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群众路线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14)02-0078-05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并作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创新社会治理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而社会治理创新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创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强调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的群众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着新挑战,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遇到了新问题。如何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这是我们党必须面对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如何把握党的群众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新挑战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中,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贯穿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证。群众路线坚持得好不好,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好不好,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牢不牢,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党的群众工作有不同的具体特点,面临的挑战也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领域发生巨大变化,我们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们党着眼于顺应和应对新形势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提出来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①这是我们党科学把握国际国内大势作出的正确判断,也是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代背景。习近平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②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个“必然要求”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一)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带来的新挑战 从世情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全球合作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增强,国际力量对比朝着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方向发展,保持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具备更多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世界仍然很不安宁。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局部动荡频繁发生,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网络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 从国情来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严重,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民生领域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尚待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亟须破解。 从党情看,这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提高党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水平,党的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和组织保障。同时,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了。 (二)社会转型期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所处的历史方位的深刻变化,党的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对党的要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群众思想和行为的因素复杂多样,这些都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是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深刻变化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新挑战。我们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的这一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党能够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干部面临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和考验。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与和平环境中,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外部压力减小,特别是没有了生死攸关的危险,党群之间相互依赖性减弱。这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容易淡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观念,滋生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不良现象。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 二是党的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发生深刻变化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新挑战。中国共产党走过了90多年的光辉历程,由小到大,由弱到强。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512.7万名,比上年增加252.5万名,增幅为3.1%。一大批年轻的、有知识的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肌体,使党进一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虽然党的宗旨、性质和终极目标未发生变化,但在党员构成、党员个体价值趋向等方面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变化。一些缺少长期党性锻炼、在关键时刻东摇西摆的人,也进入了党的队伍并成为党的干部,给党的队伍包括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带来了很大威胁。年轻党员干部大多数缺乏实践锻炼,缺少与基层群众同甘苦、共命运的体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相对较弱。特别是许多年轻领导干部缺乏基层历练,其思想的纯洁性、对党的忠诚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尚需进一步提升。他们在各种非主流价值观的影响下,容易过多地关注自身价值和个人得失,容易忽视与群众的联系,导致脱离群众。 三是群众对党的要求发生深刻变化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对党的要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利益关系的新变化,使协调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增大,考验着党能否公正协调利益关系。今天我们开展群众工作必须每天面对的新情况,是过去革命战争年代基本上没有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党和人民群众、干部和人民群众有共同的斗争对象。在全国范围执政以后,特别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除了国际因素外,党与群众共同的斗争对象没有了。这给党开展群众工作提出了过去所没有的许多新问题。由于党成为执政党,掌握着公共权力,角色是社会管理者、领导者,人民群众自然而然地会把我们党作为利益需求倾诉的主要对象。这样,群众对于党的各种要求就会凸显出来。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问题上的诉求,只能向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反映;征地、拆迁、环保、社保等直接触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群众也会更多地把矛盾追究到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身上。社会阶层和社会关系的新调整,不仅使群众工作的难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也对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群众权益观念的变化也给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尊重和引导群众,把人民群众作为决策的主体,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道路,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种群体的意见作为决策的依据,以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获得最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参与。 (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对社会治理创新提出的新挑战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我国正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从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来看,一些长期性、根本性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日趋复杂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凸显,给当前的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简单阶级阶层结构,现在已经转化成由许多不同利益诉求群体组成的复杂多样的阶级阶层结构,产生了个体户、私有企业主、外资企业的高管、民营企业的科技人员、各种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中许多人是从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队伍中分离出来的。即便是同一社会阶层中,经济社会地位和利益诉求也有了很大差异。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随着群众基础的代际更迭,现在活跃在时代舞台上的新一代群众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化,既增强了社会流动性、激发了创造活力,又必然导致社会价值观多元、利益诉求碎片化,增加了党群关系的复杂性。各社会群体之间及其内部个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呈现多样化,平衡各种利益诉求难度增大,保持党同各个社会群体的紧密联系难度增大。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多样,对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了做好群众工作的难度。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组织群众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平等意识都明显提高。同时,群众工作呈现出对象多元化和利益诉求多样化。新社会阶层和新社会群体不断涌现,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城乡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问题不断显现,群众工作的对象、类型日益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阶级阶层结构、城乡结构、收入分配结构、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社会组织方式、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些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不仅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挑战,而且迫切要求我们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方式和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 二、如何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治理的地位、作用日益重要,经济社会越是快速发展,社会治理的任务就越是艰巨繁重。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社会的共同行为。群众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时俱进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从“管理”走向“治理”,这不仅意味着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由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转变为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治理”,也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的群众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高度契合,都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把党的群众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关键在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第一,必须坚持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目的,也是贯彻好群众路线的根本方法。只有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社会治理创新才能持之以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③践行群众路线,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新时期、新的社会发展条件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合情合理合法诉求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首要任务,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治理的突破口,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开创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新局面。 第二,必须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诸多挑战。创新社会治理,必须树立依法维稳的理念,通过法治路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社会治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必须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支持群众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善于运用法治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近些年来,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利益冲突逐渐加剧,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有些地方采取的社会管治方式往往简单化和绝对化,导致矛盾冲突的数量反而有所增加。有些人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认为平安就是“不出事”,不惜“权力维稳”、“高压维稳”,结果使维稳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破解这种困境,需要转变维稳理念、思路和模式,让维稳法治化。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权益。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公民依法、有序、理性参与,反对不负责任的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通过法治路径维护社会稳定,在维护社会稳定法治建设方面还提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具体要求。通过法治路径维护社会稳定,就是要确立法治思维模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第三,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50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如今,它作为社会治理的一条有效经验,正在被大力推广。“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主要特色。创新社会管理,必须传承创新“枫桥经验”,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契机,也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在社会治理创新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前要认真落实好“三权”:一要实行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知情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和前提。二要广泛听取民声,提高群众的话语权。话语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所在。三要畅通反映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监督权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保证。公众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扩大公民参与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治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社会治理主体亟须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也就是从一元向多元转变。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创新群众参与的渠道和方式,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第四,必须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着力推进社会服务创新。创新社会治理的本质是还权于民,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人民群众服务。所以,我们必须在创新社会治理中推进社会服务创新。在法治的框架下,倾听民众的呼声,满足民众的诉求,解决民众的难题,通过创新社会服务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进社会服务创新,要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当前,社会服务创新的重点是要促进社会服务从“政府本位”到“公民本位”的转变,形成和建立基于“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模式。推进社会服务创新,解决好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治本之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养老事业,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突破,每年都办成几件民生大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切实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合理制定社会治理政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使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第五,必须在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中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④首先,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建设的核心问题。社会体制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领域。在社会体制上谋篇布局,并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才能真正有效地从整体上推进和加强社会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重要物质基础。但另一方面,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明显增多。问题倒逼改革,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迫切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要解决当前社会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努力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其次,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完善解决社会矛盾冲突的法治机制,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长效的制度化手段。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均衡机制,改变目前社会中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局面,并为社会不满情绪的宣泄提供制度化的管道,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与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发育,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性机制。社会组织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途径。这里涉及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较快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发育不成熟,行政色彩浓厚;组成结构不合理;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活力,在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需要多管齐下。各级政府要通过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保障群众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利。再次,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要完善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机制,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要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治标管理为治本管理。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要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的各种机制,达到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六,必须在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中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依靠人民群众,通过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着力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而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一要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要牢牢把握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的核心问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加强社会建设的重大现实课题。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到“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变化,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与时俱进。社会治理不同于社会管理,其主体是多元的,社会管理的主体只是政府,而社会治理的主体还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变革,必须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在政府、社会、市场、公民个人之间形成合作与良性互动的新型伙伴关系。政府必须放下身段,学会尊重,懂得平等对待合作伙伴、管理对象;既要善于放权,学会“弹钢琴”,学会为自己减负,也要增强自信,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努力为其能力提升创造条件。三要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只有通过社会体制改革创新,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只有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体制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从而为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改革的动力来自社会,需要广泛的公民参与以及主动的、自觉的参与精神。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切实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注释: ①④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页,第31页。 ②习近平《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载于2013年6月19日《人民日报》。 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9页。标签:党的群众路线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政府治理论文; 法治国家论文; 时政论文; 经济论文; 社会组织论文; 经济学论文; 新挑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