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产业与政府行为*_工业生产论文

高科技产业与政府行为*_工业生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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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更主要的与政府行为有极大的关系。

一、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政府作用

高技术产业出现是20世纪大科学、大技术与大经济的必然产物。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竞争的激烈、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都不可能使科学技术长期束缚于实验室中,成为课堂、书本和学术会议上的阳春白雪,它必须和工业、经济结合成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的工具。高技术产业在20世纪末大规模兴起是社会的呼唤、经济的需求。由于高技术产业是人类最高科学智慧和技术的结晶,反映了人类生产活动及管理的最高水平,因此它具有一系列的特征:(1)知识密集性大, 技术新颖,系统集成度高,更新周期快,产值高,发展迅猛,竞争性强,风险大;(2)它往往形成产业群,一兴百兴, 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3)它面向全世界,在世界范围内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 是一种世界级的产业。这些特征要求一系列的外部条件和氛围,它才能顺利生存发展。根据李嘉图等传统经济学理论,发展生产培育外部条件,受一个国家、民族沉淀的经济、文化以及秉赋因素(如土地、劳力、人口、资本)等制约。但最近30多年各国经济的发展和涨落表明,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更主要与国家政府的行为有极大的关系,甚至有人认为政府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它可以通过正确的制订计划、实施政策措施、建立法规,把劣势逐渐转化为优势。美国的迈克尔·博腊斯和约翰·齐思曼在他们对日本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认真研究后,指出:“国家的比较优势……可以由国家的政策措施造成”。他们列举了日本政府通过有明确目标的产业政策、限制性竞争、特殊补助、强化制造业、加强教育和人才培养等,以“一个协调一致的远期政策,把资金、教育或科研密集型产业方面竞争的不利条件转变为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提高本国制造业中增值最快的部门并建立持久、稳固的比较优势,长期创造增值本国的财富。亨利·瑙则指出:“只要想要,比较优势就可以求得。它不再是各种相对固定秉赋因素的俘虏。”

事实上,近30年来世界各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形成的一幅波澜壮阔、群雄斗垒、此消彼长的画卷,更生动地说明了政府行为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只要政府行为的大方向正确,而且持续不变,无论资源匮乏、技术落后,还是资金短缺、人口不足等等都不能阻挡一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经过10年、20年的持续不懈的努力,定能繁荣经济、造福人民,在世界大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如不按照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经济规律办事,高技术产业发展或停滞不前,或危机四伏,甚至转胜为败。例如,日本、韩国,二次大战后经济、技术都相对落后,利用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背景,政府千方百计实施正确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了高技术产业,经过20年终于追赶上来,成为世界高技术产业的佼佼者。而追赶型的另外一些国家如印度、巴西、法国等过分强调建立“国家技术——即不依赖外国技术的生产能力”,从研制到设计到组装,整个系统都要独立完成,强调技术的精尖性,而不考虑高技术在改进制造、管理和以市场技术为基础来提高产品价值,更不考虑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因素,结果削弱了本国的比较优势,虽然几经努力,但套路不对,成绩平平,毫无优势可言。高技术产业起步较早的美国,其高技术产品在世界市场上曾独领风骚,称雄一时,但是由于过分强调市场自由经济原则,政府在计划、产业政策、补贴优惠、企业集团联合研究开发方面较少干预,而是以国防科研、军事采购与合同进行导向,强调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发明创造,而对设计、制造管理市场则很少过问,结果使美国高技术产品在市场上的地盘一再丧失,商品竞争力一跌再跌,更没有使高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甚至后院起火,“日本造”席卷了美国国内市场。这一切使美国政府猛省,反过头来向后起之秀学习,急起直追,使技术政策及高技术产业政策改弦更张。近年来,美国高技术产业又出现了重振雄风、东山再起的势头。这些正反面的经验都向我们显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是个单纯技术问题,它和国家和世界经济、社会、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有自己发生发展的规律,需要有政府正确的指导才能发展壮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技术的变迁,政府的行为还应不断调整、更改,以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日本型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政府行为

日本型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是指以日本为代表的包括韩国等东南亚地区的高技术产业发展,不过以日本为典型。日本高技术产业是在70年代出现的,是在日本政府成功地领导了战后轻工业、重化工业、汽车工业振兴发展,积累了丰富成熟的经验之后而发展起来的。日本战后经济破败凋零是众所周知的,它借用了朝鲜、越南战争的“特别军需”而得到发展,由于是战败国,资源极端缺乏、设备破旧,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生存,日本政府练就了一整套宏观指导经济发展的本领,造就了一个强大制造业基础,针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增修删补,形成了一整套适应日本国情的完整的计划、政策、措施,卓有成效地实现了日本高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集成电路在1985年已与美国平起平坐,80年代末更胜美国一筹,其他如机器人、高精密机床、录象机、计算机硬件、光通讯、甚至生物工程的某些领域都占有优势。

日本政府对高技术产业行为着眼于它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影响和长远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产业政策,扶植重点高技术产业

日本政府一贯重视政府在规划战略产业、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战后实施了“钢铁、煤炭重点生产方式”,60年代实施了“重化学工业化计划”,70年代实施了“高度化、高附加值计划”。经过通产省的大力扶植,日本的汽车、机械制造业和电机工业的国际竞争力已大大提高,日本一跃成了头号出口工业大国。美国《纽约时报》把制订实施这种规划的日本政府称之为“交响乐队的有名指挥”。但是70年代的石油危机给日本的工业带来了严重打击,出现了“结构性不景气”,政府除了调整工业结构、压缩结构不景气的重化工、钢铁工业以外,还向外国输出资本转地生产,加强新技术开发,使传统工业蜕变;更重要的措施则是发展轻、薄、小、增值高,对经济有发展前途、有战略影响的未来工业。1975年,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提出把知识密集型产业作为工业发展核心的设想,初步确定为四大类:(1 )研究开发型产业(如电子计算机、产业机器人、集成电路、新合成材料、飞机等);(2 )高度装配型产业(如通讯机械、办公用机械、数控机床、自动化仓库等);(3)时兴产业(如电子音响设备及高级服装等);(4)信息产业(如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等)。到80年代,则进一步考虑把电子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结合,带动国民经济全面向更高层次发展,即“高度化”。一方面使化学、钢铁、水泥等传统工业节能高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发展新品种;另一方面对机械加工、制造工业提出了以电子信息技术实现产品电子化、软件化和智能化,把微电子技术与耐用消费品结合起来,形成新一代的电子机械产品。此外,还大力发展尖端技术,如信息处理、半导体元件、新材料、宇宙飞船、生命科学,并使之形成独立的工业部门。在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同时,十分注意以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全面高涨。

2.制定法律

为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扶植、发展高技术产业,在原有工业法律及50年代订立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和《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施法》的基础上,又于70年代增订了《特定电子工业和特定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特定机械信息产业临时措施法》等。这些法律概括起来有4个特点:(1)长短结合。这些法律既是推行国家长期工业政策的手段,又是制定和贯彻政府各项具体工业政策的法律依据,它明确了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及权限,政府部门有权对产品的种类、数量进行调节限制。保证总体计划的完成、具体计划的实施及资金的来源;(2 )完整配套。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新法律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与国家整个工业法配套,从不同角度相辅相成促进工业的全面发展;(3 )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法律的制订必须保证高技术产业稳定的发展,并根据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技术经济的发展的客观变化不断修改、增加新的法律条款或删节已失效的法律条款;(4)行政与经济结合。 充分体现市场经济原则,一般不以工业立法的强制和罚款去控制企业的行为,而是通过诱导如减免税收、优惠贷款、合同采购来实现经济、技术发展的目标。

3.具体实施

政府为了保证高技术产业的形成和获得较高的竞争力站稳脚跟,通产省公布了一个宏伟的计划,它深深懂得发展高技术产业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大力支持。他们采取“定向培养”。从资金筹措、联合预测、零部件的标准化,以及减少风险的预采购计划等都做得细致入微,所以日本一些企业对通产省、邮电省“家长式的指导”倍感亲切。以日本信息产业的电信部分为例,日本电报电话公司是邮电部下属的国内公共通讯的垄断机构,它在邮电部领导下负责开发微电子设备、计算机与软件、光电子设备,以及全国通信基础设施的网络设备,但它并不独家进行而是与日本电气、富士通、日立和冲电气、住友电气等大公司共同组成电子设备公司联合开发。日本邮电部通过日本电报电话公司对联合研究、开发产品、试制和生产提供资金,并以奖励价格从联合开发公司采购了大量的设备和系统,这就为联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提供了预见的稳定市场,解除了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并为厂家争取到出口补贴,使日本电信公司在一开始就受到保护和享受津贴,使风险降到最低,大大激发了开发新技术的热情,缩短了商业化的过程。而且电报电话公司还做了大量元器件的通用标准化的协调工作。这对生产厂家采用通用部件和自动化生产设备极其有利,大大降低了整个生产的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新兴产业打入世界市场。日本的光纤产业的发展也是如此。70年代初,日本电报电话公司和住友等三家大公司,一起研制开发光纤电缆,然后日本电报电话公司在邮电部的支持下以奖励价格购买了大大超过它所需要的光纤电缆,其价格为光纤在美国市场销售价格的3~4倍,使光纤电缆达到了规模生产,从而使其价格低于世界市场水平以利竞争。1983年日本光纤电缆市场总销售额为6 万光纤公里,而日本厂商却拥有57.7万光纤公里的生产能力。日本政府就是以这种办法为新兴高技术企业输血,使其站稳、起步、参加市场竞争。

4.特有金融系统的干预

日本在历史上就是由中央金融机构与财政共同维持、指导企业发展的。在战后发展“战略产业”中,他们就充分利用了这种金融干预和支持系统,在高技术产业的起步和发展中更是充分利用这个系统的威力。这是一种行政和市场作用结合、优势互补的系统。通过它既调整主要工业部门的投资,又减少国内市场的过度竞争。国家银行由于国民储蓄率高,掌握了大量资金,根据产业计划对商业银行进行“窗口指导”,进行投资方向的调节和控制。例如有的产业生产过剩或能力不足,政府要通过行政指导下的金融办法予以调节,称之为“踩麦苗”,即防止根部陡长,保证麦苗正常发育。有时某个产业的生产能力超过了市场容量,就由通产省的官员出面规劝该行业所有企业共同协调降低开工率,压缩生产,共同商定产量、销售量、销售价格等,使供需协调,减少暴起暴落的损失,企业家称之为“山中小屋”,即登山者在登山时知道在路途中有避难小屋在等待着他,在灾难中会对他起保护作用,因此企业家在投资中可以放心大胆地发展,不会出现重大失误。这些使日本企业在发展中,共同承担风险,使风险降至最小;即使出现失误,也有人救助。人们会问,在私有制经济下,这种指导作用是否灵验呢?由于日本企业特有的组织形式和传统,这种集中指导与市场经济并不违背,而能充分发挥其作用。这是因为:(1)日本企业自有资金较少, 对金融相关贷款的依赖程度较大,商业银行成为制造业中长期资金的主要供应者,而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又有相当大的依赖性,中央银行掌握不少优惠贷款(利率低,偿还期长),而且信息灵通,有相当权威性,这是商业银行需要的,因之这种超行政的窗口指导就很起作用,会影响商业银行的放款和投资方向,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2 )日本的企业是以大企业为主体的多种经营实体,高技术产业都隶属于某大企业,围绕大企业周围又有许多承包的中小企业,它们与大企业有各种从属关系,形成特有的垂直结构。调整了大企业的方向,扶持高技术产业就等于带动了整个工业朝着国家制订的产业方向发展了。而且,正是在政府的这种指导下,高技术产业在发展中风险小,受到各种优惠,比较容易增加制造能力,较快形成规模经济,渡过黑色婴幼期,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扩大出口能力。

5.特别政策和措施

政府在发展高技术产业时,还制订各种特别政策和措施,创造各种优良条件促使其发育、成长。实施的特别政策和措施有:(1 )对公共建设的先期投资。由于政府承担填海造地,地价下降1/2, 使私人企业把获得工厂用地的成本降到最低,修筑公路等交通设施,改善投资环境;(2)对高技术产业实施特别减免税。例如缩短工业设备的折旧期, 对出口收入实行特别扣除,对出口贸易损失准备金实行免税,降低利息分红的税率等。如对计算机厂商除了大量提高折旧费外(对厂商和买主双方都实行),还得到四种专门减税待遇:增加30%的科研税务信贷;扣除50%的“软件提供收入”以作为软件开发的储备金;对培养软件工程师费用的20%作为免税处理;对销售额的2.5 %作为意外损失储备金予以免税。总之,日本政府是以减免高技术产业的税收来鼓励私人投资的。此外,日本政府还随时以名目繁多的准备金名义进行减税,如开拓海外市场准备金、中小企业改善结构准备金、防止污染准备金、缺水准备金、异常危险准备金、买卖股票损失准备金、电子计算机买回损失准备金等等。仅1975年已有的减免税措施中实行准备金的部分即多达26项,而且大企业减得更多;(3)实行水电补助金制度, 为企业供应低廉的水电。例如,大企业的电费平均只为家庭用电费的1/2左右, 低于实际成本,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4)推迟实行贸易和资本自由化。 政府针对关贸总协定的贸易自由化,提出“既不过早也不过晚的方针”,通过艰苦的谈判,把应自由化的商品和产业一个个仔细的挑选出来,尽力限制进口,保护国内市场,使国际竞争对特定产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通过允许的“残余限制进口项目”保护幼小民族高技术工业,直到它们成长壮大,有能力与外国企业竞争为止。这项斗争整整延续了十余年。对外资进入建立企业也采取了拖延限制的方针,保护了本国的工业,特别是计算机工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正是通过掌握世界科技经济发展趋势,以市场经济为主,发挥行政指导与市场结合的优势,制订高技术产业计划,依赖金融、法律、政策等手段,形成高技术产业发育的良好外部环境,依靠大企业研制开发、生产,培育国内市场,形成规模经济,再以价廉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使高技术产业逐渐发展,争雄世界。

三、美国政府行为与高技术产业

美国的高技术产业发展较早,实力雄厚,特别在计算机、航天航空、生物技术方面更是举世瞩目。但近十多年来碰到日本等国的激烈竞争和政府行为的失误及其他因素,高技术产业的竞争力已呈现下降趋势。这一切激起了美国朝野的严重不安,开始研究学习日本的经验,经过反思与调整,加强了制造能力和竞争意识,许多丧失的阵地又被夺了回来,如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口又重居世界第一,至于发扬美国高技术优势的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高清晰度电视的开发、同步制造工程的出现等,更有重振雄风、夺取21世纪高技术产业世界领袖宝座的姿态。美国高技术产业所走过的“高—低—高”的轨迹除了社会政治、经济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与美国政府的行为有关。

二次大战使美国雄踞世界之巅。大战中的许多成功经验,包括发展高技术产业的经验,成了美国的专利和指路明灯,也成了它的包袱和路障。再加上美国称霸世界充当宪兵和救世主的特殊角色,商品经济自由贸易和反垄断的传统与个人主义文化背景,美国的高技术产业一开始就是为战争和国防服务的,它和市场需求脱节,缺乏世界市场的竞争意识,各个企业则是独立发展起来的。那么,在美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中还有没有产业政策,政府行为又表现在哪里呢?从二次世界大战的冷战特殊环境出发,美国政府对高技术产业的行为产生正、负面影响,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支持基础研究和发明创造,而不注意制造和市场

万纳·布什根据二次大战中领导开发原子弹、雷达和青霉素的成功经验,写了《科学——无止境的前沿》一书,强调美国要保持强国地位必须加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从此美国政府就把科研开发费源源不断输向大学,最多达全国科研开发费的70%,以独立创造新思想、新技术为荣。至于产品的制造、管理、销售过程的创造根本不予考虑,认为从研究开发到制造、销售是一个极简单的自然实现过程。适值战后美国货倍受欢迎和军需市场的扩大,更掩盖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矛盾,政府、企业都忽视了这个问题。长年累月,美国的先进技术仍保留在实验室中,正如全国工程院院长罗伯特·怀特所指出的:“美国大概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创新国家,但我们却没有能力获得这些科学发明的好处”,美国的创造发明却为日本高技术产业起飞作了“嫁衣裳”。

2.高技术产业主要为军需而生产

由于冷战称霸和加强国防是第一位的,国防部以巨额资金签订研究开发与军事采购合同,高技术产业完全军事化了。例如,美国曾以军事装备费40%用于订购电子军事产品,刺激了电子业的迅猛发展,航天航空业更是如此。军事供给喂养壮大了美国高技术产业,必然给它带来一系列问题,它不考虑市场需要、民用特色,更不必理睬销售和服务,设计制造不考虑成本、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久而久之,美国军事技术产业虽有许多优势,但民用高技术产业相对萎缩,更经不起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从1980年开始,日本的照相机、录象机、音响设备等电子产品超过美国,后来甚至连美国高技术产业的“王麻子”产品——集成电路也败在太阳旗下。日本货不仅风靡世界,更长驱直入占领美国市场,日元频频升值,美元一再贬值。日本高技术产业利用国际贸易的顺差、改善制造能力和扩大企业规模,创造了世界第一的劳动生产率和高质量产品。而美国许多尖端国防技术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到头来不得不依赖日本产品,如海湾战争出尽风头的爱国者导弹的关键芯片就来自日本。事实证明,片面发展军事高技术产业,终将把高技术产业引入死胡同。冷战后时代更使美国高技术产业进退维谷,而日本型的高技术产业以民用为主,以世界市场为目标,激烈的竞争使它精益求精,日益兴旺发达。

3.高技术产业发展不注意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民用工业的发展

美国的高技术是世界一流的,但未很好注意将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民用工业的发展协调起来;相反,过分追求高技术,实际上孤立了高技术,把传统产业视为夕阳工业,或任其凋谢,或迁至国外,没有下功夫将高技术武装传统产业和提高民用工业制造能力,改进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结果高技术产业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远不如日本。日本则相反,政府在发展高技术产业时,千方百计注意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发展耐用消费品工业的高级化,不论音响、电冰箱、洗衣机,还是电视机、电子游戏机等都注意与高技术结合,不断升档,扩大市场容量,使民用、传统工业与高技术产业交相辉映,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4.商业活动的自由化和政府的不干预

美国商品经济发达较早,具有贸易自由化和反托拉斯的传统,更通过了《反托拉斯法》。生产、经营、销售、金融活动都是企业自己的事,除非军事国防项目,较少受政府的干预,社会舆论、立法也不允许这样做,因之,美国许多高技术产业及高技术产业区的发展受美国政府的影响较少,更无明确的产业政策,与日本不能同日而语,这当然也影响了美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5.强调竞争,不注意协作

除了美国经济、法律、文化背景外,美国企业强调竞争和自我发展,不易形成联合,产品的联合研究开发,生产厂商之间的协调,制造厂和供应设备厂,生产与销售都缺乏必要的配合,大、小企业之间,上、下游间都只是金钱契约关系,处处事事充满了竞争。而日本在政府引导下形成了企业及企业间、企业集团间稳定的协作关系,这样,对节约资金、协调品种、减少过度竞争、提高产品质量都有利,政府也易于通过大企业集团形成高技术的联合开发、设备改进,全面提高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6.急功近利,缺乏长远目标

美国工商业比较强调年利润指标,美国政府也深受影响,比较强调近期经济效益,不带来利润的工商业活动一般是不支持的。而日本政府则讲究长远效益,从根本上提高世界市场竞争能力,即使不赚钱,只要看准目标,绝不轻易舍弃,甚至在亏损的情况下政府仍继续投资扶持,几年后收益显著。例如大规模集成电路的研制,即使在经济萧条时也绝不放松,不景气过去,新产品、新技术已完全研制成功,投产后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美国高技术产业的困境和竞争乏力,使美国工商界人士及学术界猛省,意识到美国政府在发展高技术产业、振兴美国经济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克林顿政府上台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技术政策措施,不少就是针对高技术产业的。美国政府准备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力度,出台新政策和措施,振兴高技术产业。

1.更新扩展研究开发的创造概念

过去对研究开发的概念理解有片面性,过于狭隘,只把科学技术的创造发明认为是创造发明,而对技术商品化必然经过的制造、管理、销售、服务过程的创新一概忽略,否认这些过程也需要发明创造,结果就抹杀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重要过程的创新性,压制了这些工作岗位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技术社会经济价值的实现,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应拓宽、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概念,把科学技术发明、制造过程、管理和销售服务中的创造发明都作为对经济、社会的重要贡献,鼓励人们的创造活力,提高技术商品化的程度;相反,则削减过分膨胀的基础研究,特别是耗费巨资的科学工程,如对撞机和航天工程。

2.加强制造能力,提高商品的世界竞争性

美国商品缺乏竞争能力,关键是制造水平低下、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因此,要提高美国制造业的能力,应以高技术武装制造业,将加工与信息化管理结合,创造出质高价廉的新产品。美国最近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创造了新的平行工程制造方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此还将在全国建立100个制造加工扩散中心,提高加工制造水平。

3.组织企业集团的联合研制开发

美国自1988年开始学习日本通产省经验,组织11家著名的半导体公司与国防部共同创立半导体研究开发联合体(SEMATECH),共同负责半导体制造材料和设备的开发,以挽回美国半导体制造中的颓势。1992年已见成效,美国半导体出口已在7年落后日本的情况下, 重新登上世界第一的宝座。

4.强化高技术产业的市场倾向,组织企业军转民

为了应付冷战后时代的变化,必须改变高技术产业主要为军事服务的功能,促使高技术产业面向市场,面向民用,加大对民用新技术研制开发的投资,政府决定国家科研投资必须投向在5 年内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的提出,就是为了满足民用需求,带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此外,美国政府对大学—工业—政府高技术联合研究开发的引导和支持,创建各类工程研究中心,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实施对小企业的鼓励政策等都展示了美国对其以往行为的反思,向日本学习,加强集中领导,以高技术产业为龙头带动美国经济再现雄姿的苦心。

总之,由于高技术产业的重要性和综合性,它对国家民族生存发展的特殊意义,以及它兼容科技、社会、经济、军事、文化诸方面,它的发展是当代最伟大的社会工程,它不能以单纯技术观点和手段来解决,也不是少数企业家、科学技术家能单独解决的,它必须牵涉到政府行为。政府行为的正确与否是高技术产业成败的关键。我国是一个大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是我们前途和希望所在。如何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以及政府领导经济的优势,面向世界经济的未来,综合科技、经济、社会、国防、文化的需要和发展规律,学习别国的先进经验,规范政府行为,是我国高技术产业持续发展、振兴中国经济面临的新课题。

注释: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课题。

** 指高技术产业在初始阶段风险大,易于倒闭,成活率低,故称黑色婴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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