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效机制论文,党员论文,先进性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创新理念,为搞好党员先进性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胡锦涛同志指出,“坚持以反映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并根据实践的新鲜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先进性、不断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注: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第4页。)为此,第一,要树立“跳出教育活动而研究‘保持先进性’”的理念。研究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党建层面,还可以从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心理学、系统科学等多学科的视角进行。那么,“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就事论事,必然走不出“教育活动只是一年半之事”的认识误区,甚至导致简单、片面地认为“保持先进性活动”仅仅只是一次学习、教育活动,与制度的健全,与规章、规则的完善,与整改措施的实施“关系不大”。因而掉以轻心,做思想上“懒汉”,行动上的“机会主义者”,僵化保守,不敢创新。求稳怕乱,搞“单打一”,敷衍了事。
第二,要树立“党和党员的先进性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的理念。消除工具主义、形式主义等种种弊端,走出只讲过程,只重形式,不看结果,不讲实效的怪圈和误区。
第三,要树立先进性教育方式必须多元化的理念。要遵循可接受性原则律,把握党员心理规律,走出简单化,强迫灌输的怪圈和误区,使正面教育(成功经验)和“反面教育”(失败教训)相结合;党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有效监督和党员个人自我批评、自我教育相结合;树好先进典型与鞭策落后分子相结合。
第四,要树立共产党员既是“理性经济人”,不是纯粹的“政治人”,又是“有限的道德人”,要努力成为规范的“法制人”的理念。克服那种一讲保持先进性,就是要否定和牺牲党员个人利益的陈旧观念;更要克服那种党员领导干部级别越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越强,不需要学习,更不需要监督的“官本位”惯性思维定势;要克服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大于法”、以权凌法的强势心理,防止有意无意摆脱法律和法规的束缚,习惯于以行政命令和红头文件推动工作的倾向,更加注重培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从事党员教育管理、党务管理的意识、工作方式和工作模式,要做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身体力行者;做自觉遵纪守法的模范实践者;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崇尚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的法制人。
第五,要“树立制度、机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制度和机制的完善是万万不能的”理念。相对于党员、干部主体自身来说,制度、机制固然重要,发挥着外在的引导、激励、规范、约束、压力和驱使作用,但毕竟只是一种外在的东西,而且任何制度和机制都是有缝隙和缺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党员和干部自身素质的高低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而言,有三个问题即“属于谁的党员、干部?”“干什么的党员、干部?”“怎么干的党员、干部?”必须结合党的任务、时代特征,认真思考回答,并在实践中认真解决。
第六,要树立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必须多元联动、系统推进、综合整治的理念。党建文化是党建制度之母,党员管理之基,党建机制之魂。先进的建党理念决定正确的党建思路,清晰的建党思路决定着光明的党建路径。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新经验、新方式和新的长效机制。
二、抓住根本,建立和完善各种规则、制度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能仅仅依靠和依赖道德教化和组织自身反复不断的政治理论灌输来维系,先进的信念、信仰和信条更多需要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们把它们转化成为一种自觉的政治意识、政治生活方式、执政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并始终不渝地遵循,并相应地要求建立一整套体制、机制。共产党员是人,人性是复杂和可变的,过去,我们一贯认同的“道德人”假设和“政治人”假设经过事实证明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因此,先进的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等系列制度设计是防范党员变质的最好“保鲜剂”和“防腐剂”,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更多依靠制度供给来保障。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适应党员的思想认识、文化水平、群体特点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要以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过去各个地区、行业、部门、单位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一般定在星期五下午)开展的政治学习的好传统、好习惯规范化、制度化。要健全学习体系,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通过科学的干部培训机制来保证干部的持续进步。
其次,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员的权利保障机制、党员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党风廉政责任制、党建目标管理制、定期规范的民主生活会制、思想汇报制。就先进性教育活动而言,要建立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负总责的责任制、定点定期联系制、经常化的“督导制”来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稳步推进。
再次,建立、健全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的评价、考核机制,必须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改革。要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就必须注重考核评估体系和方法的科学性、连续性、规范性和系统性。通过压力型的激励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淘汰退出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增强提升素质,勤政廉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亲民爱民和司法公正的紧迫感。
总之,通过教育宣传手段和行政手段、组织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使防范于未然、监督于全过程与处理、惩罚经常化相结合;抓好平时教育管理与建立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使党组织的外在教育灌输潜移默化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下意识的合规律性、合道德性、合规范性、合法性行为,政党本身和党员的先进性才不至于成为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而成为活生生的现实。
三、突破难点,健全完善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
各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在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无疑是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推动者,其角色具有权力的集中性、决策的主导性、责任的全面性等特征,他们处在组织和班子的核心地位,责任重大,作用重要。从短期来看,他们对“教育活动”重视与否,直接决定这次活动的成效;从长远来看,他们权力观怎样,如何运作权力,不但与个人的素质、能力和道德品质息息相关,而且,取决于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制度,包括体制和机制。一个政党和其所属党员的先进性不仅仅是一两次短期性的先进性教育就能解决的。但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一把手始终是党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引头羊”、“发动机”、“火车头”。如何有效地选拔、任用他们,教育、管理、制约和监督他们,确保他们的先进性是难中之难,同时又是重中之重。
第一,要建立防范“一把手”权力观扭曲、行为失范的纠偏机制。坚持公共权力的执掌、运行必须始终为公、为民的价值理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追求、道德选择和价值选择,同时是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最重要标尺和度量。为此,必须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一把手的责任机制,包括推荐责任、考察责任和任用失误追究责任。依托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科学、民主的制度、机制选人、用人、限权。正确的权力观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公共权力运作中的量化和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和正确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的前提和基础。千方百计延长我们6000多名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3万来名厅级党员领导干部、60万左右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保质期”和权力“保鲜期”,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是一个永恒的实践中课题。
第二,建立和完善一把手有限任期制和规范的“退出淘汰”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的正职岗位,通过制订法律、法规和文件明确一把手在某个地区、某些部门、某个单位任职的期限、届数、最长任职年限,防止形成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网络和权力制约“真空”。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对一把手权力运作过程和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有效分解权力、削减权力、制衡权力的机制;完善对一把手在民主集中过程中“集中”权的制约机制和失误刚性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对一把手依法进行弹劾、罢免的机制;启动“违宪审查权”,完善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合法性的认定机制、惩诫机制,审查授权力是否有据、用权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结果是否违法。只有一把手真正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先进分子,真正起模范带头作用,先进性教育活动才能卓有成效。
四、扭住关键,以建设“精英型政党”、“理性政党”、“诚信、道德政党”、“合法政党”、“责任政党”、“亲民爱民政党”、“民主政党”、“善治型政党”、“和谐政党”为前提、为根本、为关键,带动和推进党员先进性教育
从党建理论的系统思维、从宏观层面、从逻辑关系的视角来讲,党的先进性与党员的先进性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有机体”和构成“细胞”的关系,党的先进性决定着党员的先进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着党的先进性,二者密不可分。
(一)建设“精英型”政党
党员先进性教育,实质是“党内素质教育”和对党员开展的素质教育。它以政党和各级党组织为主导,以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同时又是为客体、对象的一次旨在提高全体党员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的综合性素质教育。《党章》提出的一个“核心,”“两个先锋队,”“三个代表”,实际上蕴涵了我们的政党必须是“精英型”政党,我们的广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精英,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精英这样一个逻辑推理和逻辑结论。我国6960多万共产党员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5.38%,通过教育和有效管理把6960多万党员培养、塑造成为高素质的阶级精英、民族精英和政治精英,确实任重道远。
(二)建设“理性”政党、学习型政党、诚信政党、道德型政党
“理性政党”是建构在对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特别是社会规律和执政规律的历史把握、现实把握和逻辑把握的基石上。只有如此,政党的生存发展和兴旺发达才始终符合规律和逻辑,经得起历史风浪的考验,人民和现实的检验。所以,必须排除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路线与国际、国内一切复杂因素的干扰,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不动摇、用先进理论武装全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建设“学习型政党”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带动全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理论武装、培养世界眼光、加强知识学习、强化党性锻炼。
建设“诚信政党”和“道德政党”,须探索执政规律、实行由革命党到建设党、改革党的转变,兑现始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承诺,以党的正确领导和诚信建设推动政府信用、司法公正、司法信用,模范带动和推进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倡导实事求是的真善美、反对一切腐败、腐朽的假丑恶,使路线方针政策合乎规律性、把握时代性、富有人本性,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需要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行为选择来构建道德政党。
(三)建设合法型政党、责任型政党、亲民爱民政党
建设责任政党。牢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一切机遇,用发展来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企业破产、工人失业、“三农”问题、公共安全问题、危机管理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一切社会问题,通过体制改革,建设廉价、高效、责任政府,促进社会稳定。在社会、政治稳定的环境中推进改革发展。
建设合法政党和亲民爱民政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以始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增强我们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以先进的生产力整合执政的经济资源、以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强化执政合法性,夯实执政的经济基础;以先进的文化资源整合执政的文化资源、以先进、优秀的意识形态铸牢执政合法性、凝聚人心;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整合执政的群众资源、以人民的衷心拥护巩固执政合法性,团结一切群众;以政治文明整合执政的政治资源,以民主政治扩大执政合法性,凸显制度优越;以法制文明保证执政合法性,确保一切公民和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建设生态文明,整合执政的生态资源,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执政合法性。要求我们党在完善体制、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践中,一切以人为核心、为目的,把满足人民的现实需要、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唯一尺度、把人民的精神、文化和自身发展的实现程度作为评价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
(四)建设真正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政党
首先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改革党内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调整和完善党代会的议程;要通过提高党代表的准入“门槛”、优化党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通过明确、规范全委会和常委会的职责、增加全委会的开会次数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要改革和完善党内各级主要领导人的选举制度,改革党内权力结构的运作机制。其次、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要通过建立一套科学、民主、可操作性强、便于制约的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切实珍惜民力的基层党员参与、表达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与群众目前生活、长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要严格实行社会听证制、群众代表辩论制、社会公示制来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决策,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制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决策责任制、决策失误集体和个人连带责任追究制。
(五)建设“善治型”政党
首先、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富有战略思维和理性思维,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其次、处理党政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按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办事,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再次、冷静观察、清醒判断、从容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消除和化解国际、国内复杂的矛盾和冲突,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第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照程序、科学决策、依法治党、党管干部、依法“制权”、“治官”,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第五、党委集体领导、各方各负其责、互相协调配合、统筹兼顾。聚精会神把方向、管大事、统全局、一心一意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
(六)建设一个致力于建构“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政党
我们党把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前提条件,更要把它作为鼓舞和团结人民、凝聚民心的价值选择和目标追求,必须始终把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要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我们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有效化解执政风险、确保执政安全,立于不败之地,长期执政。
为此,必须不断提高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五种执政能力”,是建设“和谐政党”的前提和根本,我们党要善于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降低自己执政的政治成本、心理成本,化解社会矛盾和执政风险,确保执政安全,使自己更加超然于具体的行政事务,微观经济管理事务,把政府推到前台,着眼于抓大事,作重大决策。使党内关系更加和谐,党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和谐。
五、完善党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的微观机制,必须突出重点,抓好“细胞工程”建设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又是整个政党的“细胞”,“细胞”的素质和活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大小,决定了整个政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强弱。
所以,第一,抓好“纽带工程”、“桥梁工程”和“堡垒工程”建设,使各个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成为普通党员的“娘家”、“贴心人”、“主心骨”,成为所有党员:利益的“代言人”、情绪的“疏通者”、矛盾的“化解者”、权利的“维护者”、心愿的“实现者”、思想道德的“教化者”、敬业爱岗的“激励者”、不良行为的“纠偏者”、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者”。使教育和管理、关心和服务、监督和约束有机结合起来;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和情感交流结合起来;协调利益矛盾和解决党员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使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一致起来。特别要把落实党员对党内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地方重要决策过程的参与权、单位重要人事的选择权、全国重大民意的反映权、整合不同阶层和群体不同意见表达的“话语权”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党员成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建设主体、发展主体、“三个文明”成果的享受主体,增强他们的主人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荣誉感、自豪感,以建设“民主党支部”、“务实党支部”、“阳光党支部”、“和谐党支部”、“魅力党支部”提高党组织的亲和力、吸引力。
第二,努力打造“守法党员”、“道德党员”、“阳光党员”、“责任党员”、“模范党员”。争当优秀党员应该始终是共产党人的价值选择、政治道德追求。这就始终需要法律、制度的规范,组织的教育、引导、管理和监督,需要良好的党内、党外环境熏陶,先进机制和舆论的激励、褒扬。根治“政治学习和政治参与的冷漠症”,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投身于先进性教育的参与热情,增强其参加活动的动力,做到:眼到、耳到、心到、嘴到、手到。从体制和机制上确保“守法党员”、“道德党员”、“阳光党员”、“责任党员”、“模范党员”成为广大党员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
六、完善和强化“党员的准入机制”,必须把住“入口”,抓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过去,不少地方基层党支部的少数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为了让联系对象早日入党,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时,对联系对象的介绍尚未做到充分、如实、公平,有的甚至搞倾向性介绍,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歪曲实际情况,影响党组织对其所联系对象的全面了解。另外,在支部大会内,不严格按程序办事,而且表决方式欠规范,如习惯沿用举手或者口头表决,故意抛弃和规避应该推广的无记名投票表决,客观上违背了普通党员群众的意志,使支部讨论和决定的民主性失真,导致思想上不符合党员标准且行为上与合格党员有相当距离的人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党组织的大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坚持标准,保证质量,重点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中发展党员,同时做好在其他社会阶层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第35页。)《决定》为发展党员指明了最基本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质量第一,宁缺勿滥,把住“入口”,决不能降低标准。要借鉴浙江省从2005年开始实行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如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不实,要依靠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整顿,追究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使其有压力、有顾虑、有责任、有风险而不敢、不能、无法滥用权力,随意敞开组织“大门”,不按要求发展党员。
七、完善和落实对业已蜕化变质的“劣质党员”和功能退化的落后党员的“淘汰机制”、“退出机制”,必须疏通“出口”,处置不合格党员
正如毛泽东曾经说过的党员队伍要“吐故纳新”,有党员的发展、接纳机制必须有相应的清理、退出的渠道和机制。而且,只进不出,必然导致党员队伍庞大但鱼龙混杂,只能削弱党的生机,更不符合建党规律。所以,整个党组织要始终体现活力,永远保持强大战斗力,关键在于她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为此,必须,加强对道德败坏、操守品行不端、违法乱纪、蜕化变质党员的清理处置,“害群之马”不除影响整个队伍的形象,“老鼠屎”不清理必坏“一锅靓汤”——损害党的声誉。也势必会强化老百姓对党的失望心理;必然会贻害整个党的队伍和党的事业。而且,每年开除和清退一部分投机分子和异己分子,非但不会削弱党的力量,反而会使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强,更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当然,不能套用过去那种运动式的整党方式,不搞人人过关、不能人人自危。处理不合格党员退党事宜要注意依靠和团结绝大多数党员,做到:注重一贯现实表现、不可草率从事、证据确凿无疑、处理程序科学规范、支部大会匿名投票、被处理对象本人没有异议、单位和上级党委层层审批、原始材料完备归档。通过整顿党员的作风和严肃党纪,力求: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工效不降、信念不移、队伍更纯、力量更强。
八、建立和健全优秀党员的“示范、效法机制”,必须树好典型,使比、学、赶、帮有目标、有感召力、可操作性
过去,我们树立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典型,过于注重人物的形象塑造,以唯美主义和完美主义的眼光和标准打造理想人格和优秀品质,造成先进性典型完美无缺、高不可攀,反而因失去真实性而令人难以置信,违背了树先进性典型的初衷和目的。另外,习惯于一味树那些业已牺牲或英年早逝的先进典型,给人以精神可嘉但不可效法的印象。大大降低了先进典型的可信性和示范性;无形中削弱了党组织策划典型性教育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况且,相当部分优秀党员的遭遇和个人悲剧是我们党组织人文关怀不够和制度性缺失以及党员本身自我调节、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体制和社会舆论压力过大、传统先进性观念和价值观不科学、不合理共同交替、交织发生作用的结果。所以,树先进性典型也有一个合理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定位的问题,科学执政应该而且必须包括共产党员个体本身如何正确认识执政规律、行政管理规律、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个人生理、心理自我保健规律和生命价值规律,如何化解组织风险和个体风险、如何可持续地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创造更大的价值的问题。因此,要注重先进性典型选择的广泛性、代表性、多元性、层次性、合理性、合规律性和科学性,使学典型、学模范永远学得实在、学得科学、学有动力、学出实效、学得持久。为此,必须选准各个级别、各个层次、各行各业中的共产党员先进代表,注重发挥他们的榜样作用,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作用,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学有所用、学有所值、学有所获。各个地区和各个部门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好、选准各自的先进典型,既不无限拔高,也不能降低标准;既要爱护,更要监督、约束先进典型,使党员先进性教育卓有成效。
总之,保持党和党员先进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一个贯穿于执政党和每个党员一生的永恒课题,需要全党上下同心、孜孜以求,把握规律、标本兼治,进行理论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