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边界冲突中的英国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国论文,边界论文,中印论文,冲突论文,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印边界问题,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中印关系的恶化,以及1959年夏秋开始发生武装冲突、乃至1962年10月至11月间发生的边界战争,对于中印双边关系、地区关系乃至现代国际关系史具有重要影响。迄今为止,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多是对中印边界具体问题的阐释和分析,对于外国因素所起的作用及其影响,主要集中在苏联和美国,而且多置于美苏冷战框架下的国际关系中来考察,这方面的成果国内外已有不少。有关中印边界问题始作俑者英国的作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多集中在20世纪早期之前,而对英国在中印边界争端的起源,中印关系的恶化、边界冲突,特别是在1962年中印边界战争前后的态度、对策及其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成果,国内外学术界还较少见。有关国家的大量档案文献证明,对于中印边界问题的缘起,英国难辞其咎,负有直接责任。然而,在中印关系恶化、边界冲突以至边界战争的过程中,英国并没有像美国那样赤裸裸地支持印度,干涉中印争端,并挑拨中国与亚洲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也没有像苏联那样大力度地增加对印度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不惜进一步恶化与中国的关系。相比之下,英国既向印度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与援助,维护了英印传统关系,又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设法保持了与中国关系的正常发展,没有使英印关系和英中关系出现零和游戏,充分显示了其老牌帝国处理复杂、敏感问题的“老到”和“圆滑”。本文是在对解密的英国官方档案文献进行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之上,并利用了中国、印度等国的一些文献资料,对英国在中印边界冲突问题上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影响进行梳理和剖析。 一、英国与中印边界冲突的根源 中印边界争端源于英帝国主义者于一百多年前,为进一步削弱西藏与中国内地的联系、进而控制西藏,经过精心谋划埋下的种子。印度独立后,这颗种子不断发酵,酿成中印边界问题。这与英国历史上在阿以争端、印巴问题上的做法如出一辙。因此,中印边界争端是典型的殖民主义的产物。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边界问题,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导致了中印关系的不断恶化并发展为武装冲突,虽然主要原因是印度政府对中国政府态度的误读,以及所采取的不切实际的政策和行动,但对于其中的英国因素也需进行认真解析。 在英国侵入印度之前,中印两国对传统习惯线所代表的边界大体上都持尊重态度,从未发生过边界争端。英国在统治印度后期播下了中印边界争端的种子。对于西藏,英国早有野心,曾一度动过吞并西藏的念头,后来演变为努力削弱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的关系并实际控制西藏的策略,而通过签订条约制造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成为英国实现这一图谋的主要手段。1904年9月,侵略西藏的英军代表荣赫鹏与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签订了《拉萨条约》(即《英藏条约》)。条约中隐藏起来的阴险之处,是企图排斥中国对西藏的主权,建立英国对西藏的保护关系,主要体现在,该条约不但只字未提中国对西藏的主权,第九款还把中国暗列为“外国”。②这样的条约当然不能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批准。此后,英国政府并不甘心,继续图谋进一步实际控制中国西藏,这直接酿生了以后的中印边界问题,其关键历史性事件便是1913-1914年召开的西姆拉会议。 为了巩固在与俄国等列强对西藏的争夺中的优势地位,英国在清朝末期和民国初期,便通过其驻中国的外交使节,多次督促清政府和民国初期的北洋军阀政府同意召开一次会议,以明确英国、中国中央政府与中国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英国极力坚持,参加会议的西藏不能被当作一个行省来对待,而必须作为三方中平等的一方,拥有“自治权”。英国在此问题上拒绝让步,甚至在外交等方面对中国中央政府进行威胁。在英国的软硬兼施下,北洋政府勉强同意参加这样的会议。这便是所谓的西姆拉会议。 在英国倡议和一手操办下,1913年10月6日开始在印度西姆拉举行中国中央政府、英国和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三方代表参加的会议。会议先后在西姆拉开了5次,在德里开了3次。由英国人一手谋划的“麦克马洪线”产生于西姆拉开会期间,但并非会议的直接产物。画有后来被称为“麦克马洪线”的《印度东北边境,参谋长会议,第1页和第2页,临时发行,1914年2月,比例:1英寸=8英里》地图③的主要基础,来自在中国西藏和印度东北部接壤的当地人中任职的英国政治官员。1914年3月某日,会议的主持者、英印政府外交秘书(即外交部长)亨利·麦克马洪(当时译为马麦含)拿起一支红铅笔,在一张1︰5万的地图上,擅自草草画了一条西起不丹东北角东至中缅印三国交界处的线,把中印边界从传统习惯线往北推了一百公里,从而把从喜马拉雅山南麓直至山脊的9万多平方公里中国领土一笔划入英属印度版图。4月下旬,英国代表采取与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秘密换文的不正当手段,炮制了大致以喜马拉雅山主脉分水岭为走向的这条边界线。④后来1914年麦克马洪在西姆拉会议期间起草的《中英藏条约》以及根据第九款附加的地图中,明确体现了上述偷换的边界走向。不言而喻,狡诈的英国人是企图通过签署条约,给“麦克马洪线”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西姆拉会议的整个谈判过程中,英国代表和中国西藏地方某些代表相互勾结(西藏地方政府代表雇用的翻译是英国人,不言而喻,中国西藏政府代表对英方无密可保;而且英国翻译的权力很大,有时甚至替代称病缺席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出席会议),对议案密谋策划,并给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⑤施加压力。1914年4月27日,英国政府特命全权代表麦克马洪、陈贻范及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边觉多吉草签了西姆拉协定草稿。⑥草签《中英藏条约》草约时,麦克马洪签的是英文,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签的是藏文,而陈贻范签的并非汉文,而是英文,且陈自己的签名与条约正文的拼写并不一样(条约正文中是打字机打的“Ivan Chen”,而陈贻范本人草签的是“Ivan Chin”),可见“草签”之“草”。如此,英国便正式炮制出了不丹以东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线——“麦克马洪线”。⑦1914年7月3日,英国政府代表和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在《中英藏条约》正式文本上签字、盖章。 《中英藏条约》的某些条款为日后的印度与中国西藏之间的边界埋下了纷争的祸种。该条约的草稿和最终文本虽在附款中规定“今订约各国订明西藏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但又在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中英政府认中国与西藏有上邦权,并认西藏有自治权,今订定尊重西藏疆界之完全,所有外西藏之内政,其中有达赖选举到任各事,应由拉萨政府掌理,中英政府均不干涉”,“中国政府现承认西藏建有实力政府及保守印度与毗连各国一带地方之治安”。⑧ 需要指出的是,《中英藏条约》草稿末页底部和所附地图的旁白处,均有手写体的文字,说明三方代表是“草签”(initial)。陈贻范虽然草签了条约,但中国外交部很快便于次日(28日)训令陈,通知英方所签条约无效。更要强调的是,正式文本的《中英藏条约》所附的正式地图上边的旁白处手写体的文字说明:三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表明认可根据1914年7月3日《中英藏条约》绘制的1914年7月19日版的地图。⑨中国中央政府代表陈贻范在正式协定文本及所附地图上既没签字,也没盖章。前已说明,那份划界换文是麦克马洪通过利诱中国西藏噶厦的代表,私下里背着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搞的。不但对西藏拥有主权的中国政府当时并不知情,就是达赖喇嘛和噶厦也未给其参加西姆拉会议的代表划界的授权,后来了解了情况的噶厦对“麦克马洪线”不予承认。不论是西姆拉协定的文本还是地图,均未得到当时派出陈贻范做代表的中国北洋政府的批准和盖印,此后历届中国政府均明确表示不承认“麦克马洪线”。自西姆拉会议之后百年来,英国政府、英印政府、独立后的印度政府及一些西方国家和印度的学者,通常只是笼统地说中国代表在西姆拉条约上签了字,强调陈贻范“特命全权代表”的身份及其签字的“法律效力”,而对陈贻范只是草签草约而未在正式条约上签字的确凿事实只字不提。历史证明,英国政府代表和中国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两方签字的《中英藏条约》及其附图,为日后的中印边界埋下了纷争的祸根。 英国对此事深知理亏,对《西姆拉条约》和“麦克马洪线”的官方态度前后明显不一。英国起初未敢明确承认“麦克马洪线”的存在。1929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中肯定中国中央政府代表没有在西姆拉条约上正式签字。此后20年中,英国《泰晤士世界地图集》也没有标出“麦克马洪线”,中印边界的走向仍然沿着喜马拉雅山南麓,这同中国的主张完全一致。英印政府直到1935年才提出要在《艾奇逊条约集》里收入《西姆拉条约》,在《泰晤士世界地图集》里画出“麦克马洪线”的位置。为掩人耳目,英国政府还弄虚作假,新版《艾奇逊条约集》第14卷实际上出版于1937年,却冒充是1929年的版本,而将初版全部收回销毁。英国政府以为如此就可堂而皇之地宣称《西姆拉条约》自产生之日起就是有效的。但历史真相是篡改不掉的,最初版本的《艾奇逊条约集》还是有两套被保留下来,分别藏于美国哈佛和印度加尔各答。英国政府作伪证的罪行昭然于天下。 可能是受英国的影响,关于中印东段边界,印度方面的态度也有一个变化过程,显示出其内心的虚弱。1937年,英印政府测量局开始在地图上标出“麦克马洪线”,但并未将该线作为正式边界,而是注上“未经标界”。1938年该局发行的一张西藏地图仍然标明位于麦克马洪线以南的达旺属于西藏。1946年出版的尼赫鲁的《印度的发现》也标明印度的边界是沿着喜马拉雅山南麓走的。即使到了1950年,印度独立后官方发表的第一幅地图——《印度测量图》,对中印边界的西段和中段仍注明“边界未经订定”,对东段边界虽标出了“麦克马洪线”,但仍注明是“未标定界”。但到了1954年7月,印度测量局出版的新地图发生了变化,根据印度政府的指示,新地图把未定的中印西、中、东段边界一律改标为已定边界,“麦克马洪线”变成了东段的固定边界。⑩ 1947年,印度政府刚一独立就宣称由它继承英国殖民主义的遗产,很快宣布接管英国有关西藏的所有条约权利和义务,英国驻拉萨使团直接变成印度使团,驻拉萨英国专员理查逊摇身一变成了印度在西藏的代表,唯一的变化就是换了一面旗子。(11)1948年印度政府向中华民国政府宣布,英国和西藏签订的条约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移交给了印度政府。其实,1908年的《英中西藏贸易条例》第六条规定:如果英国放弃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它也同时放弃在西藏的治外法权,印度政府可以据此自动放弃在西藏的特权。因此,印度政府所谓接管英国有关西藏的所有条约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而英国一手炮制的“麦克马洪线”则更成为后来导致印度和新中国边界争端加剧、关系恶化的祸种。 新中国成立后几年里,印度执行了对华友好政策,于1949年12月30日宣布承认新中国,中国也奉行了加强中印友好的方针。1950年4月1日,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953年,印度总理兼外长贾瓦哈拉尔·尼赫鲁主动提出商谈印中关系问题。经过友好谈判,中印两国在1954年4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解决了两国之间的通商和交通问题,以及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在中国西藏造成的有损中国主权的问题。但影响两国关系的主要障碍,即中国西藏与印度之间的边界问题,双方在谈判中均未触及。中国一直否认《西姆拉条约》及“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认为中印边界从未划定,中印双方存在争端,但主张只有根据历史的实际情况,通过共同协商和联合勘察,进行友好谈判,解决争端。 印度则一直希望和要求中国接受西姆拉会议的结果,承认“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印度独立后不久即向中国提出了大片领土要求,1950年在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前夕将实际控制线北移,超越了传统习惯线,推进到“麦克马洪线”。对于中国按传统习惯线绘制出版的地图,印度也多次提出交涉。1951-1953年朝鲜战争期间,印度从中印边界东段侵入并控制了“麦克马洪线”以南、传统习惯线以北约9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1959年3月西藏发生叛乱后不久,尼赫鲁即于22日致信中国总理兼外长周恩来,违背历史事实,说中印边界早已确定,坚持“麦克马洪线”即中印边界东段国界线的立场,并认为“这条线是在1913年至1914年中国政府、西藏和印度的全权代表在西姆拉举行的三边会议上划出的”。尼赫鲁不仅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印度已经对中印边界东段和中段中国领土的占领是合法的,而且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历来就在中国管辖之下的西段的阿克赛钦地区也属于印度。其后,他又给中国总理写信并给中国政府发了照会,坚持其边界问题上的领土要求。从1959年8月到9月4日,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尼赫鲁先后10次发表有关中印两国关系的谈话,着重谈到了中印边界问题,在讲话中一再强调,关于中印东段边界,“我们坚持麦克马洪线”。 中国政府不同意尼赫鲁在边界问题上的立场。周恩来在给尼赫鲁的回信中明确指出,“麦克马洪线从未在西姆拉会议上加以讨论,而是英国和西藏地方当局的代表,背着中国中央政府的代表,于1914年4月24日,也即是在西姆拉条约签订以前,在德里用秘密换文的方式决定的。这条界线,后来是作为西藏同中国其他部分之间的界线的一部分,标在西姆拉条约的附图之上的。所谓的麦克马洪线是英国对中国西藏地方执行侵略政策的产物,从未被中国的任何一个中央政府所承认,因此肯定是不合法的。至于西姆拉条约,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代表就没有正式签字,这是在条约上清楚地注明了的”;“这条非法的界线曾经引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就是西藏地方当局,后来也对这条线不满,并且在1947年印度独立后致电阁下,要求印度归还这条非法界线以南的中国西藏地方的全部领土”。(12)关于西段边界,中国政府认为印度提出的建议是不公平的,表面上似乎“平等”,实际上是要中国单方面撤退。这当然是中国政府所不能接受的。(13) 印度方面,尼赫鲁在强迫中国接受“麦克马洪线”并以此作为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根据的同时,在国内默认并制造“麦克马洪线”即中印东段边界线的舆论。1953-1954年中印就印度与中国西藏的商务关系等进行商谈时,中方即提出,这次谈判只解决中印之间业已成熟、悬而未决的问题。不成熟的如边界问题,包括“麦克马洪线”问题,此次作为悬案,待将来再择机解决。(14)但印度方面认为,双方未谈及边界问题,即表明中国没有异议。1954年尼赫鲁访华回国后,印度主要媒体纷纷发文,宣称中国同意或默认了印度政府对东段边界所持的立场。对此,尼赫鲁等印度高官并没有讲出实情予以澄清和说明,放任民众相信媒体的说法。 在历史上,中印边界全线虽然从未正式划定过,但除了“麦克马洪线”存有争议之外,两国都承认有传统习惯线,即依据双方历来管辖范围所形成的界线。然而,印度在它自己的地图上所画的边界,大大超出了原来实际管辖的范围,导致形成了东、中、西三段边界皆存有争议地区的局面。对于边界问题上的分歧,中印两国本应通过谈判协商来解决,但印度予以拒绝。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中国提出边界问题时,印度总是坚持两国之间业已存在一条既定边界的立场。印度的谈判策略是先要中国同意这条边界,然后印度方面准备就东段、中段和西段的每一部分进行讨论,做出微调。(15)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印度政府一再明确拒绝中国方面提出的以尊重边界现状为基础,在东西两段边界上以互谅互让的方式解决边界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印度的上述立场自然与英国在统治印度时期的一些做法不无干系,再加上它采取的一些行动,导致中印之间的重大分歧难以弥合,50年代中期之后关系逐渐恶化,50年代末期之后边界冲突事件不断发生,进而发展到1962年的边界战争。印度前外交官、新德里中国问题研究所名誉研究员基尚·拉纳曾说过:“印度和中国的战争是由于一系列复杂的行动和误解而发生的。”(16)对于印度方面因“复杂”而产生的“误解”和误读,英国方面很少发声。 二、中印关系恶化时期英国的立场和政策 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印关系开始恶化至1962年中印边界战争爆发,正值冷战中美苏激烈争夺的时期。英国作为印度的前殖民国,同时也是为了偕同美国与苏联争夺在印度等未纳入雅尔塔体系范围的地区的影响,对印度提供了多方面援助。但鉴于国力有限,也出于外交政策和维护其全球利益的考虑,英国援印的数量和质量均有相当保留,同时对中国采取了较为友好、平和的政策,在中印两国因边界纠纷关系恶化后,表面上试图在双方之间维持某种平衡。 在中国非常关注的西藏法律地位及印度与中国西藏的关系问题上,英国表面上与印度的立场保持一定距离。1954年中印关于西藏的协定中印度虽然在主权上明确承认了“中国西藏”的说法,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印度政府在致中国政府的外交照会中,一直使用“宗主权”(suzerainty)来描述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更有甚者,尼赫鲁1957年6月底访问瑞典时居然称西藏为“国家”,他在1962年4月初还污称中国把西藏变成了“殖民地”。(17)对于印度的上述立场,英国政府在表面上并未给予完全、明确的支持。1948年7月初,印度政府指称英国出版的关于西藏的地图有误,说该地图把西藏标为中国的一个省,要求英政府让英国出版商修改其出版的地图上“关于印度和西藏边界的标记”。英国政府没有给予明确答复,只是建议印度方面直接与英国出版商商谈解决。(18) 对于西藏的法律地位,1949年后很长时间里,英国官方的态度大体上是有意模糊。1952年10月7日,英联邦事务部官员在一份有关印度在西藏的代表的信件中表示,“印度使团在拉萨地位的变化,就意味着印度政府现已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完全主权,标志着印度与西藏政府直接关系的终结”。(19)1956年1月,英国官员西蒙(D.C.Symon)称“英国对西藏法律地位的立场是模糊的”。同年10月3日,英国驻北京使馆代办给英外交部的一封信件称,尚未发现能准确表明英国关于中国对西藏主权态度的声明。1957年1月,有英国官员主张,英国“对西藏的法律地位不要急于表态,等需要做出决定时再表态”。(20)在中印关系急剧恶化时,1959年9月14日,尼赫鲁对中印关系现状甚为沮丧,而英国官员在10月15日的判断是中国不会入侵印度。(21)就是在中印边界爆发大规模冲突后的1962年11月,英国官员还认为“麦克马洪线”只是在地图上标出并未在地面上划定因而缺乏准确性。(22) 鉴于自己与印度的传统关系,又考虑到美国及苏联东欧国家已率先向印度提供经济援助,为了尽可能保持在印度及南亚地区的影响,同时也为了应对美国在该地区势力的不断扩大,滞缓苏联东欧国家与印度关系的发展势头,英国向印度提供了经济、军事等帮助,但明显有所保留。 美国与印度的关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较为热络,后来由于美国不满印度对新中国的政策等原因一度十分冷淡。但随着朝鲜战争的爆发,中国影响的日益扩大,出于其对苏冷战及遏制共产主义的全球战略的考虑,美国自1952年初开始重视印度,在1952-1960年间与印度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向印度提供钢铁及一系列经济、技术和军事援助,还签署了向印度提供军事装备和帮助印度建设首座核电站的协议。1953年之后,美印之间的外交往来也明显加强,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副总统尼克松和参议员诺兰先后访问了印度,1959年12月艾森豪威尔总统访印使美印关系达到高潮。 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国家与印度的关系发展很快,也引起了英国的警觉。苏联和东欧国家对印度的经济援助一开始力度就比较大。1953年6月19日的《东方经济学家》称印苏贸易是“跨越铁幕的贸易”。(23)1953年10月至1960年底,苏印签署了“黄油换小麦”协议,达成关于苏联对印度的援助及技术合作协议;苏联、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南斯拉夫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向印度提供了钢铁、化肥、煤炭、石油、铁路等方面的援助;苏联还同意向印度提供核能和石油援助。 鉴于美国及苏联等国向印度提供帮助的势头,英国自然不愿落后,以免其在印度的影响力被过分削弱。因此,虽然开始对印度提供经济援助的时间比美国和苏联稍晚些,但英国援助的范围更为广泛。除了美苏等国也提供的贸易、技术、铁路、钢铁、石油、粮食、核能等方面的援助外,英国还向印度提供了海运、广播车辆等援助。此外,1959年5月,英国宣布将向印度急于建设的首座核反应堆提供帮助,还说服澳大利亚矿商力拓公司为印度发展核能提供帮助,同意向印度出售铀矿。(24)1959年中印关系恶化后,英国还向印度提供大宗贷款等财政援助,如1962年5月同意给印度3000万英镑贷款的援助项目。(25)在军援方面,英国是印度最主要的援助方,除了向印度提供作战飞机、直升机、二手坦克、武器、弹药、雷达、军用车辆、海军装备外,还向印度颁发许可证,同意其用英国技术制造军事装备。 但英国向印度提供援助是有高度保留的,态度不那么积极、主动、热情。1959年11月底12月初,尼赫鲁致函英国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就中印争端寻求帮助,但英国不大热情,政府的态度与印度的期望相差甚远。1961年4月25日英国《每日电讯报》讥讽印度要求国际财团向它提供25亿英镑简直“是在乞求”。(26)英国对待印度不仅实际援助不十分积极,就连礼节性之事也温度不高。1959年11月,印度隆重庆祝尼赫鲁70岁生日,此时正值中印边界局势极度恶化之际,印度非常期待大国,特别是英美的支持,来为自己造势。然而,英首相麦克米伦起初连发一份贺信都不太情愿,后在下属劝说下才勉强给尼赫鲁发了一封生日贺信,且吝啬美言,对尼赫鲁只是表示了“良好祝愿”。(27) 在对印度的实际援助方面,英国的力度也很有限。1960年4月20日英国告诉美国,它不愿按尼赫鲁提出的数额援助印度,且在一些援助的使用上有严格条款规定。(28)对于印度的不满情绪,英国官员在1960年11月底称,对于印度对英国援助的失望情绪不必感到太悲观。1961年6月4日的英国《观察家报》称,英国援助印度的严格计划会使议会感到高兴。(29)后来英国尽管根据印度的一再要求在1961年6月初增加了援助额度,但援助的数量和质量仍多有保留,远没有满足印度的要求,如不同意向印度提供后者迫切要求的“谢尔曼”主战坦克。印度很希望英国增加援助,但对英国表现出的“吝啬”又深感无奈。尼赫鲁嘲笑英国是印度以前的“老板”。(30) 英国等国向印度提供的各种援助,虽然使印度的实力有所增强,但同时也使印度过高地估计了它可以得到的国际支持的力度,是导致它做出中国不敢与其就边界问题发生冲突的严重误判的主要“根据”之一。 这一时期,尽管中印关系持续恶化,但英国与中国的关系大体上保持了稳定。为了避免引起中国的不满,英国官方在西藏问题和中印关系问题上言行较为谨慎。第一,英国在达赖地位问题上态度慎重。1959年9月上旬,正值中印关系恶化时,达赖方面一直要求与英国建立联系。英国政府内部几经讨论,占多数的意见是同意与达赖建立某种联系,但一定要保持距离,以避免给世人造成建立官方联系的印象。同月14日,达赖兄长加乐顿珠希望拜见英国驻印度高级专员。后者经过仔细考虑、反复斟酌,同意安排在其私人寓所进行会见,“以清楚显示这是一次私人的、非官方的会见”;为了进一步“凸显此次会见的非正式性”,这位高级专员还刻意把会见地点选在了其私人寓所的花园,并且要求加乐顿珠“保证不对外公开此次会见”。同月下旬,达赖兄长请求造访英国外交部,英国有关部门经反复讨论后同意接待他,但明确声明“决定接待达赖兄长访英并不意味着承认达赖作为政府领导人的地位”,英国驻印度高级专员建议英联邦事务大臣不应以正式的官方身份接见达赖兄长。英联邦事务大臣应要求接见了达赖兄长,但前提是只能以“达赖兄长”的身份,而不能以达赖流亡政府代表或达赖私人代表的身份会见。1960年9月27日,达赖兄长想让英国政府提供护照,以便其作为达赖的官方代表赴联合国参加西藏问题讨论,英国政府没有答应。(31)第二,英国对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不太积极。1959年9月中旬,逃亡印度的达赖致信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要求联合国在西藏问题上采取行动。英国在把西藏问题提交联合国之事上比较谨慎。英国官员认为美国对达赖出席联大西藏问题会议态度较为积极,故想让美国冲在前面。英国外交部对于在联合国正式提出西藏问题是否明智表示怀疑,指示英国驻联合国代表:如西藏问题被列入联大议程,要尽量推迟辩论。但为了避免引起印度的不悦,英国外交部在10月中旬指示其驻联合国官员,要他们不要告诉印度英国准备放弃把西藏问题提交联合国的立场。(32)对于英国表现出的不积极态度,连西藏问题联合提案国之一的马来亚都有点失望。在联合国就西藏问题进行投票时,英国投了弃权票。第三,谈及中印争端很谨慎。1959年10月26日,正值中印关系极度恶化时,英国首相麦克米伦因过于谨慎,竟询问属下他在议会发表讲话时是否应谈及中印争端问题。及至1962年10月1日中印边界冲突事件频发时,不管有意还是无意,英国驻北京使馆代办摩根(H.T.Morgan)在给英外交部的报告中称中国在中印边界争端上虽措辞激烈,但尚未显出战争姿态。(33)第四,继续保持与中国的高层交往。1961年5—6月,英国元帅蒙哥马利应邀访问中国(起初日程包括西藏地区)。英国官员自知如蒙哥马利访问西藏对印度来说肯定敏感,但对蒙哥马利的日程安排并未作干预。1962年7月中旬,在中印关系十分紧张时,英国代表团团长、高级外交官员马尔科姆·麦克唐纳(Malcolm MacDonald)在日内瓦与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陈毅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会谈。 三、1962年边界战争期间英国的态度和行动 1959年8月25日,印度用武力打破边界现状,在中印边界东段侵入“麦克马洪线”以北中国西藏马及墩南端的朗久村,发生了新中国成立后中印边界的第一次武装冲突——朗久事件。此后,印度对华态度日趋强硬,频频采取军事行动,建立了几十个哨所,不断增加对边界领土的实际控制面积。(34)1962年5月14日尼赫鲁在议会宣称印度要“收复”和“解放”所谓“被中国侵占的领土”,谈判也只能在印度提出的“基础”上进行。(35)鉴于印度方面的顽固立场,周恩来指示解放军总参谋部要在6月底之前对印度在中印边界可能的武装挑衅做好充分应对准备。(36)《人民日报》于9月22日发表了题为《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社论,对印度政府提出严厉警告。为避免边界局势进一步恶化,中国从1962年8月至10月曾多次建议中印双方在官方报告的基础上讨论中印边界问题,但印度却坚持要中国从西段自己的大片领土撤出。在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建议屡屡被拒,边防部队又遭印军不断挑衅,警告无效、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中国被迫还击,于10月20日开始进行自卫反击作战。 在历时一个月的战事期间,英国继续向印度提供一定数量的援助,对中国方面发动反击的目的,宣布停火、撤军的动机做出种种猜测和评估,但均非添油加火,而是较为温和、理性,并保持与中国高层的联系,不想使中印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战争爆发初期,英国对印度不大热情。1959年8月朗久事件发生后不久,印度指称中国军队越过了1960年印度官方确定的线。英国不认同印度方面的说法,其外交部官员在1962年10月上旬时认为,中国军队越过1960年中印官方线并不意味着“就是越过了麦克马洪线”。1962年10月20日,中国在多处同时发起反击进攻,印度在军事上很快处于不利局面,此时英国官方仍相当淡然,以至于引起印度驻英国记者的不满,他们批评英国政府对印度面临的局势缺乏兴趣和同情心。次日,英国驻印度高级专员实在看不下去了,建议英国政府无论如何,也该对战局不利的印度表一个态,起码给后者以道义上的支持;22日,英国首相询问外交大臣,英国是否该表一个态,随后英国官方才表示“对印度受到攻击深表悲痛,对印度政府和人民表示最大同情,英国政府一直承认、并将继续承认麦克马洪线作为印度的边界”。(37) 在表示同情的同时,英国开始应印度要求提供援助。1962年10月21日,边界战争刚开始不久,印度即要求英国紧急提供枪支弹药,英国驻印度官员与印军将领晤谈后称需向印度紧急提供2 000支枪和300万发子弹;24日,尼赫鲁亲自致函英国首相,要求提供援助。10月21日—11月20日战争期间,英国表示将尽最大努力满足印度关于提供武器的请求。10月26日,印度国防部长表示已无可用的飞机来运送英国提供的枪支,英联邦事务部旋即同意用英国飞机向印度运送枪支。11月20日,英国表示可于次日派出十架飞机向印度运送武器。除了在财政、无线通信设备、食品解冻和烘干设备、建钢厂、宣传等方面提供帮助外,英国还准备向印度派遣政治军事使团。这一时期,英国虽表面上还算积极,但给印度的实际援助数量有限。如,英联邦事务部在1962年11月称只给印度提供了价值15万英镑的枪支弹药,且在价格上没有丝毫优惠,坚持按商业条件让印度购买。外汇严重缺乏的印度对此多有抱怨。此外,英国外交部还建议以“租借”形式向印度提供援助。(38) 对于中印边界战争爆发后不久印度即面临不利局面,英国政府与美国、联邦德国等西方国家政府一样,都没有呼吁在边境上停火。中国政府虽战事有利,但仍释放出明确的和平信息。几内亚、坦噶尼喀、阿联等一些亚非国家领导人对中印战端表示关切,建议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问题。从1962年10月28日至11月下旬,周恩来总理分别致函几内亚、古巴等数十个亚非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的热心和关切表示感谢,介绍了中印边界问题的背景和发展。周恩来在信中指出,中印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矛盾,两国绝对没有理由因为边界问题而打仗。不管情况怎样复杂,中国政府谋求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将继续寻求和平解决的途径,主动创造有利于停止边境冲突的条件。他同时呼吁亚非国家主持公道,推动中印直接谈判。(39)英国著名和平主义者、哲学家罗素于11月16日和19日两次写信给周恩来,希望中印双方能够尽快停火撤退,通过磋商解决争端。周恩来于11月24日亲自给罗素回了一封长信,详细介绍了中印边界的历史形成问题,希望罗素继续运用其卓越影响,来推动印度政府对于中国政府的声明做出积极响应,采取相应措施。(40) 对于中国反击作战的意图和目的,尽管中国政府态度明朗,但世界上多数国家感到难以判断,英国对中国发动反击作战的目标也莫衷一是,各部门给出了多种猜测。1962年11月2日,英国外交部远东司司长佩克(E.H.Peck)在一份题为“对中印冲突当前局势的评价及未来政策的评估”的秘密文件中提出,中国的想法有可能是,“在冬季来临之前,尽速尽可能地多占地盘,特别是在东部地区”,以“迫使印度按照中国的条件进行谈判;中国在领土方面的目的则是在拉达克地区做出小小的让步,来换取确认中国对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的占领(略作调整)”;中国的长期目标有可能是,“在亚洲黄种人眼里羞辱印度;迫使印度把发展经济所做的努力转投到军事方面”。8日,英国三军参谋长会议发给英国驻德里官员的一份绝密文件,在对中印边界的整体军事形势作了一番分析后认为,中国军事行动的目的主要是“出于西藏内部安全的考虑,并确保在军事上发出声音,使西藏与印度之间的边界得到国际上的认可,眼下的主要目的可能是迫使印度就整个边界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故“从短期来看,中国军队有可能在从拉达克到印度东北部边界的全线继续推进,占领不丹和锡金的大部分地区”,但不大可能攻至平原地区,因为那样印度就可使用空军作战,这会对中国不利,因而中国不大可能扩大战火,而是巩固在西线和东线占领的地区。(41)9日英国驻北京使馆发给英外交部的一份文件认为,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长期目标是“重建其‘传统边界’内的统治”,“并无征服邻国的野心”;中国“没有任何明显在东段扩张领土之意”,而是似乎更想使南亚和东亚国家“在意识形态上与北京而不是与莫斯科接近”。10日英国三军参谋长会议的一份绝密文件认为,中国在政治上的长期目标是“防止印度的发展威胁中国在亚洲占主导地位的影响力,更近期的目的是保护其从在拉达克地区的阿克赛钦到西藏的通道”;到1963年2月11日时英国官员还认为,中印战端始于中国试图占领拉达克地区,打通新疆到西藏的通道并“结束印度在亚洲对中国的挑战”。(42)到1962年11月20日中国快要宣布停火时,英国政府仍称无法确定中国在边界战争中的目标。(43) 中国政府一直没有放弃和平解决冲突的努力。1962年11月19日,在战事接近尾声时,周恩来和陈毅在接见印度驻华使馆临时代办班纳吉,谈到中印边境冲突问题时强调:尽管形势看来很紧张,双方应从更远、更深来看,中印两国关系应该友好下去。中国方面是有信心的,将不丧失一线希望。周恩来表示为此准备第五次去德里。(44)为了再次用实际行动表明中国和平解决边界问题的诚意,中国政府在解放军取得重大胜利之时,于11月21日突然发表关于中国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全线主动停火后撤的声明,宣布中国边防部队将在中印边界全线停火,从实际控制线后撤20公里,要求印度军队不要越过实际控制线。(45)世界战争史上还从未有过这样的事情:完胜的一方对失败方不提任何要求就单方面无条件停火并撤军。这让全世界大为惊讶,尼赫鲁后来在议会说,这对他来说是“奇耻大辱”,就连外交上一向老到的英国人也摸不着头脑。 其实,关于中国宣布停火、撤军的动机和原因,周恩来在1962年12月1日接见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苏卡尼谈到中印边界问题时说得很清楚:一是中国要主动避免冲突扩大;二是中国不主张用武力解决边界问题;三是不把印度推到西方去。(46)但许多国家对此还是将信将疑,英国政府内部对中国的战争目标所做的猜测和评估众说纷纭,充分体现了英国人的复杂心态。1962年11月20日英国官方的一份秘密文件显示,英国首相及一些官员“不排除中国发动全面入侵的可能性”;而英国外交部则认为中国的目标仅限于对其南部边界的主张。英国外交部称,鉴于中国和印度关于边界线的主张(各自对“习惯线”和“实际控制线”有不同说法)十分复杂,连它都搞不清楚中印各自主张的边界线究竟有何不同。21日英联邦事务部的文件认为,很难评估中印边界问题将来会如何解决。(47)22日举行的英国三军参谋长会议的文件认为,中国宣布停火、撤军,是因为他们认为“已足以表明对印度的军事优势,而且有能力占领声称属于他们的印度境内的地区”,“已经羞辱了尼赫鲁”。有英国官员认为中国宣布停火、撤军受到了国际因素的影响。1963年1月17日英国驻德里高级专员的一份文件称,应该在中国停火的原因中考虑苏联对中国施加的压力及亚非国家的态度等外部因素。鉴于上述原因,直到1963年3月上旬时,英国官员对于如何提及印中争端仍十分谨慎。(48)英国政府部分官员大体上同意1962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所称中国的反击目的是为和平谈判创造条件的说法。11月下旬英国驻北京使馆发回国内的一份文件即认为,中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谈判,是为了迫使印度接受中国此前提出的条件。 此间,英国继续保持与中国的经贸和外交往来,对战败的印度的感受较少顾忌。中国发动全面反击作战后,虽然英联邦事务部因顾虑到如按原计划邀请中国外贸部副部长访英可能使印度感到不悦,暂时推迟了此次访问,但英国仍然考虑如约向中国提供贸易贷款。1962年10月底11月初,在战事进行过程中,周恩来和陈毅热情接待了访华的英国高级外交官马尔科姆·麦克唐纳,并与其就中印边界问题进行了几次谈话。据麦克唐纳称,周恩来批评了英国对中印边界问题的政策,但又对英国向英联邦成员国印度提供援助表示理解。周恩来称,英国人比其他西方国家更有经验,更务实,非常清楚20世纪世界正在发生的变化,以许多方式推行了明智的政策。麦克唐纳认为,关于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办法,周恩来的意思是,中国愿意据此与印度达成一项协议:中国在东部边界同意就“麦克马洪线”再加上某些让步,以换取印度在西部边界地区做出让步来满足中国的要求。英国官员对麦克唐纳访华与中国领导人谈中印争端很感兴趣。(49) 在边界战争期间,英国同情、支持印度,但基本上持不挑事、不使中印矛盾进一步激化的态度。1962年11月19日,英国外交大臣会见中国驻英临时代办熊向晖时称,中国“明确无误地侵略”了印度,希望中印双方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但在印度遭到攻击的情况下很难举行谈判”。(50)蒙哥马利元帅认为,鉴于中国坚持只能通过中印间直接谈判解决问题,英国对中印冲突的解决是“无能为力”的。英国公众的反应大多也较为平和,有的还发出和平呼吁。如11月22日,英国布利斯托和平理事会敦促印度接受中国的建议;23日,英国表示不赞同由北约向印度提供武器援助;25日,英国有民众致信首相,敦请英国政府积极支持中国的停火倡议。 四、1962年边界战争后英国的反应和策略 英国政府认为中国单方面宣布停火、撤军,对印度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对印度的表现不甚满意。它在继续向印度提供援助的同时,仍然与中国保持高层联系,并对亚洲六国进行的调停活动提供帮助。 英国对中国宣布停火、撤军后对印度的表现略有微词,认为对印度不利。1962年11月23日,英国驻北京使馆官员认为印度反应太慢,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全世界就都知道中国提出了停火建议,这使印度显得很被动。同月29日英国外交部发给驻几国使节的文件认为,中国的停火建议,“事实上将在东部恢复麦克马洪线作为中印边界,在西部则将使中国控制拉达克包括阿克赛钦高原和新疆到西藏的战略公路的大片地区”。(51)11月28日《纽约时报》刊登的一封读者来信否定了“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印度甚为不满,要求英国出面帮助反驳,英国方面未予反应。12月初,英国驻北京使馆官员认为印度人在中印边界争端中表现对己不利。有英国官员提出,在1935年、甚至20世纪40年代之前,无论是印度与中国西藏边界的协议,还是对“麦克马洪线”以南、特别是达旺以南的有效控制上,证据都对中国有利,而印度在中印边界争端上自我辩护往往不够给力;战争爆发前印度对中国的行动和动机认识不清,准备不足,在处理中印边界争端上犯了错误。英国外交部认为,无论是从握有的权利还是所犯错误看,中国方面的态势都要比印度方面好得多,因此在“麦克马洪线”问题上,印度的主张(包括提出的证据)对它很不利。1963年1月11日英国官员的一份文件称印度是“伟大的半醒”。(52)5月初,曾出任英国驻老挝大使的历史学家艾迪斯(J.M.Addis)在受英国外交部之邀提供的一份关于中印边界问题的报告中指出,从历史上看,印度关于中印边界的论辩没有多少影响力。7月18日英国外交部官员的一份文件认为,印度在处理中印边界冲突上徒劳无功。(53) 英国尽管对印度的表现有所不满,但还是应印度的迫切要求向其提供了援助,不过依然不那么积极。1962年11月26日,英国派联邦事务大臣率一个由军事和文职专家组成的专家团赴印度,以确定英国在援助印度方面应卷入到何种程度及提出何种建议。12月初,英国外交部虽答应给印度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但在提供武器问题上不愿向印度做出明确承诺。(54)直到1962年12月,英国还是印度最大的援助国,但数月之后,英国在印度的援助国排名上便落在了后面。1963年4—8月,英国向印度提供了3000万英镑的贷款。它还动员加拿大等英联邦国家向印度提供援助,组织国际财团会议,讨论向印度提供援助。从中印边界战争后到1963年4月底,在向印度提供援助的国家中,英国位列美国、苏联、联邦德国之后,居第4位。在印度的一再请求下,英国在1964年1月答应为重新装备6个印度山地师承担一定的义务(提供1900万英镑)。 与苏联相比,英国在援助印度和提供安全保证上似乎更“留有余地”。从中印关系开始急剧恶化到边界战争爆发后,苏联及东欧国家一直向印度提供相当多的援助。从1955年2月至1961年2月的6年间,苏联向印度提供的工业、制药、石油、贷款等项目,总计2.8亿多英镑。1961-1964年,苏联每个年度从印度的进口都在1.2亿英镑以上。(55)1963年1月24日,印度的主流报纸《印度时报》、《政治家报》等称,一旦中国再次“入侵”印度,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将承担保护印度城市之责。但英国政府不愿给印度明确的承诺,以免使自己落入难于后退和抽身的窘境。1963年1月28日,英国首相指示赴印度的英美空军联合使团的英方负责人,不要向印度做出提供援助的承诺。7月24日,印度外长德赛提醒英美两国,希望它们知道中国有可能对印度发起另一次进攻。英国外交部认为印度害怕中国发动一次新的进攻,它在8月1日关于中印边界局势的一份评估报告中认为,中国肯定有再发动一次1962年那样规模的进攻的能力,但受中苏分裂、西方国家有可能进行干预等国际因素的影响,中国不大可能发动进攻。(56) 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英国在进一步向印度提供军援方面态度谨慎。其实英国内心里是怕印度付不起钱。1963年5月27日,英国官员称,印度由于外汇短缺,购买武器将花光其外汇。(57)1964年1月,英国准备帮助印度重新装备6个山地师,但鉴于印度与苏联走得较近,甚至有意购买苏联的潜水艇,英国几个部的大臣们在1965年8月初时都不愿低价向印度出售潜水艇。对于英国的援助,印度高官颇有微词。1962年11月25日,总统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向英国外交部官员抱怨,印度在外交和防务方面强烈感觉被忽视了。1963年8月,为了与中国打宣传战,尼赫鲁很不情愿地准备接受英美提供中继器的苛刻条件。(58) 英国根据自己对形势的评估,为缓和中印紧张局势做了一些事情。一是继续保持和修补与中国的关系。英国驻华使馆官员在1962年11月25日称,中国副外长章汉夫希望英国敦促印度对中国的和平谈判建议做出积极反应并予以接受,他们迅速就此向国内作了汇报。一度趋冷的中英贸易关系开始回暖。英国贸易委员会主席曾于11月23日会见中国代办,要求鉴于舆论压力而推迟拟定的中国贸易部副部长访英;25日,中国副外长对中印边境冲突使中国贸易代表团访英不能成行表示遗憾;两个月之后,英国外交部即在1963年1月22日建议英国贸易委员会主席再次邀请被推迟的中国贸易部副部长访问英国。(59) 二是为科伦坡会议代表团调停中印冲突提供方便。1962年11月21日,中国刚宣布停火,锡兰(今斯里兰卡)总理西丽玛沃·班达拉奈克夫人即致电周恩来,倡议举行对中印两国都保持友好的六个亚非不结盟国家领导人会议,就促进中印和解进行磋商。周恩来于23日复电支持锡兰总理的建设性倡议。(60)12月10日,锡兰、缅甸、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阿联(当时由埃及和叙利亚联合组成)和加纳六国开始在锡兰首都科伦坡举行会议,决定由班达拉奈克夫人率团访问北京和德里,以图调解中印冲突。17日,锡兰外长请求英国为访问北京的科伦坡会议代表团途经香港时提供方便;次日,英国驻港官员即称已为班达拉奈克夫人一行途经香港做好准备,这说明英国事先早已为此做妥安排。(61) 三是对印度的一些想法做了降温处理。边界战争后,英国不希望中印之间的争端进一步扩大。1962年12月6日,英国首相在下院发表讲演时说,要由印度自己决定中国的建议是否构成解决边界争端的基础;20日,英国外交部官员认为在中印边界争端上替印度辩护不太明智,不愿独自做印度的庇护者。甚至有英国官员认为印度应该让出阿克赛钦7处据点以解决中印边境争端。(62)尼赫鲁在12月12日提议把中印边界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英国不支持尼赫鲁的这一想法。英外交部还在28日指示英国驻联合国代表,不要在把中印边界冲突提交联合国问题上采取主动行动。(63) 1962年中印边界战争至今已有52年时间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确总结这场战争在国际关系中的经验教训,有助于锻造符合时代要求和中印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新的睦邻关系。20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在中印边界问题上所能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但从历史来看,英国在中印边界问题上有着其特殊的地位。它是造成中印边界争端的祸根,但在中印关系恶化并发生边界冲突的过程中,虽然对印度提供了相当的援助,却很少全力明确支持印度在中印边界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同时保持了与中国的关系,为自己在外交、政治等方面留下了很大的活动空间。英国对中印双方所持的态度和采取的对策行动,自然不能完全反映关系的亲疏,也不是出于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反省,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在亚洲乃至全世界的利益。如此考量,足证实际利益在国家间关系中之权重。英国历届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前后拿捏把握的分寸,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认识英国外交的绝好的窗口。 ①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即认为“中印边界问题从根本上说源于对这段殖民历史的不同解释”。见Henry Kissinger,Henry Kissinger's on China,Penguin Books,2012,p.185。 ②参见吕昭义:《英属印度与中国西南边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17页。 ③英文名为"The North-East Frontier of India,General Staff,Sheet I andⅡ,Provisional Issue,February 1914,Scale 1 inch=8 miles",Draft Convention.United Kingdom,China and Tibet,1914 Apr.27,英国外交部文件,英国国家档案馆藏(下同),档案号FO93/105/5。 ④Legality of McMahon Line(boundary between Tibet and British India Agreed in 1914),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2。 ⑤英国人认为同受过西方教育的陈贻范打交道更容易些。在英国人的坚持下,袁世凯的北京政府任命英国人喜欢的陈贻范为“西藏议约全权专员”——而非“西藏宣抚使”,作为中国中央政府的谈判代表出席会议。参见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年七月至十二月》,台北:正中书局,1981年,第197页。 ⑥西姆拉协定包括一份条约和一张地图。条约的名称,中文是《中英藏条约》,英文为Convention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China and Tibet;地图是根据条约第九款附加的包含被“麦克马洪线”划分为“内藏”和“外藏”的内容。 ⑦英国情报部门关于西藏历史问题的文件“Tibet”,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981。 ⑧Convention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China and Tibet,Simla,July 3,1914,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93/105/2;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第2414页。 ⑨Draft Convention,United Kingdom,China and Tibet,1914 Apr.27,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93/105/5; Convention between the United Kingdom,China and Tibet,Simla,July 3 1914,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93/105/2。 ⑩参见Manoranjan Mohanty and Mira Sinha Bhattacharyea ed.,Security and Science in China and India:Selected Essays of Giri Deshingkar,New Delhi:Samskriti,2005,p.6; Mira Sinha Bhttacharjea,China,the World and India,New Delhi:Samskriti,2001,pp.269-270。 (11)英国情报部门关于西藏历史问题的文件“Tibet”,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981;H.E.Richardson,Tibet and Its Histor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p.173。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6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第149—150、104—105页。 (1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6集,第104—105页;《人民日报》1962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9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4年,第58—60页。 (14)参见《周恩来与外国首脑及政要会谈录》,北京:台海出版社,2012年,第52页。 (15)参见Mira Sinha Bhttacharjea,China,the World and India,p.299. (16)伊沙安·塔鲁尔:《中印战争:50年后,印度和中国会再次冲突吗?》,美国《时代》周刊网站,10月21日。见http://www.yinduabc.com/blog/4035.htm,2014年6月8日下载。 (17)详见《尼赫鲁访瑞典情况报告:称西藏为国家》,1957年6月2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590-02;《美新处报道在最近接见英国记者时尼赫鲁公然诬蔑我把西藏变成了“殖民地”》,1962年4月6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1128-01。 (18)India/Tibet Frontier,1948,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42/468。 (19)Indian-Tibetan Relations:Indian Representation in Tibet,1952,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99664。 (20)Sovereignty or Suzerainty over Tibet by China,1956,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21149。 (21)Sino-Indian Relations,1959.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819;Relations between India and China(Border Dispute between India and China,1959-1960,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33/148。 (22)Chines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onsolidation of Tibet,1959,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983;Legality of McMahon Line(boundary between Tibet and British India Agreed in 1914),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2。 (23)Trade Relations between India and Russia,China and the Satellite Countries,1952,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5661。 (24)Atomic Energy:India,1956-1960,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322。 (25)Disbursements of UK? 30m Loan to India,1961-1963,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43。 (26)UK Aid to India,1962-1964,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41;Consortium Meeting 1961:Discussion on Aid to India,1960-1961,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07。 (27)Seventieth Birthday of Mr.Jawaharal Nehru,Prime Minister of India,1959,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9660。 (28)Consortium Meeting for Further Aid for India,1960,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553。 (29)Form of UK Aid to India,1960-1961,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35;Consortium Meeting 1961:Discussion on Aid to India,1961,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08。 (30)UK Aid to India,1962-1964,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41。 (31)Chines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onsolidation of Tibet,1959,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983;UN Discussion on Tibet,1960-1961,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92。 (32)Message to the P.H.from the Dalai Lama and gift of a Scarf,1959,机密,英国首相府文件,英国国家档案馆藏(下同),档案号PREM11/2822;Internal Political Situation in Tibet,1959,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41601;Chines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Consolidation of Tibet,1959,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35/8983。 (33)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10。 (34)参见Times of India,5th,18th,May,1962。 (35)《人民日报》1962年5月17日。 (36)参见《周恩来军事活动纪事(1918-1975)》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 (37)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1962,机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8。 (38)Sino-Indian Hostilities,Supply of Arms,1962,绝密,英国内阁文件,档案号CAB21/5687;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part 2,1962,秘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9;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1962,秘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8;Military Aid to India Following India/China Border Dispute,1962,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45。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文件集》第9集,第131—134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511页。 (40)《人民日报》,1962年11月24日。 (41)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 (42)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UK/US Talks Concerning Borders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9; 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 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6。 (43)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part 2,1962,绝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9。 (4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第513—514页;黎家松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大事记》第2卷,第255页。 (4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第513—514页;黎家松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大事记》第2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第255页;《人民日报》1962年11月21日;《陈毅年谱》(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42页。 (4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第517页。 (47)UK/US Talks Concerning Borders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0; 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2: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part 2,1962,机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9。 (48)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0; 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 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6; Chinses-India Dispute:Pro-Indian Propaganda,1962-1963,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1/99。 (49)Reactions from India on UK/Chinese Relations,1961-1963,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69/4; China/India Frontier Dispute,1962,机密,英国首相府文件,档案号PREM11/3838; Visit to India by Maledem MacDonald Following Visit to China,1962,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04。 (50)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0。 (51)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5164920; 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4。 (52)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1;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0; 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 Legality of McMahon Line(Boundary between Tibet and British India Agreed in 1914),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2; Border Dispute with India,1963,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70669。 (53)Border Dispute with India,1963,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70671;Border Dispute with India,1963,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70670。 (54)UK/US Talks Concerning Borders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0。 (55)Possible Motives for Soviet Aid to India,1964-1966,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548。 (56)Sino-Indian Hostilities,Supply of Arms,1962,绝密,英国内阁文件,档案号CAB21/5687; Border Dispute with India,1963,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70673;Border Dispute with India,1963,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70674。 (57)Military Aid to India,1965,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471; 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 Military Aid to India Following India/China Border Dispute,1962-1963,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89/246。 (58)UK/US Talks Concerning Borders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30; Broadcasting in India:Possibility of an Agreement with BBC to Counter Subversive Chinese Broadcasts,1961-1963,机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1/138。 (59)Reactions from India on UK/Chinese Relations,1961-1963,秘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69/4。 (60)详见《周恩来总理致锡兰总理西丽玛沃·班达拉奈克夫人:请班夫人推动印度同中国举行谈判》,1962年11月26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1786-04。 (61)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6。 (62)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秘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4; 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0;Chinese Military Intensions Against India,1963,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174;Sino-Indian Relations,1964,绝密,英国自治领事务部文件,档案号DO196/242。 (63)Frontier Dispute with India,1962,机密,英国外交部文件,档案号FO371/164926。标签:中印边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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