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长期投入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基于自承包土地与流转农地有机肥投入的比较分析_农业灌溉论文

农地长期投入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自有承包地与转入农地有机肥投入的比较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地论文,有机肥论文,因素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农户对转入农地的投资具有不可逆性,不可逆性意味着“覆水难收”,也就导致了农户在对转入农地投资上的谨慎性。现有研究表明:农地经营期限的不确定性影响农户长期投资的积极性。比如:姚洋(1998)认为农民如果失去农地长期使用权,也就失去对农地进行长期投资的积极性,地权不稳定的作用同对农户投资征收一种随机税一样,会降低农户投资积极性,但不影响诸如劳力力、化肥等功效短的投入①。Li etc.(1998)认为,农地承包期越长,越能够激励农民使用农家肥和磷肥②。何凌云、黄季焜(2001)以广东省为例,对承包地、自留地、口粮田、租赁农地和开荒地的投入产出的详细情况做了调查。他们的分析结果表明,农地使用权越稳定,对农地投入的长期行为越显著,而使用权越不稳定,短期行为越突出③。俞海、黄季焜、Scott Rozelle等(2003)认为,稳定的农地使用权有助于改善农地土壤的长期肥力;农地流转的非正式安排会导致农地长期肥力的衰退④。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是农地利用最基本、最直接的单元,其经营行为是农业结构调整和农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在农地流转比重不断提高的情形下,了解农地转入方的经营行为与投资行为特点有利于提高农地流转效率,认识制约农地可持续发展的障碍。本文以安徽省合肥市为例来论述上述问题。以下的内容安排为:首先,以收益与风险作为分析问题的基本范式;其次,通过对农户对自有承包地与转入农地上有机肥投入的比较,建立了有机肥投入的差分模型;第三,简述研究数据来源与农户农地流转的基本事实,利用研究数据进行检验并讨论;最后,就论文进行总结。

二、分析框架与研究范式构建

(一)基本分析框架

谭淑豪、谭仲春、黄贤金(2004)以制度经济学观点为视角,认为制度因素对农户的约束主要作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产生不同的激励机制,改变投资收益效率;二是影响耕作方式及技术选择⑤。Douglas Allen and Dean Lueck(1992)认为成功佃农和地主在诚实、公平、耕作上有较高的名望。基于农村社会的特点,期望好名声和保持长期的关系、缺乏流动性等,使得在一个很小的农村社区地主和佃农之间并非单纯的合约关系,来自社区的这些压力可能会导致佃农保护农地⑥。因此,将农户作为研究对象,进而就制度因素对农地投入的影响提出了一个基本研究思路(见图1)。

图1 影响农业主体行为的制度环境

(二)约束条件与投资决策

长期投资和其他任何投资一样,在没有信贷配给等约束条件下,农户会做出任何一个正的净现值(NPV)的投资。如果存在信贷配给,农户比较可供选择的投资,在信贷约束下,农户选择最好的投资组合是最大化组合净现值。资金的限制降低了某项投资的可能性。

三、研究假说与模型构建

(一)研究假说

现有研究文献表明影响农户土地投资行为因素较多,有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两类。宏观因素主要包括产权制度、政府行为和政策、农产品及生产资料价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程度;微观因素主要包括农户收入水平和资金储备状况、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劳动者素质等。因而,农户施有机肥(M)的投入可能受如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产权类型、地块特征、农户特征、农作制度、价格因素以及其它因素,具体函数形式表示如下:

假设自有地块和转入地块的有机肥投入方程如下:

为了减少分析因素,并且由于难以衡量家庭特征对投入强度的影响(如家庭的资本约束、农民的管理能力等),根据Shaban(1987)衡量农地期限与产权在私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投入的差异的方法,固定家庭特征和农地质量的影响。我们可以将方程(5)减去方程(6),合约类型及社会关系的影响因子可以分离出来。于是可以得到以下方程:

在研究影响农地投入产出影响因素时,如果自有土地较转入土地有更高的质量,那么会有一部分投入产出差异归结到农地质量而不是与合约类型相联系。Li etc.(1998)通过差分考察合约类型的独立影响。Li etc.对河北风铃镇5个村庄中的130户农户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人员对每个农户的一块自留地、一块责任田的投入和产出以及土地的质量进行详细了解;其中,80户被调查者都在责任田和自留地上种植了麦子,这部分数据成为分析样本。通过差分,规避了地权稳定性的内生性问题。Li etc.研究结果表明,地权稳定性主要影响土地的长期而不是短期—生产效率。但Li etc.(1998)的研究⑧忽视了一个问题:地权稳定性不同的地块种植的作物不一定相同。地权稳定性更高的地块更有可能种植投资回收期长的作物,而其论文仅仅只考虑了种植小麦这种情况,因此在该文中,地权稳定性对长期投资的影响可能被低估了。本文为避免这一问题,将不对指定为对哪一种农作物的有机肥投入⑨,因此,模型中引入了经营作物类型的变量。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1:转入地块流转期限与有机肥投入差(自有地块投入减去转入地块投入,下同)负相关。朱民、尉安宁、刘守英(1997)认为,在缺乏完整的土地市场补偿农民对土地进行前期投资的前提下,佃权不稳定会妨碍农民对土地进行投资。从经济利益上看,短期流转合约会导致转入人对转入农地缺乏长期经营的预期,缺乏对转入农地长期投资带来土壤肥力增加利益的要求权,其短期经营行为。因此,本文认为在其他因素不变时,转入土地流转期限越长,转入土地上的经营行为越类似于自有承包土地上的经营行为;有机肥投入差越小。

假说2:地块土壤肥力与有机肥的投入负相关。也就是当自有地块的肥力高于转入地块时,转入地块将可能获得更多的有机肥投入;当自有地块的肥力低于转入地块时,自有地块会有更多的有机肥投入。

假说3:地块灌溉条件与有机肥的投入正相关。也就是当自有地块的灌溉条件优于转入地块时,自有地块会获得更多的有机肥投入;当自有地块的灌溉条件劣于转入地块时,转入地块可能会获得相当较多的有机肥投入。

假说4:交通便利条件与有机肥的投入正相关。也就是当自有地块的交通便利条件优于转入地块时,自有地块会获得更多的有机肥投入;当自有地块的交通便利条件劣于转入地块时,转入地块可能会获得相对较多的有机肥投入。

假说5:亲缘、地缘关系对两种类型地块上有机肥投入差异负相关。由于农村社区所决定的农民之间的长期关系、互联合约的影响等,存在亲缘、地缘关系时农民对农地的投资还要考虑社区关系等社会因素。

假说6:蔬果类作物比传统粮油作物更需要有机肥投入。当自有地块经营的作物为蔬果类、转入地块经营的作物为粮油时,自有地块的有机肥的投入量将会显著高于转入地块;当自有地块经营的作物为粮油作物、转入地块经营的作物为蔬果类时,自有地块的有机肥的投入量需要更多的有机肥投入。

(二)模型构建

依据以上研究假说我们可以引入以下变量:引入转入地块流转期限变量Year、地块土壤肥力、灌溉条件、交通便利条件、经营作物类型变量Crop、农地流转双方是否存在亲缘或地缘关系Exist。

=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肥力高于转入地块的肥力;=0时表示自有地块的肥力与转入地块的肥力相当;=-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肥力低于转入地块的肥力。当=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灌溉条件优于转入地块的灌溉条件;=0时表示自有地块的灌溉条件与转入地块的灌溉条件相当;=-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灌溉条件劣于转入地块的灌溉条件。当=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交通条件优于转入地块的交通条件;=0时表示自有地块的交通条件与转入地块的交通条件相当;=-1时表示自有地块的交通条件劣于转入地块的交通条件。

当Crop=1时,表示:自有承包地块经营作物为蔬果类等、转入地块经营作物为传统粮油作物;当Crop=0时,两种类型地块的经营作物种类一样,即同为蔬果类或同为粮油类;当Crop=-1时,自有承包地块经营作物为传统粮油作物、转入地块经营作物为蔬果类;。

结合研究假说与数据的特性,我们将选择表1中所述的相关变量引入回归模型。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描述

2009年5-7月,笔者选取了安徽省合肥市7个县(区),然后根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各选取4个乡(镇),其余4区选取选择1-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三个村,每个村再随机选取5农户,以访谈和填写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土地转入农户区域的基本特征、户主的基本特征、家庭的基本情况、土地流转的情况、农业经营情况等,共获得有效样本192个。

1.流转与投入认知

未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为1年的合约倾向于下年可终止,约定的期限越长,转入户在下一年决定合约终止的影响力越弱。流转年限体现了农地使用权的时效性,转入方在决定转入农地时,会认真考虑期限的长短。从转出农地的流转期限分布看,未约定流转期限和流转期限一年一定的占比超过50%;从转入农户对农地流转合约下年可否终止的认知看,接近50%的农户认为可以终止(具体见表2)。从农地来源分布看,近60%的农地流转双方存在亲缘、友缘关系(见表3)。从转入户对农地流转期限是否影响投入的认知看,超过80%的农户认为会或可有会(具体见表4)。

2.经营结构与投入认知

从转入土地作何经营分布看,绝大多数转入户从事着传统粮油作物生产,有超过20%的转入户从事蔬菜与瓜果生产,农业经营结构调整明显(见表5)。从转入户在自家承包地与转入地投入长效肥的有无区别看,超过75%的转入方认为长效的投入上无区别(见表6)。

(二)模型结果分析

由回归的结果看,所以变量均在95%的水平上显著。①从土地流转年限上看,转入土地与自有承包土地的有机肥投入量看,流转期限的影响系数显著不为零,由于系数为负数,说明转入土地的流转期限越长,自有承包地块与转入地块单位面积的有机肥投入差异越小。这充分说明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有利于规避农地转入方的短期经营行为。②从土壤肥力的影响上看,系数为负数,且显著不为零,说明地块土壤本身肥力的差异会导致有机肥投入的差异。③从地块的灌溉条件与交通便利条件上看,的系数为正数,且均显著不为零。这充分说明地块的灌溉条件与交通便利条件与有机肥的投入正相关。④从农地流转双方是否存在亲缘与地缘关系对有机肥投入的影响上看,Exist系数为负数,且显著不为零。说明农地流转双方存在地缘或亲缘关系时,转入地块将会类似于自有承包地块经营,两种不同来源的地块上的有机肥的投入差异会相对较小。⑤从不同类型经营作物看,Crop系数的显著不为零,由于系数为正值,说明当经营蔬果类作物的地块比经营传统粮油作物的地块有更多的有机肥投入。

五、结论和政策含义

本文通过对两种类型地块单位面积有机肥投入差异(ΔOrganic)的影响因素分析,进一步探究了影响农地有机肥投入的深层次原因,文章的主要贡献引入了社会关系对流转土地投入行为的影响;此外,不同地权稳定性的地块种植的作物并不一定相同,而现有的文献仅仅只考虑了种植某种作物的情况,因此地权稳定性对长期投资的影响可能被低估了。本文为避免这一问题,没有指定为对哪一种农作物的有机肥投入。研究的结果表明: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地块的具体特性、土地流转合约的双方关系及经营作物类型与有机肥的投入密切相关。具体来说:

第一,从土地流转期限的影响看,要提高农民对土地有机肥的投资,需要在稳定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同时,也要稳定土地转入方对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短期流转带来了土地使用权的不稳定性,转入方的预期的不确定性必定会影响长期投资积极性。作为政策建议,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消除土地转入方的不确定性,以此来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的长期投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政策上应该规范土地交易,稳定土地使用权,尽可能引导土地流转由短期向长期转变。

第二,从地块的灌溉条件与交通便利条件看,要提高土地转入方对转入土地有机肥的投资,需要有良好的灌溉条件与交通便利条件作为配套。这深刻地表明,如果要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的长期投资,改善土壤质量,需要进行相关设施配套,作为政策建议,可以认为政府要加大对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扶持力度。

第三,土地流转双方存在亲缘关系与否,对转入地块有机肥的投入亦有影响,可能原因是Douglas Allen and Dean Lueck(1992)所认为的:“在一个很小的农村社区内,农村社会的特点,比如名声、期望长期的关系、缺乏流动性等导致土地流转双方之间并非单纯的合约关系。那些指望通过不公平或牺牲别人的利益的人在将来会被排斥,来自社区的这些压力可能会导致佃农保护耕地”。

第四,转入土地经营作物类型由传统粮油作物转变经营蔬果等,将会使转入方投入更多的有机肥于转入地块之上。现实表明,农户之间自发流转,在转入方仍是小规模分散细碎化经营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很难进行;而在成规模、连片流转下,转入方进行规模经营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十分明显。因此,当农户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从自给半自给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变,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的长期投入不但不会减少下来,而且还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综合以上几点结论,我们可以认为,土地的长期流转有利于稳定土地转入方的长期预期,从而有利于对土地的长期投资;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改善,有利于转入主体加大对土地的长期投资;规模经营主体的引进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而有利于加大对流转土地的长期投资。土壤的质量与土壤的持续生产能力密切相关。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土壤质量对土地生产率起决定性作用,而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是改善土壤质量的基础。流转土地的期限由短期向长期转变、流转的对象由在一个封闭的村庄内向农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转变、流转土地基础设施的改善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姚洋,“农地制度与农业绩效的实证研究”,《中国农村观察》,1998年第6期:1-10

②Guo Li,Scott Rozelle,Loren Brandt 1998,"Tenure,land right,and farmer investment incentives in China",Agricultural Economics,19,pp.63-71.

③何凌云、黄季焜,“农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与肥料使用——广东省实证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5期:42-49

④俞海、黄季焜、Scott Rozelle、Loren Brandt、张林秀,“地权稳定性、农地流转与农地资源持续利用”,《经济研究》,2003年第9期:82-92

⑤谭淑豪、谭仲春、黄贤金,“农户行为与土壤退化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土壤》,2004,36(2):141-144

⑥Douglas Allen and Dean Lueck 1992,"Contract Choice in Modem Agriculture:Cash versus Cropshare",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vol.35,No.2,Oct,pp.397-426.

⑧Guo Li,Scott Rozelle,Loren Brandt 1998,"Tenure,land right,and farmer investment incentives in China",Agricultural Economics,19,pp.63-71.

⑨有机肥是一种有利于提高并保持土壤肥力的肥料,其有效期一般为3至5年;已有相关实证研究表明,农村土地产权的不稳定会使生产者明显减少增加土地肥力的投资(有机肥、磷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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