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相关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包论文,业务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政府审计业务外包是指政府审计部门根据政府审计工作的需求,将属于政府的审计项目以合同或者合约等方式交由社会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按要求提供政府所需的审计服务,政府依照事先的约定向社会审计机构支付相应的报酬。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相关采购制度逐步健全,各政府部门为购买社会机构提供的服务也作出了积极探索。2013年度中央财政划拨2亿元特定预算资金,明确规定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不仅如此,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审计也形成巨大的需求缺口,在政府审计方面尤为突出。由于我国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数目众多,政府审计目标多、范围广,与薄弱的审计资源矛盾突出。另外,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复合型人才短缺。政府审计业务外包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对策之一。 一、我国政府审计业务外包分析 (一)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现状 2012年4月17日,在北京注协的提议下召开了关于审计立法等相关方面的座谈会。会议提出,在政府审计部门对审计结果负责的前提下,社会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扩大了政府审计工作外包的幅度与社会审计机构的服务范围。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逐步扩大,依法加强政府审计外包已迫在眉睫,政府审计外包逐渐成为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一个重点。 2013年,注会行业共有6名人大代表参加了两会。在会上,他们就注会行业存在的问题及以后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建议。其中,石文先先生在会上发表了《关于加大注册会计师服务政治、社会、经济力度的提案》,明确提出要加快注会服务政府的力度。除此之外,我国各个省市也将政府审计外包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此之前,广西、吉林、四川等多个省市也加入到了探讨政府审计外包的行列,并采取了有力积极的措施。目前,政府审计业务外包在我国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是随着我国社会大分工的日益加深以及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审计业务外包是大势所趋,它能够把政府审计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我国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必要性 1.解决政府面临的巨大审计压力 现阶段我国政府审计的主要领域包括政府行政部门、公共投资机构、国有企业等,政府审计工作中最严峻的问题是审计工作量巨大与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 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承担政府审计经济监督、经济评价等职能,同时也要发挥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职能。然而,由于政府审计力量以及审计资源的缺乏,审计监督难以达到全覆盖。 我国现有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一百多个,政府参与审计的单位只占到百分之五十左右;低于一级预算的其他单位被审计的大约只有百分之二十;我国大约有三千多个国税局,但是能够被全面审计的仅占百分之五。从中央审计来看,被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审计的单位大约有三万多个,仅占我国八十多万个国有单位的百分之四,但资金量却占全国一半。因此,政府审计必须在这些重点领域加强监督。但是,我国政府审计力量严重不足,每年实际被审计到的单位只占10%。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资源缺乏的矛盾亟待解决。政府审计作为我国政府部门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免疫系统”,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审计人员在数量上的增加,而要从体制上改进。 2.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 通过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政府可以减少放在审计上的财力物力并转移政府工作的注意力,加强其他政府职能的发挥,有效控制审计机构人员的增加,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合理规划审计工作,保证政府审计目标的完成,同时促进政府职能改变。如此一来,不仅审计机关能够发挥法律赋予其应有的职能,也是新经济形势下政府审计工作实现创新的体现。此举能够使政府从繁重的审计工作中解脱出来,把精力放在宏观政策的制定以及长远工作的规划,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促进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机构。 二、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形式 (一)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的形式分类 政府审计业务外包可以借鉴内部审计外包的经验,套用其适用的形式,即政府审计部分外包和政府审计全部外包。所谓政府审计全部外包,即将所有属于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都委托给外部审计机构实施,政府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政府审计部分外包,即政府审计部门留取适量的政府审计人员,设置政府审计部门,对于一些经常性或者涉及政府核心内容以及职能机密等相关的项目进行审计:对于一些涉及范围较广、工作量巨大且重复性较高、需要较高专业技能以及足够专业知识的审计项目,由社会审计独立完成或者与政府合作完成。 (二)不同外包形式的优劣 1.政府审计部分外包的优劣。政府审计部分外包的优点:①政府设置审计部门,只保留适量专业素质较高的审计人员,为政府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②由于参加外包的都是专业素质较高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审计人员,可以提高政府审计服务水平,有利于政府形象的树立。③政府购买审计服务,不仅有利于政府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而且有利于扩大社会审计服务范围,促使其规范行业竞争,提高整体行业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政府审计部分外包的缺点:①政府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人员责任不同,在政府对审计结果负责的前提下,外部审计人员只是完成工作,可能会使得社会审计人员不以政府审计目标为重。②两者之间的协调有一定困难,可能会出现分歧,影响政府审计工作的质量。③由于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审计结论可能会有所不同,影响政府审计工作。 2.政府审计全部外包的优缺点。优点在于政府可以转移放在审计部门上的时间和精力,集中精力更好地规划政府的宏观目标。然而这种形式也有缺点,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比较复杂的审计业务,社会审计人员不如政府审计人员熟悉政府审计的具体情况,不能有效地围绕政府审计目标开展审计工作,因此社会审计机构提供的服务很难满足政府的需要。而且,随着外包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政府可能会越来越依靠外部审计,致使政府职能弱化。随着依赖度的提高,社会审计机构有可能会提高服务费用,使得外包成本居高不下。政府将所有的审计业务外包,还有可能导致政府核心机密的泄露。 不同形式的政府审计外包各有自己的优缺点,选取怎样的外包形式,取决于政府审计的需要。 三、我国政府审计业务外包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正确选择外包审计机构 选择正确的外包机构对于政府审计外包业务的成功实施举足轻重。首先要看外包机构对承包项目的质量承诺,确定其能否达到政府要求。其次,看技能和专业知识。在外包机构的专业能力方面,政府应该将下面几个方面纳入考虑范围:社会审计机构提供政府审计服务的能力,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信誉。再次,社会审计机构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最后,要综合衡量酬劳问题。 (二)谨慎签订外包合同 国外政府审计外包的经验表明,部分审计工作外包是政府审计外包的最好方式。政府审计部门可以将涉及非核心、非机密信息的审计业务外包给独立性强、专业能力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审计机构,而对关系到政府机密的重要业务则由政府审计部门完成,这样可以有效地发挥外部审计和政府审计的独特优势,整合两者的审计资源,加强政府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力度。因此,政府必须谨慎地签订政府审计外包合同。对外包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进行深入研究,严格限制外包业务所涉及的范围,避免让外部审计机构掌握政府的机密信息,坚决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其中,合同内容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做出明确规定,且内容应该具体详细,切忌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模棱两可。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时限、文件保密、服务范围、服务成本、合同的效力、责任主客体、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审计招标过程中实行审计项目的终身负责制,从而明确中标审计机构的责任。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首先,在协议或者合同中明确审计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使是审计工作事后出现问题,也能依照合同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其次,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结果的复核,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及时追究彻查相应的责任。最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培训学习考核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从审计计划、人员资格、审计范围、审计结果、重大问题协商处理等环节进行审计质量控制,采用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政府审计外包工作的风险,加强审计安全性。政府审计业务外包相关问题探讨_政府审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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