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和合精神的弘扬和培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论文,邓小平论文,弘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06)05-0070-04
“和合”是中华几千年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民族意识,是民族文化传统长期陶铸的产物。所谓“和合”,是指以“和”的价值来制约人的言论和行动,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和合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之一。
一、邓小平弘扬和培育和合精神的理论内容
邓小平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批判地继承了优秀传统文化,系统地阐述了和平发展、和平共处的理论,以和合精神推进国内建设和国际的合作,为促进祖国的统一与繁荣,为增强民族的团结与稳定以及争取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以和平共处促成国家关系之和。国与国关系的正常化、和谐化,是实现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邓小平认为,在对外交往中要反对侵略扩张,主张各国团结协作,友好相处,共同发展。为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做到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是邓小平倡导国家关系之和的基本理论。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实现国家关系之和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尖锐地指出:“霸权主义是世界最危险的战争策源地,是危害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的根源。”[1] 他说,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也就是维护世界和平。
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是实现国家关系之和的基本条件。邓小平主张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他指出:“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2] 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就是用国际关系法则和国际的力量来遏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以制止战争的爆发,这是解决世界和平的问题。同时,要确立各国经济交往及经济合作中的平等互利关系,以摆脱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长期控制和剥削,从而缩小南北差距的问题。这些思路,反映了时代变化发展的新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因而受到广泛的关注。
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是促成国家关系之合的现实要求。奉行和平共处的原则可以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使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文化能融洽相处。邓小平强调:“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3] 他还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经得住考验的。”“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4] 邓小平认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5]。这样才能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
(二)以民族平等推进民族关系之和。每个国家都由多个不同的民族来构成。在历史上,民族的不平等是民族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因素。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维护民族关系之和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重要内容。他多次强调,要实现各民族关系之和睦,首先必须使各民族在政治上平等、尊重各民族习惯。同时,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
政治平等是维系民族和睦的前提。各民族不论人口的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高低、风俗习惯的异同,都是多民族国家中平等的一员,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坚持民族平等有利于调动各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民族共同发展。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邓小平强调,实现民族团结,必须警惕国外分裂主义势力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的渗透和分裂活动。同时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维护国家的统一。
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是实现民族关系之和的需要。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内地和边隅经济地理条件的不同,各自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巨大的差别,虽然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比过去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发达地区相比确实存在很大的差距。要解决民族平等问题,关键在于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邓小平一再强调,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诚心诚意为少数民族服务,真诚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根据邓小平的一贯思想,党中央和国务院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这个战略决策的实施一定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一定会缩小,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的目标最终一定能够实现。
(三)以长期共存形成党派关系之和。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关系是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6]。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为了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对于党派关系的处理,邓小平的着眼点在于实现党派关系的和谐。他指出:“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7] 经过几十年风雨同舟,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平等相待,互相监督,形成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诤友关系。现在我们党把处理党派合作关系行之有效的方针,推广到与党外朋友的合作上,努力创建和谐的社会。
(四)以“两个文明”培育人际关系之和。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利益“需要满足”的基础之上的,人们只有在相互交往中获得社会需要的满足,彼此之间才会产生并保持接近的心理关系或友好的情感,而这种利益需要主要是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把个体交往中的这种友好情感推广到整个社会的生活中,就会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邓小平认为,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必须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是人的第一需要,因此首先要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物质上不断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时,在满足人民需要的过程中做好群体利益的协调,尤其要做好向困难群体的利益倾斜,使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得到兼顾,这是形成和谐人际关系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在利益的协调上,既要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又要做好先富帮后富,缩小收入的差别,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强调,中国的经济建设要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只有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下搞建设才有出路。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是经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需要。其次,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使全民族成员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以减少伴随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各种矛盾。再次,他号召在青少年中培养良好的交往心理。他要求交往心理要“从娃娃抓起”,在中小学阶段就要注意培养学生的人格魅力,使他们学会真诚、平等、宽容待人。学会对他人理解、接纳和信任。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不损人利己,以德报怨、求同存异、避免冲突,这是培育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重要一环。
二、邓小平对和合精神的超越
(一)和平共处理论是对“和为贵”思想的新拓展。古人提倡“和为贵”,是主张凡遇事都做得恰当、以恰到好处为可贵。千百年来,中国人继承了“和”的思想,以“重和”的精神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养成了热爱和平的性格。但是,传统和合思想只推崇于国内民族的团结而没有超越国家的范围。邓小平倡导的和平共处理论,突破了民族的狭隘眼界,是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谋求和平,即谋求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文种的融洽与和谐,这是对传统“和为贵”思想的新拓展。
邓小平认为,观察和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国家关系应该建立在不干涉内政和着眼国家利益上。和平共处实际上是着眼于国家利益的协调,使国与国之间的共利、互利与本国利益得到相应的保障。在共利、互利问题上,邓小平主张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与大国的合作,联合开发和更有效地利用某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地区冲突,体现了邓小平和合思想的培育。国与国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由领土争端引起,为了本国的利益,双方不惜动用武力,使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尖锐化。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邓小平指出:“世界上一系列争端都面临着用和平方式来解决还是用非和平方式来解决的问题。总得找出个办法来,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8] 对领土争端应以和平方式加以处理,“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把维护国家主权和稳定同周边国家关系结合起来,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地区冲突提供了新思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中国与周边不少国家都存在边界问题。多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寻找合理解决边界问题的新方案,成功地解决了与俄罗斯的边界划线问题。对尚未解决的领土争端,也本着尊重历史,照顾各自利益的态度,实行在避免武力冲突的情况下共同开发,体现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的民族。
从古至今,人类社会几乎伴随着战争走过来。战争是带给人类巨大灾难的瘟神,20世纪由法西斯挑起的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社会带来的损失是无法统计的,在现代高科技的情况下,战争的破坏力更是可怕。邓小平认为,要以正义的战争消灭非正义战争,并且从制止战争这个人类共同心愿的角度出发,倡导和平共处理论,使不同社会制度尤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制度和平共处,这是实现国与国关系的和谐,推动国际和平事业向前发展的好办法,充分体现了和平共处理论的时代价值。
(二)“一国两制”理论是对传统“和而不同”思想的超越。在古代“和而不同”的思想中,“和”是指两种以上不同事物的统一,而“同”则是相同事物的凑合。“和而不同”中的“不同”是指不同的事物,不同的意见和不同的利益,它们是具有差异性的。“和而不同”就是既要使不同的事物统一起来,又要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同”与“不同”的界限就在于是否由相同事物的结合而又承认各种事物的差别、对立、矛盾的存在。
古代“和而不同”思想在政治上也包含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合作、和平共处的意思,但它的实质是要求人民大众的利益要绝对服从统治阶级的利益,以维持其统治秩序,巩固其统治地位。而邓小平构想的“一国两制”,是强调共同利益即“一国”,把国家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所谓国家利益,就是既要坚持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也要承认港、澳、台的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共处于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这是对传统“和而不同”思想的超越。
邓小平根据社会制度的差异性,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新思路。祖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谁也不吃掉谁。这种新构想,可避免互相伤害,建立彼此合作,达到相互借鉴,求得共同的发展。祖国大陆可以利用港、澳、台的资金和技术、借鉴其管理方式来发展经济,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港、澳、台可以利用资金和技术的优势对祖国大陆进行投资并取得效益。事实说明,这种经济上的彼此合作对大家都有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这就是“和而不同”价值观在经济上的反映。
打破对立,消除隔阂,是“和而不同”价值观在政治上的反映。政治和经济是紧密相连的,要实现经济上的合作,首先必须消除政治上的隔阂。为了实现台湾回归祖国,邓小平提出以“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的构想,已经在香港和澳门得到成功的实践,这是传统“和而不同”精神在国家统一上的具体运用,它极大地丰富了和合思想及和合实现方式的理论,是对传统和合思想的超越。“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得到成功实践,同样也能在台湾实施,只要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放弃“台独”的错误做法,祖国的完全统一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一定会实现。
(三)反“左”防右的理论是对“持中”思想的超越。先哲提倡“持中”是为了追求事物的和谐与均衡,它要求在工作中做到准确、不偏不倚。邓小平将这一传统文化精华具体运用于实践,强调政治上既要反“左”,又要防右,保持不“左”不右的途径。
邓小平反倾向斗争的理论是对“持中”思想的创造性应用。在传统文化中,“持中”就是要防止“狂”与“狷”。“狂”就是“过”,“狷”就是“不及”。“狂”是因为它“偏激”、“激进”,就是“左”倾;而“狷”就是“落后”、“保守”,就是右倾;孔子主张舍弃“狂”之“偏激”而取其“进取”的一面,去掉“狷”的“保守”而取其“有所不为”的一面,把两者合理因素结合起来,使事物和谐、均衡地发展。这些思想作为方法论原则,是应该吸取的。
在我党历史上,曾经犯过多次“左”的或右的错误,给革命和建设带来了严重的挫折和危害。根据这些教训,邓小平反复强调反倾向斗争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既要批判“左”的错误,也要批判右的错误,做到有“左”反“左”,有右反右。二是要注意一个极端掩盖另一个极端。邓小平告诫全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什么错误倾向就反对什么错误倾向,不能简单化地搞“一刀切”,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这些思想是对传统文化“执两用中”、“不狂不狷”精神的创造性运用。
邓小平关于反“左”反右的理论和实践,不但为党正确开展反倾向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而且也为全党开展反倾向斗争树立了榜样。“文革”结束后,邓小平亲自率领全党开展反倾向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社会上出现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右倾思潮,邓小平在1979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他说,反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有来自“左”的方面也有来自右的方面,攻击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从“左”的方面来反对;怀疑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是从右的方面来反对。因此,必须同它们进行坚决的斗争。
邓小平一贯重视反倾向斗争。1983年,他针对当时思想战线上存在的问题时指出:“当前思想战线首先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是纠正右的、软弱涣散的倾向”,“在强调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的时候,仍然要注意防止‘左’的错误”[9]。1987年,他在强调“最大危险还是‘左’”的同时,又提出“右的东西值得警惕”[10]。1989年政治风波过后,他提醒全党要防止否定改革开放的“左”的思潮重新抬头。20世纪90年代初又提出“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左’”的正确主张,防止在国内外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迷失方向。由于正确开展反倾向斗争,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使党经受住了国内外各种严峻的考验,社会主义的中国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开展反倾向斗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执中”思想的超越。
当前,重新审视和清理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充分吸收和运用邓小平关于和合的理论观点,对指导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