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化的自然、人类学的自然、历史的自然——马克思自然观的三重界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然论文,自然观论文,马克思论文,人类学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马克思关于自然观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人化的自然”、“人类学的自然”、“历史的自然”几个概念术语。那么,马克思到底是在何种语境上使用这三个概念的?这三个概念又分别具有什么内涵?我认为,这三个概念都是马克思对其自然观的概括,之所以要用三个概念来表述,一方面是由马克思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取决于马克思要说明其自然观中的人与自然、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历史与自然各自之间的关系。
一、人化的自然
马克思不满意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自然观把自然只是从客体的角度去理解,而不是从主体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因而,他通过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哲学的批判,以现实的人与感性的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为基础创立了人化自然观。他认为,实践、工业是重新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钥匙。实践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只有在这种对象性活动中才能说明人的本质。质言之,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核心。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所有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6页。)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人化的自然界是指作为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对象的自然界,即被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打上印记的那部分自然界。马克思认为,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48页。)。这就说明了现实自然的本质是一种“人化自然”。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马克思认为:“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对象化都是必要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6页。)这也就证明了由于人的本质对象化有理论和实践两个途径,从而使人化自然包含两层涵义:
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指的是被人的物质实践活动改造过的、从而作为人的生活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对象的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第219页。)
从理论方面来说,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指的是自然可以作为人的认识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对象。这些对象作为人化的自然虽然没有改变物质形态,但已成为人的“精神生活的资料”。正如马克思所说:“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95页。)
所以,无论是理论形态还是实践形态,“人化自然”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物质或精神的)在自然界的外化,在自然界中的认可和确证。因而,现实的自然界是人化的自然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
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有自己的解释。在弗洛姆看来,“通过对自然的控制……人使自己摆脱了固定的血缘关系和对大地的依赖关系,他将自然人化了;同时也将人自然化了。”(注:弗洛姆:《健全的社会》,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56页。)马尔库塞也认为,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人是自由的,人在“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生产这种自由的活动中,重新产生了“整个自然界”。“自然现在是而且将来依然是与发展着的主体相对的客体。”(注:《审美之维》,李小兵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98页。)因此,“人并不是在自然界之中,而自然界也不是人由于自己的本性而必须首先进入的外部世界。人就是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的‘表现’,‘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在人的历史中,我们无论在哪里遇到自然界,自然界就是‘人的自然’。”(注:转引自欧力同、张伟《法兰克福学派研究》,重庆出版社,第26页。)就是说,他认为人所遇到的自然界都是被改造的人化的自然。施密特的观点与他们有所差别。他认为人化的自然是“由劳动创造的产品,是劳动加上自然物质而构成的使用价值的世界”,它是以未被人加工过的“第一自然”为基础的“第二自然”。作为“包括着劳动主体与客体的物质世界”,它与“自然”是非“同质”的。(注: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第72—73页。)不难看出,施密特所说的“自然”包括原始的自然与人化的自然。他认为,马克思承认客观自然的优先地位,但是关键在于“任何这样的优先只能存在于中介之中。”(注: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第26页。)但是,他又说:“自然不象列斐伏尔所正确论述的那样,总是已被人加工过的,而且尚未纳入人类生产的自然领域——列斐伏尔的原始森林或太平洋的珊瑚礁——也是只用关于已被加工过的自然之范畴来加以直观和理解的。”(注: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第15页注释②页。)因而,他根据马克思的“一切自然被社会所中介”的观点得出了“不存在纯粹的自然”的结论。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看到了,作为我们劳动客体的感性自然是被劳动中介过的、被主体活动打上印记的自然,因而不能离开人的社会实践去解释自然,这一点无疑是符合马克思一贯坚持的关于以劳动为中介的人与自然的统一性理论。然而,他们并没有看到,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是批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他强调自然的人化,但并不能因此就把一切自然存在都归为劳动产物。因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就已经把“先于人类论述而存在的自然界”和“费尔巴哈在其中生活的那个自然界”作了区分,并进而强调自然界的“优先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50页。)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即使在我们现在的劳动过程中,有些劳动资料也还是‘天然存在的,不是自然物质和人类劳动的结合’。”(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8页。)因此,可以得出,马克思的“人化自然”只是在说明主体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时使用的,它并没有否定“自在自然”的存在。
二、人类学的自然
在《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328页。)这个“人类学的自然界”有两方面的涵义:一方面是其人本主义自然观的显性表现;另一方面是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统一的角度提出的。
首先,这里有一个明显的费尔巴哈式的术语——类。在《手稿》的语境中,马克思所说的人还没有摆脱“类”的影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95页。)因为,他此时还把类生活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尺度,而类生活的特点就是人在与自然的关系中比动物具有更多的普遍性。“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靠无机界生活,而人比动物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95页。)那么,人的普遍性表现在哪里呢?马克思说:“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95页。)在这里,马克思把自然界看作人类的机体,但他认为,由于异化劳动,自然界与人发生了分裂,因而自然界就不属于人了。“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因为从人那里夺走了他的无机身体即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97页。)在异化劳动作用下,自然界失去了其类生活的对象性,自然界不再属于人类,而是外在的异己本质。这里明显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论述自然的地位时,透显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异化史观。
其次,“人类学的自然”这个概念直接的体现了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统一。马克思指出:“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象关于人的科学将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8页。)他首先把自然界作为人的科学的对象,同时也把人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他说:“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而同时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8—129页。)他进而论证道:“感性必须是一切科学的基础。……科学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8页。)马克思把直接的感性自然界等同于人的感性,因而自然科学研究感性自然界也就是在研究人的感性。人的科学的第一个对象是自然界,因为人的感性本质力量外化到自然界中,“因而只有在关于自然本质的科学中才能获得它们的自我认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9页。)在《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把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统一于历史科学中,他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20页。)在马克思看来,不存在作为自然科学认识对象的完全不受历史影响的纯粹自然。作为合规律的、一般领域的自然,无论从其范围还是性质来看,总是同被社会组织起来的人在一定历史结构中产生的目标相联系。人的历史实践及其肉体活动是连接这两个明显分离领域的愈趋有效的环节。事实上,在《手稿》时期的马克思期待着共产主义实践具有一种使自然和历史和解的作用,更期待着自然科学和被他称为人的科学的历史科学在那里合为一体。
马克思提出“人类学的自然”,希望通过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统一来达到对资本主义下的人与自然的异化状态的恢复。他看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作准备,尽管他不得不直接完成非人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8页。)因而,他寄希望于共产主义来完成对自然科学“非人化”的状况的超越。因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0页。)
三、历史的自然
在《形态》中,马克思在论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指出:“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对立问题,好象这是两种互不相干的‘东西’,好象人们面前始终不会有历史的自然和自然的历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49页。)这里的“历史的自然”是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概念。它科学地说明了历史与自然在物质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进而解释道:“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联系的;只要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互相制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20页。)在马克思看来,历史是在自然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历史不能脱离自然,因为它是从物质生产开始并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马克思在批判鲍威尔时就指出,历史的发源地应当到尘世粗糙的物质生产中去寻找,而不应当到天上的云雾中去寻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第191页。)因为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48页。)这个历史已经不是《手稿》中的异化劳动了,而是一种现实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是一种关系性的范畴。这样,“自然界和人的同一性也表现在: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的狭隘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35页。)可见,当自然界日益被历史过程所改变时,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更被其历史形态所决定。而社会历史形态又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分析到:“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征服的力量与人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象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35页。)马克思把这个阶段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称作“狭隘的关系”,这是因为“这时自然界几乎还没有被历史的进程所改变”。正是人向自然客观的现实“斗争”,即人们通过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历史的改变了自然环境。
马克思把历史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人类史的创造是通过对自然界的改造来进行的。人对自然界的占有以及由此而发生的自然界面貌的变化,既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源泉,又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尺度。自然是历史的前提。对于什么是历史,马克思作了回答,他说:“正象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即历史,历史是人的自然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69页。)马克思的这个观点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从历史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来说,它本身是主体的自然史,因为人的劳动力“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第15页。)它在改造自然界时,“也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整个人类史不过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展开自身自然力的过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第128页。)
另一方面,马克思从社会客体的角度对历史作了规定,他认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这一观点呢?其一,从客体的角度来看,历史展开过程的规律是客观的。人是历史的主体,他创造历史,但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进行。在经济形态发展的过程中,这个作为主体的人,不过是“作为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出现的。(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其二,从主体的角度来看,虽然历史的过程最终呈现为一种自然的过程,但主体通过劳动把自身与自然联结起来。因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毋庸置疑,这种物质变换是在不同的社会形式下进行的,但人类史本身就置于这种自然史之中。对于这一点,施密特正确地指出:“劳动过程嵌入了伟大的自然联系之中。自然,它作为社会和社会每度占有的那部分自然的高度统一,最后又战胜人的一切干扰而自我保持,被人渗透了的自然物质又再度沉入自然的最初的直接性之中去。”(注: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商务印书馆,第91页。)
对于马克思所说的历史与自然的关系,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作出了自己的理解。马尔库塞把“人的整个本质”看成是人和自然界的“统一体”,他断言:“‘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不仅仅人在历史中形成,而且自然界,就它不是外在于和脱离了人的本质的东西,而是从属于被超越和被占有的人的对象性的东西而言,也是在历史中生成。”(注:马尔库塞:《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第24页。)换言之,即“自然是历史的一部分,是历史的客体。”(注:《审美之维》,李小兵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31页。)这样,他就把自然归属于人类史。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卢卡奇在早期也说过:“自然是一个社会范畴。”(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03页。)可以看出,他们想通过把自然消解到历史中去解释二者的统一,这并不符合马克思“历史的自然”的思想。他们对马克思思想的偏离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历史角度讲,他们都没有强调、突出历史的自然史基础,忽略了自然是历史发展的第一个前提。从发展的角度看,他们没有指出自然的限制仍然存在。而马克思“历史的自然”的思想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尽管现实世界已成为人化的自然,但自然的限制并没有消失,而只是在减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