和审批等方面原因,有时相邻但不隶属于同一行政区的海洋渔村之间往来交流十分不畅,在对海洋渔村进行基础设施(如跨海大桥、轮船码头等)建设时应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相互协作,进行跨行政区统筹。

      2.海陆空统筹

      在《“十三五”规划》中的第四十一章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中提出“坚持陆海统筹”。与陆地农村不同,海洋渔村不但可以通过陆路与外界联系,还可以通过海路,甚至航空与外界联通。2015年5月20日,全国首条水上飞机通勤航线已在舟山开始运营。[9]今后我国在进行渔村和海岛规划时,还应该进入航空因素,从海陆空视角进行统筹。

      (四)加大对渔民群体的关怀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渔民群体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已经得到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全社会对广大渔民群体的关怀还不够。

      1.增加社工群体

      海洋捕捞渔民除职业风险外,由于经常出海,还面临一些家庭问题,比如夫妻长期分离、孩子教育、老人赡养等。[10]在海洋渔业转型过程中,部分放弃捕渔的渔民,因不适应或找不到新的就业岗位,失业在家,生活陷入困境。[11]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都会引发严重社会问题。建议在渔村内部自发建立或者从外部引入社工群体。

      2.增加外来渔民的归属感

      目前,海洋渔村中来自内陆的外来渔民数量已远超本地渔民,[12]他也们年轻力壮,吃苦耐劳,深受渔船主青睐,但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海洋渔业资源修复周期较长,某年过度捕捞,其不良影响将在次年,甚至数年之后才显现。外来渔民流动性大,缺乏对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的动力,在利益驱动下,容易产生过度捕捞等问题。[13]增加对外来渔民群体的关怀,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帮助他们在渔村安家立业,为他们提供与本地渔民相近的社会福利,如子女义务教育等,能够增加他们的归属感,进而能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以可持续发展为准绳,避免出现过度捕捞,更好造福海洋渔村的长久发展。

      3.增加公共防护基础设施建设

      海洋渔村靠近大海,自然环境相对恶劣,容易遇到海啸等自然灾害。被誉为“世界水产品之都”(The Seafood Capital of the World)的美国密西西比州的比洛克西(Biloxi)曾在1722年,1893年,1915年,1947年,1969年和2005年多次遭受海啸的袭击。[14]到目前为止,我国沿海尚未遭受像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那么严重的海啸,但是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增加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另外,渔民经常到海面进行生产作业,在有条件的渔村可以建立警务直升机停机坪等,对于遇难船只给与及时救助。

      4.增加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渔村的文化基础设施落后于城市,与其快速的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建议投资兴建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实施,这既是渔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平台,又可成为供外来游客参观的旅游景点。此外,伴随近海渔业资源衰减,渔船每次出海的作业时间不断延长,船员在船上的文化需求亦不能忽视。可以为渔民印发专门宣传手册、制作符合他们需要的影视节目,供他们海上作业时阅读和观看。

      ①承包责任制同以前的生产责任制的明显区别在于:承包责任制是将渔民的收入利益直接与渔民的生产效率挂钩,渔村和渔业大队将船和网具等生产资料按质量、性能作为一个具体的经济指标下放给渔民,渔民则按自己的要求组织自己的船员一起承包一组生产资料,然后和渔村或渔业大队的行政生产管理部门协定承包一定的经济指标。具体生产方式和时间由渔民自己安排,渔村或渔业大队不再参与统一指挥,不论收入亏损多寡,协定的指标必须完成。渔村队实行承包责任制,按一定的经济指标同渔民协商签订承包责任制合同,放手让渔民实行自主生产管理,既维护集体经济收入,也减轻生产管理上的压力。在上海,承包责任制的经济指标,一般由渔船折旧费、大修理费、公积金、公益福利费、社会福利金、渔村队管理人员的费用等综合计算后,经过渔村队村民委员会的讨论,并经承包渔民的同意认可后,协定合同内容,最后由承包人,渔村队的单位法人代表(即渔村队长)及见证机关(村队委员会)三方签订渔船承包合同,以一年为一个承包期。详见韩兴勇:《上海现代渔村经济社会发展史研究》,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页。

      ②如上海市金山嘴渔业村和山东省长岛县南长山镇连城村。详见韩兴勇,刘泉:《发展海洋文化产业促进渔业转型与渔民增收的实证研究——以上海市金山嘴渔村为例》,《中国渔业经济》2014年第2期,第123-128页;王建:《海洋环境背景下的渔村社区变迁——关于长岛县连城村的调查》,中国海洋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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