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辩证法及其学科意义——地理学视角的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理学论文,辩证法论文,视角论文,学科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社会空间辩证法的起源及其核心理论
社会空间辩证法是社会与空间的统一整体观点的理论基础,社会空间是一种社会与空间辩证的对立、统一和矛盾的结合体。在列斐伏尔的努力之下,空间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空间生产的理论也在各个学科领域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分析辩证法的起源,梳理空间辩证法的核心理论对于找寻该理论的研究路径和应用范畴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空间辩证法的起源
“社会空间”概念的鼻祖是昂利·列斐伏尔,他是西方学界公认的区域社会学、特别是城市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奠基人。昂利·列斐伏尔认为,空间不是通常的几何学与传统地理学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的矛盾的异质性实践过程,他还认为空间性不仅是被生产出来的结果而且是再生产者。①列斐伏尔的空间分析观点旨在揭示在当时社会关系中三个特殊层面:第一,列斐伏尔将空间看作是社会行为的发源地,空间既是一种先决条件,又是媒介和社会关系的生成物。第二,资本与区域空间所产生的都市化建设环境与组织机构,把空间塑造为社会的“第二自然”,而全球化实际上是一种各种形式的社会空间组织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与相互交织的产物。第三,在社会空间的不同层面上,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空间的区域化、非区域化以及重新区域化的过程。②
社会空间辩证法这一理论最初完整表述是由苏贾在他和哈齐米查里斯的合作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苏贾认为传统地理学所关注的是作为城市社会地理学研究基础的人和他们的物理和社会环境的内部相互关系。居民创造并刻画了他们所居住的城市空间。由于人们在城市空间中生活和工作,他们逐渐对环境施加影响,尽他们最大的可能调整和修改它,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反映他们的价值。然而与此同时,人们自身又逐步与他们的物理环境和周围人群相适应,这是一个持续的双向的交互的过程,即社会空间辩证法。③苏贾的贡献在于他主要探讨了后现代空间关系,融人文地理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于一体,对空间、时间和社会存在这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作了全面而深刻的表述和剖析。
(二)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核心思想
在苏贾基础上,Dear和Wolch(1989)指出社会空间辩证法的核心思想是:
(1)社会关系形成社会空间:正是由于人类在生产、生活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作用于实体空间,而使实体空间具有社会性,形成社会空间。
“空间与社会”的问题研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晚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地理学”与“新都市社会学”的发展,沿着人文地理学界与社会学界兴起的“空间与社会”思潮的演变轨迹,吸收20世纪以来都市与区域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设计与环境、行为研究的成果,构成了“空间——社会理论”的理论框架,尤其是融入了建筑符号学、后现代空间论题、女性主义地理学以及新文化地理学等学科领域的一些理论和观点后,其概念、理论和方法体系就显得日益丰满完善,空间从而也成为浓缩和聚焦现代社会一切重大问题的有效载体和研究切入点。
布迪厄区别了地理空间与社会空间之间的关联以及空间与阶级之间的复杂关系。他在对卡比尔人的住宅研究中发现了空间的重要性。通过对住宅布局和空间象征意义的研究,他认为空间中的事物或场所的客观化意义只有通过按一定图式予以结构化的实践活动才能完整地显示出来,而实践活动的结构化所遵循的图式又是根据这些事物或场所来组织的。④布迪厄有关社会空间的论述是与他的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他认为空间就是一个关系的体系,空间的距离与社会的距离相符。行动者主要是依据他们拥有的资本总量和拥有的资本结构被划分进不同的社会空间,这些论点在其重要著作《区隔》中得到体现。
(2)社会关系受限于社会空间:由于社会空间中的建筑的阻挡、交通的限制等,使人们的社会关系的发展又受到社会空间的限制,同时强调技术对消除社会空间障碍的作用。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微观角度,研究、审视了社会空间的限制。发现“每一个大城市都有一个或几个挤满了工人阶级的贫民窟。穷人常常是住在紧靠着富人豪宅的狭窄的小胡同里。可是通常总给他们划定一块完全孤立的地区,他们必须在比较幸福的阶级所看不到的这个地方尽力挣扎着活下去。在当时的英国,除了伦敦之外,普通的个人住宅大体上都是一样的:一排接一排的两层或一层的砖房,排列得乱七八糟,没有规律,很不整齐,这些被称作“小宅子”房屋每排仅有三四个房间和一个厨房,甚至有些还是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这些房子的周边环境也十分恶劣:这里的街道通常是没有铺砌过的,肮脏不堪,坑坑洼洼,垃圾成
堆。由于没有排水沟,到处污水横流,整日臭气。不难想象,这在当时也应该是这些城市中环境最恶劣,生活条件最差地方,也就是贫民窟。城市中这些地区的毫无规律的杂乱无章的建筑布局妨碍了空气的流通,由于很多人住在这一个不大的空间里,所以这些生活区的空气如何,是容易想象的。”⑤恩格斯的研究没有止于空间的外部构造描述,而是注意揭示空间内部复杂的社会关系:“所有这些人,越是聚集在一个小小空间里,每一个人在追逐私人利益时的这种可怕的冷淡、这种不近人情的孤僻就愈是使人难堪……每一个人的这种孤独、这种目光短浅的利己主义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基本的和普遍的原则。……人类分散成各个分子,每一个分子都有自己的特殊生活原则,都有自己的特殊目的,这种一盘散沙的世界在这里是发展到顶点了。”⑥
“技术带来了新的生产和消费活动;通信手段的巨大发展几乎消除了空间障碍。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电力的普及和有轨电车系统的使用使更多的人力在城市集中,更大规模的工业生产组织成为可能。”⑦同时,在他们看来,对空间结构的分析,并不是社会结构分析的派生物或附属物,撇开社会结构,空间结构就不可能得到理论上的阐述,反之亦然;脱离空间结构,社会结构就不可能得到实践,反之亦是如此。⑧
(3)社会空间调解社会关系:在社会空间中的一些交汇地区,由于这样的场所、空间的存在,使得社会关系受到调解⑨。
如在城市公园不仅热闹,而且内容丰富,人际间的大部分故事这里都有,聊天、打趣、聚餐、互动等,这里有合作、有关切、有争论、有批评、有互相的技术切磋;当然也有矛盾,团队内的不合,或与外来人的不和,合作、冲突、评价、信息交流、某种不大不小的不合等等。周末和周日,有放风筝的,有孩子踢球的,也有席地而坐一起边吃东西边玩的年轻人,但情况大体也是各玩各的,彼此没有如一个团队的成员那样的人际互动。社会空间其物理的无障碍,物质便利的无对象性,空间使用的非排他性,政治学对公共空间会强调其开放性公共性和平等性。公共空间发生了某种稳定的人际互动,结成了稳定的交往关系,发生了团体的活动,集体的决策,对这个地方赋予了意义,产生了地方感,团体感,发生了如其他社会场合的合作、分离、冲突、和解、动员、利益竞争、福利创造等社会活动,由于这样的场所、空间的存在,使得社会关系受到调解。
二、社会空间辩证法的理论发展
社会空间即人类的空间组织是一种社会产物,是动态变化的,强调了人与周围特定地域空间环境之间双向互动的连续过程。这是认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关键性第一步。由于社会空间存在多义性,在社会空间辩证法中用“空间性”代替了社会空间。空间是一种语境假定物,而以社会为基础的空间性,是社会组织和生产人造的空间。空间性是作为社会产物的空间组织。物质空间本身是原始赐予的,但物质空间的组织和意义却是社会变化、社会转型、和社会经验的产物。社会空间具有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因此,社会空间是一种人造空间。如果原始物质空间是第一自然界的话,而社会空间则有“第二自然界”(Lefebvre,1974)之称,正是这“第二自然界”才是地理学的研究对象。
社会空间是地域共同体,存在着层次性。某一社会空间通常是由具有同样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和种族背景的人组成的社会区域,即生活在某种类型社会区域的人,他们具有独特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和语言,与另一种社会区域生活的人区别开来。这反映了社会空间是地域共同体。对某一群体生产、生活所占据空间的研究,某种程度上是对主观社会空间的研究,也是城市社会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例如,非正规就业这个特殊的就业群体通过生产、生活所占据的反映的社会空间,即就业空间、居住空间和行为空间为重点的研究,一方面研究上述每种空间的特点,另一方面,研究这些空间之间是否存在某种联系,特别是非正规就业人群的就业空间与居住空间之间的关系。
作为社会空间的客观表征之一的城市是社会空间辩证法载体,是一个承载双向变化过程的社会产物的空间组织体系,居住于城市的人们在改变城市空间的同时又被他们所居住和生活的城市空间所改变。城市是社会对空间的投射,是多层社会和物质属性叠置的结果。作为社会空间的微观单元之一的城市社会空间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元素,城市社会空间具体包括社区、邻里这样亚社会空间,其最小单位为家庭,较大的为邻里、社区。城市社会空间的物质属性和社会属性叠合的微观体现。
社会空间既是手段又是结果。作为一种社会产物,既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手段,又是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结果;既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预先假定,又是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具体化。
三、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地理意义
(一)凸显了地理学多学科交叉的性质
自18世纪末期地理学进入近代研究领域以来,通常从某一特定视角来审视地球表面所存在的现实的一切。地理学的性质是一直以来人们关注的问题,早在半个多世纪以前,美国地理学家理查德·哈特向在其著作《地理学的性质》一书中,就对地理学的性质进行较为详细的阐述。依照学科属性及“二元论”的划分方法,把地理学划分为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对于每一类所采用的研究方法都是按照系统地理学和区域地理学的方法进行组织⑩。而社会空间的发现,即社会空间是在实体空间基础上的有目的的人造空间,体现了它是自然和人文的结合,是对地理学的“二元论”的发展。理查德·哈特向也指出地理学是一门渗透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的学科,带有着两类学科的特点;地理学的某些特点也因此而来。这里,他只是隐隐地感到二者之间的联系,而未能以一种具体的形式来反映这种联系。社会空间的存在,是二者联系的一种客观存在形式。由于社会空间体现了空间的社会性,因此要求我们进行地理学的研究更强调多学科的交叉融合。
(二)推动人文地理学发展
从研究对象上来说,人文地理学历经百年,其研究经历了从人地关系到区域差异,从区域差异到空间分析,从空间分析到社会理论三个发展阶段的演进。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人文地理学对社会理论给予了足够的重视,重新发现了空间的重要性,其中社会空间的发现起到重要的作用。空间是具有社会性的,空间是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统一体,它涉及再生产的社会关系,即性别、年龄、与特定家庭组织之间的生物——生理关系,也涉及生产关系即劳动及其组织的分化。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现代社会,它是生产资料、消费对象和自然空间的综合体。总体说,社会空间辩证法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人文地理学发展阶段和空间内涵的演进。
社会空间辩证法的产生和发展,使城市社会地理学成为现代人文地理学的主要研究动态之一,促使社会地理学研究的兴起。同时,社会空间辩证法也成为城市社会地理学研究的理论基石,从保罗·诺克斯和史蒂文·平奇的《城市社会地理学导论》中足以见得社会空间辩证法的重要。
(三)提供研究我国城市空间分导的理论线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高速增长,社会发展在诸多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整体人居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社会经济的阶层分化和住宅市场化改革,使得市场因素在居住的空间选择上显现为决定力量,收入接近成为居住选择的首要条件。在房地产市场化的条件下,居民经济收入的多寡直接影响着他们对城市空间资源的可进入性。市场为满足高收入阶层对居住的需求,出现了一大批所谓的“豪宅”。这些豪宅一般位于市中心和市郊环境优美的地区,拥有城市比较稀缺的资源,如优美的自然景观、高品质的空间环境、高档娱乐休闲设施和良好的物业管理,等等;低收入阶层一般只能蜗居于旧城中改造难度大的城中村、旧房或是交通不便的城市边缘地区自行建造的简易住宅,这些地方居住条件差,生活出行十分不便;而中收入阶层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城区边缘旧有公房(工人新村)或沿城市干道的边缘地区。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演变成为当代中国城市转型的主要特征。
社会空间辩证法认为城市组织空间既不可能是具有独立自我组织和自我演绎的物理空间,也不可能是一种纯粹非空间属性的社会生产关系简单表达。该理论认为一般生产关系的构成具有辩证统一的特征:生产关系具有空间与社会双重属性,或者说生产机构和生产对象处于一种特殊的地点和功能分配体系之中,而生产机构所占据的地点和具有的功能是由生产关系的结构所决定的(11)。因此我们可以证明在城市空间环境内确实存在特定社会阶层与其赖以生存的空间的同质性。这种空间生产关系内的同质结构不仅存在于地理空间非均质结构之中,而且它将社会空间划分为主导中心和从属边缘区或接近城市综合政治经济资源的区域和远离主导中心社会空间的边缘区。这种辩证的同质性又可体现为空间和社会的生产方式中的水平与垂直结构,这对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研究的意义重大,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城市空间分异的理论线索。
当前,我国城市社会空间演变中的市场化选择占主导地位,不同社会阶层的“社会空间隔离”日趋明显,由此产生的“社会距离”也不断显现出来(12)。任其发展,不同社会阶层城市社会融合与和谐发展必然受到制约。社会空间辩证法赋予了指导与规范的价值,如在城市规划中如何以该辩证法为指导,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和空间配置,通过地域空间与社会空间的有机叠合来减缓社会矛盾等。
注释:
①Henri Lefebvre,Leszek Kolakowski,1974.Evolution or Revolution,F.Elders ed.Reflexive Water:The Basic Concerns of Mankind,London:Souvenir.pp.199-267.
②Henri Lefebvre,(1991).The Production of Space.Oxford:Blackwell.(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74).
③[美]苏贾:《后现代地理学:重申批判社会理论中的空间》,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6页。
④潘泽泉:《空间化:一种新的叙事和理论转向》,《国外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第42-47页。
⑤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06-307、13页。
⑦[美]安东尼·奥罗姆著:《城市的世界——对地点的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陈向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页。
⑧[美]苏贾:《后现代地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88页。
⑨[美]保罗·诺克斯、史蒂文·平奇:《城市社会地理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7页。
⑩石崧、宁越敏:《人文地理学“空间”内涵的演进》,《地理科学》2005年第3期,第340-345页。
(11)吴启焰等:《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理论基础与研究层次》,《人文地理》2000年第3期,第1-5页。
(12)李强:《居住分异与社会距离》,《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第4-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