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后对羌族文化的发展性保护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羌族论文,汶川论文,发展性论文,文化论文,震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羌族作为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素有民族活化石之称,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羌族文化发生着剧烈的变迁,抢救和保护羌族文化已经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羌族主要聚居区的汶川特大地震又给羌族文化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及时对地震给羌族文化造成的破坏进行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抢救和保护措施已成为震后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一、汶川特大地震对羌族文化的破坏
汶川里氏8.0级特大地震的重灾区汶川县、北川县、茂县是羌族的主要聚居区,也是羌族文化保存最为完好的地方,次重灾区都江堰、平武、理县、黑水、松潘等县(市)也有大量的羌族人口居住。地震对羌族文化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破坏性的影响,汶川特大地震可以说就是羌民族的一次灾难,是羌族文化的一次灾难。
(一)地震严重影响了羌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
1.地震对羌族人口造成重大影响。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对文化的保护首先是对作为文化载体的人进行保护。羌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其历史和文化是以口传身授的方式进行传承,人在文化保护中的地位就更为重要。汶川地震造成大量羌族人口的伤亡,对羌族人口从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等各方面都造成重大影响,若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进而影响羌民族以及古老珍贵的羌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不少羌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在地震中伤亡。羌族文化由羌族长者,特别是依靠羌族文化的主要传承者“释比”来传承,地震导致不少原本就已经为数不多的通晓羌族语言、历史文化的羌人去世,无疑增大了羌族文化保护的难度。另外,不少民间传统文化的代言人也遇难或受伤,例如北川县文化馆职工,市级非遗项目羌族民歌的传承人计学文以及前年曾代表羌族参加全国鼓舞鼓乐大赛,表演羌族特色铃鼓舞的羌人都在地震中遇难,[1] 凡此等等,这些稀缺性人才的遇难或重伤,必将严重影响羌族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此外,能传承极富羌族特色的羌绣、羌笛、羌碉等民间传统工艺、传统技术的民间能工巧匠在此次地震中也有伤亡,这些人才的遇难或伤残对于羌族文化而言是很大的损失。
3.羌族文化依存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由于羌族传统村寨多分布在高半山上,在此次地震中许多村寨也受到毁灭性的破坏,恶劣的环境已不再适合人类居住,大量的羌族同胞将被移民安置。在移民安置工作中若不能充分保障羌族文化在一定范围内在文化语境方面的主体地位和话语控制权,培育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羌族文化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持续发展的条件。
(二)地震导致大量羌族物质文化的损毁
1.地震导致大量羌族文物和文史资料的遗失和毁坏。例如羌族文化保存较完好的北川县遭遇了全县城毁灭,北川县的羌族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大禹纪念馆、羌族民俗博物馆、禹羌文化研究中心等文化场馆都在地震中倒塌,大量文物和羌族文化档案资料、大禹研究史料文献、大量代表羌族民间文化的文化器物被掩埋或严重毁坏。据绵阳市博物馆统计,北川在此次大地震中被埋的有国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21件,一般文物280余件[2] 以及大量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
2.许多著名的历史文化遗迹也在地震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据报道,北川县永平堡石砌古城墙多处垮塌,城门开裂、变形,禹里乡禹穴沟传说中大禹出生地的众多遗迹受到损毁;茂县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勒石村聚居遗址、克枯栈道、青坡门河坝遗址、石棺葬、砖石墓、布瓦羌族古碉楼、无影塔等无不遭到严重破坏;[3] 理县的桃坪羌寨,3座著名的古碉楼出现裂缝,楼尖部分垮塌;汶川县最大的羌寨萝卜寨房屋严重受损。这些都将对羌族文化的展示、研究和保护产生巨大的影响。
除了上述这些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已引起广泛关注的事物之外,许多富有民族特色的羌族民居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还有那些散落在乡野村寨没有引起人们关注的文化也必然在地震中受到破坏甚至消失。
二、震后对羌族文化的发展性保护策略
(一)系统梳理和深度挖掘相结合,重点保护扣整体保护相结合,静态保存与活态发展相结合,建立科学的羌族文化保护体系
1.系统梳理和深度挖掘相结合,对羌族文化进行抢救整理,建设羌族文化数据库。
目前,羌族文化还没有一套科学的文化保护体系。表现为资源本底不清,研究深度不够,只有极少数人掌握了珍贵的羌民族文化和传统技艺,没有形成完善的羌文化数据库。这次地震对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所以,必须对羌族文化及时地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整理。灾后要及时对羌族文化进行全面普查,对文物古迹、传统建筑、民族服饰、民族文学、民间技艺、文史资料等羌族民族文化遗产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对重要的民族文化进行深入研究,借助现代科技,以影像、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民族文化进行数字化保护,建设一套易于保存并能永久保存的羌族文化数据库。
2.建立羌族文化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同时培育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
由于地理环境以及社会发育程度等因素存在差异,各有关地区对羌族传统文化的保存状态也不尽相同。有些地区被现代化和外来文化同化的程度深一些,有些地区的民族氛围却很浓厚;有些村寨的民族建筑独具特色,有些村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很好的传承。针对不同的情况,甄选几个民族文化保存较为完好,最能代表羌族文化的羌族聚居区,借鉴“民族文化生态村”等一些研究成果或成功经验,建立羌族文化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避免这些遗存下来的珍贵的民族文化活化石再次受到破坏。
对羌族文化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外来文化对区域内羌族文化的影响。如果只是对重点区域进行保护,这些羌族文化保护区将成为一个个文化孤岛,最终被主流文化淹没。对羌族地区进行整体保护,培育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保障羌族文化在现有范围内在文化语境方面的主体地位和话语控制权,这也是保护羌族文化获得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对此应予重视。
这一层面的保护重点是对羌族人民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育民族认同感、自豪感和民族自尊心,强化对民族文化价值和民族文化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知,提高保护民族文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外,对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特色文化或者这一特色文化的代表性文化符号的广泛运用也能起到从整体上培育文态环境的作用。羌族的建筑是最有特色的文化之一,而且建筑最能直观地体现民族特色,烘托民族气氛。灾后重建中应体现出民族元素的运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在充分考虑防震减灾因素的情况下,应以传统的建筑方式为主。羌族传统的民族建筑经历了历史上的几次大地震而保存至今,在本次地震中也损毁较少,那些加入了外来元素的所谓现代化建筑倒塌损毁却较为严重。借鉴传统的方式重建不仅有利于降低成本,还有利于提高民居的安全性,更有利于保持民族特色和保护环境。
3.实施文化场馆建设与文化工作者培养工程,形成静态保存与活态发展相结合的多形式、多途径文化保护格局。
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等文化场馆是非常重要的民族文化载体,也是非常重要的民族文化教育基地,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汶川地震中大量的文化场馆受到破坏,灾后重建中,文化场馆的修复以及增设应该作为一项重点工程。
对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培养也是一项非常重要、应当长期实施的工程。一是加大对散居在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传承人“释比”老人以及羌笛、羌绣等民族文化代表人物的保护力度,提供良好的环境,制定严格的传人培养计划,加大传人培养力度;二是要下功夫培养一批有一定理论水平的研究型人才;三是要培养一支羌文化保护方面的技能型人才队伍,包括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者。这样一群民族文化工作者是羌文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
4.对地震中受损的重要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进行修缮,并实行定期检查养护制度。
重要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是非常宝贵的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历史最好的见证,也是研究民族历史最好的介质。地震中大量的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震后的修缮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保证原材料、原工艺修复。这些文物和历史文化遗迹一旦受到破坏,其价值将受到无可换回的影响。所以,对他们的保护要尽可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养护制度。
(二)将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
民族文化的创造、传承和发展都是因其存在现实的需求,简单说来就是能“为我所用”。普通民众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并不会具有自觉意识,一种文化现象只有跟现实生活产生密切的关系,能够满足物质文化需求,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这种文化由此才具备了存在的必要和动力。
羌族传统文化是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满足当时的需求而创造并得以传承,要在当今继续得以传承和发展,则必须具有现实的存在价值。例如,羌碉的修建是源于军事防御的需要,羌族人民生活在藏、羌、汉等多民族的结合地带,历史上战乱不断,特别是长期处于藏、汉拉锯战的夹缝中,为了生存而修建羌碉。在和平年代,碉楼失去了军事价值,人们考虑其安全问题还拆掉了不少羌碉,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碉楼又具备了观赏、科考价值,一度废弃的碉楼又为人们重视和保护。
由此可见,挖掘并利用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是传统文化得以保护和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充分挖掘独特民族文化的经济潜能,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互动,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才能得以可持续的发展。灾后发展羌区、羌族文化产业,至少应当关注以下两方面问题:
1.培育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对民族文化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地创新。1998年英国提出创意产业的概念之后,文化创意产业开始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产值,并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4] 羌族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羌绣、羌笛等精湛的民族工艺融入现代美学元素,可以开发为工艺美术作品;以驰名的羌碉作模型也可开发独有的微缩仿制工艺品;独特的“跳盔甲”、“萨朗舞”等民族歌舞可以用于民族文艺演出;《羌戈大战》、《洪水潮天》等民间神化传说可以参与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独特的民风民俗为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提供了最高品位的旅游资源……
羌族地区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缺乏适应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外部环境。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是以市场为基础作用的,但政府通过公共服务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可以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应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引导、支持和鼓励政策,在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生产经营等方面逐步加强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经销等方面实施系统性扶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另外,我国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强度和烈度最大的这次汶川特大地震主要发生在羌族地区,因该地区文化、自然和经济等的特殊性,决定了灾后重建难度特别大和特别困难的也是羌族地区,所以,政府的这种扶持政策也可以是直接来自中央政府及其部门;也因此次地震在全球的巨大影响,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可考虑提供有利于国际友好国家、组织及其人士在此投资发展文化创业产业的环境和平台。
2.统一规划,建设“羌族文化旅游区”,合理利用“地震资源”,促进民族文化旅游的快速恢复和持续发展。
地震前,旅游业在羌族地区蓬勃发展,民族文化是其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从长远来看,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仍是最具优势的经济资源,旅游业仍是这些地区最具潜力的产业。在震后旅游业重建中,宜打破行政区划的条块分割,将旅游资源整合起来,统一规划,避免同质资源的近距离竞争,各个景区挖掘各自的特色,共同利用好大禹文化、羌族文化等独特的优势旅游资源,由震前各自为政的竞争关系转化为优势互补的合力统一体,建立一个大的“羌族文化旅游区”。应当优选一批区位条件、可进入条件等旅游开发配套条件比较好的风景区和羌族村寨,创造保障条件,尽快恢复旅游接待。
辩证对待祸福矛盾的对立统一。地震给羌族地区和羌族人们带来了灾难,从另一角度衡量,也创造了“地震资源”。从世界旅游史和旅游业发展来看,许多地方在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后,利用此类旅游资源开发名为“黑色旅游”的旅游产品,其效果也非常好,发展成了著名的旅游景区,例如遥远的庞贝古城以及同在这次地震灾区的叠溪海子等等。在灾后重建中要善于挖掘地震中留下的特殊遗迹,结合旅游开发的其他条件,恰当择址,建立包括地震博物馆在内的“地震遗址公园”等集旅游、教育、科考、纪念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景区和场馆;从旅游营销学和危机公关营销策划角度来看,汶川特大地震引起了全国、全世界的高度关注,汶川、北川、茂县等羌族聚居区的知名度获得快速、极大提高。在羌区的旅游恢复建设和发展中如果充分合理地利用这一资源,加强国内外的旅游市场营销,并在旅游营销中增加地震科学宣传,解除客源对安全的顾虑,在已有知名度的基础上提高羌族文化和羌族地区的美誉度,必将能扩大客源市场,必将有助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从震后一些原有旅游资源的增值因素来看,绝大多数羌碉和羌族传统的垒石而成的民居建筑经受住了这次重大地震的考验,文化价值获得极大提高,对其进行科学的宣传,这朵建筑界的奇葩必将更受世人的关注;另外,这次地震中发生了许许多多感人至深的故事,再现了许多体现羌民族勇敢、坚强、智慧、珍情、重义等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景,出现了许多关于羌民族内部,以及羌民族与其他兄弟民族、羌民族与前来救灾的国际友人之间团结友爱、无私互助、慷慨支援的动人情景,留下了无数震撼人心的图片以及影视资料。在大难中出现的大爱,在大难之时,人性的这些阳光面的回归,给全球留下了极深的印象。精心加工后这些故事足以与羌族古老的神话传说《洪水潮天》等媲美,也将成为独特、稀缺、珍贵的旅游资源,将其开发成旅游产品或制作成文化旅游商品,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化,有助于处于地震重灾区的羌区旅游业的恢复和持续发展,进而促进羌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