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将重拳出击垄断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署论文,重拳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温家宝总理去年底在听取审计署工作汇报时对企业审计作出指示,要求不仅要对中央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开展经常性审计,尤其是对垄断性企业的审计。因此,未来除了要对53家中央管理的重点国有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外,还要对整个中央企业开展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力度。
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安排,2007年企业审计主要任务包括:组织9个特派办,对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局200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开展对中国石油集团、中国华电、哈电集团和华润集团这4家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此外,还将围绕一些垄断性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亟待解决的带有体制性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现阶段为什么要加强企业审计?李金华解释说:“一是因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二是社会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越来越关注,尤其对垄断性行业和企业。三是企业审计任务繁重,难度也很大,本身存在很大风险。”
加强审计势在必行
进入2006年,贯穿于始终的是整个社会对于垄断的追问与质疑,即便如今到了2007年,这些声音一直也没有停止。另据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提供的数字,2006年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国有企业6997家,查出各类问题金额2814亿元,促进国家增收节支21亿元,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线索363件,涉案金额53亿元。其中审计署全年共组织实施了15户中央企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企业损益不实问题金额132亿元,不良资产120亿元,损失或潜在损失问题金额7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金额18亿元,存在有问题重大经济决策事项142项。帮助企业增收节支5亿元,促进健全规章制度87项。
针对这样的情况,可以说,在现阶段的垄断企业运营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须审计清查。李金华的表态可谓势在必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垄断企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经济运行的安全,关系经济发展的方向。审计署对垄断企业加强审计力度,将有利于了解垄断性企业各方面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加强行政责任人的监督,督促垄断企业建立一个有效的经营秩序,有助于垄断型企业的健康发展,使审计署可以充分地发挥其价值和作用。
此外,谢荣还表示:“从国外情况来看,美国审计署会就某一阶段人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审计调查,为政府能够作出可靠的决策提供必要的报告。而我国以前对垄断企业并没有定期的调查,这样不利于实行监管。这次提出的经常性审计,可以避免出了大的经济问题再审计调查的现象,做到防患于未然。”
开展经常性审计任务繁重
一方面,国家审计署加大对垄断性行业企业的审计力度确实是具有创新意义的举措,但从另一方面讲,这也是我国审计署经过这几年发展的之后一个必然的举措。因为目前企业进行审计多为商业审计,主要审计财务报告,对企业股东负责。而国家审计作为公共治理的行为载体,有义务也有责任保障公共利益,促进垄断性国有企业提供高质量公共产品,更好地服务公共利益。因此,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应该更多地对公众负责。也就是李金华所说的,这是一个“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且亟待解决的带有体制性的深层次问题。”
然而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审计署将重点放在开展经常性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之后,审计部门的工作量骤然加大了,对生产经营中诸多问题的动态追踪显然比重点追踪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更加费时费力,再加上审计署本身力量有限,也难怪李金华会说“企业审计任务繁重,难度也很大”。
谢荣认为:“以前,对于企业的财务审计每年都在进行,也一直都是由事务所来作,主要是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企业股东负责。审计署此次加强对垄断企业的审计力度,可以说将重点更多地放在这些事务所很少关心的,或是超出了财务审计范围的问题,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哪些具体问题,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经营的效果等方面。”他认为,审计署对垄断行业的审计工作,应该具体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财务审计方面;二是企业的经营效益方面;三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环保等;四是企业在经营中,对于社会关注、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且亟待解决的带有体制性问题,包括定价、服务满意程度等方面。
“严格地讲,审计署应该对有财务支出的各政府部门、企业进行定期的检查,以防范违规事件的发生。但现在审计署的力量也不是很足,将重点放在垄断性企业也很合适。因外,开展经常性审计,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相信他们一定会根据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所侧重地进行审查。”
审计垄断企业有助于反腐
除了上述的原因之外,李金华之所以会针对垄断性企业加强审计力度,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就是垄断领域所产生的腐败已经成为经济运行的重大隐患。他在讲话中特别强调:“在垄断不能于短期内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加大对垄断企业经常性审计,是现实中可以依赖的一股透明与公平的力量,亦是一个有力的反腐武器。对危害国有资产安全的腐败案件要抓住,至于它自主经营的一些事情不要太纠缠,正是直击问题的症结所在,抓住加大垄断企业经常性审计的要义,即打击与防范垄断领域内的腐败,通过审计,有效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安全发展。”
不能否认,垄断最容易滋生腐败,也必然影响到宏观调控的实现与国民经济健康平稳的运行。
在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处于垄断地位,而这些垄断性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备规模经济效益,关系着国家经济命脉,与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休戚相关。而对于其产出的公共产品属性,垄断性国有企业理应更多地受到政府监管。
谢荣说:“市场中的企业,一般受市场和社会双重监管,更多的是受市场的监管。而作为合法化的垄断性企业,市场的监管作用先天不足,比如老百姓觉得电费太高,那总不能不用电。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监管就成了惟一的选择,另外由于垄断性企业的产品往往具有公共性,包括定价、成本、服务质量等方面都受到老百姓的广泛关注,因此在加强社会监管的同时,国家审计署有必要对其进行审计评价,保障公共利益。”
对于垄断行业所滋生的腐败问题。谢荣认为,“反腐是必要的。但反腐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不是一个阶段性的事情,不能说等出现了大的、严重的经济问题才去审计。我个人觉得,审计署此举的目的倒并不是特别针对严重的经济问题,而是通过定期的审计,建立有效的市场经营秩序,从而防止包括腐败在内的严重经济案件的发生。也就是说,建立秩序将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