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探索性与曲折性引致的教训和思考(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曲折论文,教训论文,社会主义经济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与发展过程的特点
人类社会已经历了两三百万年的时间,其中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原始社会度过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经历了数千年时间,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四五百年时间。而社会主义社会,有的国家只经历了70多年时间就蜕变回资本主义社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迄今还不到50年的时间。从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到后续社会主义国家的继续发展至今,总共经历了只有80年的时间。
社会主义社会以前的各种社会制度,无论某种社会制度的产生、成长、发展、成熟、衰退,还是一种社会制度被另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都是一种自然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看,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作为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过程,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与以往的社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相比,有一个重要差别:以往的“自然”过程是同自发过程相统一的。这里所讲的“自发”,不是说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没有人们有意识的促进,而是说,某一社会经济制度的产生,乃至某种新的经济成分在旧的社会制度内部的出现,都不是某些先知先觉者、某些政治和社会活动家、某些理论家,事先提倡、宣传、规划、设计的结果。例如,在原始社会的漫长岁月中,没有文字,更没有有关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的理论和概念,生产力发展缓慢。石器时代技术进步的速度平均每1万年大约只提高1—2%。 无论生产力的进步还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都是一种自然的和自发的过程。连“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等概念,也是后人加上去的。原始社会的成员——包括氏族酋长,根本没有也不会意识到他们实行的是什么社会经济制度。原始社会以后的几个私有制社会,比起原始社会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趋于提高,但自发性仍基本上居于统治地位,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种社会活动,一系列社会过程,越是超出人们的自觉控制,越是超出他们支配的范围,越是显得受纯粹的偶然性的摆布,它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就越是以自然的必然性在这种偶然性中去实现自己。”〔1〕奴隶社会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没有也不需提出要走奴隶制度道路、坚持封建主义方向问题。连“封建主义”概念也是由后人提出的,封建社会的君主、官吏、学者们,并没有把当时的制度称作“封建主义”。世界资本主义制度从16世纪算起近500年了, 但“资本主义”概念的出现和使用,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历了300 年左右的时间以后的事情。美国学者罗森堡和小伯泽尔在其所著的《西方致富之路》一书中认为,根据《牛津英语辞典》提供的资料,第一次使用“资本主义”一词的人是萨克雷,时间是1854年,但还不是从社会经济制度涵义上使用的,而只是拥有资本这种状况。在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学者中,最先从经济制度的涵义上使用“资本主义”一词的,据《西方致富之路》一书说,是杜埃,此词出现在他于1884年写的《更美好的时光》一书中。马克思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并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及其经济运动规律贡献了毕生精力。但在马克思写于19世纪四五十年代的著作中,包括《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政治经济学批判》等著作中,还没有使用“资本主义”一词,而是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作资产阶级社会,把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称作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或雇佣劳动制度等。在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的著作中才使用“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同样,在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数百年中,也没有哪个资产阶级政治家或学者提出要坚持资本主义道路和方向的问题,因为它会自发地沿着既定的轨道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以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出现,既不需要谁来事先设计、创建,也不需要谁来宣布新制度的建立或建成,也不是以哪一年或哪几年为标志转向新的制度。一般是新的社会经济成分在旧社会制度内部自发地产生,然后经过长期的生长、发展,经过新旧经济成分的矛盾、摩擦,经过二者的所占统治地位的换位,新的社会经济制度才逐步建成。这需要经历相当长的历史转变过程。由原始氏族社会转向奴隶制社会,经历了上千年的时间;由奴隶制社会转向封建制社会,从西欧来看,也花了几百年的时间;由封建制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从英国来看,14世纪末农奴制已经解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制度内部已逐渐发展,但直到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本主义经济才占统治地位,前后经过了两百多年的时间。
社会主义以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是:先有特定社会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先有社会经济的实践过程,后有有关的概念、思想、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当然,这些思想与理论的形成,会反过来促进相应的社会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成熟过程,与以往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同。虽然总的来说,它也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但这种“自然性”不是与自发性相统一,而是与自觉性与计划性相统一。迄今为止,社会主义经济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自发地产生与发展起来,也不是先有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后有相应的概念、思想、理论的形成。而是相反,先有社会主义的概念、思想、理论的产生,后有社会主义运动,然后才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才有社会主义经济实践。当然,社会主义实践,又会发展与丰富社会主义思想与理论,反过来再指导实践。
远在社会主义制度出现以前的19世纪30年代,社会主义一词已在英、法国家流行,40年代已遍及欧洲多数国家,共产主义一词也是这个时期流行开来的。马克思、恩格斯使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概念的时间是1842和1843年。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和理论已经产生,而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是在此后相隔六七十年的事情。没有革命的理论,不会有革命的行动;没有社会主义理论,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实践。总之,从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形成,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与发展,都是一种自觉的有计划的过程。离开了自觉性与计划性,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以后,如果在其发展中失去了自觉性与计划性,让自发性占据统治地位,社会主义制度就难以顺利发展和走向成熟,而是会逐渐趋向衰变。在以往的社会制度变革中,固然也会出现复辟与反复辟的较量,但那一般表现在政权的更易中,新的经济制度(比如新兴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会倒退回旧的封建社会经济制度去。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搞不好,则有可能倒退回资本主义制度去。
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复杂性与曲折性
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与发展不同于以往社会制度的上述特点,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带来许多复杂和曲折的问题。
第一,社会主义实践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但这一理论最初不是来源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实践,而是来源于批判资本主义现实和工人运动实践。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大师们的社会主义理论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程度的历史粗疏性。这不是就其总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而言的,或者说,不是就其世界观与方法论来讲的,而是就其有关社会主义的某些具体观点和某些具体论断讲的。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既然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过,没有参与过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他们不可能、我们更不能要求他们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系统理论和详尽方案来,他们自觉地不会这样做。他们既不愿单凭自己的智慧为未来社会描绘和设计具体蓝图,更不愿以此束缚后人手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有许多方面,马、恩的著作中并未涉及到。其次,马克思主义大师们对未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重大特点和要求,提出了一系列的科学预见和设想,这些预见和设想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如尽快发展生产力的思想、使一切社会成员过富裕生活的思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思想、实行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共产主义社会)的思想、国民经济发展的计划性和比例性(平衡)的思想、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的思想、使社会成员全面发展的思想,等等。然而,这些科学预见和有关思想,是一种比较抽象的总的原则,是一种大的框架,还没有也不可能具体化和现实化。这些原则的实现途径与实现形式,其具体的可行性操作,需要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探索与解决。人们既可以正确地把握和运用这些思想与原则,推进社会主义大业;也可能教条主义地或实用主义地去理解与运用这些思想与原则,“各取所需”,使其片面化和扭曲化,从而出现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的“左”的或右的倾向,损害社会主义事业。复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关于社会主义的某些设想和论断,同社会主义现实不相吻合或不完全吻合。例如,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包括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2〕实际上,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还是相当复杂的,存在着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与矛盾,并不是完全透明和“简单明了的”。又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认为,当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时,每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直接地、简单地计算出来,不需要采用迂回的途径用相对的尺度加以确定。实际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难以做到这一点。每件产品中包含多少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在内的社会劳动量,还只能通过价值与价格的相对尺度间接地显示出来。再如,与上述马、恩见解相联系,他们认为,在实现了社会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将会消亡,从而与此有关的价值、货币等都将不再存在。社会主义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社会还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
第二,社会主义成长与发展中所要求的自觉性,首先需要体现在最高决策层和领导层的指导思想上。无论社会主义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还是经济关系的调整、发展与完善,都需要有高层自觉的正确决策与指导。然而,与客观相统一的自觉性,弄不好,会被扭曲为与客观相悖的主观随意性和长官意志论。加上其他多种因素的制约,高层决策与指导并不能做到一定科学与正确。而决策与指导的失误与错误,会给整个国家与社会造成严重损害和负面影响。这就要求主要决策者和指导者具有高素质与高水平。至关重要的几点是:(1 )以科学的态度和正确的方法对待马克思主义。既摒弃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也摒弃实用主义与自由主义,真正解决继承、坚持与发展的关系。(2)虚心探求、认识、 尊重和把握客观经济规律,在提出具体指导思想和决策时,切忌搞主观主义与唯意志论。应切实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程序化。(3 )应具有理论上的高深素养,对社会经济实际情况的准确了解与掌握,对社会经济运行及其发展趋势的科学预见。然而,做到这些并不容易,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在这些方面出现的问题是不少的,经验教训是颇多的。
第三,社会主义运行与发展中的自觉性与计划性既然需要通过高层决策与指导来体现,而所决策与指导的社会主义实践又具有一定程度的试验性和摸索性,这又决定了高层决策与指导的事前性和所依据的理论的探索性。这本身就决定了决策与指导可能与实际不符或不完全相符。如果仅仅这样,还可以通实践检验及时进行修正。如果加上把自觉性与计划性扭曲为主观随意性和长官意志论,并使其成为“最高指示”,成为“凡是”即贯彻执行,便会贻害无穷。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版,第175页。
〔2〕《资本论》第1卷,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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