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的辩证思考_城市经济论文

城市发展的辩证思考_城市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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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处在世纪交替的历史时刻。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途也正处在重要的阶段。改革,使中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城市,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这里集中反映着时代的脉博。在国家体制大转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今日中国城市,这里充满着生机,汇聚着矛盾,令人困惑又满怀希望。市场经济唤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活力,发掘出人们拥有的巨大潜能。在历史性巨变的时刻,坚持唯物辩证法,去观察和思考中国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应当是必要和有益的。

发展与控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世间一切事物,均表现为一种过程,发生、发展、直至消亡。城市亦如是。从现在来看,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城市是要发展下去的。这里讲的“发展与控制”,是指人们对城市所采取的认识和政策。即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和作用。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对城市发展的认识,有一个过程,经历了反复和曲折。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繁荣,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新城市的出现将是必然的趋势。”这是一次认识上的飞跃,它起因于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随着改革的深入,人们不断加深了认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这就是说,中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正是城市化决定性的阶段。城市要发展,城市的数量和质量都要提高,城镇人口要在国家总人口中占多数。

既然城市化是客观规律,既然我们确认在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即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在下世纪中叶,我国的非农业人口要占多数,按比较稳妥的预计,城市化水平可能由目前的30%提高到70%左右。我们必须面对这个未来的必然,在那时,若全国人口为15亿,城镇人口将达到10.5亿。在未来的半个世纪中,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规模的发展,是必然的。

然而,我们也看到,长期以来,我们又在实行着控制大城市市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政策。近年来,我国人均资源短缺,特别是人均耕地的减少,亮起了红灯,从而使得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政策变化为控制所有城市用地规模连中小城市在内。去年以来,由于城市就业问题的突出,大量农村富裕劳动力如果盲目转向城市,则会加剧城市就业的压力。由于这一结构性的就业问题将持续一个时期,这就在客观上增加了大中城市对外来人口寻求职业的控制态势,尽管这是阶段性的。

从国际经验看,城市化水平达到30%后,将进入加速期,直至70%以后,我国正在步入这一加速期。我认为,我国由于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尚不发达,这种加速可能会是平稳的,按2050年达70%计,未来50年每年平均增长将为0.8个百分点。但其绝对总量之巨,在世界上将成为21世纪的一件大事。当然,不会直线上升,至少在最近时期,将是较为缓慢的增长。

对城市又要引导发展又要实行控制,这是同时存在的现实政策,对立统一的政策。城市化即将加速,但又要稳健。前景如何?我们必须通过现代化、城市化来不断缓解直至最终解决非农产业就业岗位大量增长的问题。当前国家之所以控制城市规模,主要是由于国家和城市发展不足,由于现代化水平较低,由于非农就业岗位增加不够以及传统体制的影响。出路在于发展和改革。

对城市发展,有人套用经济发展要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的要求,认为城市发展不能再向外扩展用地,而应走内涵之路。这是我所不能苟同的。因为城市中除了经济之外,还有社会发展,对用地需求是客观的;更何况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也是以“内涵为主”为目标,从来没有否定外延的。在未来的50年,我国还要增加6-7亿城镇人口,我们要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和越来越好的生存空间,城市怎么能不发展呢?!自然,我们不应继续让现有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恶性膨胀,而应当大力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城镇,让新增城镇人口主要分布在小城镇。必须指出,近20年来,我国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的增长,为国民经济的腾飞提供了经济环境与发展空间,这是历史性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一段时间以来却被人为夸大的某些负面之词所模糊,尤其是在用地问题上,这是有失公正与客观的。我国人均耕地少,城市发展必须尽量少占耕地,城市要努力挖掘内部土地使用潜力,这一切都是毫无疑义的,城市规划和有关方面已经和正在为此而努力。然而有人却企图以用地来制约城市的合理发展,这实在令人遗憾!至于近年来常为有些人所提起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似乎吃饭=耕地而建设≠吃饭,就更近乎于机械与简单。难道城市发展,建设化肥厂、农药厂、农机厂、农业科研所、农业院校,都不是为了吃饭?!说到底,吃饭问题取决于现代化建设,一刻也离不开城市发展的。城市发展中,也有失误,典型的是1992年和1993年“发烧”式的“开发区热”所造成的今日城市一定的用地潜力,这可以用暂时的“冻结”新增用地来消化,但这只是用“非常之法”治“非常之病”。长久和根本的出路仍然是:城市化。

不容讳言,在我国,要在全体干部中普及和深刻认识城市化,将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过程,因为中国是一个几千年的农业大国,现在还远未实现农业现代化而且小农意识如汪洋大海。但有一点是不难被人们接受的,这就是:要让农民富起来,先要让农民少起来。70%的农村人口享受30%的GDP,和30%的城镇人口享受70%的GDP,城乡差别何时了!?出路何在?城市化。

城市要发展。大城市、特大城市,上海、北京、广州都在发展中。发展是硬道理,但发展不能走老路。新路何在?可持续的发展之路,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之路。这正是21世纪的新路。对此我们满怀信心。

手段与目的

城市,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双重性质。这是研究城市的一种理论。以此来分析我们对城市的认识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很有价值的。这里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好城市的“手段性”与“目的性”的辩证关系。

现代城市,是经济中心,是二、三产业最集中的地方,这种集中,又创造着新的生产力。因此,城市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一种“手段”。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提出把消费城市变成生产城市,这是当时的一种需求,如果城市生产不能发展,新生的人民政权将不能巩固。后来,苏联援建156项重点工程,这些项目绝大多数是依托城市建设起来的,比如兰州、洛阳、成都、包头等没有城市规划,不能选厂定址,正是当时苏联这一原则,促进了新中国城市规划的建立。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85年改革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后,中国城市成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的主要基地。城市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使国家的产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国家的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又是以城市作为窗口和基地的。这些人所共知的事实恰恰为人们所忽视。在80年代初,我们在研究城市发展战略时,有一句名言:“人们往往只有工业的概念,而没有城市的概念”。今天这一状况虽有很大变化,但仍未解决。90年代初以来许多在城市的开发区脱开城市,封闭管理,自成体系,正是一例。

城市又是“目的”。这是指这里居住着几亿人民,他们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优劣,直接是我们发展生产的最终目的。传统的城市规划学脱胎于建筑学。城市规划学的出发点在于为城市人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现代的城市规划学由于在西方对经济社会的高度综合而变得与建筑为主体的传统规划学大不相同,以至于60年代在西方又提出要进行“城市设计”,以重振规划中的建筑空间功能。其实城市设计古已有之,但到今天,更是强调城市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总之,城市的“目的”性将日益显得更加突出。城市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文化环境的本身,已成为资本选择方向时的“投资环境”,二者已融为一体。

我讲这些,是希望人们在研究城市问题时,多一点综合与长远的观点,统筹兼顾“手段”和“目的”。总体上讲,城市经济是城市生存环境改善的物质基础,没有城市经济的发展,就没有改善城市人民生活的前提,因此,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主动地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从某种意义讲,城市经济发展也是一种“目的”,是城市、地方、国家的需要。国家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城市又是经济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一刻也不能离开这个中心,要努力为这个中心服务,这应是毫无疑义的。“手段”和“目的”之间也有一定的矛盾。这集中表现为有些工业建设和交通往往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影响到城市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这一矛盾,是世界性的。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正在于此。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的许多环境问题正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我国经济与科技实力的进一步增强,将会为环境改善提供物质基础。因此,在环保标准上要切合我国国情。来自一个新的方面的威胁是,随着大中城市密集地段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不断攀升,城市绿地日渐减少,一些大城市市区的可居住性已日益下降。我们必须肯定近10年来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改革给城市带来的巨大活力和提供的资金,使得我国城市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又必须警觉到城市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城市领导在决策有关开发项目时,应更多地权衡经济效益和城市环境改善之间的得与失,不要因小利而失长远。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城市兴建广场、绿地的清风,已表现了我国城市领导的远见。在大城市,轿车发展与城市交通的矛盾已相当突出。我觉得,在特大城市市中心区,已经或应当实行对轿车自由行驶的控制。为了提高整个城市效率,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特大城市应坚决实行“公交优先”和对私人交通的控制政策。如若再放任下去,在大城市交通堵死之日,也是我国汽车工业受害之时。

我们已经吃过“先生产,后生活”与“先污染,后治理”的苦头。生产生活一起抓,“手段”、“目的”一起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我们在经历了教训和痛苦之后理智的选择。

现代化与历史文化

21世纪将是人类更加珍视历史文化的新世纪。社会和城市的现代化水平越高,人们越是热爱和珍惜历史文化。可以认为,现代化的内涵中已经包含了对历史文化传统的尊重与保护。

20世纪世界城市发展潮流中,人们有一个共识就是在发展中,要千百倍地珍惜历史文化遗存。二战以后,西方和日本等国在城市重建与发展时,一度对历史文化遗存维护不够、破坏不少,在现代化达到一定水平后,方才发现这种失误的严重和无可挽回,从而在一系列立法与管理中,强化了对城市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至今已成为时代潮流。他们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警醒。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正处在一个“危险期”之中。其一是,国家处于一个经济大发展,建设活动持续增长的时期,我国还在工业化中期,无论是工业、三产还是生活设施的建设,都是大量的,在这个时期,容易忽视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其二,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地上地下遗存的文物古迹、文化宝藏十分丰富,民间的古建筑也很多。由于多,人们司空见惯,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的条件下,人们往往不珍惜这些东西,使其容易发生损坏。其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经济社会发展往往出现矛盾。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容易舍去对历史文化的保护而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因此,在此“危险期”中,我们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要通过立法和执法教育把那些必须保护的历史文化遗存切实保护好。这是我们对历史应尽的责任。

现代化与历史文化,相互对立统一。历史总在前进,过去将成为历史,未来又不断创新。今天我们的建设,即将成为21世纪的历史。各个不同时期,无论文学、艺术、建筑,直到城市,应当留下本时期的优秀作品。在世纪之交的今日中国,应当为历史留下我们的优秀作品。这样的建筑和城市“作品”,力求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特色和历史的传统,但更重要的是应表现出当今中国的时代特点。在21世纪、22世纪的人们回顾历史时,我们这一代人才是无愧的。我们的建筑师和城市规划师正在为此而努力,我们满怀信心并寄予厚望。

继承与发展、继承与创新,重在发展、重在创新。我们可以维妙维肖地“复制”历代的古建筑,但无论如何“完美”,也只是历史的再现。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建筑和城市是不断前进的、发展的,新的东西总是要代替旧的。因此,我们在珍惜和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同时,更重要的任务是创新。由于是创造,不可能一蹴而就,阶级性成果的不成熟,是正常的、是可以理解的。对勇于探索者,社会要给以更多的鼓励和支持。探索现代化建筑与城市同历史文化传统的结合,是时代的难题。

应当指出,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不是文物,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丽江、平遥古城也不是文物,它们是活生生的经济社会实体。我们在保护他们时,不仅要保护“硬件”,更要保护“软件”,保护其活生生的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城市现实和历史文化风貌。旅游的开展带来了经济效益,但也会带来文化的冲击。如何协调其间的矛盾,关键是观念上的辩证思维,不要因为外来人的参观,就把城市变成了一个戏台,而仍应保持其活生生的真实和运行着的城市原貌,“原汁原味”,真实的存在,而并非为人所观看的“舞台表演”。要防止旅游商业化给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带来那些虚假的、人为的与真实历史文化格格不入的那种东西。这些城市的领导要提前有所警醒,千万不可因眼前而失去长远,千万不可因小而失大。

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中的古城,都不是文物。我们要特别注重居住于其中的居民的生活环境的改善,不断提高其现代化的居住水平,比如供水、排水、通信、交通等等,既使其生活条件逐步现代化,又保存其环境的历史文化风貌和特色。

上述三方面的思考,是有感于相当一个时期以来,不讲全部,实有相当部分的同志们,在谈及城市发展问题时,形而上学盛行,而唯物辩证法几乎无人问津。在有些问题上,甚至走得很远,抓住一点,拼命发挥,不计其余,还貌似高明和彻底,实则已“步入泥潭”,比如在城市用地问题上某些人的某些看法等等。我讲了这些,并非已经认识,而只是觉得重要,有感而发,提出来和大家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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